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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与信念之网的编织(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蒋劲松  点击:次  时间:2002-02-0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在这一点上,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的立场和罗蒂是一致的。泰勒认为自然科学是普遍成立的(用解释学的话来说就是有科学客观性),所以天文现象的知识也是普遍的,即人类有“共同的天体”(heaven for all)。库恩则认为,古希腊的天体和我们现在的天体是不一样的,因为希腊人和现代人采用的是不同的分类法。希腊人将天体分为三类:恒星、行星和流星,但和现代人不同的是,对他们来说太阳、月亮是属于行星的范畴的,因为太阳、月亮和火星、水星、金星等行星更为相似。而我们现在是把太阳当作恒星,月亮当作卫星。因此,套用库恩的术语,自然科学知识也是相对于范式而言的,不是在所有文化中都普遍有效。 [15]
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除了“范式”(paradigm)概念之外,还提出了“科学共同体”的概念。在他看来,无论是自然领域还是人文领域的概念,所有的概念都是共同体所拥有的。这些共同体因为文化或语言的不同,会导致概念上的差异。所以自然科学和人文学科一样,它的概念词汇也会因为“范式”的不同而意义不一样。库恩认为,自然科学中存在着大量的解释。刚刚加入科学共同体的人,需要由资深科学家解释科学符号的意义以及科学仪器的使用。尤其在科学革命之后,许多新的概念或仪器更需要解释,如新范式中的“波粒二象性”是什么意思,核磁共振仪该如何使用?这些不能靠普遍定律来说明,因为人们对定律中的符号等还不了解。换言之,普遍定律中的符号、意义、应用等,本身不能靠普遍定律来说明,只能靠解释。
迦达默尔认为,解释现象是普遍的,自然科学也不能置身事外。“理解的现象不仅遍及人类世界的一切方面,而且在科学范围内也有一种独立的有效性,并反对任何想把它归为一种科学方法论的企图。” [16]我们更进一步地发现了在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着科学研究的规则、自然观假定与科学知识三位一体的解释学循环。 [17]
既然存在着不同的解释,存在着不同的范式,那么在不同范式之间进行转换的时候,就会面临着不可通约的问题,就存在着“隐喻”。在对其学术生涯有决定性影响的阅读亚里士多德著作过程中, 库恩就发现了要理解不同范式的科学文献就必须首先要理解“隐喻”的意义,“领会了这种新读法,许多牵强附会的隐喻就往往成了自然主义的记录,许多明显的谬论也不见了。” [18]戴维森(Donald Davidson)认为,“隐喻不仅在文学中,而且在科学、哲学以及法学中都是一种合法的表达手段”。 [19]
3,隐喻的偶然性
隐喻可以改变语言,可以改变逻辑空间,它不是对客观实在的表象,是人类想象力的创造。罗蒂认为,“如果一种隐喻被创造出来,它并不表达任何已经存在的东西,虽然,它当然是由某种已经存在的事物所导致的。弗洛伊德认为,这种原因不是对彼岸世界的回忆,而是对早期生活中的某些人或者对象或者词语产生迷念的某种特殊的精神专注。” [20]
正因为不同隐喻的原因,都来自早期生活的一些偶然的、特殊的事件,而且这些事件对于人的心理影响也因人而异,没有一定之规,所以这些隐喻都是个人独特性的表现,并无本质的区别。“我们称某种东西为‘幻想’而不是‘诗歌’或者‘哲学’,如果它围绕着不能抓住其他人的隐喻转的话••••••也就是说,围绕着我们当中其他人找不到用处的说话或行为方式转。••••••如果某种个人的着魔产生了一种我们可以找到用途的隐喻,我们就说它是天才,而不是怪癖或者反常。天才与幻想之间的区别不是那些与某种普遍事物(假定外在于世界中的或者深埋在自我中的实在)结合的印象和那些不与普遍事物结合的印象之间的区别。相反,它是恰巧抓住其他人的个人特性之间的区别。恰巧抓住其他人,是因为一个特定的共同体在一个特定的时间正巧有某种历史情境的偶然性。总之,诗歌、艺术、哲学、科学、或者政治的进步,产生于个人的着魔与公众的需要之间偶然的巧合。” [21]
由此,我们可知隐喻的来源是偶然的,隐喻的接受是偶然的,无法在绝对的意义上评判优劣。隐喻的有效性为人们所普遍接受,不是因为其反映了对象的本质,或者是真理的体现。因为没有哪一个隐喻比另一个隐喻更能表达人性,更能反映实在。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同一个隐喻对于个人与公众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一个隐喻在公众社会中公认为是发疯的狂想,可能对个人而言却是极其神圣的;而公众社会普遍接受的隐喻(即已字面化的隐喻或死隐喻),却可能是个人死也不能接受的侮辱。而无意义的噪音与含义隽永的隐喻的差别也完全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差别。
正是认识到了隐喻在个人与公众社会之间的这种裂缝与张力,罗蒂才提出了政治与哲学分途而治的设想,以保护个人自由编织信念之网、随意创造隐喻的权力,同时又防止这种个人创造活动对社会构成颠覆性的威胁。这里罗蒂似乎忘记了维特根斯坦所强调的私人语言不存在的理论,以为隐喻可以拥有特权。事实上,隐喻作为语言现象,也必须是社会性的,只有在人类共同体的交往实践中,才有可能,才有意义。
我们认为,罗蒂把隐喻作为认识发展的第三条途径,是很有见地的。隐喻在语言中确实可以扩展逻辑空间,可以在总体上改变语言的结构,在基本范式的突破上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更加重视隐喻的使用,我们应该更加关注语言的结构发展。但是罗蒂把隐喻的产生和被人们所接受完全说成是偶然的,这就使得隐喻过分神秘化了。库恩在这一点上倒是更具有一种健全的常识感,他认为新的范式之取代旧的范式归根结底是因为新范式具有更强的解题能力。 [22]
