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只有真正理解了《易传》关于天与地一体的生活世界的思想,才能拂去缠绕在“礼乐”与天地关系问题上的神秘面纱,正确解读《乐记》中《易传》一系的美学思想,从而全面、整体地评价《乐记》的美学价值。
在《乐记》中,礼与乐是密不可分的整体,它们与刑、政一样,属于社会体制,其功用是“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因而礼与乐常常被作者相提并论,“礼乐”一词在《乐记》中共出现20多次,另外还有众多的分别以“礼”和“乐”为核心组成的对偶句。从《荀子》一系的美学观点看,礼与乐之不可分离是因为二者同属社会体制,它们在培养人性、规范人心方面具有不同的作用,如“礼节民心,乐和民声”,“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乐极和,礼极顺”等。总起来说,乐偏于从情感层面教化人心,礼偏于从理性层面规范人性,二者的目的都是约束、规范“无哀乐喜怒之常”、“好恶无节”的人性,以便达到“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的目的。
但从《易传》一系的美学思想看,“礼”与“乐”作为密不可分的整体,是《易传》本体与现象合一不二的哲学思想在《乐记》中的反映,具有特殊的美学意义。按《易传》生活本体理论,诸物都是天与地的合一,天是本源性的,具有非确定性,地则是现象性的,具有确定性,也就是说,每物都是非确定性的本体与确定性的现象的合一。
在《乐记》中,“礼乐”作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是规范人的情感与行为的社会体制,属于现象界的形器,而形器是地(坤)顺承本源性的天(乾)之“始”力建构而成。一切形器都是由天(乾)从生活世界的幽深之处推出又经由地(坤)凝聚建构而成的现成之物,故形器实际上是无形的天与有形的地的合一,是本体与现象的合一。“礼乐”作为形器,也当然这样生成,具有同样的特性,其中,乐对应于无形的乾、天;礼对应于有形的坤、地,“礼”与“乐”的合一是由世界乾坤相感、天地相合的基本特性所决定的,所以《乐记》才说:
乐由天作,礼以地制。
这里的“天”、“地”既不是客观性自然界(纯粹理性的对象),也不是主观性的人格神(宗教信仰的终极目标),而是《易传》中作为生活世界的天地,是实实在在的、我们“活在”其中的生活。故以上引文中的“天”即乾,“地”即坤。故“礼乐”来自于“天地”,也就是来自于生生不息的生活世界的洪流,来自于社会生活。这种思想比《荀子》一系的心物相感的音乐观点更加深刻,从本体意义上说,乐的本源既不是心,也不是物,而是生活。只有对生活有透彻的了悟,把握了生活的“精神”与“实质”,才能制作出真正的“礼乐”,故《乐记》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
《乐记》又说:
乐著太始,而礼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乐云。
这段话来自于《易传·系辞上》的“乾知大始,坤作成物”,是对“乐由天作,礼以地制”的进一步阐释,“太始”即作为生活世界本源的乾,也就是天,它是生生之易的推动者,是生生不息的造化源泉,故曰:“著不息者天也”,它隐身在作为形器的“礼乐”中,为乐的本质。礼作为现成性的、具体的社会规范,有相对的稳定性,故为地,所谓“成物”即由坤建构而成的具有定相定体的形器,“礼乐”作为社会规范,当然具有相对稳定性,而这种相对稳定性是由礼体现的,礼为坤、为地,故曰“著不动者地也。”天地相感,动静互根,礼与乐当然也不可分离,“故圣人礼乐云。”
《乐记》还以“和”、“序”等概念分别与乐、礼相对应,进一步阐述乐从天、从阳,礼从地、从阴的思想: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则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
“和”是指从乾(天)也即从本源的角度看待天地(世界),则一切在根本上和合无别,都是无形的天的体现。“乐者天地之和”的意思也就是乐为生活的本体,故曰“乐由天作”;“序”是从坤(地)也即从形器角度看待天地万物,则诸物相对静止,各有定形、定体,从而表现出序别与差异,“礼者,天地之序也”的意思就是礼为生活(天地)的现象,故曰“礼以地制”。《乐记》所谓的“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也是这种意思。
类似的观点在《乐记》中屡见不鲜,如:“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等。
另外,《乐记》的作者还直接“酌采《系辞》”(高亨语),以天地论“礼乐”,《易传·系辞上》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刚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这段话被《乐记》改造并引用:
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
我们认为这段话论述生活之易的凝聚力、成物力、建构力,它使诸物具备定形,显示出方圆类别等差异,所谓“定矣”、“位矣”、“殊矣”、“不同矣”都是生活之易的阴性势能所致,是生活的“成物”力量的产物。礼是人伦关系的准则,是尊卑贵贱长幼男女之间的确定性稳序,是生活确保自身稳定性的手段与工具,所以,《乐记》曰:“礼者天地之别也。”
但是,生活还有另外一种更重要的力量。《易传·系辞上》曰:“是故刚柔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乐记》也化用了这一段:
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煖之以日月,而百化与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
