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顺便涉及一下前面未述及皮尔逊的有关伦理思想。在历史上,关于伦理道德问题有诸多派别,如直觉派、快乐派、功利派、克己派、进化派等等。皮尔逊的伦理思想明显地打上了边沁(J.Bentham)和穆勒的功利主义的烙印,又处于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框架之内,也与诸多思想家的自我克制学说有一致之处,还夹杂着其他派别的思想因素。从他对“道德是什么?为什么要道德地去行动?”的回答中,我们不难看出这一点。他还认为,要判断行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我们必须研究它的效果——不仅是对他人的效果,而且也是对自我的效果。如果我们处理的事情简单得像谋杀和严重地耽于声色,那么在判断它们对他人或自我的效果,即决定它们的反社会特征时,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但是,对于人类生活中的大多数行为,分析其效果则要困难得多,尤其是在必须及时做出决定之时。皮尔逊不是道德至上论者,他指出康德的下述命题是荒谬的:世界是为人可以有一个道德行动的场所而存在的。他断言,生命是为比纯粹道德更广泛的意图而存在的,道德只是使社会生活成为可能的条件。我是道德的,并不是因为我的生活的目标是这样的,而是因为只有如此我才能满足早期教育和遗传本能铭刻在我身上的社会冲动。冲动的满足引起欢乐,生活中的欢乐是我们在生活的丰富可能性的充分范围内理解生活和创造生活的必要条件之一。([3],pp.105~106)
皮尔逊还就“自我克制的伦理学”作了详细的历史考察和深入的哲学探究([3],pp.66~102)。他看到,人是为烦恼而出生的,这像自然规律一样确定无疑;种族的发展赋予人以情欲和需求,但处于现象世界的人在那里要完全满足其欲望是不可能,从而伴随着难以平衡的痛苦。这是使一代又一代的哲学家和先知困惑的事实,并驱使他们在自身之内寻求宁静的避难所,因为只有在内心世界似乎存在着自由行动和主观创造的领域。而在变动剧烈的现象世界中是找不到依然平静的水面的,因为不可抗拒的外力常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人们从欢乐的顶峰一下子就抛向痛苦的深渊。他反问道:
“精神使它自己与种族偏见、与人的满足激情、与肉体盲目作现象的奴隶脱节,从而摆脱外部感觉的羁绊,欣喜于他自己的主观性,这难道不可能吗?人难道不能把他的幸福建立在除现象世界的暂时形式之外的某种东西的基础上吗?一方面由于理性过程,另一方面由于超验的再生,人难道不能使他自己独立于永远变化的现象的奴隶身份状态,使他自己从命运使他所处的世界脱身吗?通向这一伟大目标的途径可以合适地命名为自我克制(renunciation),为避免人的奴隶状态对人的激情的自我克制。”
按照皮尔逊的观点,乔达摩或释迦牟尼佛陀也许是最早提出自我克制学说的。在佛教理论中,首先必须扑灭的是“精神和心灵的罪孽深重的贪婪状态”。乔达摩要求人们放弃三种性向(predisposition),这三种性向影响了、且在大多数情况下大大影响了人在现象世界中的行为路线。在没有感官愉悦的情况下生活会持久吗?在没有不朽信念的情况下人能够是道德的吗?在没有对上帝崇拜的情况下人能够向公正进展吗?乔达摩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这些目标能够、而且只能够通过知识达到。早期基督教教义中也有不少自我克制的话语,不过它们与佛教中的极为不同。这是一个难以表达的哲学体系的概念,因为基督教宣称启示而非理性是它的基础。该概念认为好声色是欺骗或幻像,现象世界本身是罪恶的世界,它是阻碍人们趋近正义的桎梏。在放弃感情世界之前,在具有冲动和欲求的“肉体”被抑制之前,就不能进入较高级的生活。这种自我克制被命名为“再生”(rebirth)。再生是进入新的道德生活,进入精神的幸福,进入与上帝神秘的一体化,这被称之为公正。再生不能通过人的智慧或知识达到,它是神的恩典的超验活动,人只能够通过信仰和善行为此做准备。基督教像佛教一样未使人的感性的东西与心灵的东西协调起来。皮尔逊还讨论了迈蒙尼德、阿威罗伊、斯宾诺莎等思想家的自我克制理论,前者试图把作为仆人和手段的感性与精神调和起来。皮尔逊认为,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将决定把价值寄托在智力活动上,寄托在那些力图扩大人类知识领域的人的智慧或愚蠢上。
三、市场的热情和研究的热情
在1885年发表的{市场的热情和研究的热情}([3],pp. 103~122)中,皮尔逊把两种类型的人——“市场人”(man of the market-place)和“研究人”(man of the study)——加以对照和剖析。这篇讲演此后作为小册子出版,他把它题献给真正的“研究人”布雷德肖。在小册子的题记中,他引用了德国人文主义者康拉德•穆特在1510年左右致埃贝巴赫(P.Eberbach)的信中的一句话:“谁将宽恕你们的坏基督徒?”我回答说:“研究和知识。”
皮尔逊有时也把研究人与自由思想者、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等量齐观,他认为研究人在社会问题上诉诸理性、教育、信奉社会进化,而市场人则诉诸激情、暴力,信奉社会革命。研究人深知,知识没有终点,追求真理没有终点。研究人不需要拥有作为观念提出者的名声;他满足于享受生活的充实,使生活达到宗教的生活,因为这种生活是理性的(由于生活是在与他的时代的最高知识一致的情况下度过的)和道德的(由于生活被引向社会的目的、教育的意图和真理的发现与传播)。研究人相信所有社会改革是日益增长的道德的结果,而道德则是教育和知识的事情,因此社会改革是一个缓慢进展的、往往难以察觉的公众教育过程。对于所有希望享受生活充实的人来说,社会的行为的领域正是在这里!
