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的科学观中,实践的解释并非只是对科学知识做出辩护与奠基,而是通过实践本身来实际地构成知识。因为只有实践才直接相关于知识的发生,我们不可能脱离知识的发生来构成独立的辩护理论,发生本身已经包含辩护了。前边我们提到了“know-how”,这很重要。早在希腊时代,人们就已经明白,所谓“episteme”(知识或科学)就是,知道X意味着知道如何把X做出来,当时的工匠,乃至诗人只有在干活时才显示出知识。同样,在马克思及其尼采、福科、海德格尔等人的理解中,对知识的认识就意味着改造、权力的较量,或对自身的追问。
正因为如此,我们对知识的考察不应只看到那些文本的,业已形成的知识,而应该回到知识实际发生的情境中去构造并理解知识。在1975-1977年期间,拉托尔(Bruno Latour)和沃尔加(Steve Woolgar)着手尝试这样的工作。他们直接参与萨克生物学研究所的研究活动,亲自体验构造科学事实的全过程,并采用文化人类学的方法来描述并分析科研活动的实情。他们发现科学知识与其说是自然规律的表象,不如说是通过科学家之间相互协商,通过说服政府和企业获得经费资助等一些微不足道的活动过程构成的。[5]1987年,拉托尔出版了《行动中的科学:如何通过社会追踪科学家和工程师》,在该书中,他带着读者直接跟随科学家本人进入科学研究的实验室中去。发现科学领域并非一片圣土,这里的争论比在其它日常生活中的争论有过之而无不及。持不同观点的人经常引经据典,旁征博引,甚至列出一大堆数据、资料和文献,以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正如拉托尔所描述的:“当我们从‘日常生活’进入科学行为,从街上的行人到实验室人员,从政治学到专家意见,我们不是从嘈杂走向安宁,从激情走向理性,从热烈走向冷静。我们是从争论走向了更为激烈的争论。”[6]只要我们仔细想想那些铺天盖地的科学论文、不可计数的文献资料,就会发现这样的争论和说服行为在科学中是极为普遍的,更不用说科学家和工程师在实验室中所进行的磋商行为,以及两个反对的实验室之间为证明一个截然相反的结论所做的一切辩论了。科学事实就在论辩、说服、协商这样一些“行动”过程中呈现出来了。
行动中的科学有哪些特点呢?首先,它是一项集体参与的行为。参与科学活动的主体既包括科学家和研究者,也包括科学研究的对象、仪器设备以及以往的科学研究成果,甚至还包括学生、投资者等。因此,主体并非传统意义上进行科学研究的科学家共同体,所研究的客观世界也不是被看作与主体对立的客体。相反,这里的主体是一个扩大了的共同主体,在这个共同主体中,所有参与研究的人与物都被纳入其中。其次,科学不再被理解为对客观世界的表象,而是所有参与者——共同主体通过彼此之间的相互磋商和谈判在情境中共同构造出来的。最后,行动中的科学是一个不断重构的过程。科学永远处于进行中,处于一种不断变化并持续重构的情境之中。
说到底,科学不是描述和观察世界的方式,而是操纵并介入世界的方式。科学家不是对所看到的东西作中立的记录,而是以感兴趣的方式直接介入科学实践的活动。因此,我们对科学知识的理解只有在特定的情境中才能实现,科学知识的性质直接取决于构成它们的情境条件的性质。我们知道,在解释学中,若想揭示个体的行为,必须揭示使这种行为成为可能的整体情境;反过来,对整体情境的揭示也须通过个体的行为进行。这就是“解释学循环”。因此,认识论问题同时也是解释学问题。解释学是欧洲大陆哲学发展的,但却对英美哲学,尤其70年代以后产生了重要影响。库恩就是最早在科学哲学中提及解释学的哲学家之一,他曾说:“不管自觉不自觉,他们(历史学家们)都在运用解释学方法,但是对我来说,解释学的发现不仅使历史更重要,最直接的还是对我的科学观的决定作用。”[7]
然而,这里所提的解释学概念与狄尔泰意义上不同。在狄尔泰眼里,解释学的方法只适合于人文科学,或精神科学,但不适用于自然科学。因为人文科学所研究的社会、文化行为本身就具有反思性,但是我们显然不能指望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也具有这样的特性。其实,作为实践的科学并不是单纯的研究对象,或与认识相割裂的本体。正如前面所论述的,它是本体论与认识论的统一,因而本身就具有反思性。海德格尔将这种解释学称为“实践解释学”,关注的是事情的发生,或者行为所引发的现状的变化。
四
刚才已经提到作为实践的科学与人文科学一样,本身就具有反思性,因为我们在通过实践活动改造对象的同时,也在反思这种行为的合理性。这是科学的实践活动与其它躯体(body)活动的重要区别,也是科学之所以成为典范的原因。现在的问题是,科学实践活动如何在情境中加以理解和解释?它与整体情境的关系如何?
