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实在论是什么?
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关于科学目的、科学活动、科学理论的本质的元理论。这些元理论包含两个预设:科学的目的是给实在提供—种为真的概括性描述;科学定律和理论由它们的正确性、客观性和经济性做出评价。显而易见,科学实在论的两个预设均蕴涵着它的描述性主张和规范性主张。因此,劳丹这样概括到道:“从本质上看,实在论是一种关于利学的目的或价值应该是什么的学说。尤其是实在论者坚持科学的目标总是要找到对于自然界更加逼真的理论。但是,现代实在论者把这种价值论的观点与描述的观点结合了起来,……虽然实在论的规范主张在逻辑上独立于描述性主张,但前者在认识论上依附于后者。”
诚如图奥梅拉(R.Tuomela)所言,科学实在论是科学自己的哲学,是比任何其他哲学观点都更为认真地对待科学的哲学学说。布朗(H.I.Brown)也力图证明,实在论为追求科学的人提供了合情合理的科学目标。他认为,科学理论就是预先假定独立于我们理论化而存在的项目(item)做出断言的,我们能够通过针对那些项目检验理论并承认那些进入理论的项目来追求实在论的目标。在科学实在论者和大多数科学家看来,追求实在论的目标是可以达到的。
(二)科学实在论有代表性的具体表述
由于着眼的侧重点和强调的强弱程度不同,科学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对科学实在论的具体表述也因人而异。现在,我们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表述分而述之。
著名的反实在论者范弗拉森(B. C. van Fraassen)认为,科学实在论的一种朴素表述是:科学给予我们的世界图象是真实的、在细节上可信的图像,而且在科学中所假定的实体是真实存在的:科学的进步是发现而不是发明。在范弗拉森看来,像皮尔土(C. S. Peice) 这样的早期的科学实在论立场已被经验发现所拒斥,但它也有正确的韵味。它回答了两个主要的问题:它把科学理论的特征概括为对真实存在的东西的描述,它把科学活动的特征概括为发现的事业而不是发明的事业。范弗拉森在列举丁其他人的看法后,提出了一个自认为是相当弱化的、为任何科学实在论者都能接受的定义:“科学以其理论给我们一种字面上为真的关于世界像什么的描述;接受一个科学理论意味着相信它为真。”在范弗拉森看来,这里的“字面上”(1iterally)为真的描述的观念有两个方面:语言必须在本义上诠释;这样诠释,描述为真。加德纳(M. R. Gardner)称范弗拉森表述的立场为意图实在论(purpose-realism),因为这种表述讲的是科学理论的意图以及接受它的人相信什么。
博伊德(R.N.Boyd)通过两条原理作为一个贯穿始终的经验假设来详细说明实在论:成熟科学中的术语典型地有所指称,成熟科学中所接受的理论典型地近似为真。加德纳把这种表述称为近似实在论(approximation-realism),因为他建立在“似真性”概念的基础上,讲的是科学理论的目的在什么时候、在何种程度上必须实际实现。博伊德还指出,所谓科学实在论,一般是指包含如下四个中心论点的学说:(1)应把科学中的理论词项(即非观察词项)看成假定有所指的表达式,即要从实在论的角度解释科学理论;(2)被实在论解释的科学理论是可确认的,并且事实上常常按照通常方法论标准解释的被证实的理论为真;(3)成熟科学的历史进步是一个逼近真理的过程,后继理论建立在由先前理论体现的(观测和理论)知识之上;(4)科学理论描述的实在基本上不依赖于我们的思想和理论承诺。
塞拉斯(W. Sellars)的陈述说:“有健全的理由相信某一理论,事实上就有健全的理由相信该理论假设的实体是存在的。”按照图奥梅拉的理解,塞拉斯的科学实在论可以这样表述:一切有感觉的存在(包括人)和一切没有感觉的物理对象,正好都具有与在最佳地说明它们所有行为的理论中所需要的理论的科学术语对应的组分和性质,在这里说明也覆盖了世界的感觉特征和人对它们的反应。
