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贝尔既揭示了两类科学的张力关系,也开出了免走极端的良方,颇具远见和卓识:“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是经验知识这棵大树的根和分枝;理论和实际是不能分离的统一体,如果不给双方带来极大的破坏,就不能将其分开。社会的精神和物质的健全就依赖于这种密切联系的维持。几年前有一种倾向认为,真正的科学是限定在实验室的,他们的学生也要离开工业社会的沸腾生活,对工业视而不见,成为贫血儿。今天或许出现了一些过分反动的迹象;工业科学得到全面支持和普遍关注,而大学——所有的学科和所有的知识的保姆——却成了挨饿者。只有当科学既作为一个满足知识需要的源泉、又作为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成为普遍认识的时候,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的危险才能避免。”
也许正是基于类似的认识,中国学人任鸿隽才明智地指出,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二者同样重要;考虑到现实状况,宜于多多提倡纯粹科学。他说:科学家的态度似乎第一应从发现宇宙真理、奥秘而努力,第二是将研究出来的东西怎样地可以为人类谋取福利,这才与人类前途有利。惟此而行,人类必可获得更光明、更良好的前途,同时也不怕科学不为人类造福。他还说:
纯粹科学和应用科学哪一项需要提倡。我个人以为两者都重要,不过应用科学自会有利地发展,而纯粹科学则少人注意,所以应当多多提倡纯粹科学。
霍耳顿则推荐兼顾二者的“杰斐逊式的研究纲领”,不知是否有道理、是否可行,值得人们用心思忖。他这样写道:回顾17世纪以来近代科学的两个主要渊源,通常指的是(没有太多的歪曲)以牛顿为代表的“基础科学”和以弗兰西斯•培根为代表的“应用科学”。但是还有第三种风格的科学实践,人们很少明确承认它,但是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值得赋予更大的注意。关于这种科学实践的比较方便的名称是“杰斐逊式的研究纲领”。牛顿式的研究纲领是寻求全知(omniscience)。与之相对照,培根的研究纲领专注于科学为全能(omnipotence)服务,或者用他本人的话来说,“扩大人类帝国的疆界,尽可能地影响一切事物”。杰斐逊的第三种研究纲领从二者中汲取了某种东西,又为一个新的目的把它们结合起来。简要地说,“这种风格把研究中心放在基础科学未知的领域,它又处于一个社会问题的核心。因此,它既不是纯粹科学取向的,也不是纯粹问题取向的(后者主要应用现有的基础知识以适应所设想的需要)。”对照起来,杰斐逊的结合模式兼顾二者,它反映了杰斐逊看到科学有两个相互纠缠在一起的目标——不仅仅是充分地理解自然,而且还有他简单地称之为“人的自由和幸福”的东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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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隽:中国科学之前瞻与回顾,《科学》,第26卷(1943),第1期。任鸿隽后来还说过:“应用科学因其有利于生产,可以从而获利,自会有人去做。因而纯粹基本科学的研究则以无利可图必须我们尽力去提倡。其次,应用科学的发展,其收效大小也得根据纯粹科学的成就,所以不能不注意根本的纯粹科学;至于应用科学自会因时而发展的。”参见任鸿隽:在“科学与社会”座谈会上的发言,《科学》,第31卷(1949),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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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隽:中国科学之前瞻与回顾,《科学》,第26卷(1943),第1期。T. H. 赫胥黎的原话出自他在1880年的“科学与文化”演讲。他在反驳“事务主义者”——他们散布科学文化对于一所目的在于“促进国家工业和制造业发展”的学院不相干——时说:“我常常希望,‘应用科学’这个短语从未被发明出来。因为它暗示,存在一类直接实际使用的科学知识,它能够撇开另一类不具有实际用处的和被命名为‘纯粹科学’的科学知识而学习。但是,没有比这更十足的谬说了。人们称其为应用科学的东西,无非是纯粹科学对于特定种类问题的应用。它由借助推理和观察确立的、构成纯粹科学的普遍原理的推论组成。没有一个人在他牢固地把握这些原理之前,能够保险地做出这些推论;他只能通过它们赖以建立的观察和推理的操作的个人经验,才能达到这种把握。”参见T. H. Huxley, Selections from the Essays of T. H. Huxley, Edited by A. Castell, New York: Appleton-Century-Crofts, Inc., 1948, p.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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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曼言之有理:“仅仅以心理因素为标准,试图把基础研究与其他形式的研究活动区别开来,这是行不通的。以个人自主性作为惟一的指导原则,也是办不到的。把纯粹研究者描绘成一个完全孤立的个体,其生机来自内心的觉悟,这简直是异想天开。可是,科学家在解释自己的行为时,总喜欢以这种惯用的、简化的方式来表达。这些表达大多数是非常真诚的。然而,它们通常系统地忽略了科学家工作在其中的社会环境因素。”参见齐曼:《真科学:它是什么,它指什么》,曾国屏等译,上海:上海科学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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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斯尼克的具体建议是这样的:由于纯粹研究具有重要的社会含义并花费大量的金钱,政府总是(并且应该总是)在提供资金的决定中起重要作用。在民主社会,公众应该知道政府如何分配它的预算,提供资金的决定不能完全留给官僚或专家手中。公众虽然对提供资金有发言权,但是至少有两点理由表明,科学家而非政治家应该在多数决定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第一,公众不愿意在不健全的研究上浪费资源,而有资格的科学家知道任何研究的长处。第二,要公众评论每一项研究建议是不充分的。参见D. B. Resnik, The Ethics of Scie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 169, 171.