认识到了隐喻在认识(尤其是科学认识)活动中的作用,就能更加真切地认识到自我是不断重编的信念与欲望之网,也就更加能够认识到本质主义二分法的荒谬,也就能够学会将科学与诗歌、精明与道德之间的鸿沟填平。认识到了隐喻的作用,就能认识到科学研究不是在一种永恒的、中立的语言框架中,去表述所发现的独立于我们的外在对象,而是去发明能够与我们其它信念与欲望更能很好地协调的信念。按照这种观点,真理不是“某种已在我们之中的东西。相反,真理是某个特异的天才才能赋予我们的东西。这样一种真理概念把听觉隐喻,即一个来自远方的声音,一个发自良心的呼喊,一个发自黑暗的语词,合理化了。” [23]这样一种隐喻将会使我们具有更加开放的心灵,它“会使皇家学会重新发明燃素,如果这种燃素碰巧是下一次科学革命所需要的东西的话。” [24]


参考文献:
[1]理查德•罗蒂.哲学和自然之镜[M].李幼蒸译.北京:三联书店.1987.第106页。
[2]蒋劲松.从自然之镜到信念之网[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8. 第104页。
[3]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 第27页。
[4] Richard Rorty, Essays on Heidegger and Others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13
[5] Richard Rorty, Objectivity, Relativism, and Truth[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P124.
[6]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M].汤潮 范光棣译.北京:三联书店.1992.第43节.第31页。
[7] Richard Rorty, Essays on Heidegger and Others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13
[8] 唐纳德•戴维森.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M].牟博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第193-194页。
[9] Richard Rorty, Essays on Heidegger and Others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 P14
[10] Richard Rorty, Contingency, Irony, and Solidarity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P18
[11] 托马斯•库恩.必要的张力[M].纪树立 范岱年 罗慧生等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第IV页。
[12] Charles Taylor: “Interpretation and the Sciences of Man”, Introductory Readings in Philosophy of Science, ed.E.D.Klemke, Robert Hollinger, David Wyss Rudge with A.David Kline, Prometheus Books, 1998, New York, pp110-127.
[13] Richard Rorty, Objectivity ,Relativism and Truth[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9, p116
[14] Richard Rorty, Essays on Heidegger and Others [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1.P12.
[15] Thomas Kuhn: “The Natural and the Human Sciences”, Introductory Readings in Philosophy of Science, ed.E.D.Klemke, Robert Hollinger, David Wyss Rudge with A.David Kline, Prometheus Books, 1998, New York,pp128-134
[16] 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M].洪汉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导言.17页.
[17] 蒋劲松.可重复性原则及其自然观假定[J].北京: 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4期. 第5页。
[18]托马斯•库恩.必要的张力[M].纪树立 范岱年 罗慧生等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第III-IV页.
[19] 唐纳德•戴维森.真理、意义、行动与事件[M].牟博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第195页。
[20] Richard Rorty, Contingency, Irony, and Solidarity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P36
[21] Richard Rorty, Contingency, Irony, and Solidarity M], Cambridge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P37
[22]Thomas Kuhn. 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 Beijing: 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 1999. 168.
[23]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第30页。
[24]理查德•罗蒂.后哲学文化.黄勇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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