埃利斯(B. Ellis)似乎同意塞拉斯的观点,不过,他给科学实在论以更强形式的表述:“我理解科学实在论是这样的观点:科学的理论陈述是或者声称是对实在的真实的概括的描述。”
普特南(H. Putnam)给出了一个据他说是从达米特(M. Dummett)处学来的表述:“实在论者(就给定的理论或论述而论)认为:(1)该理论的句子非真即假;(2)使它们为真或为假的是某种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一般地说)我们现实或潜在感觉材料,或我们的思想结构,或我们的语言等等。”不久,他参照博伊德的观点提出了进一步的看法:“成熟科学理论中的术语典型地有所指称,成熟科学中所接受的理论是似真的,相同的术语即使当它出现在不同的理论中时,也能够指称相同的事物——这些陈述被科学实在论看作是对科学和科学与其对象的关系的任何合适的科学描述的一部分。”
牛顿-史密斯(W. Newton-Smith)指出:“实在论”用来概括科学哲学中的许多见解。不过,所有这些见解都包含着这样的假定,即科学命题为真或为假。在这里,真理是根据已被放弃的真理符合论来理解的。
布朗(J. Brown)这样写道:“科学实在论是我们的理论要确确实实地描述世界的一种原则。它主张存在着一个非观察的实体和过程的领域,而科学以它对可观察世界的解释合理地展示了这个领域。”
格林莫尔(C. Glymour)把实在论定义为下述命题:“有健全的理由相信一个理论在经验上是适当的,就有健全的理由相信它所假设的实体是实在的,进而相信我们能够而且的确有这样的理由赞成我们的某些理论。”
图奥梅拉认为:“一般而言,科学实在论是这样一种学说:它宣称科学方法是什么存在和什么不存在的标准。或者,由于科学方法被实在论者典型地假定产生真的理论,我们也可以说,按照实在论的观点,科学的目的典型地在于或至少应该在于找出世界像什么,即找出世界(关于它的可观察的和不可观察的部分和方面)的真的理论;而且,实在论者典型地相信,这样的理论原则上是可以找到的(即使也许不需要宣称能够得到并非唯一的关于世界的真的描述)。真理在这里包含——至少部分地包含——指明世界像什么,这典型地假定要求某种类型的真理符合观(correspondence idea of truth)。”
法因(A. Fine)把实在论的观念概括为三条。第一,存在着一个确定的世界,即世界包含着具有关系和性质的实体,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独立于人的行为和动因的。第二,有可能获得相当数量的、可靠的、相对独立于观察者的关于世界及其特征的信息,这些信息并不恰恰局限于可观察的特征。第三,科学的目的在于完全可以接近(并在某种程度上达到)实在论认为是可能的那种确定的世界结构。
费耶阿本德认为,科学实在论是普遍的(科学)知识论。它的形式之一假定,世界独立于我们收集知识的活动,科学是探索世界的最好方式。科学不仅产生预言,而且它涉及事物的本性;它是形而上学和工程论(engineering theory)的结合。”
也许对科学实在论特征性主张列举得最详尽的要算是莱普林(J. Leplin)了。他认为,下述特征性主张,其中每一个都不占压倒多数,甚至还有适当的限制,但是任何一位自称是实在论者的人都可能认可其中的某一个主张。它们是:(1)最流行的科学理论至少近似为真。(2)最流行理论的中心术语有真正的指称。(3)科学理论的近似真理性是对该理论预见成功的充分解释。(4)科学理论的(近似)真理性是对该理沦预见成功的唯一可能的解释。(5)一个科学理论即使指称上不成功也可以近似为真。(6)至少是成熟科学的历史表明,科学理论不断地接近物理世界的真实说明。(7)科学理论的理论主张是被确实地理解的,而且这种理解确定为真或为假。(8)科学理论做出真正的、存在的主张。(9)理论的预见成功就是它的中心术语指称成功的证据。(10)科学旨在对物理世界做出确切真实的说明,它的成功是由不断地向达到其目标的方向前进来估算的。莱普林指出,实在论者具有这样的共同信念,即科学变化总的来说是进步的,而科学关于世界的可能知识超越了它的那些易于理解的和经验上的表象。
