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是与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不同的一种新的科学研究思潮。主要有六个研究主题,分别是:科学的反本质主义;科学实践的非解释性;强调科学知识的物质性;强调科学实践的文化开放性;颠覆科学实在论或科学的“价值中立说”;对认识批评或政治批评的承诺等。这一与众不同的研究视角对传统命题的合理性提出挑战;丰富了科学研究的主题;开辟了科学研究的新领域。
【英文摘要】Cultural studies of scientific knowledge is a new researchmode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its social studies.There are sixcommon themes in various ap proaches of cultural studies ofscientific knowledge establishing their dis tinctivespecificity:scientific antiessentialism,non-explanatory stance,emp hasis upon the materiality of science,cultural opennessof scientific pract ices,subversion of scientific realism,andcommitment to epistemic and polit ical criticism,etc.this newperspective challenges the rationality of tradi tionalproposition,enriches the subjects of science studies andopens a new research field of science.
【关键词】科学知识/文化/社会
scientific knowledge/culture/society
【正文】
一、何谓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间,科学知识的社会研究使得科学的多学科研究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对科学的表述从根本上受到了来自科学的社会视角的全面挑战,其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社会建构论,比如爱丁堡学派的强纲领,巴斯学派的建构主义-相对主义方法,科学对话语分析的应用,以及人种学的实验室研究等等。社会建构论主张科学与技术的与境基本上是社会的(外在的),并且因此把其看作是一种建构,而不是对内在属性的反映。
尽管社会建构论一度有取代标准科学观之势,与传统的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的争论也非常激烈,但关于科学与技术的研究还是走向了新的领域,那就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其代表人物是Wesleyan 大学的罗斯(Joseph Rouse)教授。他用“科学的文化研究”指“对实践的各种各样的研究,科学知识藉此得以在特殊的文化与境中被表达和坚持,并且被转化和扩展成新的与境。”[1]这里的“文化”既指异质的文化,如物质文化、社会实践、语言传统、社团等,也包括文化自身的结构与意义。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主张知识是处于历史的和文化的情境之中的,并且被政治地使用,但并不因此拒绝提供关于世界的知识,它指的是在历史、哲学、社会学、人类学、女权主义理论以及文化批评中不同种类的知识类型。这种对科学知识的理解与评价试图避免关于理性与实在论的争论。
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在反对将科学知识视为研究禁区这一点上,可以说与SSK的强纲领及社会学的继承者并无二致。众所周知,曼海姆早期的知识社会学将自然科学与数学排除在它的考察范围之外。同样地,美国科学社会学的默顿传统,虽然的确关注自然科学,但却想当然地把对科学机构与科学规范的研究作为成功的科学工作的内容。默顿学派已经注意到科学工作是怎样从体制与文化上得以表达的,并且可以恰如其分地解释与既定的规范与方法的偏差何以发生,但也把科学知识视为禁区,未做进一步的研究。大多数科学哲学或科学史工作则忙于区分想象、推理与科学知识得以确立的证据等内在因素,而心理学与社会因素被理想化地排除在认知反思之外。
与之相对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把科学知识的确认与文化实践之间的信息交流作为研究对象(这些文化实践与文化形态经常被科学哲学家视为知识的外部因素而忽略)。科学知识被看作是一种文化构成要素,这样就不得不通过对科学知识的来龙去脉、所面对的境遇以及在这种境遇中的转化方式等等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才能理解。从根本上说,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既不想通过二者择一的认识框架用社会因素代替知识的内在论解释,也不能保证人们当前所接受的科学知识在认识上的自主性。与以往的社会建构论等科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不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具有自己的主题,并形成独立的研究范围。