布朗:《科学的智慧——它与文化和宗教的关联》,李醒民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14页。
布鲁克斯:基础研究的功能,顾淑林译,北京:《科学学译丛》,1988年第1期,第11~19页。
默顿就此论述道:基础研究对不同的组织和制度具有潜在的价值,而潜在价值概念直接关注的是一个明显和重要的事实,即不同类型的基础研究具有不同的适合于某些类别的实用结果的可能性。这个概念涉及到支持那些基础性研究的科学政策问题,就我们看来,这类基础性研究对赞助企业来说会具有极大程度的潜在意义。扶持具有潜在价值的基础研究的政策有几个方面的有意义的特征。第一,它保证科学家对问题的选择有很大的自由度。第二,赞助组织也有很大的自由度,使它们从各种基础研究中有所选择,以发展基础性和具有潜在意义的知识。第三,它为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和赞助组织之间提供了一种磋商关系。他们以相对中立的立场接触,各自都保留自己的目标,同时又尽可能使对方获益。第四,扶持基础研究的主导性政策只是把研究资源分配给多数而非全部具有潜在价值的基础研究。第五,那种对政府、商业和工业等组织的目标只有很小的明显潜在价值的基础科学,无疑需要获得另外一些机构的大力支持,这些机构的目的在于促进基础知识的发展,而不是为了获得可预见的实用结果。参见默顿:《社会研究与社会政策》,林聚任等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第1版,第250~251页。
范伯格这样写道:因为可以得到支持的科学研究的资金大大增加,科学家的工作和生活显著地改变了。增加的资金使科学家有可能计划和实施研究规划,否则这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投入科学研究的资金按以前的标准是相当大的,但是资金还是有限的。由于大多数卷入基础研究的科学家依赖政府资金,因而不得不为有限的资金而竞争。由于资金对研究是如此决定性的,科学家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准备他们的计划。为了保险起见,科学家往往把类似规划提交给几个拨款机构。一些科学家估计,他们把多达20%的工作时间都用在准备计划上了。政府资金对科学研究的“食物供应”正在变得相对短缺,科学家现在必须在与他们的大量同行的竞争中搜寻粮秣。这不是因为可以得到的资金被缩减了,而是因为科学家的数目和科学规划花费的范围大大增加了,把较大的要求放在研究资金的馅饼上。政府未来的支持模式对于科学的未来具有巨大的重要性。参见G. Feinberg, Solid Clues,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85, pp. 226~227.
李醒民:学术科学可以被计划吗?北京:《学习时报》,2004年12月20日,第7版。李醒民:荒谬的逻辑,荒诞的考核——就本人的经验小议课题申请、学术评价及其他,北京:《自然辩证法通讯》,第29卷(2007),第3期,第96~97页。摘要发表在北京:《科学时报》,2007年6月29日,第A4版。
布朗:《科学的智慧——它与文化和宗教的关联》,李醒民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118~119,121~122页。布朗就“两个限制”是这样讲的:在我们选择做什么基础研究方面,有一些明显的限制因素,这是因为,科学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活动,它深深地扎根于历史之中。我们选择课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流行的社会偏见的强烈影响,正像17和18 世纪的物理学和数学选择课题受到与世界探险有关的航海问题的影响一样;在当代,对太阳系的探测也是由太空研究中的军事利益促进的。我们的选择也受到该时代的科学理论和风尚的强烈影响,托马斯•库恩称其为“科学范式”。第二个明显的限制因素是,称职的人员和钱财的供应是有限的。这样就提出选择什么基础研究去做?我们应该花费多少?对此,没有一个明确的经济学答案;而且,与艺术不同,公众对基础科学的评价不能用进入音乐厅和艺术馆的人数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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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诺:《两种文化》,纪树立译,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第1版,第65页。
德布罗意对此有透彻的了解:由于应用科学不是追求纯粹的理想目标,而首先在于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由于它经常被迫考虑的是物质上的意外事件和财力上的(商业上的)条件,从纯粹的知识观点看来,应用科学并不具有纯粹科学那样高贵的价值。虽然如此,但是也不能忽视它推动社会的进步,对纯粹科学有所帮助(提出问题,有时对纯粹科学也有贡献)的事实。参见德布罗意:《物理学与微观物理学》,朱津栋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1版,第182~183页。雷斯尼克也心知肚明:值得注意的是,工业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社会好处。第一,工业雇用科学家发展有益于社会的产品和技术。第二,私人工业为数百万科学家和卷入研究的人提供雇用。这些工作倾向于是高工资、高技艺的工作,它们在社区或国家的经济基础中起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私人工业为科学研究提供资金,可以弥补政府资助之不足。虽然这种资助往往是高度应用的,但是它能够具有理论上的副产品。第四,学术机构往往从私人工业的工作中获得好处。当公司在大学环境中运作时,它们帮助大学获得私人基金为设备、工作场所和人力资源投入。参见D. B. Resnik, The Ethics of Scie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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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鸿隽:在“科学与社会”座谈会上的发言,《科学》,第31卷(1949),第5期。
霍耳顿:《科学与反科学》,范岱年等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144~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