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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爱因斯坦的综合科学实在论思想(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李醒民  点击:次  时间:2002-02-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提要: 本文全面概述了作为哲人科学家的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在分别考察了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思想诸方面以及它与理性论、约定论、经验论的有机统一之后,作者指出,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思想是以理性论的实在论为主线,以约定论的实在论和经验论的实在论为辅线,把实在论的实在观、真理观和科学观融合在一起的“综合体”。作者将之命名为“综合科学实在论”。

有确凿而充分的证据表明,爱因斯坦的主导哲学思想是理性论的实在论(rationa1istic realism) 和经验约定论(empirio-conventionalism) 。不过,怀疑的经验论(skeptical empiricism)或批判的经验论(critical empiricism)在他早期的哲学思想中也占有相当突出的地位。这些不同的乃至异质的思想成分“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引导爱因斯坦谱写出“思想领域中最高的音乐神韵”——狭义相对论 。在这一过程中,怀疑的经验论是破旧(破除牛顿的绝对时空观)的锐利武器,理性论的实在论是立新(创立狭义相对论)的坚实基础,而经验约定论则是构筑新理论框架的有力的方法论工具。
爱因斯坦是一位科学实在论者,这是显而易见的;理性论成分在他的实在论思想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也是毋庸置疑的。然而,理性论的实在论毕竟不能囊括和涵盖爱因斯坦科学实在论思想的全部,也不能洞见和揭示他的实在论思想的独特本性。事实上,爱因斯坦的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微妙新奇、兼收并蓄的思想,也许把它命名为“综合科学实在论”(synthetic scientific realism)(或简称“综合实在论”)是恰如其分的。因为爱因斯坦的哲学思想是集实在论的实在观、真理观和科学观于一体,熔实在论与理性论、约定论、经验论于一炉的综合物。由于爱因斯坦从来也没有有意识地以系统的方式阐述他的科学实在论思想,因此我们只能根据他本人分散的评论和有关事实重构它。

一、爱因斯坦实在论思想的诸多方面
在1915年之前,爱因斯坦几乎没有写过什么科学哲学文章。他的几篇零散的谈话表明,他同情马赫的实证论。在他发表的科学论文中所体现的对科学问题的态度,如在批判绝对时空观的问题上,表现出同样的倾向。但在对待原子的实在性问题上,他也有实在论的迹象。据霍耳顿(G.Holton)的研究 ,1915年广义相对论的最终形成促使爱因斯坦重新审查他的哲学假定,这种重新审查把他导向理性论的实在论。从此以后,爱因斯坦经常深思熟虑地撰写有关科学方法论的评论文章,人们开始普遍地把他的哲学立场看作是一种丰富而精致的科学实在论。这种丰富性和精致性表现在以下诸多方面。
1.关于本体论承诺的实在论思想
爱因斯坦在少年时代就具有了朴素的实在论思想。他在晚年的“自述”中回顾说,在12岁那年,他由于阅读了通俗的科学书籍而突然中断了宗教信仰。于是,他转而沉思外在世界并迷恋科学:“在我们之外有一个巨大的世界,它离开我们人类而独立存在,它在我们面前就像一个伟大而永恒的谜,然而至少部分地是我们的观察和思维所能及的。对这个世界的凝视深思,就像得到解放一样吸引着我们,……从思想上掌握这个在个人以外的世界,总是作为一个最高目标而有意无意地浮现在我的心目中。”
