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末”的感受最早流行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末曾饱受Y2K 的威胁,结果平安无事。除夕与往常一样,守岁之后挖觉,睁眼已是 新年新禧,并无异状。人的问题依旧持续,等待着我们以新思维去面 对。新的世纪仍然是两个表面上看来相反的趋势加速进行中。一方面 是离心的倾向,多文化主义流行。西方自启蒙以来建立的普世主义的 文化理想受到挑战,帝国主义、种族主义、男性中心主义的霸权受到 强烈的谴责,连带科技商业主义的流弊受到严厉的批判。另一方面则 是向心的倾向,世界已成为一个日益缩小的地球村。各传统不再隔离 在不同地区发展。宗教、文化杂处,彼此之间打交道成为家常便饭。 就在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提出文明冲突的警告的当儿, 孔汉思(Hans Kung )作出了签署世界伦理宣言的努力。依他之见, 只有各宗教文化传统能够捐弃成见,存异求同,凝聚共识,才能避免矛盾冲突、同归于尽的命运。这就是在当前所面临的处境。
我曾经说明,我不属于狭义的当代新儒家的统绪,但也不会反对学界一般把我归入海外或港台新儒家的意见,因为我确认定儒家传统中有万古常新以及与时推移的成分。下面我就由这样的视域面对我们 当前的处境作出回应。和上一代在1958年元旦签署《为中国文化敬告 世界人士宣言》的学者相比,我们这一代的处境是截然有异的。那时正当存亡继倾之际,故突出了心性之学的道统,也强调了吸纳西方科 学、民主的必要。如今我们吸收西方之长是理所当然之事,而西方知 识份子也捐弃了以往傲慢的态度,学习尊重异文化,不再把西方的价 值就当作普世价值。反过来,我们也无须强调儒家的正统意识,那同 样是过时的东西。在多元架构的预设下,我们只需阐明儒家传统“内 在超越”的方式,可以是一种合理的终极关怀,便已经足够了。而大 量的经验研究阐明,日本与四小龙──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 ─确都有儒家背景,但各地成功或挫折的因素都不一样。自从制度化 的儒家在清廷覆亡之后宣告终结,两岸三边已不足自居为儒家之正统。 韩国所保留的儒化的风习更多于台港大陆。而各地的儒家传统发挥了 不同的功效,难以一概而论,乃有一种“非正统”、“非中心化”的 倾向。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愿意陷入相对主义的窠臼,这正是我们必须着力加以澄清的所在。
在这里,世界伦理的建构为我提供了重大的启示。它必须是一 “极小式的”伦理,否则就不可能为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所接受。 它不能无所排斥,如果一切可为,要这样的伦理何用?孔汉思以Humanum (人性、人道)为宗教的通性,将“金律”──所谓“己所不欲,勿 施于人”──视为世界伦理的基石,四个实际行为的指令是“不杀”、 “不盗”、“不淫”、“不妄”的现代阐释。明眼人很容易看出,这 是十诫中有关道德伦理的四诫的表达。但我仍加以强烈的支持,原因 在他虽仍用西方的文字和概念来起草宣言,其意涵却超越了西方的藩 篱。实际上,佛教杀盗淫妄酒五戒,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所指涉的 正是类似的东西。而世界伦理的建构之所以可能,也正是因为由不同 传统发展出来的道德规条确有彼此若合符节之处。
西方学者用归纳的方式找到像“金律”一类的基本原则,四诫一 类的禁令,再加上一些程序上的普遍规定,由此而看到世界伦理建构 的可能性。但实际建构决不限于西方的文本,每一传统都可以自订条 文,参与国际性的讨论,作出特殊的贡献。在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 织(UNESCO)举办的“普遍伦理计划”的国际会议中,我就曾提出论 文由新儒家的视域看世界伦理。我的论点涉及方法与内容两个层次。 从方法学的观点看,归纳的取同略异的做法是不足够的。我提议给予 “理一分殊”以现代阐释,用朱子“月印万川”的方式,才能够不取 消差别而找到会通的可能性。“理一分殊”能够提供纵向与横向、贯 通古今中外的方法途径。如果我们能够分别开传统中万古常新、与时 推移的成分,古代的金律与五常自然可以重新加以阐释,赋予其适合 于现代处境的涵义。同样理念也可以容许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 教、印度教、佛教、儒家给予类似而不同的文字与概念的表达。同时 世界伦理当然有内容的指涉,不能只是有关形式、程序的规定。只不 过任何有关价值规范、道德规条的成文表达,就已受到具体时空处境 的约束,而失去其抽象的普遍性。仁心的表达古今不同,不可勉强归 一,否则就会造成僵化、负面的效果。但孟子指点的,孺子之将入于 井所引发的怵惕不忍之心,却的确可以不论古今中外的差异而激起共 同的感受。当然孟子的良知不能单纯当作心理的反应,它指向一既超 越而内在的根源,此处不能申论。由现在对于“理一分殊”的了解, 一切成文的表达,包括儒家的表达在内,已经属于“分殊”的层面。 但“分殊”指向“理一”,那是“道可道、非常道”、“上帝以上的 上帝”的层面。但由分殊层面之若合符节,通过信仰,即可以指向一 超越的存在、价值之源,已非我们通过逻辑推理、经验推概可以证立 的层面了。它可以被了解为康德(Immanuel Kant )所谓不得不作的 “基设”,但港台新儒家宁可以之为在自己生命之内发出的直接呈现。 而世界伦理宣言所要求的恰正是人的内在态度的转变,不能只满足于 1948年签署的人权宣言那样的法律文件。那么儒家式的进路有其殊胜 之处,也就不言而喻了。本但孔汉思指出,这是一个“典范转移”的 时代:它不再是一元独霸、西风压倒东风、或者东风压倒西风的时代, 而是多元互济、交流对话的时代。这并不是要人不再追求真理,放弃 自己的信守,而是在建立了自己的终极关怀之后,还要采取一种开放 的态度。这才能使各人植根在自己的基础上,不为自己的成见所拘, 不断作自我的扩大,以指向于终极的真理,追求存在与价值在现生的 进一步的具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克服文明冲突、免致地球毁 灭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