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认为,孟、京“卦气”说渊源颇久,先秦《易》中已数见之。西汉孟、焦、京承古法“卦气”说并使之体系化。至东汉,郑、荀、虞《易》中,“卦气”说得以进一步深化。
关键词:孟喜; 京房; “卦气“说; 消息卦
A tentative research on MENG Xi and JING Fang's gua-qi theory
Abstract: The paper holds that MENG Xi and JING Fang's gua-qi theory (a theory elaborating the correspondence between the hexagrams and Chinese seasonal points), the related contents of which can be seen in the pre-Qin times' I Ching learning, can be traced back much earlier tha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In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MENG Xi, JIAO Gan and JING Fang inherited and systematized the ancient gua-qi theory. Till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gua-qi theory was gradually deepened through ZHENG Xuan, XUN Shuang and YU Fan's endeavors reflected in their I Ching learning.
Key words: MENG Xi;JING Fang; gua-qi theory; interpreting Yi by yin & yang
“卦气”说是两汉易学的重要内容,“卦气”说中“卦”是指六十四卦,“气”是指天地间阴阳二气的运行及其所形成的四季节气。“卦气”说是卦和历法相结合的产物,表现为六十四卦和一年四季、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及七十二候的相配。“卦气”说的内容包括八卦“卦气”说、十二消息说、四正卦说和六日七分说等等。“卦气”说渊源已久,但是直至西汉宣帝后,方因孟喜、京房等人倡导而兴盛,并发展影响至东汉、魏晋及隋唐,后又得到清儒的集辑、整理与疏释。
一
春秋至秦汉间,《易》学传承不绝。《汉书·儒林传》载:
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 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及秦禁学,而《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故传授者不绝也。汉兴,田何以齐田徙杜陵,号杜田生。授东武王同子中,洛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皆著《易传》数篇。同授淄川杨何,字叔元,元光中征为太中大夫。齐即墨成,至城阳相。广川孟但,为太子门大夫。鲁周霸,吕衡胡,临淄主父偃,皆以易大官。要言易者本之田何。
丁宽是田何的得意弟子,当他学成东归时,田何感叹说“易以东矣。”丁宽“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丁宽传易给田王孙,田王孙有三个弟子:施仇,孟喜,梁丘贺。宣帝时,孟喜起来自称其师田王孙临终传授给他“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但同门师友梁丘贺证为“诈言”,最终“上闻喜改师法,遂不用喜”。孟喜生前和焦延寿有交往,所以当孟喜死后,焦延寿的弟子京房“以为延寿易即孟氏学”,孟喜的弟子不肯承认。“至成帝时,刘向校书,考《易》说皆祖田何,杨叔元,丁将军,大谊略同,唯京氏为异党。焦延寿独得隐士之说,不相与同。”尽管如此,田何一系确实有“以阴阳说易”的痕迹,关于这一点,刘大钧先生在《“卦气”溯源》一文中已作详细说明:如田何弟子丁宽“从周王孙受古义”,在孟喜时代民间的高相以阴阳治易,“自言受于丁将军”;此外,田何的另一弟子王同,也和阴阳说易有关,其弟子杨何,是太史公司马谈的老师,司马谈言谈间颇重“阴阳”、“八位”、“四时”。故而,可能出于当时学派上的一些矛盾和分歧,《汉书》否认了田何一系“以阴阳灾变说易”的内容,并进而以此区分田何一系和焦、京之别。[1]
