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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球伦理的理论构成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孔汉思先生在倡导全球伦理的过程中,对宗教与伦理结合的可能性作过一些理论上的分析。他指出:第一,如果以为全球伦理是没有宗教的伦理,那是“对全球伦理计划的根本的误解”,尽管自启蒙运动以来,“要伦理,不要宗教”、“要伦理教育,不要宗教教育”已经成为流行的口号。第二,可以在普遍人性的基础上建立没有宗教的伦理,但是这种伦理相对于宗教来说有四方面的局限性:“是宗教而不是普遍伦理能够传达一个特殊深度、综合层面的对于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的理解”;“是宗教而不是伦理自身,能够无条件地保证价值、规则、动机和理想的正当性,并同时使它们具体化”;“是宗教而不是普遍伦理能够通过共同的仪式和符号以及共同的历史观和希望前景,创造精神安全、信仰和希望的家园”;“是宗教而不是伦理能够动员人民抗议和抵抗非正义的条件”。第三,全球伦理的精神基础是宗教性的,但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不能与现实隔离,而应当能应付当今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注:Hans  Kueng:A  Global  Ethic  for  Global  Politics  and  Economics,London,1997,pp.142-3.)结合孔汉思先生的其他论述,可以看出,他一方面反对把宗教归结为伦理,另一方面也反对把伦理归结为宗教,更反对超越普遍人性的宗教狂热,将之视为全球伦理的一条死路。这也就是说,在谈及宗教与伦理结合时,他实际上已经承认了宗教与伦理的并列关系,即它们各有其相对独立的界限,只有在进到论述宗教与伦理如何结合这一步,方可言及两者的互渗。
  万俊人教授对“道德与宗教文化所享有的文化亲缘关系”作了许多精彩的解释(注:参见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43页。),提出了以宗教作为一种道德资源的充分理由,从而为他建构普世伦理奠定了基础。然而笔者认为,尽管以宗教作为道德资源也和宗教与伦理的结合有关,但非两者完全意义上的结合。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可以看到万俊人教授坚决地反对宗教与伦理的相互替代(注:参见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43页。),但无法避免伦理的泛化(我们在中性意义上使用这个词,例如信念伦理的提法及其论证(注:参见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43页。))。万俊人教授这样做并非没有道理,但其理论上的直接后果则是宗教特性的消解与伦理的泛化,并将影响到对宗教与伦理结合方式的全面探索,因此我们似乎可说,在万俊人教授的普世伦理中没有完全意义上的宗教与伦理的结合,而只有伦理对宗教的汲取。
  孔汉思先生建构全球伦理的模式是清楚的,这就是:以宗教信念为基础,以世俗伦理为具体形式,建构全球伦理。这种普遍伦理不是某种具体宗教的伦理,也不是若干世界宗教伦理的共同成分,而是世界各个民族、各种文化普遍认可的伦理。在一个以宗教为聚焦点的文化视域中,从宗教进入一般伦理,进而探讨宗教与世俗伦理相结合的可能性,最后以多宗教的共同信念为基础,以世俗伦理为具体表现形式,倡导有形可见的全球伦理。我把孔汉思先生的这个理论建构过程称作“弱宗教模式”,其最大特征是强调宗教与伦理的结合。
  万俊人教授寻求普世伦理的模式也很清楚,这就是:以人类公共理性和共享的价值秩序为基础,整合各种伦理资源,通过对人类普遍拥有的若干理念(人权、正义、自由、平等、宽容)所蕴含的伦理意义之阐释,来确定人类的道德共识和相融互通的伦理理念,通过道德教育使普遍伦理规范能够获取不同文化传统之中的各民族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支持,最终使之内化为全体社会公民(在普世伦理的视野内即是世界公民)的有效方式。我把万俊人教授的这个理论建构过程称作“强伦理模式”,其最大特点是伦理道德的最大程度的彰明以及经济、政治、法律、宗教等文化子系统对伦理道德所具有的制约作用的弱化。
  “弱宗教模式”在理论上是对以往关于宗教与伦理结合的既有模式(把宗教归结为伦理、把伦理归结为宗教、用宗教超越伦理)的一种突破,尤其从宗教神学的现代发展来看更是如此。而“强伦理模式”的重要意义在于打通宗教与伦理的界限,参与创建全球伦理的思想运动。凡了解中国学术界以往对宗教与伦理关系认识的学者,不难体会到迈出这一步的艰难。
  全球伦理这一思想运动没有终结,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的理论建构也没有终结。我们已经有了“弱宗教模式”和“强伦理模式”,这些模式虽然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说明,但笔者深信这方面的努力还将继续下去。