随着爱因斯坦科学研究的深入和哲学思想的成熟,这种朴素的信念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表现得更为明确、更为理智了。他不止一次地表明:“相信有一个离开知觉主体而独立的外在世界,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基础。”“物理学是从概念上掌握实在的一种努力,尽管实在被认为是独立于它被观察的。 人们就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谈论‘物理实在’的。”([5],292,36)针对量子论诠释中的主观主义和实证论的统治,他认为把自然界看成是客现实在的观点,并不是一种过时了的偏见。他说:“像物理体系的‘实在状态’这样的事是存在的,它不依赖于观察或度量而客观地存在着,并且原则上是可以用物理的表述方法来描述的。……这一关于实在的命题,由于它带有‘形而上学’的性质,所以不具有自明的命题所具有的那种意义;……如果人们放弃了这个从纯逻辑看来是任意的关于实在的命题,那就很难回避唯我论了。”([5],537)
正如霍耳顿所指出的,爱因斯坦早年由于受到马赫的影响,认为各种感觉,也就是各种“事件”所提供的东西等同于实在,而不是把实在放在感觉经验之外或感觉经验之后的位置上。例如在1905年狭义相对论论文开头十几次出现的事件概念,几乎与马赫的基本“要素”(感觉)完全吻合。对于经验实在的承认,也出现在爱因斯坦后来的言论中。例如,在为《英国百科全书》(1929年版)所写的条目中,他这样写道:物质客体这个概念用来说明“某些经验复合群在时间上的持久性或者连续性”,它的意义“完全取决于它们同原始感觉经验群的(直觉)联系”([5],246)。
自从与马赫的实证论分道扬镳后,爱因斯坦觉得不能仅仅拘泥于经验实在,还必须更进一步深入到理论实在才行。他批判了马赫认为感觉材料是唯一的实在、甚至把它看成是建造实在世界的砖块的观点 (Ⅲ,394,475)。他深刻地揭示出,“实在”决不是直接给予我们的,而是(作为一个谜)提示绐我们的。给予我们的只不过是我们的知觉材料。从知觉材料到达“实在”,到达理智,只有一条途径,那就是有意识的或无意识(直觉)的理智构造即概念构造的途径。否则,人们就不可能正确地对待那些在物理学上要求描述实在的概念,而且有被如下的幻觉引入歧途的危险,那就是以为我们日常经验的“实在”是“真正存在的”,而物理学的某些概念只是“单纯的观念”,它们同“实在”之间被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分隔开。实际上,牛顿引进不变的质点等概念,就意味着向高度精炼的实在论进了一步。因此,断定“实在”是独立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的,这是理智构造的结果。我们恰巧相信这种构造,要超过我们的感觉所作的那些解释。同时,因为这些概念或构造同我们的感觉具有对应关系,我们对有关实在的想法才表示信赖或相信([5],512~513,519,476,466)。
由此可见,爱因斯坦的实在论是这样的:存在着一种独立的、外在的,客观的物理实在;我们希望去把握它——不是直接地在经验上或逻辑上,或者以最充分的确定性去把握它,而是由理性或直觉的飞跃去把握它,这种把握仅受制于全部可感知的“事实”经验。事件发生在“实在世界”中,感觉经验的空时世界、甚至多维连续区世界等概念构造都是“实在世界”的有用构想,但也仅此而已。爱因斯坦的这些观点接近于普特南所谓的形而上学实在论(metaphysical realism) 。形而上学实在论集中在外部世界的信念上,世界是一个确定的、独立于观察者的构造物,我们的科学理论借助于把理论和世界联系起来的符合关系或对应关系(correspondence relation)日益趋近这个构造物。
科学实在论的核心在于它的实在概念。除前面已涉及的外,爱因斯坦还认为物理实在概念是由诸多范畴组成的:物理实体范畴(如分子、原子、电子、电磁场等);物理事件范畴(如闵可夫斯基世界中两条特殊的世界线的交点);物理性质范畴(如用色、味道、气味、硬度、温度等);物理实体与事件之间空时关系范畴;物理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范畴。其中前三种是一目了然的,我们仅对后两种加以说明。
