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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道家思想在当代社会的发展与应用问题——以老子哲学与生态问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人们无法确切知道世界统一的总根源和总根据的具体内容,人类不是全知全能的上帝,科学也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提供可靠的预测,因此人类对大规模行动应有基本的谨慎。良好的愿望,宏伟的计划都可以变成灾难。宏愿越大,态度越坚决,可能引起的灾难也越大,这就是“反者道之动”的真谛之一,也是道的模糊性的表现之一。大规模烧砍森林、发展农业的伟大计划变成了无法扑灭的大火和浓烟,保护动物的努力却毁灭了十万因努特人的基本生存之道。这种善意向恶果的转化正印证了老子辩证法思想的深刻预见:“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本来,美的标准,善的内含因时因地而有不同,但是,当天下皆以一种美为美的标准而趋之若鹜,皆以一种善的内含为善的标准而竞相效法时,这种统一的绝对的美和善就会带来丑和恶,就会转化为丑和恶,至少会为丑和恶提供美和善的保护。当尽快发展经济变成统一的最高的目标时,它就会为貌似合理、实则危险的决策提供似乎无可争辩的理由;当保护动物变成神圣口号时,它就为非科学、非理性的戏剧化表演提供了舞台。事实上,我们所面临的大多数生态问题,如污染、资源匮乏以及环境恶化等,都是始料未及的。道的模糊性和事物的辩证运动告诉我们,我们所做的任何大规模的事,不管动机多么善良,不管多么必要,都有可能产生不期的严重的后果。对此我们应该有足够的认识并采取谨慎的态度。
 
(四)自然作为中心价值的启示
 
    老子之道超越于形而上和形而下的区别,却贯穿于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世界,不仅描述了宇宙之实然,而且支持着人类行为之应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25)这说明老子哲学有效法自然界的含义,但代表自然界的是“天”“地”二字,并不是“自然”二字。这里的“自然”是“法”的宾语,是名词,但意义却是形容词,是自然而然之意,高于天地所代表的自然界。“道法自然”说明自然而然是一种根本的价值和原则,应该贯穿于人类的活动,大地的繁衍,天体的运行,体现为道的功能和特点。在“道法自然”一句中,“道法自然”要求的实际是自然的秩序,自然的和谐,为了避免单讲“自然”时可能产生的多种歧义,本文多用“自然的秩序”或“自然的和谐”来指代自然的原意。老子之道是真实性和模糊性的统一,规范性和描述性的统一,也是理性与悟性的统一。同样,“道法自然”是明确的陈述和要求,又留下模糊不定的多种理解的余地;“自然”是对天地万物的常规状态的描述,又是对人类活动的要求和规范;对“自然”的含义需要理性的理解和分析,也需要直觉的体悟和体会。
    “道法自然”中的自然指的是总体的自然的和谐,“辅万物之自然”(64)中的自然则是个体的自然的存在和发展,是个体自己如此,本来如此,通常如此的状态。显然,总体的自然和个体的自然是互为因果、相互依存的。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老子向往的自然的和谐决不是没有人类活动的野蛮的原始状态,而是人类社会的从整体到个体的、建立在文明基础上的和谐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以及人类与天地万物的关系。个体与总体上的自然和谐并不是没有相互作用,没有整体的管理,而是没有冲突、没有镇压、没有强制的管理方式和相互关系,所以圣人“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17) 显然,老子说的是人类文明社会的自然,不是回到动物状态的自然,不是大家什么都不做的原始的动物的生活方式。