赫尔曼(G.Herman)和胡克(C.Hook)各自从三个方面对科学实在论作了系统的表述。赫尔曼的语义学表述是:(1)科学中有些理论语句具有真值。(2)一般来说在科学中的“观察语句”同“理论语句”之间不存在可辩护的分界,使得仅仅前者具有真值。(3)成热科学的术语一股来说都有指称,而且这类科学定律一般来说都是接近于真的。纯本体论表述:(4)科学主要研究一种独立于心智的物质世界。认识论原则:(5)不存在知觉屏障;知觉乃是涉及对环境的物理输入做出生理反应的一种复杂过程,我们由此而知觉那个环境的一部分和一些方面。(6)就科学而言,一般说来在“观察语句”与“理论语句”之间不存在可辩护的分界,使得人们可以合乎理性地仅仅相信(即相信是真的或接近于真的)前一种类型的语句。 (7)在一个具体的科学发展阶段,我们的最佳综合性理论T可能告诉我们:“存在一些客体、事件等X(其特征是满足一些具体的理论谓词),以致这些X原则上是不可观察的(按照T)”;并且在这一点上我们相信T乃是合乎理性的。
胡克关于科学实在论基本主张的框架的形而上学部分是:R1)存在在逻辑上和概念上独立的认识条件(实在的存在独立于认识)。R2)实在是可认识的,认知者与认知对象是因果相关的,而非以更强的结构性相关。语义学部分是:R3)真理在于语言和世界之间适当的对应关系。R4)真理的获得与否独立于认识上接受或拒斥的标准。R5)科学理论既是真理的候选者,也是决定认识上接受与否的候选者。R6) (因此)理论术语具有适合于其作为真理候选者成分的语义学内容,而这一内容并不能全部还原为观察术语的语义学。认识论部分是:R7)在任何给定时刻,正是理论的总体认识论价值,决定了我们对这些理论的理性的认识论态度。理论的经验适当性仅是总体认识论价值的一部分。R8)我们最具认识论价值的理论,是我们认识实在时最可接受的指导。胡克坚持认为,一个根本的可辩护的科学实在论应包括从R1到R8在内,因为它们合在一起才能构成关于我们和我们世界的一致的可信的概念。这些命题相互之间在逻辑上是严格独立的,但它们作为实在论的组成部分确实又并不独立。
以上表述尽管有明显的差异,但它们是统一的而不是互斥的,在特殊形式中蕴含着内在的一致性。郭贵春梳理了一般科学哲学家所理解的典型的科学实在论,从整体上看具有如下特点:(1)科学理论所描述的实体是独立于我们的思想或理论的信仰而客观存在着。因此,科学理论构成了真正的关于存在的主张。(2)科学理论的语词(即非观察语句)应作为特定假设的相关表达方式来考虑;这就是说,科学理论应当实在地被解释或说明,而不能停留在理论语词上仅仅作概念化的描述。(3)被实在地解释的科学理论是可证实的。而且事实上,由于被一般的科学证据表明与一般的科学方法论标准相一致,理论也常常被证实为接近于真理。 (4)一个理论接近真理,是对其预言成功的最充分的解释;而一个理论预言成功,则是核心术语的实在的可参照性成功的证据。(5)成熟科学的历史进步,表明了无论是对于可观察的还是不可观察的现象来说,科学理论都成功地、更精确地接近于真理,即对物理世界真正根由的进步性的接近。(6)在任何成熟科学中,成功的理论都表明它与前理论保持着相关的逻辑联结,即后理论是典型地建筑在前理论具体化了的(观察的和理论的)知识基础上的。因此,前理论将成为后理论的一个特例。(7)一个可接受的新理论应当解释为什么它的前理论像它一样到目前为止是成功的,以及它为什么能够取而代之的逻辑根据。(8)科学的目的在于探索一种确定的和真正的对物理世界的说明,而且它的成功将由它向其目标的进步来评价。也就是说,科学(给出了详尽的解释和精确的预测)的经验的成功相应地提供了对实在论的严格的经验证实和逻辑证明。
(三)科学实在论的核心信条和本质特征
从科学实在论观点的具体表述不难看出,这些观点广泛地涉及到科学的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和语义学的诸多方面,它与科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理论的内容和真理性、科学预测和说明、科学检验和评价、科学实在的涵义、科学进步和成功等紧密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网络。因此,片面地、教条地固守于一隅,都难以洞察出科学实在论的精神实质。但是,这个网络上的纽结毕竟体现了科学实在论的核心信条和本质特征。
