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理论上揭明了有无相生的矛盾性之后,郭象进一步提出了“万物独化于玄冥之境”的命题。他说:“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耶?无也,则胡能造物?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齐物论》注)所谓“独化”,是指事物都是“独生而无所资借”的;“玄冥之境”则是指事物玄妙幽冥、浑然至极的存在状态。在他看来,根本不存在所谓造物主,万物都是自己创造自己。万物自生自化而不依赖他物来创造,这就是天地的本来面目。“万物独化于玄冥之境”的提出,标志着玄学哲学本体论转向的真正完成。
与此同时,郭象的独化论作为一种天人之学,并没有仅仅满足于对宇宙和谐的本体论证,而是在扬弃了阮、嵇强调自我意识与精神境界的有关思想的基础上,落脚于与本体论相应的人生境界的凸显。针对大小不平、“上下夸qí@①”(《秋水》注)所造成的社会矛盾所带来的可“患”之处,郭象力图通过追求建立在“自足其性”基础之上的“各安其分”的精神境界,来影响社会的存在状况和人们的生命存在形态。他并不是不承认事物间的差别和矛盾,而是主要着眼于用“自足其性”、“各安其分”、“大小俱足”(同上)的玄理去在人们的主观意识上消融这些矛盾。人们一旦达到这样的精神境界,一切社会矛盾也就可以消除,社会整体的和谐就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了。在他看来,一切用世俗的眼光看处于劣势地位的“臣妾”、“皂隶”只是懂得了这个“天理自然”,就可以做到“不顾毁誉而自安其业”。同样,对于那些士族统治者而言,达到了“自然”与“名教”合一的精神境界,就可以在礼法名教中“逍遥自得”。因为“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而只要能“游心于绝冥之境”,虽在名教之中,而“未始不逍遥也”。(《逍遥游》注)顺此而进,郭象得出了这样的哲学结论:“夫理有至极,外内相冥,未有极游外之致而不冥于内者也,未有能冥于内而不游于外者也。故圣人常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故虽终日挥形而神气无变,俯仰万机而淡然自若。”(《大宗师》注)“游外”是笃名教,“冥内”是任自然;前者为外王,后者为内圣,在独化论的精神境界中,二者达到了统一。“游外以冥内,无心以顺有”成为玄学理想人格的最高形态。
通过建构“独化论”的哲学体系,郭象站在玄学的立场上不仅完成了万物“独化”的本体论论证,而且还凸显了与之相统一的、以绝对“逍遥”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精神境界,从而以哲学的方式建构了一个本体论与人生境界相统一以贯通天人的学理系统,在理论上达到了玄学最高的思想成就。
三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魏晋玄学的发展演进,正体现为从何、王凸显本体意识到阮、嵇强调精神境界,再到郭象完成了“本体论”与“境界”的统一、“本体”落脚于“境界”的过程。正是魏晋玄学构成了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境界形上学”的雏形。由此观之,汤用彤先生有关论断的一个基本的不足之处,就是没有能够对魏晋玄学的基本理论特质作出全面揭示。
前文已经指出,汤先生玄学研究的历史性贡献,就是第一次明确指出了魏晋玄学实现了中国哲学发展史上从宇宙论向本体论的转变。考之于中国哲学史,这一论断确实包含了真知灼见。中国哲学虽然确有其不同于西方哲学的理论特质,而且没有出现过完全意义上的西方式的在现象背后追寻超越之“客观实在”的“本体论”,但是,我们并不能由此否认中国哲学中具有“本体”意识。哲学作为对于人之整体生命的理性反思,相对于其它具体学科而言,它的一个基本特质就在于其超越性。它总是要超越对于经验性的、感性的现象的认知,以透过变动不居的现象理性地把握人生、社会与天地宇宙的恒常之“道”。这就不能不把哲学的思维引向大宇长宙的最终本原或存在根据,而这显然已经进入到了哲学的“本体论”问题的论域。尽管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那样,中国哲学传统处理本体论问题的方式与西方哲学的方式是不尽相同的,但是,并不能由此而否认在中国哲学中自有其本体意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并不赞成有的论者过于强调所谓“本体论”在西方哲学中的“本义”,特别是强调其先验超越性,并由此而完全否认中国哲学传统中也有“本体论”问题。许抗生先生在此意义上认为郭象玄学是“反本体论”的,这一论断也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如果过于坚执中西哲学传统之间的差异,仅仅只是以西方哲学作为哲学的“型范”,而不能站在人类哲学之一般的高度来比观中西文化,最为“客观”的态度恐怕是只能承认中国没有“哲学”,那当然就遑论“本体论”了。考之于中国哲学史,正是在魏晋玄学中,中国哲学的发展成熟到了在整体上基本摆脱经验性思维而进入到了以理性思辨的方式探讨宇宙人生之恒常本体的新阶段。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哲学史研究中,正是汤用彤先生孤明先发,首先指明了这一点。应当说,这是他对于中国哲学史研究的划时代的历史性贡献。