从狭义相对论的立场来看,空间和时间连续区是绝对的。在这里,“绝对的”不仅意味着物理上是实在的,而且也意味着在其物理性质上是独立的,它具有物理效应,但本身又不受物理条件的影响。在创立广义相对论时,爱因斯坦曾通过解决“空穴概念”的双重解问题发现,自己原先的错误在于把客观实在描述为坐标,并假定任何四个坐标在流形中决定一个客观实在的点。而他的新研究则认为坐标只不过是“物理学上无意义的参数”,其唯一的功能是方便“空时重合”即“世界线交点”的描述,这些世界线交点真正决定了流形的点,从而构成广义相对论旨在描述的唯一实在。他在1915年写信给石里克说:时间和空间“失去了物理实在的最后残余”。他赞同石里克的下述看法:时间和空间概念不能单独使用,只有它们进入事件的空时重合概念才能使用。只有在这种联合中,它们才表示某种实在的东西,否则就不表示实在的东西了。 至于因果关系范畴,爱因斯坦即使在量子力学取得成功后也多次表白,他不愿意放弃严格的因果性,反对电子有自由意志的想法,无论如何深信上帝不是在掷骰子。不过,他也清楚地意识到,量子物理学向我们显示了复杂的过程,为了适应这些过程,我们必须进一步扩大和改善我们的因果性概念([5],302)。把因果性看成现在和将来之间时间上必然的序列,这样一种公式是太狭窄了。那只是因果律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唯一的形式。在四维空间世界里,因果性只是两个间断(breaks)之间的一种联系([7],383)。爱因斯坦关于因果性的本体论承诺可以称之为因果实在论(causal realism):物理实在因果地相互作用(或至少能够相互作用,从而与人相互作用,其相互作用的方式使人对世界的认识和意识成为可能的。
关于物理实在的判据问题,爱因斯坦早就心中有数。1913年访问马赫时,他就提出了判定原子实在性的标准:如果证明了由假定原子的存在就有可能预测气体的一种性质—一这种性质不用原子假设就不能预测,而且这是一种可以观察到的性质,那么原子就是存在的([5],627~628)。这种标准与实体实在论(realism about entities)者哈金关于实体实在的下述判据基本上是相通的:当科学家对假定的实体的因果性质的理解容许他们利用这样的实体作为工具研究自然的其他方面时,那么就有理由接受这样的实体作为真实的存在。 后来在1935年,爱因斯坦在著名的EPR论文中提出了物理实在的更为精致的判据:要是对于一个体系没有干扰,我们能够确定地预测(即几率等于1)一个物理量的值,那么对应于这一物理量,必定存在着一个物理实在的元素。([5],329)这是对物理实在的对应(符合)型描述(corresponding type description),它要求理论实在要素和经验实在要素一一对应。EPR判据当然没有穷尽一切认识物理实在的可能办法,但是只要不把它作为实在的必要条件,而只看成是一个充足条件,那么该判据同古典的以及量子力学的实在概念都是符合的。
在爱因斯坦看来,科学理论的本体论即理论实在(不是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或外在世界)是随物理学的进展面变化的,新的实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以便形成关于世界的更正确的理论。在牛顿力学中,物理实在是由空间、时间、质点和力(质点的相互作用)表征的。到世纪之交,电磁场概念作为一种终极实体己被普遍接受,物理实在是由连续的场代表的。后来物理实在又变为爱因斯坦场。爱因斯坦坚持认为,“我们关于物理实在的观念决不会是最终的”,任何概念系统“只有用于某一特殊领域,才会有效(也就是不存在康德意义下的终极范畴)”。为了以逻辑上最完善的方式来正确地处理所知觉到的事实,我们必须经常准备改变物理实在的概念。([5],292,343)很显然,爱因斯坦的这些看法,带有理论实在论(realism about theories)的色彩。
2.关于真理概念的实在论思想