首先,在实践的解释中,解释不是别的,而是解释的行为本身。事物是什么,如何存在,这些都是通过我们对周围事物的处理而揭示出来的。参与世界的行为本身就是对世界会成为什么,以及事物在世界中如何存在的解释。从而,我们理解世界的情境不再是“信念之网”,而是“生活形式”,用海德格尔的话说是“在世(being-in-the-world)的方式”。情境,即生活形式是我们所不能选择的,我们只有,并且必然已参与其中了。例如,在燃烧理论中,拉瓦锡抛弃了传统的燃素说而选择了氧化说,但是实验所用的材料、操作程序以及表达新学说所用的语言等都是他从前人那里承袭下来的,“生活形式”对拉瓦锡实验来说不再是假设,而是别无选择的前提。[8]
其次,解释的情境并不是既定的,而是随着实践活动的变化而不断变迁的。“情境是不断变动更新的,我们找它却无法找到,因为它处于不断扩展、变迁与修正之中。”[9]事实上,情境不是一种理论,也并非外在于实践活动而存在,它本身就是由各种科学实践活动构造出来的。因而,一旦构成情境的这些要素发生变化,整体情境也就随之改变。劳斯将这种科学的实践活动比作“叙事”。叙事就是讲故事,作为故事的讲述者,我们总是已经被置于故事之中了,我们讲述的是一个包括讲述者在内的故事。因此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共同叙事”(common narrative),我们总是依赖于与他人共同构成的情境来叙述他人,同时也是其他人所讲述的故事中的角色。在互相讲述中,我们与他人一起构成并共享这个新的情境。[10]
第三,情境不仅是变迁的,而且还是重构的,是“持续重构” (continual reconstruction)的过程。叙事并不是已经完成的(completed)行为,而是正在进行中的(ongoing)。“我们与各种正在进行着的故事生活在一起,这是我们能够讲述它们的情境条件,或者是做其它任何可称之为行为之事的情境条件。”[11]科学的实践活动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不断对自身进行反思与批判,同时也包含对自身的辩护。正是批判与辩护的统一,使我们不致简单地认可,并委身于一种既成的情境,而是不断地重构它们。这样一来,科学知识就不存在确凿无误的意义,意义也始终处在重构和不断形成的过程之中。“科学知识的可理解性、意义和合法化均源自于它们所属的不断重构着的,由持续的科学研究这种社会实践所提供的叙事情境。”[12]也正因如此,科学研究才能吸纳来自各个方面的反思和批判,并对自身进行反思和批判,从而更具开放性。
从上述三点可以看到,我们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理解已经不是一套信念或对象的规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认知”,而是内在于我们身体中的全部技能(即实践的知识),只有将我们、实践的对象以及物质环境一起置于一个实践的解释的情境中加以构造,才可能更为全面地理解科学、理解世界,同时我们的解释性行为也才是可理解的。另一方面,实践知识的获得同样也不是通过学习和使用规则或依据信念行事,而是通过库恩所说的范例的学习。这样所获得的技能或实践知识才具有创造性,具有向外延伸和发展的可能性。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孩,之所以能从所教会的单个的词句中衍生出无穷多的句子,既不在于先天的深层结构,也不在于一个被给定了的文化与历史的语境,而是由于他们一开始就已经实践地参与了生活。同样,只有实践地解释并参与科学,科学对我们才是开放的,其自身才具有不断发展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 [2] [10] [11] [12] Joseph Rouse: “The Narrative Reconstruction of Science”, in: Inquiry, Vol.33, 1990, 186,183-185,181.
[3] J.Habermas:“交往能力的预备性考察”,in: Theorie der Gesellschaft oder SOZIALTECHNOLOGIE:Was leistet die Systemforschung? Suhrkamp verlag Frankfurt am Main , 1971, 118,120.
[4] Joseph Rouse: Knowledge and Power,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53.
[5] Bruno Latour and Steve Woolgar: Laboratory Life, London: Sage, 1979.
[6] Bruno Latour: Science in Action, Open University. Press, 1987, 30.
[7] T. S. 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V页。
[8]维特根斯坦:《论确定性》,New York, 1969, §167.
[9]William Macomber: The Anatomy of Disillusion, Evanston, Ill.: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 1968,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