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周易;儒家;道家;和谐;古典主义美学
On the thought of beauty of harmony in traditional Chinese aesthetics integrating Confucianism, Daoism and Yi
——Simultaneously on the fusion of Confucianism, Daoism and Yi
Abstract: As a classical aesthetics, traditional Chinese aesthetics emphasizes the beauty of harmoniousness. This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mutual separation and mutual taking in between Confucianism and Daoism in philosophical, moral, and aesthetic thoughts. By Zhouyi, an early Confucian classical text, and certain discourses of each Confucian branch in pre-Qin times, it can be seen that Confucianism lays particular stress on human, gives prominence to the initiative spirit of human, and focuses on human knowledge of the society to emphasize the unification of goodness and beauty. By certain discourses of the representative figures from Lao zi to Zhuang zi, it can be seen that Daoism lays particular stress on natural philosophy, gives prominence to the norms of nature, and focuses on human knowledge of the nature to emphasize the unification of truth and beauty. Confucianism and Daoism oppose and complement each other, and fuse into the thought of beauty of harmony.
Key words: Zhouyi; Confucianism; Daoism; harmony; classical aesthetics
对于中国古代美学的基本性质,我们同意这样的观点:中国古代美学与西方古代美学一样,同属于古典主义美学,在美的形态上都主张和谐美。这一历史形态的形成,同儒道两家的哲学思想、伦理思想和美学思想的互相离异和互相吸收有特别密切的关系。尽管他们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又分化为不同的学派,但总的来说,儒家偏重于人的哲学,着眼于人对社会的义务,强调善与美的统一,这一点从儒家早期的经典文本《周易》和先秦儒家各大流派的相关论述中都可以得到说明;而道家则偏重于自然哲学,着眼于人对自然的认识,强调真与美的统一,这一点也可以在从老子到庄子等道家学派代表人物的相关言论中见出。两家各有偏重又相互补充,相反相成地融合为共同的和谐美的理想。事实上,无论是三教九流、诸子百家的各派学说,还是各民族、各地区不同的文化传统,都是异中有同、同中有异,它们在相互论辩和影响,相互补充和交融中,对形成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美学思想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本文拟从先秦儒、道两家美学异同比较和相互交融的角度,对中国古代和谐美的思想做以简论。
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殷周以来,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宗教神学。奴隶主贵族利用当时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无知,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上帝这一超自然的精神力量来主宰一切,人同自然的关系被歪曲颠倒了,自然之天变成了有意志的造物主。在这种神学天道观的统治下,人同自然的关系完全是对立的,除了“人神以和”的宗教幻想之外,没有真正的自由和谐可言。在同这种宗教神学天道观的斗争中,老子创立的道家学说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它撕下了披在“天”上的神秘外衣,恢复了其物质性的本来面目,提出了以“道”为体,以“德”为用,以“法自然”为基本原则的思想体系,从而为正确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奠定了基础。虽然老子之后的道家分成了稷下黄老学派和庄子学派两大分支,但在人与天地自然的关系上,观点却是一致的,即都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都认为这种和谐统一是美的理想境界。
老子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在“法自然”的原则上。他认为,广大而无限的宇宙是一个统一整体,是由道、天、地、人四个主要元素组成的大系统,即所谓“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老子》第二十五章。以下凡引此书只注章次)。这“四大”之间既不是相互冲突,也不是杂乱无章,而是井然有序和谐统一的,这集中表现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同上)这一根本原则上。这个被人、地、天、道依次效法的“自然”是什么呢?综观老子全书,它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本来如此,天然而成的性质,如“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第十七章);二是指整个天地宇宙的存在状态,如上述“域中”,也就是泛指整个大自然。这两层含义其实是一回事,总起来就是后人讲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老子认为,道和天地都效法自然,人也应当如此,即仿效自然的状态和性质,按照自然规律行事,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现这种统一就叫“得道”。老子认为得道的人是最自由的,表现在摄生方面,能够“长生久视”,能够“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第五十章);表现在言行方面,能做到“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谪;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第二十七章)而这种得道之人的杰出代表就是圣人。由于圣人完全认识和掌握了自然的无知、无欲、无争、无为等性质以及柔弱胜刚强等规律,所以能够“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做到“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慎终如始,则无败事”,“为无为,则无不治,”即自由自在地治理天下。从老子对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统一,对这种统一性的体现者道的赞美,对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对得道之圣人的赞美来看,他始终把和谐统一当作美的理想,把由于主体对必然性的取得的自由当作最理想的境界。这种把美建立在合规律性的基础上,强调真与美统一的思想是很深刻的,他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把握了美的本质。
稷下黄老学派则在精气论的基础上把人与自然的统一直接建立在“和”的规律上。他们改造了老子的“道”,吸收了它的“其中有精”,“冲气以为和”的基本内核,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精气构成的,而“道”主要是指精气的属性、功能本质和运动规律。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和”。这一派的代表著作《管子》中《心术》、《内业》、《白心》等篇认为,“凡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行,合此以为人。和乃生,不和不生”(《内业》),强调了由天地而生人的关键是“和”,并把这一规律称之为“种之道”。又说:“凡物之精,比则为生。”“比”与“和”都是不同事物间的结合,即对立统一。他们认为,万物只有按照“和”的规律运动变化,才能生生不息,永无止境,所以“和则能久”。万物如此,人心也不例外。“彼心之情,利安以宁,勿烦勿乱,和乃自成。”(同上)人们只要保持内心的和谐并且按照“和”的规律认识和对待事物,不但可以“其外安荣”,“浩然和平”,“四体乃固”,“九窍遂通”,而且“乃能穷天地,被四海,中无惑意,外无邪灾。心全于中,形全于外,不逢天灾,不遇人害”,还可以“戴大园而履大方,鉴于大清,视于大明”,“遍知天下,穷于四极”(同上)。这也就是“圣人”、“得道之人”所达到的自由境界,即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最高理想。由此可见,稷下黄老学派把老子的单纯“法自然”,发展成为认识和运用人与自然共同具有的“和”的规律,这就把人与自然的和谐建立在更深刻的层次上了。与此相联系,他们的气化学说和精、气、神统一的思想,以及从万物的本质、属性、功能和普遍规律的意义上来把握“道”的理论,对美学思想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