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耶阿本德为什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他解释说,情况十分简单:州立学院和大学是由纳税人供给资金的。因此,它们要服从纳税人的判定,而不是服从靠公众的金钱生活的许多知识分子寄生虫的判定。如果加利福尼亚的纳税人想要他们的大学讲授民间医学、占星术、祈雨舞仪式,那么这些大学就必须讲授这些东西,这些州立大学、私立大学,如斯坦福大学,也可以继续讲授波普尔和冯•诺伊曼,总之,民主政体的教育机构原则上应该讲授任何学科。
很多人会建议纳税人接受专家的判定,这样不是更好吗?费耶阿本德否定了这样的建议,理由十分明显。第一,专家在他们自己的天地里有既得利益,所以他们自然会论证说,没有他们,“教育”是不可能的。第二,科学家、专家几乎从来没有细心地考察过在讨论中可能被提出的其他不同观点,而当他们自己领域中的问题发生危机时,他们理所当然地具有这种细心。他们对空间和时间问题的不同科学探讨感到极度苦恼,但是对于认为霍皮人的创世纪也许会给宇宙论增加某种东西的思想却立即加以拒斥。在这个问题上,科学家和所有理性主义者的行为很像在他们之前的罗马教庭的行为:他们谴责不同寻常的离奇观点是异教徒的迷信,否认它们有为唯一真实的 “宗教”(科学)作贡献的任何权利。给了他们权力,他们就会理所当然地压制异教思想,并以他们自己的“开明”哲学取而代之。第三,如果对专家的使用只限于专门的领域,这种使用就是完全正确的。如果人们向信仰疗法医生而不是向外科医生询问手术细节,科学家会狂笑不已,更确切地说,他们会非常愤慨:显然向信仰疗法医生询问是错误的。但是他们却想当然地认为,应该向天文学家而不是向占星术士询问占星术的优劣,应该由西方的内科医生而不是由《内经》的学生来决定针灸的命运。第四、如果能够假定天文学家和西方的内科医生比占星术士或传统中医更了解占星术或针灸,这种程序就是不可置疑的。[9]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十分罕见。无知而自负的人们可以对他们只有模糊概念的观点加以谴责,例如,对针灸的谴责并不是因为什么人检验过它,而只是因为它的某种模糊观念不符合医学科学的一般意识形态,用他们称呼事物的特有名称来说,就是因为它是“异教徒的”。
费耶阿本德指出,科学界也有寄生现象,因此必须加强对科学家的监督。在发达国家由于科学受到特殊的重视,可以得到特殊的利益,自然会有滥竽充数的寄生虫。费耶阿本德非常痛恨这些不劳而获的男人或女人。他说,今天,许多科学家和知识分子恰恰在这个意义上是寄生虫。他们凭空获得大笔的薪水、奢华的生活环境。我们不要忘记,正在州立大学和其他用税款予以支持的机构(如国家科学基金会)中进行的研究和教学只有一小部分对一般公众有益,有的还只是抱着有益于公众的想法而已。即使似乎最实际的研究,其进行的方式也减少了迅速产生实践结果的机会。人们并不探究理论上的晦涩的成功程序,而是喜爱使人“理解”的方法,这样,理解的标准是研究者自己定义的,如癌症研究。其他不同的程序未经检验便被扼杀,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缺陷,而是因为它们与自己那个派别的那些同样未被检验信念相冲突,这种态度在教育中有着可悲可叹的后果:有价值的传统被清除,人们的生命被耗尽,这并不是因为已经证明这些传统是不恰当的,而是因为它们与西方科学的基本假定不符,因为科学家现在拥有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强加给几乎一切人的权力。因此,科学家和知识分子不仅是钱袋的寄生虫,他们还是心灵的寄生虫,民主政体如果不使他们安分守己,他们就会继续这样做。费耶阿本德建议详细考察科学家使用公众钱财的方式,考察他们强加给青年人的学说。费耶阿本德建议有前途的研究要得到恰当的报酬――但它的基本意识形态将不会自动成为一般教育的基础,考虑到自我陶醉的科学沙文主义,这种考察看来是完全合理的。这需要社会学家把这种程序描述为“认识上的/生产上的寄生现象”[9]。费耶阿本德用这些偏激的言词要表达的想法是:“社会应由它的公民予以塑造,而不应由拼命想揽权的知识分子来塑造”[11]。
如何恰当地评价费耶阿本德的思想是一个难题,因为我们的处境不同,对于同一个问题自然会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身处科技不发达的国家,需要科技兴国,专家的地位自然需要提升。费耶阿本德科学哲学批判的对象是科技发达的国家,在科技发达的国家,科学技术处于文化的霸权地位,科技专家治国已经暴露出排挤大众权利和其他文化的问题,自然需要批判。费耶阿本德身处科技发达国家,他本身是也一位“专家”,敢于批判、剖析自己所属的群体,说明他是一个勇敢的人。当然,我们说费耶阿本德科学哲学批判的对象是科技发达的国家,这并不意味着费耶阿本德的思想对我们毫无意义,它的预警作用还是十分明显的,他所批判的某些现象在发展中国家也已经出现,并造成了不良影响。在发展中国家,我们应该重视重视科学,但不应该迷信科学,应该重视专家的意见,但不应该迷信专家的意见。我们应该重视不同专家的意见,也应该重视相关公民的意见,尤其是对于重大的科学技术项目,相关公民不仅仅应该拥有知情权,还应该拥有表决权,还应该拥有对专家的监督权。
参考文献:
[1][9]王书明.科学、批判与自由—费耶阿本德有限理性论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17-137,145-146.
[2][3][4][5][6][7][8][10][11]保罗.费耶阿本德.自由社会中的科学[M]. 兰征译. 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26,97-101,102,104,96,103,104,16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