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侯外庐先生依据马克思“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研究古代社会,“断定‘古代’是有不同路径的。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献上,所谓‘古典的古代’,‘亚细亚的古代’,都是指的奴隶社会。但是两者的序列却不一定是亚细亚在前。有时古典列在前面,有时两者平列,作为‘第一种’和‘第二种’看待的。‘古典的古代’是革命的路径;‘亚细亚的古代’却是改良的路径。前者便是所谓‘正常发育’的文明‘小孩’;后者是所谓‘早熟’的文明‘小孩’。用中国古文献的话来说,便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的‘其命惟新’的奴隶社会。旧人便是氏族(和国民阶级相反),新器便是国家或城市。”(5)他十分精当地指出:“如果我们用‘家族、私有、国家’三项来做文明路径的指标,那末,‘古典的古代’是从家族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庄家族里面,叫做‘社稷’。因此,前者是新陈代谢,新的冲破了旧的,这是革命的路线;后者却是新陈纠葛,旧的拖住了新的,这是维新的路线。前求是人惟求新,器亦求新;后者却是‘人惟求旧,器惟求新’。前者是市民的世界,后者是君子的世界。”(6)此一论断符合中国古史实际。如西周的宗法制度就是以氏族血缘为基础的国家制度,是把国家融合于宗族,或者说是将统治宗族提升为国家的一个典型。而所谓“周礼”,则是由上古氏族习俗提炼、转化、上升而来的西周社会的典章制度和礼仪规范。
这样一种由氏族而家族而国家,并且国家混合于家族之中,形成以王权为中心的氏族贵族专政的中国古代文明发展路径,表明氏族共同体的解体过程就是国家建立的过程,亦即原始巫祝文化衰落、礼乐文明兴起的过程。这决定了古代礼乐文化具有下列性质与特征:
其一,源于宗伯(宗法)和巫祝(宗教)的礼乐文明之兴起与发展,扩大了宗法的范围、缩小了宗教的范围。祭器包容于礼器之中,而礼器(如鼎、尊、爵等)则发展成为权力与氏族等级地位的标识。这样,礼乐便为氏族贵族所专有,并表现为国家政治制度。所谓“器以藏礼”,“政之大节”,(7)礼器是王公贵族地位与权力的象征,故国之重器不可以假人,须子子孙孙永保用。并且,礼不下庶人,权力不得与非特权者分享。但对于统治者而言,礼乐在威仪之中似亦有些许监督作用,周召公有言:
……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上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8)
三代礼乐文明中的这种思想主张和制度举措源于上古。上古初民生活在充溢着民主精神气息的生活之中。中国在文明国家出现以前,原始的社会组织虽已具相当规模,且这组织中也有管理者,但由于其时尚无阶级分化,故而担负管理职能的君政刑长,其性质基本上是调节仲裁,而非阶级压迫,目的是要团结民众,所谓“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9)生活于其中的所有人都能自由表达意见,管理者对之亦甚表欢迎,如《古今注》说尧立“谤木”以鼓励人民提出批评和建议:“尧设诽谤之木,今之华表也。……或谓之表木,以表王者纳谏也。”并且,“选贤与能”,唯有有德者方能被公推为管理者,如尧老,欲传位给有德之人,四岳推荐以孝弟闻名的舜,为尧所认可,《史记·五帝本纪》记其事曰:“舜父瞽叟顽,母嚣,弟象傲,皆欲杀舜,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举舜。”如此等等。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礼乐文化是源自于巫祝文化的。
其二,礼乐“用于宗廟社稷,事于山川鬼神”,所谓“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
率神而从天;礼者辨宜,居鬼而从地。”(10)礼乐成为社会政治伦理的衡尺。如周武王革殷命时,曾宣布殷纣王三大罪状,即胗废先王明德、侮蔑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这三条就是以维护宗廟社稷、尊奉礼乐为由而提出来的,也是后来宗周敬天法祖、明德保民思想的依据。《礼记·明堂位》说:“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诸侯朝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吕氏春秋·古乐篇》则云:“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克之于牧野。归乃荐俘馘于京大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成王立,殷民反,王命周公践伐之。商人服象为亏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故乐之所由来尚矣,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宗周制礼作乐,彰显了礼乐文化的“德治”精神,以至于“礼”和“德”相互贯通,如《诗经》中有“敬慎威仪,以近有德”(11)、“抑抑威仪,维德之隅。……敬慎威仪,维民之则”(12)等诗句。朱熹《诗集传》引郑氏曰:“人密审于威仪者,是其德必严正也。……如宫室之制,内有绳直,则外有廉隅也。”是以“礼”一一“威仪”乃规范行为,而规范行为也就是“德”。
