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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朱的“格君心之非”思想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儒家与君权的关系是儒家政治哲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自孔子提出“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儒家与君权之间就有着一种内在的紧张。“以道事君”就是以仁道事君,“仁者爱人”,从政治哲学上说,这是儒家的民本主义价值观。“犯之”就是对君主的“不仁”进行批评;如果君主不听谏阻,那就应该“止”即辞官而隐退。孟子继承发扬了这一思想,他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所谓“民为贵”就是以人民为最有价值,或者说,以人民为社会、国家的价值主体。就君臣关系而言,孟子反对臣对于君主的一味顺从,臣应该“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这里的“去”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止”。孟子又说:“人不足与适也,政不足间也,惟大人为能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意谓对于“大人”(大儒)来说,君主的用人之非、政事之失等等尚不足以进行批评,只有格(正)“君心之非”才是最重要的。其所以最重要,是因为仁政出于君主的仁心,若君心不仁,则无以为仁政;若君心正,则“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同上)。

    秦统一中国后,在法家思想的指导下建立了君主集权的政治制度。“汉承秦制”,在“秦制”之下,儒家思想一方面与其相适应,提出了“三纲”之说,另一方面也仍然坚持了先秦儒家的民本主义和“格君心之非”思想。如汉儒董仲舒主张“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其“伸君”即适应秦以后的君主集权而立“三纲”之说,其“伸天”则仍贯彻了民本的思想(所谓“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见《春秋繁露·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并且欲以“阴阳灾异”来格(正)“君心之非”。在董仲舒看来,治道应该从君心之正开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而王道终矣"(《汉书·董仲舒传》)。

    两宋时期,程朱理学在哲学上比汉唐儒学有重大的发展,但在政治哲学上却鲜有突破,大致是伸张孟子的政治思想,甚至可以说未离董仲舒“阴阳灾异”思想的窠臼。关于程朱对君权和“三纲”之说的肯定,历来已多被强调,近现代学人也对此多作批评。本文所述,主要是程朱的“格君心之非”思想,以显出程朱理学与君权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并重申笔者多年来的一个看法:从民本进至民主,符合中国文化实现近现代转型的内在逻辑。

 



 

    二程与君主政治的关系,始见于程颐早年的《上仁宗皇帝书》。他在书中说:“圣明之主,无不好闻直谏,博采刍蕘,故视益明而听益聪,纪纲正而天下治;昏乱之主,无不恶闻过失,忽视正言,故视益蔽而听益塞,纪纲废而天下乱。治乱之因,未有不由是也。”(《程氏文集》卷五)这种劝戒君主听从臣下的“直谏”,并且希望君主“召对,面陈所学”,“以臣之学议天下之事”,正是范仲淹主持的庆历新政在士人中形成的风气1。程颐指出,当时宋朝已处于危乱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之未然(燃),因谓之安乎?……况今百姓困苦,愁怨之气上冲于天,灾沴凶荒,是所召也。”这里的“召”就有“天人感应”、“同气相召”的意思。程颐又引《尚书》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认为“固本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足衣食”。但当时“国家财用,常多不足”,为充财用则“急令诛求”于民,“竭民膏血”,使百姓“往往破产亡业,骨肉离散”。“彼庶民者,饥寒既切于内,父子不相保,尚能顾忠义哉?非民无良,政使然也。”他从民本思想展开对当时政治的批判,由此批判而提出实行“王道”的主张。他说:“窃惟王道之本,仁也。臣观陛下之仁,尧舜之仁也。然而天下未治者,诚由有仁心而无仁政尔。”(同上)在此,程颐肯定宋仁宗“有仁心”,但“无仁政”,这是对当时君主政治的一种乐观看法。此后,二程便由强调君主必须“正志先立”,终至明确提出“格君心之非”是治道之“本”。

    治平二年(1065),程颐写有《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此书仍强调了“民惟邦本”,“保民之道,以食为本”,但更重要的是提出了治道的“本”与“用”之分:

    今言当世之务者,必曰所先者:宽赋役也,劝农桑也,实仓廪也,备灾害也,修武备也,明教化也。此诚要务,然犹未知其本也。臣以为所尤先者三焉,请为陛下陈之。一曰立志,二曰责任,三曰求贤。……三者本也,制于事者用也。有其本,不患无其用。三者之中,复以立志为本,君志立而天下治矣。所谓立志者,至诚一心,以道自任,以圣人之训为可必信,先王之治为可必行,不狃滞于近规,不迁惑于众口,必期致天下如三代之世,此之谓也。”(《程氏文集》卷五)

这段话把君主的“立志”作为最根本的急务,其精神与后来程颢写的《上殿劄子》相一致。程颢说:“君道之大……在乎君志先定,君志定而天下之治成矣。所谓定志者,一心诚意,择善而固执之也。……自知极于明,信道极于笃,任贤勿贰,去邪无疑,必期致世如三代之隆而后已也。”(《程氏文集》卷一)小程和大程几乎同时提出了治道必须“君志先定”的问题,这有鉴于庆历新政的夭折以及此后的无所作为正是由于“君志”不定2。在他们看来,只有“君志先定”,才能够正确地择宰相(“责任”)、任贤臣(“求贤”);有了这样的“本”,则“不患无其用”。反之,“顾三者不先,徒虚言尔”(《程氏文集》卷五)。

    程颐的《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本是响应宋英宗的诏勅,“以比年以来,水潦为沴,八月庚寅大雨”,诏求臣僚“言时政阙失及当世利病”,代其父程珦而写。程颐在书中也趁势以“阴阳灾异”儆戒人君:

    臣闻水旱之沴,由阴阳之不和;阴阳不和,系政事之所致。是以自昔明王,或遇灾变,则必警惧以省躬之过,思政之阙,广延众论,求所以当天心,致和气,故能消弭灾异,长保隆平。……今陛下嗣位之初,比年阴沴,圣心警畏,下明诏以求政之阙,诚圣明之为也。(同上)

这里说的君主因“阴阳灾异”而下“罪己”引咎之诏,听闻对时政阙失的批评,可以说是历朝的惯例。程颐在此只是更希望宋英宗出于“至诚”,而不要使其只成为“虚饰”。

    宋英宗在位仅四年就病死,其子神宗继立。熙宁元年(1068),程颢向新即位的宋神宗上了《论王霸劄子》。他说:

得天理之正,极人伦之至者,尧舜之道也;用其私心,依仁义之偏者,霸者之事也。……故诚心而王则王矣,假之而霸则霸矣,二者其道不同,在审其初而已。……故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正志先立,则邪说不能移,异端不能惑,故力尽于道而莫之御也。(《程氏文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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