    老子所向往的自然是总体与个体相协调的自然而然的和谐状态,是合乎人类理想的秩序,是个体的自主性和整体的有序性的统一,是个体之间较少相互冲突和抗衡,整体上较少外来强制和压迫的秩序。这是一般人都会接受和向往的理想秩序,与一般人所不同的是,老子把这种理想秩序叫做“自然”,当作中心价值,并提出了实现这一价值的理论根据和方法。
自然的和谐意味着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意味着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在比较自然的秩序中,人们对生态的破坏较少,在激烈的状态下,对自然界的破坏就变成了严重的、甚至是无可回复的毁灭。人们常常将热带雨林大火归咎于传统的刀耕火种,这是并不正确的。在加里曼丹的密林中,生活着以达雅人(Kenyak Dayak)为代表的刀耕火种的土著民族,他们祖祖辈辈以森林为家,以刀耕火种为食,但并没有破坏热带雨林的基本生态,他们的生活和森林构成了自然的和谐。他们放火烧荒是因为热带雨林中土地贫瘠,只有靠燃烧的灰烬才能获得耕作的养料。他们烧林后的树桩都不挖掉,也不翻耕土地,只用木棒、山刀等在地上挖洞下种,这样不会造成水土流失。两三年后,不等土地过度贫瘠就搬迁到另外的地方耕种。二三十年以后,当他们回到原地时,树林已经恢复。所以,传统的刀耕火种并没有造成热带雨林的严重破坏。
适度的合理的传统农业方式运作了千百年,并不曾给森林带来灾害性影响。那时人与雨林的关系是大体和谐的。然而,由于印度尼西亚一半以上的人口集中在爪哇岛,政府便推行大规模的向加里曼丹等人口稀少的岛屿移民的计划,从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七十三万户家庭迁入繁茂的热带雨林区,另有二十万户自发移民。新移民对森林生态,对刀耕火种知之甚少,但是为了生存,为了利益,他们毫无顾忌地砍烧森林,营造农地,并在同一地方连年栽种,直到再也无法耕种为止。大批新移民不断抛弃无法复原的空地,然后向森林深处推进。这种非传统型的烧垦方式把大片原生热带雨林变成了杂草稀疏的荒地。与此同时,工业化的垦殖公司更是吞食热带雨林的怪兽。传统的耕植者每烧掉一公顷森林,现代的农场主就要烧掉一千公顷。大规模移民以后,近五百万公顷的森林被砍伐,此后森林又以每年二十五万公顷的速度递减。
本来,热带雨林中是没有火灾的,因为树木林冠郁闭,很难透进阳光,林内湿度很高,地表植物很少,地下的泥炭很少有燃烧的机会,不会发生火灾。是大规模移民和工业化垦殖破坏了热带雨林对地下泥炭的保护才造成了泥炭的无可遏制的燃烧。人与自然的和谐破坏了,灾难发生了,退回原有的和谐已经没有可能。
正象印度尼西亚热带雨林区的土著居民并没有破坏大自然的和谐一样,加拿大北极圈的因努特人也没有破坏生态的自然平衡。他们的经济衰败并不是为了生态平衡而作出的必要牺牲,因为他们所猎取的格陵兰海豹是世界上数量最多的海豹之一,从纽芬兰至挪威之间的北大西洋冰面下生存着大量格陵兰海豹,数以百万计,而且数目还在增加。所以,正式列为濒临绝种的哺乳动物有好几百种,但格陵兰海豹并不在内。保护鱼类及海洋哺乳动物的国际科学机构认为猎杀海豹的处理方式是恰当的,受美国政府委托的科学与人道机构经过调查也认为猎杀海豹所用的方法并非不人道。总之,因努特人猎杀海豹只是为了基本生存,而并非为了牟取暴利或炫耀浪费,并没有危及格陵兰海豹的安全,没有破坏自然的生态平衡,倒是绿色和平组织堵绝了因努特人的生存之道,使他们成为绿色和平组织的错误行动的牺牲品,从另一个角度破坏了生态平衡。
在一个大致和谐的体系或环境中,任何一方的突然扩张膨或强制压迫,都必然破坏原有的平衡,造成突然的失调,甚至是难以补救的灾难。在印度尼西亚,是大批移民突然闯入并破坏了热带雨林的生态环境和土著居民的生活方式,受到伤害和损失的不仅是森林和自然环境,而且包括制造灾难的新移民和印度尼西亚政府。在北极圈,是因努特人的生存方式被外力突然禁止,结果是人为海豹而无端地牺牲,造成了另一种生态不平衡。绿色和平组织保护动物的目的本应该是维护生态平衡,但他们没有看到整体的和谐的价值,没有看到平衡应该是多方面的平衡,所以片面地保护数以百万计的海豹,完全不考虑十万因努特的利益和出路,给因努特人造成了灭顶之灾,也暴露了他们自己的动机和方法上的问题。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牵涉的是一个包括诸多方面的复杂系统,片面强调一方而压制另一方,必然会破坏自然的和谐,造成破坏和灾难。这也是我们在吸取教训的同时,可以从道家哲学中汲取的智慧。