与此同时,礼乐用于宗廟社稷产生了美仑美奂的古代宫庭贵族文化。孔子对于这种文化有诸多评析,如“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关睢》,乐而不淫,哀而不伤”(13)等等。他在宗周礼乐文化传统基础上,不甚注重礼乐的形式(14),而更加重视礼乐的政治伦理意义,主张“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指出:“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15)如此等等。后代儒者论说孔学,或重《周易》、或重《春秋》而皆轻忽礼乐,故均未得孔学真谛。程树德《论语集释》引张甄陶《四书翼注》说:“兴诗立礼易晓,‘成于乐’之理甚微。蓋古人之教,以‘乐’为第一大事。”此语颇切中孔子“成于乐”的深刻意蕴。
其三,宗周政治是氏族贵族的专政,文化也为氏族贵族专有,此即所谓“学在官府”。除了官府公报(《周书》)、贵族仪式(金文)以及类似荷马的历史诗(《周颂》、《大雅·文王之什》等)之外,是没有民间文化的。(16)这决定了礼乐传授只能在官府。《孟子·滕文公上》有言:“夏曰校,殷曰庠,周曰序。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伦也。”朱熹《集注》谓:庠、校、序皆乡学,而“学,官学也。”章学诚认为,古人治教未分、官师合一,以官为师、以吏为教,如“司徒敷五教,典乐教胄子”(17)。据《周礼》,宗周设官,保氏之官的职掌即是“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礼乐居于“六艺”之首。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校,而合国之子弟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祗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山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乐师则掌教“六诗”即《风》、赋、比、兴、《雅》、《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乐师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官学中保氏之官、司徒、司乐、师儒、乐师等以礼乐教化“国子”(贵族子弟),所以,《易》、《诗》、《书》、《礼》、《乐》这些典籍也就通过官学系统流传了下来。而这些礼乐文化典籍,兼具天文与人文、典章制度、仪表仪规与文化素养、思想风范,包罗万象,知识底蕴深厚,这是儒学赖以滋生的深厚土壤。若无此土壤,则儒学难以发生。
其四,在诸侯国中,礼乐文化的发展并不平衡,而以鲁国最为完备。《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吴季札观礼于鲁,其所见有周乐,有德康叔、武公之《卫风》,有表太公之《齐》,而闻歌《秦》则听夏声,歌《唐》则思陶唐氏等等,确乎是集宗周礼乐文化之大成了。又,昭公二年,晋韩宣子来聘于鲁,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赞曰:“周礼尽在鲁矣”!《庄子天下篇》说:“《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甚至到“春秋末世,中国古代社会正走着它的迂回的路线,政权下移,由诸侯而大夫,由大夫而陪臣。氏族单位到地城单位的变革过程,比之希腊社会,显然具备了‘难产性’”,(18)而宗周礼乐文化传统在鲁存在如故,如据史籍记载:
齐仲孙湫来省难,……归曰:“不去庆父,鲁难未已。”……公曰:“鲁可取乎?”对曰:“不可,犹秉周礼,周礼所以本也。臣闻之,国将亡,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鲁不弃周礼,未可动也。”(19)
可见,古代经典如《易》、《诗》、《书》、《礼》、《乐》便是儒学的本源,而邹兽缙绅之士则是儒家的先辈。正如侯外庐先生所说:“邹鲁缙绅先生的儒术(《诗》、《书》、礼、乐),正是以‘先王为本,今世为用’的过渡思想,正是春秋社会‘私肥于公’的反映。”“孔子是否缙绅先生中人虽不敢强断,但他既生于保存了‘周索’的典章文物的鲁国,则他曾受缙绅学术传统的长期薰陶,并从而开创了儒家学派,在‘私学’的中国思想史起点上完成了发端的一环,实无可疑。所以《论语》中记载孔子言《诗》、《书》、礼、乐者甚多,如‘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等等。”(20)
其五,孟子说:“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而后《春秋》作。”(21)从史诗到史书,反映出时代的大转折。《诗》是宗周礼乐文化的代表,而《春秋》则是礼乐崩坏时代的史书。孔子说: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者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22)
他作《春秋》显然是欲有所为而为的,故其非常重视这部书,谓:“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23)从学术史、思想史角度看,所谓“《诗》亡而后《春秋》作”,就是孔子开创的儒学取代了《诗》《书》所代表的礼乐文明,学术从此不为官学所垄断而下私人矣。因此,《春秋》是对《诗》的时代超越,也是儒学对上古以来礼乐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