但是,中国哲学毕竟是一个具有自身特质的、不尽同于西方哲学的学理系统。正如上文已经指出的,中国哲学总是倾向于关联于人之精神境界来讨论宇宙人生的本体问题,这是中国哲学不同于自柏拉图以来就明确指向外在于人的“纯粹”客观之本体意识的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特质。而正是对于这一点,处于中国哲学研究之早期阶段的汤先生却注重不够。在一定的程度上,他用Ontonogy or theory of being来界定在他看来作为“本体之学”的魏晋玄学,并用“存存本本之真”来状述Ontonogy or theory of being,说明他对于西方哲学本体论的基本理论特质有着清楚的把握。但是,魏晋玄学虽然表现出了明显的本体意识,然而其本体意识却又并不是完全西方式的,而是要通过在人之精神境界中呈现本体,以图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在终极关怀的层面上安顿人之个体生命(修身)与群体生命(治国)。这一点如果说在作为玄学之开端的何晏、王弼思想中还没有得到充分表现,那么在阮籍、嵇康的玄学思想中就体现得十分鲜明了。而正如许抗生先生所指出的,正是阮籍、嵇康的玄学思想最难于被按照汤先生的有关论断归纳进“本体之学”。但如果从“境界形上学”的视角来把握魏晋玄学,从上文的分析中就不难见出,阮、嵇的思想正是魏晋玄学发展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个意义上,汤用彤先生虽然正确地注意到了玄学哲学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所具有的“本体论转折”的意义,但却对其关联于境界而凸显本体意识的基本理论特质注重不够。
立足于这样的认识,我们也不同意许先生把玄学哲学归结为是讨论宇宙万物之自然本性的论断。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理由。第一,这一论断对玄学哲学基本理论特质的界定似过宽泛。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认为,不仅在玄学而且在整个中国哲学乃至整个人类哲学中都包括了讨论宇宙万物之自然本性的内容,将之界定为魏晋玄学的基本理论特质似失之宽泛。第二,它不利于更好地揭示中国哲学自身的理论特质。前文已经指出,中国哲学的基本理论特质恐怕不在于脱离了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来“纯粹”客观地探讨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问题,而总是倾向于关联于人之精神境界来探讨人之生命意义的安顿问题。把玄学哲学归结为是讨论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问题,不仅不利于凸显这一点,而且很容易遮蔽中国哲学的上述特点。第三,这种归结也不利于把魏晋玄学放在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内在环节上来动态地、整体地考察其基本理论特质。作为一个具有自身独异特质的人类哲学主流传统之一,中国哲学在体系化方面的特征虽然不如西方哲学那么鲜明,但是,它在不断从稚嫩走向成熟的过程中无疑体现出了自身的内在发展逻辑。魏晋玄学作为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只有将其放在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内在环节上来加以动态的、整体的考察,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基本理论特质。汤用彤先生对于魏晋玄学的有关论断之所以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是与他不仅十分注重从汉代经学到魏晋玄学的承继与变革来把握魏晋玄学,而且注意把魏晋玄学放在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整体链条上来评断其基本理论特质的思考方法密切相关的。如果把玄学哲学的基本理论特质仅仅归结为是讨论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问题,就很难将之放入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内在环节上来厘清其基本理论特质,并由此而加深对于中国哲学之整体理论特质的了解与把握。而如果孤立地来把握魏晋玄学,或许所能把握的“基本理论特质”,就只能是“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基本理论特质”。我认为,许抗生先生对于魏晋玄学哲学之基本特征的有关论断,不仅没有将其放在中国哲学发展演进的内在环节上来加以动态的、整体的考察,而且对于魏晋玄学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发展阶段的整体理论特质也揭示不够。例如,许先生一方面指出了玄学哲学的基本特征是讨论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问题,另一方面又认为王弼玄学的基本特征仍然可以概括为“本体之学”,但却并没有揭示两者之间的关系,更没有对于为什么在以讨论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问题为基本特征的玄学之中会出现王弼“本体之学”的问题以及王弼“本体之学”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定位问题加以说明。这就很难让人由此对于魏晋玄学的基本理论特质有一个“全观”。
【参考文献】
1 成中英,1991年:《世纪之交的抉择——论中西哲学的会通与融合》,上海知识出版社。
2 古籍:王弼《老子注》,阮籍《达庄论》,郭象《庄子注》。
3 牟宗三,1997年:《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古籍出版社。
4 汤用彤,1957年:《魏晋玄学论稿》,人民出版社。
5 许抗生,2000年:《关于玄学哲学基本特征的再探讨》,载《中国哲学史》第1期。
6 张岱年:1996年:《中国哲学大纲·自序》,载《张岱年全集》第2卷,河北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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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字为趾去止加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