无独有偶,宣帝时,任大司农的魏相也 “采《易阴阳》与《明堂月令》奏之”。但对“易阴阳义”的重视,并非自孟喜、魏相起,易与阴阳的关系在武帝时已得到认同,《史记·太史公自序》载:“《易》著天地四时阴阳五行,故长于变。”孟、魏之说实有所本,且渊源颇久,从魏相采奏的《易阴阳》与《淮南子》及帛书周易的关联,可见其一斑。
《汉书·魏相传》载:
(魏相)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曰:……天地变化,必由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司下土。
与此相似的内容可在《淮南子·天文训》中见到:
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昊,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治四方。……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牧,执矩而治秋。……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日壬癸。
《淮南子·诠言训》又载:
阳气起于东北尽于西南。阴气起于西南尽于东北。阴阳之始,皆调适相似,日长其类,以侵(渐)相远,或热焦沙,或寒凝冰。
而帛书《易之义》篇云:
《易》曰:“履霜,坚冰至。”子曰:“孙从之谓也。岁之义,始于东北,成于西南。君子见始弗逆,顺而保。”[2]
《汉书·艺文志》载有:《古五子》十八篇,《淮南道训》两篇。《古五子》十八篇,颜师古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而《淮南道训》两篇,则是淮南王刘安聘请懂易者九人所作,又称《淮南九师说》。《淮南子》中的易学内容当参考它而来。故而,魏相采奏的《易阴阳》很可能与《淮南道训》两篇及帛书《易》同属一系。
可见,“以阴阳说易” 的著作在汉初就有,甚至追溯到战国时代,“以阴阳说易”也较普遍。其中,值得关注的是阴阳家邹衍。据《史记》载:
(邹衍)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而符应若兹。
司马谈《论六家要旨》评论阴阳家说: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张宴注:八位,八卦也;十二度,十二次也;二十四节,就中气也;各有禁忌,谓日月也。
另,据《晋书·束晰传》,晋代汲冢出土的战国竹简《易》,其中就有《易繇阴阳卦二篇》,而《春秋经传集解后序》杜预补充说“别有《阴阳说》。” 故刘大钧先生指出,《庄子·天下》篇 “易以道阴阳”,恐非仅对今本《易传》而言,当是对战国时“以阴阳说易”此普遍风气所作的总结。
“以阴阳说易” 中的“阴阳”主要指阴阳消长之气,它重视天道阴阳消息,并将《易》置于此种背景之下,表现为《易》与四时、八位、二十四节气的搭配,这正是“卦气”说。“卦气”说渊源颇早,帛《易》和今本《易》中“卦气”说的运用,更加证实了此点。帛易《要》篇云:
《损》、《益》之道,不可不审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授夏之时也,万勿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损》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勿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道穷焉而产道焉益。《益》之始也吉,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患。[2]
《损》、《益》两卦所以为“吉凶之门”,是因为《损》、《益》两卦代表了一年四季中阴阳之气的流变趋向。从八卦“卦气”看:《益》卦上体为巽,下体为震,震为春分之卦,春分之时,昼夜相等,从春分以后,“阳气胜则日修而夜短”,[3]故“长日之所至也”。阳气到夏至《离》卦所主之时达至顶点,萌生阴气,“夏日至,阴乘阳,是以万物就而死。”[3]巽卦上体处立夏,尚未极盛,然而有趋向极盛的可能,故《要》篇云:“《益》之始也吉,其冬也凶。”《损》卦上体为艮,下体为兑,由兑卦所主秋分日起至艮卦之立春,冬至之前阴气逐渐加重,黑夜变长,故“长夕之所至也”,冬至之后,阳气萌发,“冬日至,则阳乘阴,是以万物仰而生。” [3]故《要》篇云:《损》之始凶,其冬也吉。