科学实在论有两个基本信条:科学理论中的专名有所指称;科学理论中的定律近似真
理。史密斯(P. Smich)称此为指称问题(problem of reference)和述谓问题(problem of predication)。指称问题说,在已确立的科学理论中所指称的那些东西的确存在着。述谓问题说,科学理论中包含的陈述或真或假。指称问题虽然和述谓问题截然不同,但二者并非完全分离,因为说明一个陈述为真是什么的一种方式,就是表明事物如何能够像该陈述说它们存在那样存在于世界中。词和世界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为符合关系(correspondence relation),建立在符合关系基础上的真理论称之为真理符合论。真理符合论往往被认为是实在论者关于指称和述谓问题的观点的不可分割的形式,甚或是必然的结果。
科学实在论的一个主要论证是最佳说明:如果世界的行为正好如同科学所设定的实体那样存在,那么对这一事实的最佳说明就是这些实体确实存在。实在论的最基本的论证路线基于这样的前提:科学方法是达到世界知识的最佳方法。实在论认为科学方法预设了实在论。因此,实在论的一个根本特征就在于,科学方法(在其最丰富的意义上)至少原则上能够导致最佳说明的世界理论(其他东西均不能)。由于理想的、最佳说明的理论被经验实在论者设想等同于真的理论,因此科学方法能够导致真的理论(其他东西均不能)。
史密斯把科学的目的在于不断给出更严格的、更似真的世界图像视为科学实在论的中心假定,而把谈论真理和逼近真理以及说明能力的增强视为科学实在论者的典型谈论。胡克则认为,实在论的中心观念在于认知者和认知对象是因果相关的,实在论惯用的口号是存在着一个逻辑上独立的实在。劳丹则把实在论者为达到他们的认识目的而提出的方法和规则概括为两条,即最佳说明推理方法和可接受的新理论必须保留它们成功的前任理论的理论内容(或扩展的范围)中有意义的部分。图奥梅拉则把“科学是存在的万物的尺度”看作是科学实在论的箴言,即科学是关于什么存在、什么不存在的最后仲裁者。
科学实在论的核心信条和本质特征,也可以从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中看出。范弗拉森认为二者争论的焦点在于,或是把产生一个字面上为真的描述作为科学的目的,或是科学只提供经验上恰当的理论。莱普林认为,二者的争论本质上在于划分世界模式的个体性和类似性概念。实在论承诺我们发展了划分世界的方式,而非实在论则承诺我们构思了划分世界的方式。实在论的划分概念反映在它承诺真理符合论、指称因果论和形而上学本质论。
科学实在论的基石之一在于它的本体论承诺,即科学理论中的理论实体的本体论地位问题,尤其在于它的实在概念。在埃利斯看来,本体论或实在概念包括五个方面: (1)物理实体范畴;(2)物理事件范畴,包括能量在宇宙中分布的一切变化;(3)物理实体与事件之间时空关系的范畴;(4)物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范畴;(5)物理性质范畴,包括因果上有效的一切性质;(6)数字关系范畴。本体论是高度可还原的,其中最基本的物理实体是基本粒子和场。关于物理实体的判据,哈金(I. Hacking)提出了下述标准:当科学家对假定的实体的因果性质的理解容许他们利用这样的实体作为工具研究自然的其他方面时,那么就有理由接受这样的实体作为真实的存在。