    三、全球伦理的“滑铁卢”
  创建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有着十分迫切的现实需要,但又极易被人们斥为乌托邦。尽管乌托邦在人类历史和思想史上并非毫无积极作用,但全球伦理的倡导者决不希望自己的理论建构成为“一种新的人类道德乌托邦设想”(注: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65页。)。倡导的主旨是为了达成目标,但是阐述现实的迫切需要无法确保全球伦理在理论上能够正确无误,因此在全球伦理的创导者们已经提出相当完整的理论框架以后,笔者想说一下全球伦理的“滑铁卢”。之所以用“滑铁卢”这个词,并非想要预言这一思想运动的失败,而是要考虑全球伦理的理论架构亟待解决的问题,或者说可能招致失误之处。
  信仰或信念问题是全球伦理必然要涉及的问题,这个问题既是“弱宗教模式”的“滑铁卢”,也是“强伦理模式”的“滑铁卢”。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的倡导者想要突破全球宗教教派与意识形态纷争的束缚,寻找并确定一种新型伦理以解决世界性的道德危机问题,然而无论是弱宗教模式还是强伦理模式,在寻求这些具有最大普遍性的有约束性的价值观和基本准则时,必然要以或抽掉、或淡化解决道德危机所需要的信仰(或信念)作为代价,因为个体、社群、民族、国家由于信仰上的差异所带来的纷争正是他们要加以突破的东西。可是,为了解决道德危机,是否必须悬置信仰差异?信仰上的差异只能对解决纷争起负面作用吗?在展开不同文化、不同宗教间的对话时,对话者必然要以放弃自身的立场为先决条件,否则就不可能吗?把话再说透一些,孔汉思先生提出来的那些“有约束性的”基本原则、万俊人教授提出来的“规范性伦理原则”,都可以没有信仰或信念作支撑吗?恐怕还得具体分析。
  在笔者看来,道德危机不是孤立出现的,它至少与信仰危机和认识危机相伴。而就道德对信仰的依附性及其自身信仰化的趋势和发挥作用的途径而言,道德危机为表,信仰危机为里。哀莫大于心死,信仰危机比道德危机更深层、更根本,信仰的动摇和真理的相对比,必然导致传统道德观念和伦理标准的失效。信仰是沟通宗教与道德的中介,因此解决道德危机可以从信仰入手,反之则治表不治本。我们需要具体地研究信仰的特性及其与伦理和宗教的关系,为倡导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提供更加充分的理论说明。
  限于本文的主旨,我们无法详细展开这方面的讨论,仅以下述文字表明对这一问题的最基本看法:
  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信仰是年代最悠久的一种信仰,道德与宗教信仰的结合是最牢固的一种结合,人类的道德在宗教中找到归宿是一种必然的而不是偶然的现象。道德的出现也许早于宗教、哲学、政治、艺术等意识形式,几乎与人类的自身同时产生,但在其后的发展中,道德在人类的精神生活中却越来越失去其独立地位,靠依附一定的信仰体系而存在并得以施行。这一方面是因为,信仰作为人类的最高意识形式,有包容、统摄其他意识形式的奢望和能力,藉此给道德以理论的根据和指导;另一方面是道德自身发展的神圣化、权威化从而自觉地趋向于信仰的结果。在此意义上,我们说道德的信仰化与神圣化是道德发挥社会作用和功能的必由之路,道德的归宿是信仰,但宗教信仰不是道德的惟一宿主,因为信仰化与神圣化并不等于宗教化。
  历史上任何一种宗教系统或意识形态都有其相应的道德规范,而这些规范都已经融入信仰体系。道德之所以能起作用,就在于信仰这种意识形式所起的保证作用。不能带来道德力量的宗教信仰是不可思议的,不能带来道德力量的非宗教信仰也是不可思议的。道德的归宿是信仰,至于这个宿主是宗教信仰还是非宗教信仰,视具体文化环境而定。
  由是观之,全球伦理那些“有约束性的基本原则”或“规范性伦理原则”要想成为人类现代社会生活的道德准则并起到重整现代社会生活秩序的作用,也要经历一个信仰化或信念化的过程,而目前我们还无法知道这些普遍伦理规范已经或能够内化到什么程度,或在多大范围中内化。
  万俊人教授在《寻求普世伦理》的题献之后引了胡塞尔的一段话,非常贴切地说明了全球伦理的倡导者在从事这项工作时的心境:“我不想教诲,只想引导,只想表明和描述我所看到的东西。我将尽我的知识和良心首先面对我自己,但同时也面对大家来讲话。”(注: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第3页。)全球伦理的倡导者们基于对全人类前途和命运的关切,坚信这些原则的正当性和普适性,并期待着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认同这些原则并身体力行。笔者认为,全球伦理(普世伦理)的魅力正在于此,因此它也将继续引起全世界有良知的人们的共鸣。与全球伦理这一思想运动已经产生的重大影响相比,全球伦理或普世伦理在理论上的一些不完善之处已经变得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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