又,从六日七分说看,《益》居正月立春“东风解冻”、“蛰虫始振”之际,故“春以授夏之时也”。反之,《损》居七月立秋之交,“白露降”、“寒蝉鸣”、“天地始肃之际”,故“秋以授冬之时也”。
由此,《易传·系辞》云:“《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易传·杂卦》云:“《损》、《益》,盛衰之始也。”亦一目了然。另外,《序卦》云:“解者,缓也,缓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损》。损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决,故受之以夬,夬者,决也。决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损》、《益》、《夬》、《姤》清晰的勾勒阴阳消长的过程:秋分之后阳气渐损,立春之后阳气复苏(《损》),春分之后阳气渐增(《益》),立夏之时阳气几乎达至顶点(《夬》),夏至之后盛极而衰(《姤》)。今本卦序可能由十二消息说和八卦卦气说整合而成。《易传》本于“卦气”说,刘大钧先生已作详细考证,[1]此处由《杂卦》、《序卦》更可见其确凿。
但是,今本《易传》并非仅局限于“卦气”说,而是以其为背景,着重于六十四卦“一阴一阳之道”,并在其周流变化之中树立“人道” ,此所谓“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也!《易传》的此种思路正与帛本易传相同,并对后来东汉易学家产生了很大影响。
二
产生于先秦时代的“卦气” 说,昭、宣之后,由孟喜倡导,焦、京继之,在西汉兴起,并成为西汉易学的主要内容。
在“卦气”说上,孟、焦、京三人一脉相承,他们以古法“卦气”说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为对卦和日数相配的调整。其中,四正卦由专主四方之气到纳入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体现了焦、京为了满足占验之法的需要,对“卦气”说的体系化。
僧一行《六卦议》引孟喜“卦气”说云:
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策,九六七八,是为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变,十有二变而岁复初。
孟喜以一月三十日,每月五卦六候,故每卦值六日。
《汉书·京房传》载:
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人也。治《易》,事梁人焦延寿。…… (焦延寿)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房用之尤精。
孟康注曰:分卦直日之法,一爻主一日,六十卦为三百六十日。余四卦《震》《离》《兑》《坎》为方伯监司之官。所以用《震》《离》《兑》《坎》者,是二至二分用事之日,又是四时各专王之气。各卦主时,其占法各以其日观其善恶也。
《六卦议》又载:
京氏又以卦爻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首,皆得八十分之七十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恶之事。……又京氏减去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文七日来复而已。
孟、焦皆以一卦值六日,六十卦值三百六十日。但孟氏仅将四正卦主四时之气,不占实日;焦氏则除此之外,还以四正卦值二至二分四日。到了京房,他以六十卦代表一年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日,故一卦主六又八十分之七日,即“六日七分”。而此六十卦中,颐(冬至前一卦)、晋(春分前一卦)、井(夏至前一卦)、大畜(秋分前一卦)四卦分别减去七十三分,各配与坎、震、离、兑,故四正卦值七十三分,而颐、晋、井、大畜四卦仅剩下五日十四分。
京房的六日七分法在“卦气”说占验中得到了具体应用,此占验之法主要为以上《汉书·京房传》提到的“以风雨寒温为候”,这在《京氏易传》和《易纬·稽览图》中有所体现,现略述其意如下。
