现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界,应当说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并产生自己的科学研究标准,关于这一点,举几个例子也就够了。
前些年一直到现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提倡者竭力提倡学术规范,反对者则刻薄地贬之为“占坑规范”,觉得所谓的学术规范不过是首先占据学术地位者用来限制别人的规矩。本人赞成朱学勤的观点,朱学勤“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大致五条[2]:
“1. 选题之前尽可能全面地检索中外文献;
2.论述观点注意形式逻辑,不要前后矛盾;
3.立论必须有据,概念必须界定,不能武断臆测;
4.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著附有文献索引,涉及西学者,中、西文索引齐备;”
朱学勤列举完后,“内心随之出现的是三条悲哀”:
“1. 这些要求是初入学门的基本纪律,与其把它们说成是‘学术规范的框架’,不如把它们称为‘学术纪律的底线’。因为它们是做学问形式上的起码要求,低得不能再低了;(应为:技术性的起码要求,徐建新注)
2.即使是这样低微的形式要求,80年代至90年代都没有完全落实,以致今天还要为这样的要求大声疾呼;
3.一些学界朋友将这样的最低要求作为最高纲领或者是较高纲领来奋斗,用心良苦,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对90年代的学术成就高估不得。”
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社会科学界还在纠缠于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些人关于学术规范的讨论,是在把从事学术工作的基本要求、技术性要求,当作从事学术工作的较高标准或最高标准。至于更高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标准,还没有进入学术界中心议题。
清华大学是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是中国科学的重镇,从秦晖的事情来看,看来经历了反右和文化大革命这两次空前的浩劫,还是有些人不知道:陷害他人,或听从权力的号令迫害、批斗别人,最终必定自食其果,或许有些人是明知故犯吧。看来还是有些人不知道,学术自由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破坏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学术自由,只能说是缺乏起码的科学素养的行为。
在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之一,中国第一理工大学的清华大学,就在前不久,都出现如此破坏学术自由,如此破坏中国科学的事情,真是悲哀;
现在中国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抄袭、剽窃等学术腐败现象极其泛滥,如北大的王铭铭事件等等。这进一步说明科学研究标准真的不存在。可以肯定,符合学术规范的编写教材、撰写综述论文,介绍和(或)评价了最新研究成果的应该是低水平的学术研究。但连最新成果都没有介绍的、不过是抄来抄去的教材编写和论文,就连学术研究都不是。因王铭铭事件,我在新语丝网站上[3]看到,有人披露:北大还有权力“教授”,也就是指定把教授晋升指标给北大的官员如系主任、学院的院长等,下面不报,教授晋升指标就作废,这样,官员不做任何学术研究就能够晋升教授。这样的情况,有一丝一毫的科学研究标准的影子吗?
中国科学的重镇----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竟然如此,说明至少中国社会科学的 ABC----权力与学术自由与科学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连科学研究标准都基本上不存在,还奢谈什么世界一流大学和诺贝尔奖?
中国的大学等科研部门中,众所周知的是晋升职称、奖励等问题上,是看数量,看发表论文、专著的数量,看等级,即发表论文的刊物的等级,次要的是专家评议。而美国主要是看论文质量,看专家的评价。在一个有良好科学研究标准的国家,评价科学研究的成果当然应该看质量,看成果的创造性,重要的专家的评议。中国对科研成果的评价却是要数量、要等级,这又是中国缺乏科学研究标准的表现。
中国的自然科学方面,情况要好得多,因为自然科学不是社会科学,受历次政治运动的毒害比较少,但1961年,北大化学教授傅鹰在教育部的一次会议上的发言,已经足以告诉我们反右和大跃进给中国自然科学带来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