郭贵春从三个方面来看判据实在的标准。(1)可观察性标准,即一个理论实体存在的标准在于它所表征的客观对象的直接可观察性。换句话说,通过可观察实体的朴素的“直接可观察性特征”而使得相应理论实体的存在解释成为合理的。(2)语义标准。这种标准不是从确定科学认识的对象,而是从阐述科学理论的意义的角度做出的。持这种标准的实在论者认为:理论是由涉及“实在的”或“存在的”实体之真或假的陈述所构成的。因此,只要从语义分析(包括句法分析)上判定这些陈述的真值,便可确定相关实体的实在性。(3)因果效应标准。这种标准是为了解决以上两种标准所存在的困难而提出的,即只要能够确定不可观察实体的某些可观察的效应或特征,我们就可逻辑地断言与其相应的理论实体是存在的。
董光壁认为,对应于感觉和知觉的经验世界以及由我们的思想构成的理论世界,有两种实在,即经验的实在和理论的实在或数学的实在。对实在的这种二元要求,可以称之为实在的二重性原理。对物理实在的描述,可以在理论上区分为三种不同强弱的等级:符合型描述(要求理论实在要素和经验实在要素一一符合),说明型描述(不要求两种实在要素一一符合,只要求通过这一函数关系相联系),诠释性描述(要求必须以一种物理世界图像为基础)。
费耶阿本德则把实在概念与人类生活形式紧密地联系起来,也许可以称其为“泛实在”。他指出,“实在”问题其实已变为人类决定的问题:“我们决定把那些在我们所喜欢的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东西看作是实在的。”“所谓‘实在的’东西,也就是在人们渴望选择的那种生活中发挥作用的一切。”因此,实在的尺度就不再是某种独立于人类生活的东西,而成了生活形式本身。
二、科学实在论的变种
现代科学实在论者不断地汲取自然科学和哲学成果,同时在与反实在论的论战中锻造自己的武器,从而摆脱了传统实在论的僵化内容和呆板形式,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变体或变种。下面,我们择其有代表性的变种分述如下。
(一)科学哲学家的科学实在论变种
1.哈金的实体实在论
哈金把实在论为两种类型:实体实在论和理论实在论。理论实在论是指我们试图形成关于世界、关于物质的内部构造、关于不能达到的遥远空间的正确理论。哈金认为理论实在论过于乐观了,他赞成实体实在论,即断言诸如电子、夸克、黑洞、过程、状态、波、流、相互作用、场等实体是真实存在的。哈金认为实验物理学给科学实在论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是工程而非理论,才是实体实在论的最好证明。哈金集中探索了实体实在的标准。他得出结论说,如果人们以特定的目的干预和操作实体(不纯粹是建立实体的存在),那么我们就可以合理地认为该实体是存在的。
2.胡克的进化自然主义实在论
胡克的进化自然主义实在论在整体理论上的表现,就是要彻底打破那种极端地强调逻辑方法的预设性、永真性和绝对性为核心的“第一哲学”,而建立一种以进化的科学世界观的规范功能为核心的“元哲学”,从而使科学哲学理论真正成为科学的和自然化的。胡克指出,自然主义实在论者坚持把科学哲学建构为可错的科学理论,从而统一认知理论。在一个科学理论中,人们自然会发现方法论的进化是科学认知动力学的绝对中心。同时,对哲学和科学的一致性和非人类中心论的要求直接导致我们在生物学和认识论中采取进化论立场。进化论立场对于发展一般认知理论和意识理论、对于发展科学认识论、对于语言理论特别是科学动力学理论,都具有重要意义。进化论将导致三个认识论的重要结论,即采用彻底的可错论态度,从逻辑接受转向理性接受,强调在理性信念动力学中冒险和判断的基本作用。
3.埃利斯的客观自然主义实在论
埃利斯坚持内在实在论,他把科学实在论的本体论与真理的内在论结合起来,发展了一种适合于科学和作为极限理想的“真理”的内在实在论观点以维护实在论,形成了他自称的客观自然主义实在论。埃利斯认为客观世界是在因果含义上独立存在的,承认科学中理论实体的实在性,这样的存在和实在性只有在一个理论或概念框架内才有意义。他主张真理是一个认识论评价概念,是人类的真理,是内在于我们和我们的世界的关系之中的,是在认识论上值得相信的东西。因此,真理是一个与信念价值有关的问题,埃利斯称其为内在论的真理论(internalist theory of truth)。埃利斯所谓的“客观的”,既指世界是我们接受信息的源泉,也指真假问题被认为是原则上能达到非强制的、主体间的一致性。所谓“自然主义的”,就是人类具有共同的本性,以共同的方式观察与加工信息。