科学实在论者的典型论题之一是“真理”或“近似真理”(approximate truth),近似真理有时也被说成“似真性”(plausibility)或“逼真”(verisimilitude);而且,实在论者的真理观大都是“真理符合论”或曰“真理对应论”(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即真理是命题与“实在”或事实的符合(对应)。爱因斯坦的真理概念也具有这种实在论的特征。
在谈到几何学命题的物理意义时,爱因斯坦说:“‘真’这一概念不适合于纯粹几何学的断言,因为‘真’这个词,习惯上我们归根结底总是指那种同‘实在’客体的对应关系,……尽管如此,我们还是感到不得不说几何学的命题是‘真的’,其原因不难理解。几何学观念所对应的是自然界里或多或少确定的客体,这些客体无疑是产生那些观念的唯一源泉。”([5],95)针对科学理论和概念的真理性问题,他还明确地指出:“理论之所以能够成立,其根据就在于它同大量的单个观察关联着,而理论的‘真理性’也正在此。”([5],115)不难看出,这样的真理概念是不折不扣的真理对应论。
爱因斯坦有时也把真理视为命题与经验的对应,并把经验视为真理的检验标准。他说过:“唯有经验能够判定真理”(尽管他认为要这样做很不容易),理论的可检验性不仅涉及论断本身,而且也涉及“其中包含的概念同经验的对应关系”。([5],508,475)这种看法是与加德纳所谓的经验论的实在论(empirical realism)的下述主张一致:理论的经验合适性的证据是它的真理性的证据。
爱因斯坦看到,一种理论永远不可能被证明是绝对的、唯一的真理。这不仅是因为新发现的事实随时会推翻它,而且还因为能说明同一证据的可供选择的理论总是可能的。除了归纳不确定性这个体谟的老问题外,我们还必须承认用证据证明理论的不充分决定性(underdetermination)。他不止一次地指出,牛顿的理论只是某种近似的真理:他也多次强调,相对论并不是终极的真理,试图用长矛和瘦马去保卫相对论是可笑的,是堂吉诃德式的。科学的现状不可能具有终极的意义,科学在每一个阶段发现的真理都是近似的、不充分的,而“自然规律的真理性是无限的”([5],523)。这种求助于近似真理概念来说明科学理论的真理性观点,往往被称为近似实在论(approximation-realism)。
爱因斯坦的实在论的真理观是与他的实在观一致的,他的真理观是实在理的必然逻辑结果。他就实在本性同印度诗人和哲学家泰戈尔谈话时说:真理具有一种超乎人类的客观性,是离开我们的存在、我们的经验以及我们的精神而独立的实在。我虽然不能证明科学真理必须被看作是一种其正确性不以人为转移的真理,但是我毫不动摇地确信这一点。无论如何,只要有离开人而独立的实在,那也就有同这个实在有关系的真理;而对前者的否定,同样就要引起对后者的否定([5],270~271)。
传统的实在论的真理现虽然单纯、简明,但实行起来却并非轻而易举。长期的科学实践和哲学思考使爱因斯坦逐渐洞察到,“真理”概念是相当复杂、难以定义的,而“符合”也不是一目了然、唾手可得的。早在1929年,他就认识到:“‘科学真理’这个名词,即使要给它一个准确的意义也是困难的。‘真理’这个词的意义随着我们所讲的究竟是经验事实,是数学命题,还是科学理论而各不相同。”([5],244)这也许抓住了真理判断的某种指标的质(indexical quality),即真理判断在较大的程度上依赖于探究的前后关系的方式。爱因斯坦也意识到,要把科学理论与赤裸裸的实在或事实直接进行比较是不可能的,因为实在的外部世界像一只密封的、不能打开外壳的钟表一样,其内部的机件在某种程度上永远向我们隐藏着。因此,人们永远也不能完全保证,他的理论化的世界图像是能够说明他的观察的唯一图像。更何况人们的观察和实验本身也是在某些先入之见和理论框架内进行的,根本没有什么中性观察和判决实验。即使理论与经验事实相矛盾,人们总可以用人为的辅助假设来使理论与事实相适应,从而坚持一种普遍的理论基础。加之现代科学的理论前提距直接经验愈来愈远,愈来愈间接,要从中推出那些能够同经验相对照的结论,将需要艰苦的努力,也许还需要新的数学方法。面对这一错综复杂的背景和现状,爱因斯坦修正了他的经典的实在论的真理符合论,而导向一种比较精致、比较现代的真理观。这种新的真理观体现了内在论(internalism)和整体论(holism)的精神。
