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境界形上学”的初步形态——论魏晋玄学的基本理论特质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魏晋玄学是中国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对其基本理论特质的探讨构成了中国哲学史研究中的重要内容。早在20世纪30-40年代,著名哲学史家汤用彤先生首倡玄学哲学是本体论之论,并将汉代经学向魏晋玄学的发展看作是中国哲学史上从宇宙生成论向宇宙本体论的转变。在他看来,汉学执滞于经验,“本天人感应之义,由物象之盛衰,明人事之隆污。稽查自然之理,符之于政事法度。其所游心,未超于象数。其所研求,常在乎吉凶”。魏晋玄学则不然,它“已不复拘拘于宇宙运行之外用,进而论宇宙万物之本体。汉代寓天道于物理。魏晋黜天道而究本体,以寡御众,而归于玄极;忘象得意,而游于物外。于是脱离汉代宇宙之论(Cosmology or Cosmogony)而留连于存存本本之真(Ontonogy or theory ofbeing)”。(汤用彤,第48-49页)由此,他得出结论说:“玄学与汉学差别甚大。简言之玄学盖为本体论而汉学则为宇宙论或宇宙构成论。”(同上,第67页)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指出,不同于汉学“体用分为二截”,玄学的基本特点则是“即体即用”:“玄学主体用一如,用者依真体而起,故体外无用。体者非于用后别为一物,故亦可言用外无体”。(同上)

    汤用彤先生的上述论断无疑有着颇为深刻的真知灼见,因而长期以来成了学界理解魏晋玄学的基本范式,在一定的意义上堪称代表了魏晋玄学研究的时代水平。但是,近年来,随着有关研究的进一步深入,一些论者不仅在汤先生有关论断的基础上对于作为玄学之核心理念的“有”、“无”范畴的根本义蕴作出了进一步的探讨,而且直接对其基本论断即“魏晋玄学哲学是本体论”提出了质疑。对此论说得最为鲜明的是许抗生教授。他说,虽然王弼玄学哲学的基本特征仍可以看作宇宙本体论,但由于嵇康、阮籍并不讨论有无与本体问题,向秀、郭象更是反本体论的,因此用宇宙本体论来概括玄学哲学的基本特征似有缺陷。他认为,玄学哲学的普遍共性,并不是宇宙本体论,而应当是讨论宇宙万物的自然本性论问题:王弼“明自然之性”,郭象讲“自足其性”,阮籍谈“明于天人之理,达于自然之分”,皆是围绕探讨自然之本性而展开自己的学说的。(参见许抗生)上述结论在相当程度上显然可以看作是对于汤用彤先生以来把玄学哲学在整体上归结为“本体论”这一研究范式的颠覆性意见。

    比较汤先生和许先生对于魏晋玄学基本理论特质的不同认识,不难看出其中的一个重要差别:如果说前者主要是借鉴西方哲学中的基本范畴本体论来论说魏晋玄学,后者的基本主张则明显包含了力图以更符合中国哲学自身特质的方式来论说魏晋玄学基本特征的理论意旨。这其中的一个关键之处在于:由于汤先生所处的时代可以说是中国哲学学科建设的草创期,因而他主要是套用了西方哲学的既成范式来理解中国哲学,这其中事实上已经内在地隐含了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中国哲学自身特质的可能性,而随着对中国哲学自身特质认识的不断加深,学界对此已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这就为站在新的基点上对玄学哲学的基本理论特质作出进一步的探讨提供了可能。

    众所周知,在传统中国学术中虽然并没有出现“哲学”这一独立的学科,但是,中国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主流传统之一,自有其颇具特色的对于人生、社会乃至天地宇宙之一般“道”理的系统性的整体理性反思,这就是中国文化传统中专注于“究天人之际”的“天人之学”。在近代中西文化交会之后,人们正是按照西方学术分途的模式,把中国文化中的这部分内容按照西方哲学的学科框架、思维取向和概念范畴体系加以抽绎、梳理和编排、改造,从而形成了“中国哲学”这一学科,并在此基础上整理出了“中国哲学史”。随着时代的发展与中西文化交流的深入,特别是世界范围内“西方文化中心论”的逐渐沦落,人们对于凸显中国哲学自身特质的重要意义具有了越来越充分的认识。正像近代以来在中西文化与哲学的对比中不少论者已经指出的,如果说中国哲学传统的主流形态是以人之生命价值或意义的安顿为中心,西方哲学传统的主流形态则主要体现为一种通过显发理性之光以认识、把握外在对象的智慧形态。(参见成中英)与思想主题的差别紧密相联,中国哲学相对于西方哲学而言形成了自己的重要特色。在笔者看来,这至少包括了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不同于西方哲学着力于区分经验性的现象世界与超越于现象界的理念世界或本质世界,中国哲学则体现为一种一重化的世界观。其二,不同于西方哲学主要是通过理性的发用以认识外在于人的客观世界之真实,中国哲学中虽然也不能不关涉到对于客观外在世界的认知问题,但是它又总是关联于人伦日用,落脚于人之生命意义的追寻。正如不少学者已经指出的,正是由于中国哲学传统总是倾向于立足于现实人生而穷究“天人之际”,它对人生意义的追寻就总是落脚于对于生命境界的凸显。也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了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在本体意识上的一个基本的差别:不同于西方哲学传统是要追寻外在于认知主体的客观“实在”,在中国哲学中“本体”则总是关联于人伦日用,因而总是在人之精神境界中得到“呈现”。由于在中国哲学中“本体”与“境界”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把“天人之学”中所包含的形上学名之为“境界形上学”(亦可参见牟宗三,第98页)。