二、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研究主题
尽管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本身多种多样、充满争辩,但总是有一些重大的共同的主题使科学的文化研究与科学的其它理解方式区别开来。罗斯列举了科学的文化研究的六个主题来说明这一学说的特征。
1.科学的反本质主义。科学的文化研究反对科学本质说,它认为科学研究的实践、成果与形式都是历史地变化的,无论在科学外部还是科学自身都是如此,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同的科学文化是自我封闭、不能互相交流的。仅就科学实践内部的可变性来说,就包括许多异质的因素。比如研究手段的规模、精确性;技术的复杂性、灵敏性;理论的清晰度以及理论独立性;研究客体的尺度、地点、机动性;社会秩序;理论的复杂性以及理论与试验和观察实践的关系;描述与解释的相对重要性;研究与交流的制度机构等。忽视科学的异质性是造成对科学文化研究产生误解的重要因素:要么被误认为是科学合理性的普遍合法化,要么被错误地等同于那些将科学共同体跟其它群体混为一谈的认识论的相对主义。无论人们主张科学知识优于其它认识实践,或者认为并不比其它认识实践好多少,都有一个共同的错误预设,即认为科学知识是与其它任何文化实践不同的或相似的类型。“相似的问题在试图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时也显而易见。”[2](P6)这些假定的基础在于他们都认为知识是表象的,科学知识处于科学合法化的中心,对知识的解释是利害攸关的。罗斯认为合法化问题只是一个理论上有效的概念,理解科学要通过实践,而科学的文化研究才是理解科学实践的最好的方法。
2.对科学实践的非解释性。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与社会建构论都把科学知识当作科学事业的组成部分进行研究,但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的最大不同是它们反对对科学知识进行解释。社会建构论是典型的解释性的社会科学,它可以完全(或潜在地)解释科学实践的认识成果,一些社会交流的词汇(如利益、协商等)被视为足以理解科学工作。但是正如卡特赖特在物理学解释中注意到的,“科学解释的目标就是用少数原则去覆盖各种各样不同的现象。某个理论的解释力来自它用少量通俗易懂的表达概括各种各样案例的能力。但是这种解释力却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就是束缚了我们真实地反映境遇的能力。”[3]根据理论的解释来说明现象会限制被解释的现象之间的区别,无论那些区别是否受二者择一的解释框架的影响,都是如此。例如,对科学实践内容的社会解释就没有很好地考虑到这种实践适合并运用的各种各样的方式,科学的文化研究则很好地涉及到建构论研究认为毫无问题的解释的可塑性。
3.强调科学实践的局部的、物质的特征。以往的科学知识通常被认为是一种与物质实践相脱离的自由流动的观念体系,相反,文化研究强调在形成知识的过程中,特殊的复杂的工具与专门的材料的重要性、利用这些工具的技能和技巧,以及科学交流与交换网络的特性,等等。一些科学家和哲学家也许会回避这种对科学知识的局部性的强调,但是他们必须看到以下事实,那就是倘若如此,他们就会从科学知识中排除掉绝大多数实验主义者、工具主义者甚至现象学家,而这些人通常是最了解科学的人。然而,文化研究对知识的局部性与物质性的强调必须与这些观点区分开,即主张局部知识是“默会的”(象波兰尼那样),或是“不可表达的”(例如最近一些实验研究以科学知识的唯物主义解释来反对文化解释),在这两种情况中,物质实践都被描绘成不可言传的,因此都无法达到对文化研究的解释。
4.更加强调科学的文化开放性。以往,普遍把科学共同体认为是相对自我封闭,不与其它社会团体进行往来。即便对科学的文化研究富有影响与启发的先驱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也强调学术独立、规范自主以及科学共同体的统一。社会建构论传统经常在这一点上追随库恩,强调社会利益或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科学共同体共同享有的信念、价值以及所关注的问题。但是,科学知识的文化研究超越科学共同体与其它文化的界限,在它们之间不断进行交流。拉图尔曾表达过对科学工作的开放性的看法,他认为“科学工作自身有效地打破了科学内部因素与外部因素、科学因素与社会因素的区别。”[4]罗斯继承了拉图尔的某些观点,但他认为,科学的文化建构是实践过程的集合,对实践过程的描述就是“叙事”,并且叙事不可能一次性地完成。从这个意义上说,科学的文化建构也就是科学的叙事重构。
5.对“实在论”与“价值中立”的颠覆。科学的文化研究对科学上长期存在的哲学问题,例如实在论与价值中立说,采取了颠覆性的立场。它不是在传统的答案之间进行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提出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