4.图奥梅拉的因果内在实在论
图奥梅拉反对形而上学实在论,坚持因果内在实在论。他把因果内在实在论定义为下述原则的合取:(A1)存在着独立于精神的实在的项目(物、事件、过程等)。(A2)这些项目因果地相互作用(或至少能够相互作用),从而与人相互作用,其相互作用的方式使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意识成为可能的。(A3)世界、我们的知识和语言无论如何不是“所予的”(a given)。换句话说,(a)不存在本体论上所予的、范畴上现成的(ready-made)实在世界(否定所予神话的本体论变种(MGo);(b)人们不能与世界进行非概念的交流,而是进行认识论的交流(否定给予神话的认识论变种MGe);(c)不存在概念上优越的、亦即语义学不可替代的语言或概念图式(否定给予神话的语义学变种MGl)。(A4)在描述世界时,科学是什么存在和什么不存在的尺度。
5.夏佩尔的理性实在论
夏佩尔将信息域看作是一个具有复杂内在结构的实体。这一实体以客观的实体信念为基础,以广阔的背景知识信念为主体,以求解难题为目的,以科学方法为手段,以各项的变化和发展为过程,形成了一幅具有高度动态性的科学图像。夏佩尔的信息域既是科学理性发展的客观产物,又是科学实在论进行研究的现实对象;它既是一个理论上的理性重建框架,又是一个方法论上的实在论分析结构;从而也表明了科学的进步是一个理性的进化过程。夏佩尔认为,他对信息域理论的理性发展给科学以理性实在论的解释。这种理性的和实在论的分析并不是对科学的“哲学覆盖物”,而是潜在地、深入地“嵌入了科学的发展过程,存在于科学家的思维方式之中”。因此,“怀疑实在论说明是真实的,这种怀疑本身就不是一个理由,即它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6.博伊德的辩证实在论
博伊德据理批驳了两种主要的反实在论传统,即经验论和建构论,他坚持术语与实在相对应,理论具有似真性,认为科学认识是一个向实在对象不断地接近的过程,是由理论到实在,再由实在到理论的辩证过程,因而先前的理论总是包含着真理的颗粒。博伊德指出科学方法论可以辩证地发展。科学方法论立足于近似为真的理论,是发现新成果和改进旧理论的可靠指南。其结果,我们对世界知识的改进导致了一个更加可靠的方法论,这一方法论又导致了更加精确的理论,如此循环不已,最后产生一个不断精确的世界理论图像。科学方法论的这种独特的实在论观和辩证观为捍卫实在论提供了基础,也是反驳反实在论所必需的。
7.萨蒙(W.Salmon)的理论实在论
与哈金不同,萨蒙是理论实在论的倡导者。萨蒙主张,关于不可观察物的陈述是可以得到经验证据支持的。比如,如果关于分子的各种陈述是以直截了当的方式得出的,那么这个陈述就意味着分子的实在性。我们关于世界的理论,或者为真,或者为假,或是真理的候选者,而理论的目的则在于求真。萨蒙坚信物质世界及其因果联系的客观实在性,坚信借助归纳和演绎可以从关于可观察物的陈述合理地推论出关于不可观察物的陈述。
8.塞拉斯的知识实在论
塞拉斯从对理论框架、观察框架、对应原则以及认识真理的分析入手,重新解释和确定了理论和观察知识在科学认识中的地位,提出了他的知识实在论。在塞拉斯看来,理论框架是具有确定语义规则的概念整体,任何理论术语都有本体论的意义,理论实体的存在是客观的,科学实在论的本体论观点是普遍的非条件命题。观察框架的生命力根植于它在科学认识过程中的认识论地位,观察框架的本质在于它对未来科学进步具有潜在的调节功能,观察谓词具有描述功能。对应规则在知识实在论中具有联网作用,它把孤立存在的理论框架和观察框架有效地联结起来并发挥各自的和总体的功能。一个陈述为真,就在于这个陈述满足了所有相关语义规则的要求。塞拉斯就这样立足于科学实在论的立场,运用语义分析的方法,构造了一个动态的、变化的和发展的知识结构和理想化的真理观,为科学实在论开创了一条新的探索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