以“寒温为候”,其法为:将六十四卦分为三类:四时卦、十二辟卦和四十八杂卦。将十二辟卦和杂卦各分为两类,每卦第三爻的阴阳属性决定了该卦为阴卦还是阳卦,第三爻如为阳爻,则该卦为阳卦,若为阴爻,则该卦为阴卦。辟卦称太阳、太阴,杂卦称少阳、少阴。阳爻代表温气,阴爻代表寒气。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阴阳属性一致,则代表阳盛或阴盛的状态,盛极必衰,故阳气或阴气必呈逐渐下降趋势,只可称“微温”或“微寒”。如果某卦上爻和第三爻阴阳属性不一致,说明第三爻阳气或阴气还有发展的前景,且势头甚猛,故称“决温”或“决寒”。故而,辟卦及杂卦均有四种寒温情形。关于辟卦,清人张惠言《易纬略义》卷三由“六十卦侯”有所说明:
春三月侯卦气考,《泰》也,《大壮》也,《夬》也”,皆九三上六实气决温不至考,君不明之征……夏三月侯卦气考,《乾》也,《夬》也,《遁》也,皆九三上九,实气微温而不至考,教令失中之征也……秋三月侯卦气考,《否》也,《观》也,《剥》也,皆六三上九实气决寒而不至,当君倒赏之征……冬三月侯卦气考,《坤》也,《复》,《临》也,皆六三上六实气微寒而不至考,君政荼缓之征也。
又,《稽览图》载:
太阴用事,如少阳卦之效也一辰,其阴效也尽日。太阳用事,而少阴卦之效也一辰,其阳也尽日。消息及四时卦,各尽其日。
郑玄注曰:
太阴,谓消也,从否卦至临,为太阴。杂卦九三,为少阳之效,杂卦九三,行于太阴之中,效微温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阴为寒,其阴效也尽日,为杂卦六十(十,疑为衍文)三,行于太阴中,尽六日七分也。太阳,谓消息也,从泰卦至遁,为太阳。杂卦六三,行于太阳之中,效微寒一辰,其余皆当随太阳为温效,尽六日七分。消息尽六日七分,四时尽七十三分。
由此可知:一月之中“寒温”的趋势由本月的十二消息卦第三爻预示出来,本月消息卦所值六日七分中气候都须和此趋势相应;本月之中的其它四卦,如与本月消息卦寒温一致,则用事六日七分,如不一致,则每卦六日七分中须一个时辰和其第三爻所表示的“寒温”之气相应,其余几日均须和本月消息卦所符示的“寒温”之气一致。四时卦则七十三分与其所主之气一致。符合以上情况即为“卦气效”,否则就为“不效”。
以“风雨”为候,《稽览图》说:
降阳为风,降阴为雨。……六日八十分之七而从,四时卦,十一辰而从。
郑玄注曰:
上九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为卒风。其不效也,后九十一日,降为灾风。……上六用事,卦效后一百二十日,降为阴雨。(张惠言补充“其不效,亦后九十一日降为灾雨也。)……六,以侯也,八十分为一日,之七者,一卦六日七分也。从得一卦。四时卦者,为四正卦,坎离震兑四时方伯之卦也。十一辰余者,七十三分,而从者得一之卦也。
可见,论“寒温”从阴阳二气上升的趋势说,论“风雨”就从阴阳二气下降的趋势而言。从十二辟卦而言,“上九用事”指从乾至剥,为四月到九月间温气渐衰,寒气渐长之时,为“阳气下降”之趋势。“上六用事”指从坤至夬,为十月到来年三月间寒气渐衰,阳气渐长之时,为“阴气下降”之趋势。前者卦效为“风”,后者卦效为“雨”,卦不效则为“灾风”、“灾雨”。辟卦及杂卦值日之时,各效六日七分,四时卦则效七十三分。
由以上占验之法可见,“卦气”说占验应用基于“卦体”对天地间阴阳气运的符示。“卦气”说的这一内涵,孟、京都进行了一定的思考。
孟喜以四正卦《震》、《离》、《坎》、《兑》主十二个月二十四节气,他认为四卦的卦画结构符示了天地间阴阳气运的盛衰盈虚。《新唐书》卷二十七(志第十七上历三上)一行《卦议》引孟氏章句说:
坎震离兑,二十四节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坎以阴包阳,故自北正。微阳动于下,升而达,及于二月,凝固之气消,坎运终焉。春分出于震,如据万物之元,为主于内,则群阴化而从之。及于正南,而丰大之变穷,震功究焉。离以阳包阴,故自南正,微阴生于地下,积而未章,至于八月,文明之质衰,离运终焉。仲秋阴行于兑,始循万物之末,为主于内,则群降而承之。极于北正,而天泽之施穷,兑功究焉。
京房对孟喜此种诠释比较关注。僧一行抨击京氏“减去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文七日来复而已”。意指“卦气”卦序中,冬至初《坎》卦用事七十三分,后公卦《中孚》用事六日七分,后辟卦《复》用事。从冬至《坎》卦到《复》卦,共历七日,代表阳气自冬至后历“七日”来复。孟喜认为《坎》卦之时,微阳动于下,京房在此基础上以《坎》经《中孚》到《复》卦,为一阳来复。这反映了京氏“卦气”说与孟喜学说的关联,《汉书·艺文志》载有《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亦可证京房与孟氏《易》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