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科普主体;科学普及;科学家
当前,在我国科普理论的有关研究探讨中,对科学家在科学普及中应扮演什么角色一直有一些争议和讨论,对科学普及活动中科普主体的定位和分类近来已有一些不同的提法。如国内有学者指出,通常认为科普创作者是主要的科学普及工作者,现在看来科学传播的主体可能主要是媒体科学传播工作者,有的学者认为当前科学传播系统中有五个主体,即科学共同体、政府、媒体、公众以及非政府组织。1
对这一问题如何从理论上进行分析阐述还有待深入的研究和讨论。本文从大众传播学的角度,通过建立新的科学知识传播模型尝试对当代科普主体的分化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分析和探讨。
科普:科学家的份内事?
长期以来,国内外对科学家在科普活动中作用和地位,一直有一种较为普遍的观点,就是认为科学家应当承担起科学普及的主体角色。在科学界,这种呼声尤其显得强烈而紧迫:
1985年,英国公众理解科学委员会在其发布的《英国:公众理解科学》的著名报告中直言不讳地对科学家提出了忠告:“我们工作中最直接和最急迫的信息是提供给科学家的——学会与公众进行交流,学会乐意去这么做,真正认识到这是你义不容辞的工作。……显然,每一个科学家的一个职业责任就是促进公众对科学的理解”。 2
1999年,美国科学促进会主席格林伍德在美国科学年会上呼吁美国科学家“到美国各级学校兼职,直接参与加强科学教育和促进公众了解科学的工作。”3
2000年,在中国国际科普论坛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席周光召指出:“广大科技工作者是开展科普工作的主要力量。坚持不懈地开展科普工作,是科技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4
我国著名科普作家高士其曾经说过:“科学普及是科学工作者的重要任务之一。只有把科学研究和科学普及相互结合才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工作者。”5我国当代科普作家卞毓麟认为,作为科学传播链中“第一发球员”的科学家们应当承担起科学普及的主体责任,多次发出了“科学普及太重要了,不能单由科普作家来担当”的呼吁6。
的确,在科学的发展历程中,科学普及与科学家的科研探索二者常常是相伴相随、交相辉映的,科学家也常常自告奋勇、责无旁贷地扮演着科学普及的主体角色。正是因为有布鲁诺、伽利略的宣扬和普及,哥白尼的“日心地动说”才掀起了近代科学的革命风暴;正是由于赫胥黎“斗犬”般的维护和宣传,达尔文进化论才得以深入人心;正是有了相对论热,爱因斯坦及其相对论也才可能家喻户晓。科学家的这种对真理、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使得科学的理性之光不断照耀着普通大众走进人类的智慧殿堂。美国著名科普作家、被誉为“科学先生”的卡尔·萨根曾对阿西莫夫科普作品的深远意义给予过十分公正的评价:“我们永远也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正在科学前沿研究探索的科学家是因为读了阿西莫夫的某一本书、某一篇文章或者某一个故事而得到最初的鼓舞和激励,我们也无法知道,究竟有多少普普通通的公众基于同样原因而对科学事业给予同情和支持。”7
当代科学技术已发展成为一项庞大的“社会事业”,没有社会各方的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是不可想象的。现代科技进步与现代社会发展高度一体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地呈现出来了,在这一体化的过程中,公众的参与程度和影响力必将越来越大。只要想一想英国克隆羊“多莉”引发至今的各种克隆震荡就足以使人们深刻体会到这一点。从一定意义上说,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已日益成为当代科学家推进科学事业的前提条件,科学的普及和传播也因而成为现代科学事业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这对今天的科学家无疑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和要求。
然而,另一方面,当代人类科普事业的发展也日益显示出来自身的规律和新的特点。首先各国政府、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使得科普工作已成为一项全社会的共同事业,其次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的今天,大众传媒在科学普及活动中的作用和地位越来越显著。这使得科学普及活动逐渐呈现出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的趋势,进而对科学家参与科普活动的方式、行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对科学界整体来讲,科学家更多地关注科学普及、参与科普活动作为一个倡导、一种呼吁,应该说是合情合理的,但若从职业上要求每一位科学家“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科普的主体责任,则恐怕在情理上并不适宜,现实中也会勉为其难,其结果便常常是出现呼者切切,应者寥寥的尴尬局面。多年来科学普及活动中的实际状况也一再证实了这一点。
科普主体分化:科学知识传播的新模式
在大众传播学理论中有一个基本的信息传播模型,包括信息传播者、信息、传播渠道和信息接受者四个基本要素8,传播者发出信息,经过传播渠道到达接受者,即:
信息传播者→信息→传播渠道→信息接受者
(模型1)
在这一传统理论模型中暗含着一个默认的前提,就是:信息生产者等于信息传播者,两者是合为一体的。这种情形在一般的新闻信息传播过程中显然是普遍存在的,如媒体记者到现场报道采访,将自己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然后通过媒介发表。在这里,记者本人既是信息的生产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在早期的科学发展历程中,科学家身兼两职(既是科学知识的生产者同时也是其传播者)的情形也的确是普遍存在的,如17世纪60年代先后出现的英国皇家学会、法国科学院在成立后便有了经常性的、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讲座活动。
但是自上世纪20至30年代出现了首批专门的科学记者以来,专职科技记者以及编辑逐渐地作为一个职业出现了。尤其在当代科学传播活动中,我们已经越来越多地看到,科学知识的生产者与科学知识的传播者二者常常是分离的。作为科学信息传播者的科技记者面向社会公众报道科技活动,而作为科学知识生产者的科学家则常常从专业方面提供帮助。如今在科学普及和传播的过程中,各种媒介的从业人员(主要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的科技记者、编辑等)越来越扮演着直接而显著的角色,相应地,科学家却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幕后,更多地在扮演着配角。在科学界与新闻媒体之间合作的情形和方式不断增加的同时,可以看到两者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明显,即二者在科学普及传播活动中也存在着一种职能上不断分化的趋势。这是科学传播不同于一般信息传播的一个新特点(其它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知识,如经济学知识、医学知识、军事知识等的传播,也有类似情况)。
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科学普及活动中科学知识传播的模型应当如下:
科学知识生产者→信息①→科学知识传播者→信息②→传播渠道→科学知识接受者
(模型2)
在科学的普及传播活动中,把“信息传播者”分为“科学知识生产者”和“科学知识传播者”两个部分应该说是科学普及活动自身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首先,由于科学研究本身的日益高度专业化,生产者(即科学家)的科学知识(即信息①,面向科学共同体内专家同行的、通常是前沿的最新科学知识)与传播者的科学知识(即信息②,面向社会大众的、相对通俗的科学知识)之间存在着一定距离,这种距离实际上是科学共同体与科技传媒之间的语言差异,这导致有必要对信息①和信息②加以区分,相应地,对信息①和信息②的制作者进行区分也顺理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