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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解释的语境—意向模型(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刘高岑 郭贵春  点击:次  时间:2002-02-0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对世界做出解释是人类科学实践活动的重要目的。而研究揭示科学解释的一般方法和特点、科学解释的一般标准、科学解释与非科学解释的区别,对科学解释做出认识论或知识论层面的建构和评价,则是科学哲学的中心任务之一。纵观20世纪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科学解释研究大致经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亨普尔等人立足于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架构,从语形和语义学层面建立了科学解释的标准模型;第二阶段是范•弗拉森等人在哲学解释学转向和语用学转向的背景下,建立了语用学的科学解释理论。然而,无论是20世纪中期的标准模型还是20世纪后期的语用学理论,最终都未能令人满意地解决科学解释问题。总结以往科学解释理论的成败得失,以新的思想基底整合科学解释的诸多因素和内外维度,把科学解释问题的研究推向新的阶段,这既是求解科学解释难题的出路,也是我们构建21世纪科学哲学的基础性工作。

一、科学解释的标准模型及其局限

尽管近代认识论哲学围绕科学知识的性质、范围和辩明问题所展开的研究,实质上就是要对世界的真实理解、对世界事物的科学解释给出认识论根据,但是,把科学解释处理为一个专门的问题,并对之进行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则是随着当代科学哲学的形成在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架构中展开的。
逻辑实证主义作为早期语言哲学理论的继成者和当代的基础主义认识论,其科学哲学目标是要在语言哲学和现代逻辑所构筑的思想平台上,为科学知识建立一个客观的基础、制定出探求科学知识的标准方法论,使人们能够牢靠地获得那种超越任何特定主体而又为一切健全的人类主体必须承认的客观性知识。其方法论途径是:仅仅根据涉及直接所予的概念把一切知识领域的概念加以理性重构,“不只限于把某一门经验科学的概念系统化,而是同时还尝试着把全部经验概念纳入某种系统的推导关系中。”[1]把经验科学方法处理为规范的逻辑方法、把经验科学处理为逻辑构造系统、处理为由理想化的形式语言构成的逻辑推理系统、试图从若干记录直接所予的观察语词构造出整个科学系统,这是逻辑经验主义科学哲学的根本特征。
这样一种基本的科学哲学框架中,科学解释问题也就自然地成为科学命题之间的逻辑推导问题;科学解释也就成为解释项(explanans)对被解释项(explanandum)的逻辑证明关系、成为以直接所予为基础的逻辑句法学和经验语义学关系;而主体的理解、意向和语用的问题则成为全然无关的东西。“这种解释模型可以和元数学中所理解的那种数学证明概念相比。……证明作为数学之理论模型的功能就在于:它通过揭示每一步之间的逻辑联系展示数学证明的合理性;它为任何被建议的证明提供评价标准;它还为严格而冗长的证明理论、可证明性、可判定性及其他相关的概念提供基础。”[2]质言之,逻辑实证主义架构的科学解释理论是要从语形和语义学层面构造科学解释的普遍逻辑图式。
正是沿着这样的理路,亨普尔(C. Hempel)和奥本海默(P. Oppenheim)于1948年发表“解释的逻辑研究”一文,建立了科学解释的标准模型——演绎—定律模型(deductive-nomological model,简称D-N模型),并由此开启了当代科学哲学围绕科学解释问题的一切争论和演变。
按照亨普尔的看法,科学解释必须满足如下四个条件。
A.解释必须是一个从解释项达到被解释项的有效的演绎推理。
B.解释项至少包含一个在演绎推理中实际需要的普遍定律。
C.解释项必须是经验上可检验的。
D.构成解释项的那些语句必须是真的。
第一个条件是为了保证解释项与被解释项之间的逻辑相关;第二个条件是为了保证这个演绎推理是一个解释;第三个条件则是为了保证这个解释是科学的解释,这个条件也是逻辑经验主义的认识论要求;第四个条件是为了保证边界条件和定律的真实性。亨普尔认为,这四个条件的每一个都是科学解释的必要条件;这四个条件合起来则共同构成对特定事实进行科学解释的充分条件。满足了这四个条件的解释就是一个科学解释。
科学解释的D-N模型提出之后在科学哲学领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论。一方面是内格尔(E. Nagel)、萨尔蒙(W. C. Salmon)等人在接受其基本思想的前提下提出了对之进行修正和完善的评论建议。另一方面则是汉森、库恩等人分别从格式塔心理学和历史解释的层面对之进行了否定性的批评。
内格尔、萨尔蒙等人指出:D-N模型中的定律只包括那些严格地普遍有效的定律,但科学中的许多定律并不是严格普遍性的定律,而是概率性的;而且,许多现象我们实际上无法运用严格的普遍定律做出解释。在社会科学、生物科学以及研究亚原子层次物质现象的自然科学领域,其基本定律都是统计规律,更不可能运用D-N模型进行科学解释。鉴于萨尔蒙等人提出的批评意见和改进建议,亨普尔又于1965年发表《科学解释的若干方面》,补充提出了科学解释的演绎—统计模型(Deductive-Statistical,D-S模型)和归纳—统计模型(inductive-statistical,即I-S模型)。这三种模型虽然形式不同,但实质则完全一样:都是为了把科学解释处理为一种与主体的理解无关的外在的逻辑关系,处理为本质上由定律所支配的语形学和语义学层面的关系。因为“正是定律把被解释事件与解释项中所引用的特定条件联系了起来;正是定律授予了后者对于被解释现象的解释因素(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是原因)的地位。”[2]
然而,如果说在数学证明中语言的语用维度还可以在证明过程中暂时忽略,那么,在科学解释中语言的语用学维度是决不可能被忽略的。因为解释必然要涉及到人们的信念和理解,正是理解、信念和意向决定着人们如何使用语言以及使用语言去达到什么目的。要求对某事件进行解释的那些人的信念及其理解是科学解释的一个本质性因素。这在传统解释理论的I-S模型中尤其显得突出,因为被作为定律的概率相关性是以主体的置信度为基础的;如果忽视主体的信念和置信度这些因素,I-S模型便不可能做出正确的解释。汉森、库恩等人正是立足于解释学转向和语用转向的这一基本哲学背景,对传统科学解释理论赖以建立的哲学前提展开了批判,从而根本否定了仅仅在句法和语义学层面中求解科学解释问题的可能性。库恩从科学史视角尖锐地指出:覆盖律模型“无论在其最初提出的领域中有多少优点,却完全不适用于历史”,完全不适用于实际的科学历史和具体的科学实践。[3]库恩等人要求从科学史、现实的科学实践和科学的实际应用来求解科学解释难题。

