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天理与人欲
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
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
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
——《朱子语类》卷十二、十三
朱子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可谓妇孺皆知,世人认识朱子盖从此语始。此语屡遭“口诛笔伐”,以至今日仍有许多的人因此而对程朱理学冷眼相看,并抱偏见。
实际上,儒家学说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注重“理欲”之辩。《礼记》最早提出“天理”与“人欲”的对立,并要求以天理规范、限制人们过度的物质欲望。程朱理学的“理欲”观无非是对儒家原有观念的承继与发展,在程朱以后的思想家中也不乏继续倡导者,如明代王阳明就以“良知”为天理,主张去人欲复天理以“致良知”。
当然,对“人欲”的完全否定,有碍于社会的发展,但一种思想,一个学说总是与产生这种思想、学说的社会环境分不开的,我们很难设想在一个人口众多,资源匮乏的国度,完完全全倡导“人欲”的学说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也正是对社会负有强烈责任意识的儒家知识分子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多与程朱大同小异的原因所在。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朱子并未否定人的正当的物质欲望,他是将这种欲望视之为理的,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同样是天理。但过分要求,酒地花天,这才被视之为“人欲”。
五、居敬穷理
学者工夫,唯有居敬穷理二事。此二事互相发,能穷理,则居敬工夫日益进,能居敬,则穷理工夫日益密。
——《朱子语类》卷九
自家若得知是人欲蔽了,便是明处,只是这上便紧紧着力主定,一面格物,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正如游兵攻围拔守,人欲自消铄去。所以程先生说敬字,只是谓我有一个明底物事在这里,把个敬字抵敌,常常存个敬在这里,则人欲自然来不得。
——《朱子语类》卷十二
要明天理,去人欲,则须加强自身的修养。修养之法有二:一曰居敬;一曰穷理。
穷理是穷尽事物之所以然与所当然,即通过“格物”的方法来探求万物事理。坚持日格一物,始终不懈,脚踏实地的努力,“人欲”在“穷理”的探索历程中,自然消铄而去。
居敬则是时刻将“敬”放在心中,并以之去抵制种种外在诱惑,从而做到心存天理,行合道义。
朱子以为通过这种自觉的修养历程,人便可真正回归到“人与理合”的境界,从而成为圣人。人非圣贤,但人应当并可以成为圣贤。
——这是应该的道德追求。
六、致知力行
致知力行,用功不可偏,偏过一边则一边受病,……但只要分先后轻重,论先后以致知为先,论轻重当以力行为重。
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
论知之与行,曰:方其知之而行未及之,则知尚浅。既亲历其域,则知之益明,非前日之意味。
——《朱子语类》卷九
知,即知识,认识;行,指行为,也即我们今日所言“实践”。对知行的关系,朱子从三方面作了论述:一、知行相须,不可偏颇;二、论知行的先后,则知先于行;三、论知行轻重,行重于知。
知行关系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古老的话题,应该说朱子的论述是相当全面的,既指出了两者的相互依赖,又辨明了它们的不同,其分析无疑是颇具说服力的。但“知先于行”历来却被称之为“唯心主义先验论”,这种给一个理论简单地戴上一顶帽子的做法,对理论的深入理解与研究,无疑是极为有害的。它只能造成对该理论的无知。朱子何尝忽视过实践?“行为重”,明确地道出了实践的重要性。
重视实践从来就是中国历代哲人的共同特性,他们创立一个学说,往往不仅停留在著书立说上,而且身体力行,成为这个学说的第一位实践者:孔子周游列国,为自己的政治理想而奔波;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庄子无为,拒不就楚……
——付诸实践,勇于实践,先哲们的人格在此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