从上述两个实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认识到,所谓落后地区、发展中国家长期形成的传统自有其合乎当地当时条件的诸多因素和原因,是那里的各种情况和条件长期相互作用、相互磨合而达到的自然的和谐,是值得珍惜和保护的。没有足够的理由和条件是不应该轻易改变,特别是不应该急剧改变的。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因努特人的不幸也是印度尼西亚政府和绿色和平组织不懂得珍惜长期形成的自然和谐的秩序的结果。应该重视自然的和谐,尽可能维护自然的秩序,这应该是我们在吸取具体教训的同时,也应该从道家思想中吸取的根本性的智慧。
道家强调自然的和谐和自然的秩序,这并不是反对或害怕任何变化,而是要尽可能防止和避免破坏已有的和谐,争取并维护新的和谐,因此,道家并不是不做事,而是要避免作坏事,为此,就要讲究做事的方法,这就是下一部分所要讨论的内容。
 
(五)无为作为原则性方法的启示
 
要珍视自然的和谐,就应该以宏观的视野和谨慎的态度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就是无为。无为二字最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无为的字面意思和它的实际意含有相当的不同。从老子原文看,无为决不是不做事,而是以特定的方式做事。所谓“功成事遂”、“功成身退”的说法就证明老子并非完全反对做事和建功立业,“无为而无不为”的名言也说明老子实际上是主张以更高明的方法达到更理想的境界,所以,无为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实现老子之中心价值的原则性方法。
从无字的本义和老子的原文来看,“无”不是有而复失之无,也不是绝对空无之无,而是“实有似无”之无。按照“无”的这个意义,无为就可以解释为“有而似无”的行为。“有”说明无为并不是真的毫无作为,“似无”说明无为之为的特点,即为之于不为之中。因此,无为也可以称作“不为之为”。所以,无为是一种非常规的手段,通过“无为”实现“无不为”,其实质即是为之于不为,以超世俗的方式来处理世俗事务,从而实现自然的价值,达到超逾常规的更高的标准。
无为作为一个否定式词汇,它的直接的否定的含义是对某些人类行为,如对压迫、冲突、竞争等行为的取消和限制;同时,它也具有积极的肯定的含义,即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行为方式,即“不为之为”或“自然而为”,具体说来,就是主张自然、渐进和适度的行为方式,以利于创造和维护自然的和谐;反对紧张、剧烈而且大规模的活动,以避免破坏自然的秩序。
对于道家的圣人而言,无为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实践和生活表现。理想中的道家真人是无需自我约束的,他一投手、一举足都会合于自然之道,而不会破坏自然之和谐。但对一般人而言,实行无为则意味着对其一般行为或世俗行为的必需的自我限制。不仅是对外在行为的限制,而且是对内在心理活动的限制。外在限制可概括为不争不先,内在要求则可以概括为不有不恃或无身无欲。对普通人而言,内在约束是尤为重要的。这种自我约束并非是那种不求进取、消极被动的态度,而是向着一种更完满的目标,因而有着更为积极的意义。无为是一种力求超越世俗标准和方法、直达终极关怀的更高追求,