以埃利斯(B. D. Ellis)为代表的内在实在论(internal realism)者坚持内在论的真理观即真理评价论(evaluative theory of truth):真理是一个认识评价概念,是在认识上值得相信的东西 。爱因斯坦关于科学理论评价的双标尺观点 与此有契合之处。在爱因斯坦的双标尺中,其一是“外部的确认”(external confirmation),它涉及的是用现成的经验事实来证实理论基础,其二是“内在的完美”(inner perfection),它涉及的是理论前提的“自然性”或“逻辑的简单性”。([5],10~11)。爱因斯坦的新真理观也集中地体现在内在的完美标准上。爱因斯坦看到,这个观点从来都在选择和评价各种理论时起着重大的作用,但是把它确切地表达出来却有很大困难。这里的问题不单是一种列举逻辑上独立的前提问题,而更是一种“不可通约的质的相互权衡” 问题。值得庆幸的是,“预言家”们在判断理论的内在的完美时,他们之间的意见往往是一致的。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外部的确认和内在的完美在爱因斯坦的思想中是和谐一致的,是在新旧真理观之间保持必要张力——二者的地位是不同的——的结果。从“符合”的角度看,前者是根本标准,后者是辅助标准,从“评价”的角度看,前者是最低标准(它是对理论的最起码的要求,它保证了理论的真或真实,即与经验事实的一致),后者是最高标准(它是对正确的理论的更进一步的要求,它保证了理论的完美)。因此,说爱因斯坦的两个标准是“矛盾的”,“是借强调‘内在的完备’来排斥和反对量子力学的‘外部的证实” ,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也许是对两个标准的地位和作用的误解所致,也许是不了解对应于同一经验材料的复合可以有多种可供选择的理论。
其实,爱因斯坦“完全承认统计性的量子理论已经为理论物理学带来了极其重大的进展”([5],463),他多次肯定量子力学取得的“成功”和“伟大成就”,肯定它“标志着物理知识中的一个重大的进步,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决定性的进步”。([5], 108, 415, 447)。他不满意的只是量子力学对实在事态并未做出完备的描述,即是说它不是一种完全的、完整的、圆满的理论。爱因斯坦指出,他对量子理论的反感不是针对它的定量的内容,面是针对人们现在认为这样处理物理学基础在本质上已是最后方式的这种信仰。([7],478)他设想:“这个理论很可能成为以后理论的一部分,就像几何光学现在合并在波动光学里面一样:相互关系仍然保持着,但其基础将被一个包罗得更广泛的基础所加深或代替。”([5],447)
关于内在的完美即理论前提的逻辑简单性,爱因斯坦进而认为,一种理论前提的简单性越大,它所涉及的事物的种类越多,它的应用范围越广,它给人们的印象也就越深。而且,当基本概念和公理距离直接可观察的东西愈来愈远,以致用事实来验证理论变得愈来愈困难和更费时日的时候,内在的完美标准对于理论的选择就一定会起更大的作用。([5],15,12)尤其是在数学上暂时还存在难以克服的困难而不能确立理论的经验内涵的情况下,逻辑简单性就是衡量理论的价值的唯一准则,即使是一个并不充分的准则。([7],501)
爱因斯坦的新真理观的另一个鲜明特征是它的整体论精神。在爱因斯坦看来,“命题如果是在某一逻辑体系里按照公认的逻辑规则推导出来的,它就是正确的。体系所具有的真理内容取决于它同经验总和的对应可能性的可靠性和完备性。正确的命题是从它所属的体系的真理内容中取得其‘真理性’的。”“只有考虑到理论思维同感觉经验材料的全部总和的关系,才能达到理论思维的真理性。”([5],6,523)在这里,爱因斯坦的整体论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理论思维或理论体系必须与经验材料的全部总和相对应;其二是个别命题的真理取自或附属于整个理论体系,是体系真理内容的一个组成部分。1951年11月4日,爱因斯坦用英文给坎迪多(S. Candido)写了封短笺,谈到了同一论题:“真理是我们归于命题的一种质(quality)。当我们把这个标签赋予一个命题时,我们为演绎而接受它。演绎和一般而言的推理过程是我们把结合(cohesion)引入感觉世界的工具。标签‘真的’以把这个意图作为最佳意图的方式被使用。”而且,爱因斯坦在别处还认为,“‘真的’(true)和被证实的(verified)的语言关联建立在固有的关系的基础上”。 这再次表明:一个命题的真理无非表明它在观察上或经验上确证了的体系中的角色(作用)。爱因斯坦的渗透了内在论和整体论精神的新真理概念,与其说是对实在论真理观的背离,毋宁说是对它的发展:保留了实在论的某些合理的基本信条,又依据现代科学的实际状况给以修正、扩充和深化,从而体现了时代的精神气质。
