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与乐作为人文化的仁,都含有一定的审美因素,但在审美化的程度上有区别。礼虽然具有一定的形式,但这形式主要在于传达仁的内容,其审美性主要起工具的作用,即为仁的内容服务,其独立的审美意味不是很强。在很多情况下,它甚至以抽象的概念的规则出现,主要诉诸人的知性与意志,对人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孔子谈到礼时说:“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乎?”(《论语·雍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学而》)又说:“非礼勿说,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约”、“齐”有约束,规范义;“勿”表示不许。显然,礼对人是有所限制的。它以外在的强迫的方式让人就范。这样,对礼的遵循,就必须以“欲仁”为前提,而“欲仁”,又必须知仁。礼,从本质上看,它还不能说是审美的,只能说具有审美的因素。
乐则不同。它直接作用于人的感觉、情感再深入到人的理性。这种传达的途径与方式,是最切合人的本性的。人是理性的动物,但人首先是感性的动物。人有社会性,但人首先有自然性。人,是群体的存在,但首先是个体的存在。审美充分体现了人的这种本性。它是自然性中寓于社会性,感性中寓于理性,个体性中寓于群体性。乐最大的特点是给人带来快乐,然这种快乐不是知性的善的愉快,也不是官能的快适,而是美的惠爱。应该说,乐比较地切合“乐仁”。
孔子讲“立于礼,成于乐”,立礼为了立仁,而仁的升华则为乐,故曰“成于乐”。乐是人的最高境界。
孔子还比较过人们对“道”、“德”与“艺”的接受态度。他说:“志于道,据于德,游于艺。”(《论语·述而》)“道”、“德”在这里,应是“仁”及“礼”的另一种表述;人们对它们的态度是“志”与“据”。“志”与“据”明显地是以理性为指导的,对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艺”是“乐”的另种表述,或者说是乐之一,人们对它的态度是“游”。“游”是愉快的,自由的。可见欣赏“艺”的愉快是自由的愉快。将志道、据德、游艺与以上说的对待仁的三种态度对应起来,大体是:志道、据德相当于欲仁和好仁,而游艺相当于乐仁。
《论语·述而》载:“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也许有点夸张,但给我们很多启示。第一,他说欣赏《韶》乐的快乐远远超过了吃肉的快乐,可见孔子将“乐”的快乐定位在超生理上;第二,孔子只是说他对《韶》乐如醉如痴,没有说它对《武》乐如此,这是因为,《武》乐只是尽美而没能尽善,而《韶》乐则尽善尽美。可见令他如醉如痴的不只是美,还有善。这里,隐约见出“乐仁”。
四
礼与乐在本质上是相通的。这种相通,除了它们都是仁的外化外,它们之间也存在密切的联系。《论语·八佾》中有这样一段话,耐人寻味: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
这里讨论的是如何读《诗经》的问题,但涉及“礼”与“乐”的关系。“巧笑倩兮”等三句,是《诗经·卫风·硕人》中描绘一位美丽少女的诗句。这里关键的一句是“素以为绚兮”。“素”为什么能产生“绚”的效果?按笔者的理解,在孔子看来,这位少女的美其实就美在她的本色上。巧笑、美目都是自然而然的,不是装出来的。正因为如此,她的巧笑与美目才这样动人。由此谈到绘画,当时的绘画是画在绢上的,绢的质地如何,对于绘画影响很大。孔子以之为喻,说明底色也就是本色对于美的创造非常重要。子夏没有接着孔子的思路去讨论画,而是与老师讨论起礼的问题来。子夏从孔子的话中获得的启发是:“礼后乎?”“礼后乎”按杨伯峻的看法是礼后于仁义,即产生在仁义之后。我认为,这“礼后乎”不是说“礼后于什么”,而是“礼在后吗?”的意思。这个“后”不是时间先后的后,而是基础的意思。如果这个理解能成立,那么,子夏理解礼是诗的底子。也就是说,《诗经》是合乎礼的。礼是诗的基础,推而广之,礼是乐的基础。注意,孔子与子夏在这里谈了三个底子:天生丽质是动人笑靥的底子,白绢是画的底子,礼是诗的底子。
既然“礼”先“乐”后,礼是乐的基础,那么,其必然是,乐为礼定,乐为礼用。不仅选用乐,要按礼的规定。评价乐,也要以礼为标准。孔子重雅乐,因为它合礼;他放郑声,就是因为它背礼。孔子删诗,其去留标准就是礼,最后编成的《诗经》都合礼,用他的话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乐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但快乐不能不加以节制。孔子赞成快乐,但也不主张放纵快乐。孔子不是禁欲主义者,也不是纵欲主义者。他说:“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晏乐,损矣。”(《论语·季氏》)骄乐、佚游、晏乐,都是纵欲,其必然的结果,不是益而是损。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孔子不仅说对“乐”要有所节制,就是“礼”也不是越多越好,他说“乐节礼乐”节的不只是“乐”,还包括“礼”。
五
礼与乐虽然都是仁的外化,但它们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方式及其效应是不同的。孔子从两个维度来谈它们的作用:
一、从社会生活维度来看,礼是仁的最为直接的外化,它将仁的内容具体化为道德规范、政治制度、祭祀方式。这三个方面成为社会的上层建筑,就对社会的意义来看,它的作用显然大于乐。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这些都是讲的治国的大政。礼可以直接用上去,乐在这方面则不行。
二、从人性的完善的维度来看,不是礼而是乐是人性完善的最高层次。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孔子将“乐”的内含之一“诗”独立出来了,“诗”在这里,是独立的艺术。诗尚情,礼尚理。在人格的建造上,诗的作用主要为“兴”即启动人的情兴,为接受礼的教化做准备心理,或者说提供一个心理基础。为何要以诗为接受的礼的心理基础呢?这与诗是用语言表达的有很大关系。语言是用词构成的,语词是概念的形式。语词可以用来表达人的情感,也可以用来表达人的思想。也就是说,它既是情感的形式也是理智的形式。诗是用语言作为传达方式的,主要取语词表情的功能,但是由于语词毕竟是概念的形式,它也必然具有理性的内容。正是这理性的意义方面,使得诗直接地达于礼。礼主要从理念与行动相统一的意义上谈人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包括家庭中与长辈、平辈、下辈的关系,在国家内与君王的关系,在祭祀中与神灵的关系,等等。因而它对于人格的塑造,处于关键的地位,它是人的主心骨,是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是人得以在社会生存的基本原则,故说“立于礼”。“乐”的形式为乐音,它不同于语言,纯是情感的符号,表意很困难,虽然乐是抒情的,但是此情因为经过理性的过滤,溶解了理性的内容,这理性的内容,就是上面讲到的仁。由于理性的内容完全溶解在情感之中,它对人格的薰陶深入到心理的深处,因而收效是更为持久的,作用是全方位的,这样,乐就从根本上改善了人格结构。所以在人格的成就上它高于礼。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它们的关系可以这样简单地表示:诗(主要为感性,但有理性成分)——礼(基本上为理性,但也有感性成分)——乐(感性,但溶解了理性)。这种从感性经理性再到感性的过程,是人格建造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必须指出的是,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作为人格建构的三个阶段,只具逻辑顺序的意义,不表现为时间的过程。它们可以从平面展开,而且实际上也从平面上展开,即同时接受诗教,又接受礼教、乐教。只是在人格心理的作用上,它有个从片面到全面、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孔子的礼乐美学相当深入地论述了审美教育的心理机制与功能,对当代美育理论的建构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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