二、科学解释的语用学转向及其疑难

在科学解释理论的发展中最具重要意义的,是范•弗拉森(C. B. van Fraassen)于70年代从语用学层面对传统解释理论所展开的批评。这种批评进一步扩张和引申了库恩等人关于科学解释问题的洞见,真正把科学解释导入了一个新的方向、带入了另一个广阔而全新的思想空间之中。
针对科学解释的覆盖律模型,布拉姆伯格(Bromberger)和范•弗拉森构造了如下这个著名的“旗杆阴影反例”。
A.光沿直线传播。(定律)
B.2002年6月2日下午3时太阳以45度角照射旗杆所在的市中心广场地面,并且旗杆与地面垂直。(边界条件)
C.旗杆所投射的阴影是50英尺长。(边界条件)
D.有两个角相等的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数学真理)
所以:
E.旗杆是50英尺高。
这个解释满足覆盖律模型的所有四个条件。但它显然不是关于旗杆高度的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因为它的演绎推理的前提已经引用了旗杆的高度。阴影的高度正是由旗杆的高度引起而不是旗杆高度的原因;建造那座城市并在市中心广场竖立旗杆的人们的心理意向才是旗杆50英尺高的真正原因。[4]
据此,范•弗拉森指出,解释不仅仅是逻辑和意义的问题、不仅仅是句法学和语义学的事情,它更多地是一种语用学(pragmatics)的事务、是人们在语言实践环境中根据心理意向使用语言的问题;仅仅在事实陈述之间寻求独立于人类语境(contexts)的客观逻辑关系,并仅仅以这样的逻辑关系来对事物进行解释不具实际的解释效用。只有把上述的那种覆盖律模型的演绎推理纳入围绕旗杆竖立者的心理意向构造的特定语境之中,比如那座城市的建造者意图以50象征那个城市的辖域、以阴影与旗杆有相等的长度象征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地位这样的语境,关于旗杆高度的那种覆盖律模型的解释才能具有意义。因此,除非我们已经考虑了科学解释所包含的语用因素、除非我们理解了做出某个科学解释的人类语境,否则便不可能真正达致成功的科学解释。
概括地讲,科学解释的语用学理论主要包含三个实质性论点。其一,科学解释是满足人们特定愿望的一种科学应用。它不仅是科学理论与解释事实之间的逻辑语形关联和静态语义关联,而是涉及了科学理论、解释事实和在场的语言使用者的三元关系。由于“科学解释的条件主要地是由语境和说话者的兴趣所决定的”,[4]由于人们的愿望隶属于特定的知识网络、并与满足愿望的相关因素处于不同的关联方式,所以,在不考虑语言使用者的语形学和语义学层面上科学解释不具现实性。要言之,科学解释应是语言使用者特定愿望的满足。其二,科学解释的真理性依赖于语用学维度上以言取效行为的真正实现。科学解释是为了回答“为什么”的问题、是为了解决困惑和疑难,是通过以言取效的言语行为使用科学理论获取“同化疑难”的效果。由于解释场景中语言使用者的背景状况不同,由于以言取效言语行为的实现途径不同,所以,对事件的正确性解释就不只是一个,而是有多个。什么构成对问题的合理回答、构成对事件的科学解释,本质上是由语用因素实现的。其三,科学解释是把一个“未明事件”融于主体的视域、是作为主体的解释者和求解者的视界融合。而这一过程则是通过意向性地语言交流和构造经验来实现的。因此,科学解释依赖于主体,科学解释实现的过程就是解释者使用语言成功地进行交流和构造经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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