这一段强调的是生活之易的造化力、始物力、新变力,“相摩”、“相荡”、“鼓”、“奋”、“动”、“煖”都是生活世界的本源性的乾的能力也即生活的“始物”力量所致,是生活之易的推动者,是世界不可缺少的造化力量,它是现象界诸种事物沉沉浮浮的最终决定者。乐与之相对应,是乐的源泉,故曰:“乐者天地之和也”。
由于天(乾)为阳,地(坤)为阴,天地与礼乐的关系也可理解为阴阳与礼乐的关系,这种以阴阳论“礼乐”的思想,在《礼记·郊特牲》中也有论述,如:“乐由阳来者也,礼由阴作者也,阴阳和而万物得。”“昏礼不用乐,幽阴之义也。乐,阳气也。”《白虎通·礼乐》亦云:“乐言作,礼言制,何?乐者阳也,动作倡始,故言作。礼者阴也,系制于阳,故言制。乐象阳也,礼法阴也。”这些观点都与《乐记》中《易传》一系的美学思想相通。
《易传》对《乐记》的影响,不仅仅体现在“礼乐”的源泉是天地相感的生活之易,还体现在“礼乐”的变化也是由生活之易所决定的。“礼乐”作为整体性的社会体制,是无形的本体(天、阳)与有形的现象(地、阴)的合一,它是生活运作的方式之一,而生活为生生之洪流,处在“不舍昼夜”的变易中,因而“礼乐”也应随之不断变化。生活中没有永恒不变的“礼乐”,人不能执守某种现成的、既定的“礼乐”,而应“趋时”变通,从而保持与生活之易的合一,这是《易传》变易思想的基本要求。《乐记》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它强调“事与时并”的原则,“事”指人的所作所为,“时”即时代,也就是生活之易,“事与时并”即要求人的行为与生活之易合一,与时俱进。从根本上看,“礼乐”属生活从幽深之处推出的形器,但从经验的层次上看,它是由人设立的,故建立“礼乐”的活动也就是人“事”,它应遵循“事与时并”的原则。《乐记》说:
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
“时”、“世”的变迁,决定了“礼乐”的“变新性”,即使三王五帝之“时”的“礼乐”完美无缺,也不可照抄照搬,因为随着“时”过境迁,这种“礼乐”已成为历史的“陈迹”,当今的“礼乐”只能因当今之“时”而设立。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一切均从“时”、“易”出发。这样,才能做到“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使“礼乐”与浑灏流转的生活洪流保持统一,以这样的“礼乐”作为社会体制,就能确保生活的稳定与和谐。这种“礼乐”的“事与时并”的原则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易传》思想的体现。
从以上分析可知,《乐记》由于吸收了《易传》思想,在“礼乐”的本源论及发展论问题上,达到了哲学本体的深度。它在中国美学发展史上的意义在于首次运用《易传》生活世界的思想分析作为现成形器的“礼乐”,是《易传》本体理论以“礼乐”为个案的示范性展示,为这种本体理论在后代进入艺术理论领域做出了思想上的准备。汉末魏晋以后,艺术开始摆脱礼教功利主义束缚,从政治与伦理的附庸变为觉醒的独立的个体,按《易传》本体思想,任何事物都是无形的本体与有形的现象的统一体,具有独立品格的艺术当然也不例外。作品的形器要素包括作品的结构、形体、言辞、声调、音节等有形的、具体的成份,而作品的灵魂则是隐匿于作品形器要素中的生活本体,它推出形器并以之作为处身之所,是作品的生命之所在,在古代艺术理论典籍中,它有许多别称,如神、韵、趣、味、道(形而上)等。无形的本体与有形之形器的合一就成了中国艺术的基本精神,如阮籍《乐论》曰:“故达道之化者可与审乐,好音之声者不足与论律也。”这里的“道”就是无形的作为音乐灵魂的世界本体,“声”则只是音乐的有形的形器要素,音乐就是有与无二者的合一,有与无之间,以无最重要,陶渊明也曾说过:“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声。”(《晋书·陶潜传》)此“趣”也是作为音乐灵魂的无形的生活世界的本体。
需要指出的是,《易传》在强调天地、乾坤同体的同时,更强调作为本源的天、乾的主导作用,但这种思想在《乐记》中并没有体现出来。在《乐记》中,与天对应的乐和与地对应的礼只是并等关系,这是它的缺点之一。
按《荀子》一系的美学思想,乐的产生至少有两个不可缺少的前提,一是心,一是物,心物相感则生音成乐。这种观念与《易传》一系的“礼乐”生于天地、阴阳的思想显然根本不同,《乐记》作者没有在二者之间建立起内在逻辑关系。因而这两种思想互不关联,处于游离状态。作者创作《乐记》时,似仅仅把二种思想从《易传》与《荀子》中移了出来,而缺少了揉合的功夫。这是其缺点之二。
我们认为,这是由于作者对《易传》本体思想理解不透、贯彻不彻底、缺乏圆融贯通的境界所致。现代人在西学语境的影响下,虽对来自《荀子》一系的思想有较为明确的理解,但对源于《易传》的“礼乐”一系的理论却不甚明了。我们认为,这两种思想可以在《易传》生活本体思想的基础上得到统一。从根本上看,主观的心与客观的物都是由天、乾所推出的形器,都处在现象界的层次,心之为心,物之为物,都是天的作用,其“本质”都是天之“显”(作为动词)形,故生自心物相感的乐归根到底也是以天为源泉。在乐的产生过程中,心与物只是本体通过乐而显示自身的“工具”与“媒介”,故心与物不具本源意义。仅仅以心物相感论乐,缺乏本体深度,显然只停留在形而下的器的层次上,而不知诸物源于天,不懂得应突破经验的世界,从形而上的角度看待事物,这种缺点本为《荀子》所具有,作者不加辨别,照搬到《乐记》中来了。
从以上分析可见,《易传》一系的理论观点才是《乐记》中最深刻、最有价值、最能代表中国文化精神的美学思想,它将乐的源泉建立在生活本体之上,为后代道艺合一的中国艺术思想的形成做出了探索。这种美学思想是西方传统艺术观中所缺乏的,只有到了海德格尔以后,西方人才渐入此境。而《乐记》中《荀子》一系的美学观点实不足真正代表中国文化精神,因为这种心物相感的功利主义艺术观在西方传统中并不鲜见;而且从哲学基础上看,这种观点只停留在现象界的层次上,由此也就决定了这种美学观点不可能达到本体深度,难以体现出中国美学最深刻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