和其它哲学概念相比,无为一词的模糊性更为明显。不过,中国哲学概念的模糊性是有弊有利的。弊,是因其含义不确定,不利于现代人学习掌握;利,是因其没有死板的预定框架,可以避免了教条化机械化的套用。我们今天对无为的重新诠释或定义力求清楚明白,但也不能期待它象一个自然科学概念一样清晰,因为我们无法消除无为的字面意义和实际意义的差距。实际生活和实际的大千世界总是比清晰的思想概念要复杂得多,任何清晰的概念都无法全面完整地反映复杂的现实世界,也不可能准确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人们应该有的行为及行为方式。我们根本不应该指望一个可以直接运用而无往不利的哲学概念或公式,世界上不存在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式或真理,当然我们也不能这样来要求或评价无为这一概念。任何积极有益的理论概念都有其特定的条件和目标,脱离这样的具体环境,任何概念和理论都会导致荒谬的结局。
总之,无为的原则不是要求人们遵从一个绝对的公式,而是代表一种高远灵动的智慧,是一条实现人类社会自然和谐之路。无为之为高于常规之为,它自然而然,虚静恬淡,不急功近利,不受世俗潮流驱使,成之于无事,为之于无为。从表现形式来说,无为意味着渐进的发展和缓和的行为方式,这可以看作是无为所要求的一个基本原则。与此相反,生态危机的产生正由所谓的西化、工业化或商业化潮流所推动的急速扩张和激烈竞争所致。在短短的几十年内,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卷入了几乎同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当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反思现代化所带来的后遗症的时候,东方发展中国家却为赶上西方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方式施行急速的庞大的发展计划,从而加剧了激烈的竞争,也为自身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印度尼西亚的森林大火便是其中一例。
事实上,是高速的经济发展需求点燃了森林大火。去年,印度尼西亚总统苏哈托曾提出立法禁止蓄意烧林,但最终没有下文,因为大规模的烧垦开发正是政府的宏伟规划动员鼓励的结果,苏哈托曾要求到2000年将油棕树种植面积翻番达到五点五百万公顷。没有人有权指责印度尼西亚政府大规模迅速发展本国经济的雄心。许多发展中国家都急于赶上西方发达国家。中国也曾在五十年代后期发起了“大跃进”运动,最终演变成了一场灾难,至少三千万农民死于饥荒。苏哈托和毛泽东要加速发展本国经济,这个愿望是没有错的,悲剧的根源在于他们相信这样一个简单化的公式:越多越好,越快越好,越大越好。这和无为重视整体和谐、主张自然渐进的精神恰恰是背道而驰的。
在因努特人的悲剧中,错误不在于环保运动本身,不在于保护动物的目的,而在于推行运动的方式。绿色和平组织不同于主流环保团体,它习惯于以对抗的行动来鼓吹环保。比如他们曾向全世界播放一个电视新闻片,画面上是“绿色和平”的橡皮艇试图阻止苏联渔船捕捉鲸鱼的场面。 他们的总裁罗伯特·亨特做过新闻工作,非常善于制作戏剧化的影像。他们拍下春季因努特人猎杀上千白毛幼海豹的画面,并将法国女明星怀抱幼海豹的照片传遍世界,并组织其它明星和美国国会议员参与宣传。他们不顾事实地宣传:“如果不禁止,格陵兰海豹在五年内会绝种。”他们的募捐信上说“向这些可爱的小动物吻别吧。”这一切夸张和煽情的宣传效果十分强烈,所以亨特称之为“心灵炸弹”。他们玩弄摄影技巧,追求戏剧化效果,制造公然对抗的场面,这些都与自然、无为、谨慎、渐进的智慧相反。简单化、戏剧化的运动的确可能产生一时的轰动性效应,但却常常误导人们,甚至给人们带来灾难。环境保护是一严肃复杂的课题,涉及不同的国家、地区和社群。因此,它要求耐心、渐进和持久的工作态度,而不是对抗的戏剧化的哗众取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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