3.关于科学目的和科学进步的实在论思想
科学实在论认为,科学的目的在于追求真理,科学理论描绘的是世界的真实图像。著名的反实在论者范弗拉森简要地概括了实在论者的这一基本主张(他把这视为任何科学实在论者都能接受的定义):“科学以其理论给我们一种字面上为真的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描述,接受一个理论包含着它为真的信念。” 加德纳把这种形式的实在论立场命名为意图实在论(purpose-realiem),爱因斯坦对科学目的的看法就大体持这种立场。
爱因斯坦不赞成实怔论的科学观,即科学的唯一目的是建立各种经验事实的联系。按照爱因斯坦的观点,科学的目的是双重的,一方面是尽可能完备地理解全部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通过最少个数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使用建立起完整的理论体系(在世界图像中尽可能地寻求逻辑的统一)。也就是说,科学的目的“在于使我们的经验相互协调,并且把它纳入一个逻辑体系”;或者说“把我们杂乱无章的感觉经验同一种逻辑上贯彻一致的思想体系对应起来”。([5],156,384)。这种理论体系是想以最适当的方式勾画出一幅简化的和易领悟的世界图像,它近似地描述了自然过程的真实状况。在这里,爱因斯坦对于科学目的的看法是与他的物理实在观相通的。下面两句简短的言论进一步说明了这一事实:“物理学是从概念上把握实在的一种努力”([5],36),“通过构思过程后验地来重建存在”([7],181)。爱因斯坦坚定地认为,追求真理——或者比较谨慎地说,我们通过构造性的逻辑思维去理解可认识的宇宙的努力——应该成为我们工作的独立的目标。要是没有这个目标,一个有思想的人对待生活就不会有积极的态度。([7],289~290)
像任何一个实在论者一样,爱因斯坦坚持科学进步的观点。而且,他把直到量子力学之前的科学进步看作是实在论纲领的凯旋。这种凯旋并不是科学理论“相继地趋近于实在”,而是科学理论的本体论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根本性的转移(请回忆前面关于实在概念的变化的论述)。在爱因斯坦看来,当科学沿着已经开辟的思想路线前进时,科学的发展是自然进化的,当实验事实与已有的理论发生剧烈的冲突时,尤其是当不同的理论体系之间出现严重的不协调时,科学就陷入危机之中,从而引发革命;不过,这种革命并没有中断科学的继承性,它不过是迈向新的统一性的阶梯,达到了更高的逻辑简单性;因此,原来的理论的真理内容并不会消失,它只不过是融入具有更大统一性和更少逻辑基础概念的体系之中。爱因斯坦的这些观点有点接近博伊德(N. Boyd)的辩证实在论(dialectical realism) 。
4.关于研究纲领的实在论思想
关于爱因斯坦的作为研究纲领的实在论思想,法因(A. Fine)在他的精湛的、饶有兴味的研究论文(前巳引证,以下未注出处的爱因斯坦的言论均转引自该文)中作了独到的研究。的确,爱因斯坦不仅仅把实在论作为本体论承诺来看待,更重要的是把它作为研究纲领,即作为建构理论的方法论准则来对待的。他是通过使与“实在”有关的概念进入理论并拒绝进一步询问它们的意义(使询问转向整个理论的经验合适性)达到这一点的。例如,针对康德的“实在不是给予我们的,而是(以谜的方式)提示给我们的”言论,爱因斯坦评论道,这显然意味着,有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的概念构造,其根据纯粹在于它的有效。这种概念构造确切地谈到了“实在”(通过定义),而关于“实在本性”的每一个进一步的询问都显得空无内容。([5],476)在他和英费尔德合著的一本书中,引用了一个笛卡儿的读者熟悉的故事,说明建立一个解释性的理论多么像人力求弄清密封钟表的工作情况:“如果他是机灵的,他可以形成能够符合他所观察的一切的机械图像,但他永远也不能完全保证,他的图像是能够说明他的理论的唯一图像。他将永远不能把他的图像与真实的机械比较,他甚至从来也不能设想这样一种比较的可能性或意义。” 这显而易见地表明,客观实在的本来面目是难以直接窥见的,寻求“与实在符合”的唯一图像的观念是空洞的、无意义的。