皮尔逊在分析市场人和市场的热情时说,使一个市场人能够实现他的规划的能量可用他能够在他的同胞中激起的热情的量来衡量。通过诉诸激情创造热情,并把它引导到确定的目标,这本质上是市场人的方法。他不是力图通过人的理性推动人,他力图影响他们的感情,刺激他们的激情,在这样作时并激发他们的热情为他热心的事业服务。党派激情、迷信、宗教仇恨、民族偏见、阶级感情、个人欲求和种族冲动的每一个状态,都是市场人为实现他的意图所必需的用来引发刺激的东西。他进而揭示出:
“市场的热情是拥有(或确切地讲设想他拥有)某种超人能力的人的状态。他不是理性鼓动的状态,而宁可说是狂乱状态,是宗教的、社会的或政治的狂热状态。它可以激发无知者——一方面通过混乱的观念占据他们的想像,另一方面通过浮夸地诉诸他们的偏见和激情——处于兴奋状态。”
皮尔逊看到,市场的热情眼下如此风行,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如此蔓延,以致要找到样本简直可以顺手拈来。我们把国家命运委托给的政治家基本上是市场人,这种人通过诉诸阶级偏见和热情的无知而赢得他们目前的地位。在议会迄今几乎找不到理性的政治家,讨论议案不是考虑其社会价值,而是从党派的立场和利益讲话。这种人的语言是华丽的,修辞是卓绝的,只是彻底缺乏逻辑思维或学者研究的精神。
这样的基于偏见而不是基于理性的热情对于研究人来说是不可能有的。皮尔逊表明,研究人也是有热情的——研究的热情:它的力量在于冷静而不在于狂热,在于坚持而不在于狂躁;它作为行为的动力,不易使它向那些没有体验到它的人表现出来。研究的热情出自对知识的渴望,它在许多情况下达到一种五条件的激情。人在追求真理时可以牺牲一切,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促动全体研究人的精神不是野心,因为许多人既不追求又未体验到任何名望。承认知识在生存斗争中起重大作用,那就不难理解追求真理如何变成一部分人的激情。没有把握周围的社会界和物理界的规律的人,他们所有的生活必然是狭窄的、受苦的,其行为领域也是有限的,不能充分地享用生存。而研究人通过学习和研究,增加的知识随之带来增长的活动,生活变成理智的整体——物理定律和社会定律像任何心理过程一样变成理智的事实。通过研究获得的真理变成人的理智本性的一部分,此时他在行动中便不会与这些定律矛盾。于是,他对研究的热情下了这样一个定义:
“正是这种行为的连贯性,这种一致的服从理性定律,给予研究人的品质,把他的道德从情感的根据提高到理性的根据。当社会的和物理的真理知识变成人的理智本性的一部分时所出现的持之以恒,就是我所谓的研究的热情。我相信,正是这种研究的热情,处在所有实际的社会行为的背后。”
皮尔逊强调,相比之下,尽管市场的热情可能暂时汹涌澎湃,但这只是外观。当反作用来到之时,当洪水平息之日,又有几个宗教的、社会的或政治的狂热真的实现了呢?泡沫依然存在——名称、机构、形式,但是真正的社会利益十分经常地是数学家所谓的负量。长期的、几乎不可察觉的海浪的冲击也许比暴风雨对装甲舰更危险,同样地几乎不可察觉的研究的热情比所有强大的雄辩能达到更多的东西。如果我们在未来的社会风暴中依靠研究的热情的指导而不是依靠市场的热情的指导,那么必定能为民族带来社会新生。为了培养持之以恒的研究的热情,把市场转化为研究,他提出用每一种手段教育还不具有同类理智发展手段的人;坚持用通过研究的物理定律和社会定律解决道德问题,而不是通过习惯道德和个人偏见来解决;抑制那些使政治生活变成神话无知的领域,而不是变成显示民族智慧的领域的市场人;抛开属于过去的神灵启示、盲目意志、先知和殉道者,立足于坚实的理性基础。
皮尔逊关于市场人和研究人、市场的热情和研究的热情的论述是一笔宝贵的思想遗产,至今仍不乏现实意义。回顾中国百年的历史和眼下的现状,不是能给人诸多有益的启示么?
参考文献和注释
李醒民:卡尔•皮尔逊:著名科学家和自由思想家,北京:《自然辩证法通讯》,第12卷(1990),第2期,第65~78页。李醒民:《皮尔逊》,台北:三民书局东大图书公司,1998年10月第1版,vi+357页。
K.Pearson,The Grammar of Science,Walter Scott,London,1892,pp. 3~6.也可参见卡尔•皮尔逊:《科学的规范》,李醒民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版,第4~9页。
K. Pearson,The Ethic of Freethought and Other Addresses and Essays, Second Edition (Revised),Adam and Charles,New York,1901,p.1.该书于1888年在伦敦初版。
按有关辞书的解释,自由思想(freethought)是不受权威或传统影响的态度或信念,尤指18世纪的自由宗教思想;自由思想者(freethinker)指独立于权威而在理性基础上形成见解的人,尤指怀疑或否认宗教教条的人,也称其为理性论者。
E.S.Pearson,Karl Pearson,An Appreciation of Some Aspects of His Life and Work,Cambridge at the University Press,1938,p. 35.
加利利(Galilee)是古代巴勒斯坦最北部地区,相当于今以色列北部。现分上、下加利利两部分。
这里的law含有定律、规律、法等涵义。皮尔逊指出,犹太人早已模糊地认识到“宗教是law”这个事实,甚至在拉丁语religio(宗教)中已有所暗示([3],p.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