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白虎通义》对《易传》之说的继承和发挥,其最终目的还是要为封建宗法制度和专制政治服务,因而它的许多思想与《易传》相比,又有一些明显的倒退,这在天道观方面尤其突出。例如,《易传》不谈五行,提出了“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个著名的命题,而《白虎通义》虽然也接触到阴阳这对矛盾,但并未对它们进行深入论述,且将五行说奉为至宝,很多事物都拿去附会五行,暴露出思辨的贫困。特别是《白虎通义》中的阴阳概念主要用于构筑社会等级秩序,双方的主从关系是不变的,所以它更多地以五行说及三统说、三教说等来说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并最终陷入了循环论的泥沼。[4]这些也是应该引起我们注意的。
参考文献:
[1]陈立.白虎通疏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4.
[2]张广保.《白虎通义》制度化经学的主体思想[A].《中国哲学》编辑部.经学今诠三编(《中国哲学》第24辑)[C].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
[3]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4]王四达.论《白虎通义》天道观及其内在矛盾[J].燕山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