鉴于这种严峻的现实,爱因斯坦更多地转向作为建构实在论理论的研究纲领或方法论准则的科学实在论,我们不妨称其为方法论的实在论(methodological realism)。这样一来,“实在”在爱因斯坦的眼中更多地被视为“一种纲领”,“只有纲领式的性质”([5],470,537);而爱因斯坦心目中的完美的、理想的理论,则是用与实在有关的概念建构起来的实在论的理论。于是,“实在的”对象(例如实体、事件、性质等)是用实在论的理论的基本概念描述的对象。爱因斯坦在1949年致格鲁鲍姆(A.Grünbaum)和在1955年致拉塞纳(M.Laserna)的信中再次重申了他的立场:“按照我的观点,试图避免实在概念的物理学实证论倾向是无益的,即使认识到这一点要花费若干年。”“人们假定实在世界独立于任何感知行为而存在,这对物理学来说是基本的。但是,我们不了解这一点。我们只是把它看作是我们科学努力的纲领。”正是出于这些考虑,爱因斯坦批评了马赫,因为马赫的“编目录”而非“建立体系”的科学观背离了实在论。他也不满意量子力学实证论的哲学背景,称量子论是“被认识论浸泡了的酒宴”,“与实在——作为某种同实验证明无关而独立的实在——玩弄着多么危险的游戏。”([5], 516)他斩钉截铁地断言:“整个科学是建立在哲学实在论体系之上的。”([7],368)
那么,对爱因斯坦来说,建构实在论的理论的方法论准则到底有哪几条呢?爱因斯坦在1950年的一次讲话中对此作了明确的回答:我们可以把物理学思维的框架的特征概括为,存在着独立于证实和感知的物理实在。它可以通过描述空间和时间中的现象的理论结构完备地理解。自然规律意味着用数学表述的严格的因果性。这种准则能永远幸存下去吗?我想微笑似乎是最好的回答。([5],520,524)。由此可见,实在论的理论除了包含独立于观察者的要求外,还包括空时描述要求和因果性要求。要知道,这三个要求在逻辑上并不是相关的,也就是说,一个理论可以不必将其中的三个完全结合在内。尤其是,一个理论可以是独立于观察者的,但却是非空时的理论。在1954年致玻姆(D.Bohm)的信中,爱因斯坦陈述了自己对非空时的看法:“用像场这样的基本概念如果不可能作客观描述的话,那么人们就不得不寻找完全避免连续区(连同空间和时间)的可能性。但是对于哪一类基本概念能够用于这样的理论,我却一无所知。”在1949年对门格尔(K.Menger)的答复中,爱因斯坦表明:“所以要坚持连续区,并不是由于偏见,而是由于我已经不能想出任何有系统的东西来代替它。”([5],482)把这两段话联系起来,我们不难看出,相对于他所宠爱的连续场论,非空时的实在论思想对爱因斯坦来说是可以接受的选择物。
对于接受非因果的实在论,爱因斯坦却没有表现出与接受非空时描述一样的宽容。他在对量子论最早的公开反应中,虽然把因果性和空时描述等量齐现作为对量子论的质疑([5],229),但却把重点放在因果性上:“但愿牛顿方法的精神绐我们以恢复物理实在和牛顿教导的最深刻的特征——严格因果性——之间的一致。”不用说,爱因斯坦也觉察到非决定论物理学的可能性,但他从未抛弃对理论的因果性要求。他说:“在放弃严格的因果性以后,合理的科学也能存在,这种情况本身就很有趣。此外,不能否认,放弃严格的因果性在理论物理学领域里获得了重要成就。但是,我应当承认,我的科学本能反对放弃严格的因果性。”“我仍然相信可能有一种实在的模型——那就是说,相信有这样一种理论,它所表示的是事物本身,而不仅是它们出现的几率。”([5],239,31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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