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道德核心、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转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并能把它付诸实践。道德教育不但要使人们懂得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更重要的是,要以诚挚、真实的态度,把道德要求化为自己的行动。古人认为:“履,德之基也”(《周易·爻辞下》),“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荀子·大略》),把能否实践道德作为道德建设的根本。因此,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道德的核心、原则和规范,是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能否收到实际效果的决定环节。能够做到“诚实守信”,身体力行道德规范,我们的道德建设就必然取得愈来愈大的进展;不能做到“诚实守信”,我们的道德建设就会沦为空谈,人们的素质也就不可能得到提高。在当前,我国一些地方的道德失范现象,归根到底,都是同失去了“诚实守信”有重要关系,而要改变这种现象,就必须从加强“诚实守信”的建设入手。
“言行一致”、“身体力行”,以老老实实的态度来履行道德规范的要求,这可以说是加强道德建设的卓识远见。
“诚实守信”是建立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石
市场经济,是交换经济、竞争经济,又是一种契约经济。因此,如何保证契约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关键。一方面,我们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市场的“秩序”;同时,我们还必须用道德的力量,以“诚信”的道德觉悟,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不仅靠对违法者的惩处;更重要的,要使大多数参与竞争的人,能够成为竞争中的守法者,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如果没有道德教育,没有荣辱观念,没有羞耻之心,都信奉“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价值观念,人们就会想方设法以各种手段获取利益,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就无法进行。社会失去了“诚实守信”的道德基石,失去了“诚实守信”为荣、“背信弃义”为耻的舆论氛围,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是根本无法建立起来的。“法治”和“刑罚”着重于惩罚那些已经违法犯罪的人;而道德教育和“德治”则着重于对违法犯罪前的教育和预防。
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在最大利益的诱惑与驱动下,只有使参与竞争的大多数人自觉守法,才能够避免“法不责众”的混乱局面,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作用,才能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诚实守信”对克服“市场”的消极方面和负面影响、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向前发展,有着特殊的指向作用。
我国“市场”发展中的消极因素,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已经在对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在经济交往中,假冒伪劣、欺诈欺骗、坑蒙拐骗、偷税漏税的歪风,制约着经济的发展。统计、审计、财务、会计工作中,也出现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无中生有、以假乱真的腐败现象。的确,由于欺骗欺诈现象屡禁不止和不断蔓延,已成出现了所谓“信用缺失”、“信用危机”的现象,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公害”。这种情况,是不可能仅仅靠“法治”来解决的,它还必须通过社会主义的“诚实守信”教育和社会主义正确价值导向来引导和克服。
“诚实守信”是一切职业道德的“立足点”
在公民道德建设中,把“诚实守信”融入到职业道德的各个领域和各个方面,使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能在各自的职业中,培养诚实守信的观念,忠诚于自己从事的职业,信守自己的承诺。“职业道德”总的要求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而“诚实守信”是其中的“立足点”。
一个政府的干部、一个国家的公务员,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一言一行,应当切实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上级、对下级、对老百姓“诚实守信”,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如果对上虚报成绩、弄虚作假,隐瞒缺点、掩盖错误;对下只说不做、言而无信,说的是为人民服务,而做的是为自己的升官发财着想,就必然走向腐败。
一个企业的工作人员,如果能够树立起“诚信为本”、“童叟无欺”的形象,企业就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一些企业之所以能兴旺发达,走出中国,在世界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尽管原因很多,但“以诚信为本”,是其中的一个决定的因素;相反,如果为了追求最大利润而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和不讲信用,尽管也可能得利于一时,但最终必将身败名裂、自食其果。在前一段时期,我国的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曾以失去“诚实守信”而导致“信誉扫地”,在经济上、形象上蒙受了重大损失。一些地方和企业,“痛定思痛”,不得不以更大的代价,重新铸造自己“诚实守信”形象,这个沉痛教训,是值得认真吸取的。
一个教育工作者、一个教师,不但要“传道、授业、解惑”,而且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不论在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中,都要忠于职守、热爱专业、认真负责、老老实实,决不能敷衍塞责、虚华浮夸、弄虚作假、得过且过。“诚实守信”既是一种道德品质,更是一种“高尚人格”,每一个教师,不但要以自己的知识、智慧和才能来教育学生,而且要以自己的“人格力量”来启迪学生、感召学生。作为“灵魂工程师”的教师,决不能为了追逐“名利”而弄虚作假,而应当以“诚实守信”的人生态度和价值取向来启迪学生,通过潜移默化来培养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汉代的著名思想家杨雄在他的《法言》中说:“师者,人之模范也”,提出了教师在“做人”上的“模范”作用,强调了对教师的道德品质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教育者的“身教”比“言传”更为重要。“身教重于言传”,“身教高于言传”。每一个教师,不但要以自己的知识和才能来传授知识,更要以自己的“道德品质”来感染和激励学生。
同样,不论从事任何职业,我们都要把“诚实守信”融入到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之中,使其成为一切职业道德的“立足点”,提高职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诚实守信”建设,还必须建立相应的“诚信机制”,如必要的规章制度和赏罚;加强对“诚实守信”者的奖励、褒扬和对“失信”者的惩罚与贬斥;建立各种形式的诚信档案,及时把个人、企业、团体的诚信与失信记录公诸于世;运用现代化的各种传媒手段,形成浓厚的“诚实守信”舆论氛围等,使“诚实守信”能够深入人心,形成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