      二

    从这样的视角来考察魏晋玄学,我认为,正是魏晋玄学不仅实现了中国哲学发展史上从宇宙论向本体论的转变,而且其所凸显的本体也是落脚于人之精神境界,从而构成了境界形上学的初步形态。

    随着玄学的兴起,汉代关于宇宙起源、结构和演变的争论发展为“有无(动静)之辨”,“本”与“末”、“有”与“无”等的关系成为讨论的中心问题。不同于汉人大多把《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等论断看作宇宙发生论,玄学家则对此作出了新的解释。作为正始玄风的领袖人物,王弼在《老子注》一开篇就明确指出:“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其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他还指出:“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注》第40章)“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由无乃一,一可谓无。”(《老子注》第42章)王弼没有把“无”、“有”和“一”等看作是宇宙演变的阶段,而是提出“以无为本”的论点,并以思辨方式进行了论证:具体事物都以“有”为存在,而任何“有”皆始于“无”,所以在任何时候要保全“有”,必须“反本”守住“无”。同时,纷繁复杂的万物有其统一性,这个统一原理就是“无”。显然,王弼的思想已经超越了宇宙发生论阶段,达到了以理性思辨的方式追寻宇宙人生之最终本原或存在根据的高度。它标志着中国哲学的发展成熟到了在整体上初步摆脱经验性思维而以理性思辨的方式探讨宇宙人生之恒常本体的新阶段。正是有见于此,汤用彤先生才在与前此的中国哲学相比较的意义上将玄学哲学看作是“本体论”。

    不同于王弼、何晏主要是凸显了玄学的本体意识,阮籍、嵇康则开始强调了自我意识和精神境界的问题。阮、嵇虽然也有着自己的本体意识,如对“混一不分,同为一体,得失无闻”的“至道之极”(阮籍:《达庄论》)的追求就明确地体现了这种本体意识,但是其理论兴奋点却并不是现象与本体的思辨联结,而是自我意识与本体的关系问题。尽管在表面上“越名教而任自然”代表了在名教与自然之间否定一者而坚执另一者的价值选择,但由于作为社会性的存在,人事实上不可能彻底摒弃名教而完全因任自然,因此,“越名教而任自然”实际上是以痛苦矛盾、彷徨无依的内心世界为基本背景的。《晋书·阮籍传》说他“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嵇康在《卜疑集》中也描绘了这种与阮籍相类似的痛苦矛盾的心态。既然自我生命无论在现实的名教或自然中都得不到安顿,那么就只能是退回到自身,在纯粹意识中寻找安身立命之所。在《大人先生传》中,阮籍描绘了一个与现实的悲苦无干、具有自我意识与宇宙本体融合为一之理想境界的“大人先生”:“夫大人者,乃与造物同体,天地并生,逍遥浮世,与道俱成,变化散聚,不常其形。养性延寿,与自然齐光。其视尧舜之所事,若手中耳……先生以为中区之在天下,曾不若蝇蚊之着幄,故终不以为事,而极意乎异方奇域,游览观乐非事所见,徘徊无所终极。”显然,在这样的人生境遇与境界中,不仅天地宇宙是和谐的,而且置身于其中的人及其自我意识也都是和谐的。由此,人就可以达到“并天地而不朽”的精神境界,从而找到自我生命的安身立命之所。正是阮、嵇以这种在孤魂野鬼的寂寞悲苦与得道真人的逍遥自得之间不断变换的生命存在形态,从两个相反的向度同时凸显了自我意识的问题与对自由的精神境界的渴慕与追求,从而对玄学转向对精神境界的注重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由此,他们进一步深化了玄学的主题。魏亚玄学作为这一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天人之学”,其中心课题是以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方式达成“天”与“人”的联结。何、王玄学的历史意义在于:针对汉代经学的感性、现象性思维,思辨地凸显了宇宙人生之本体的绝对性,并初步确立了与此相应的本体论思维。阮、嵇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对本体的抽象思辨落脚于“人”,落脚于对人之精神境界的关注,从而为玄学学理的进一步展开奠定了基础。郭象正是在此基础上对玄学哲学作了新的推展。

    对万物“独化”的本体论论证和对独化而逍遥的人生境界与达于境界之修养方法的揭示,构成了郭象玄学思想的主干内容。独化论的基本理论意旨,是哲学地证立自然与名教的统一,这可以看作是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对何、王贵无论玄学主题的“回归”。而郭象玄学落脚于独化而逍遥的人生境界,则与受到阮、嵇凸显主体意识与精神境界的直接影响有关。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