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论述了亚里士多德“流星属于大气现象”在清代中国的传播,认为虽然第谷宇宙体系在清代的天文学家中有较大的影响,而亚里士多德的水晶球宇宙体系也有一定影响。作者考察中西流星观念交织下的清钦天监的天象观测制度,和清代流星记录的产生过程,发现清代的流星记录是可靠的。举例分析了清代流星记录的分布及其特点,发现《清实录》和《清史稿》的流星记录有较高的科学价值,而地方志和笔记中的记录科学价值较低。
【关键词】清朝/流星观念/流星观测/流星记录
【正文】
晴天夜晚,仰望天空,常常可见流星在天中划过。遇到流星雨的时候,四方流星交织夜空,大小纵横,异常壮观。流星和流星雨以其引人注目而唤起了古代人们的极大兴趣,引发古人记录这些现象并做出种种猜测。中国古代观测了大量的流星和流星雨,逐渐形成了完整的流星记录和流星占体系。[1][2]到了明末,随着耶稣会传教士的东来和《崇祯历书》的编定,欧洲古典天文学知识陆续被介绍到中国。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322年)曾认为,流星、陨石、彗星和孛星(新星和超新星)均属大气现象。这个认识一直流行到十七世纪。来华传教士介绍了流星是大气现象的说法,这个说法在关心西学的士人中又流传开来。然而,以流星占为特点的中国传统流星观仍然有很大的影响,以至于清朝钦天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继续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观测和记录流星的发生,重要的还按传统星占方法给出占语,通过礼部迅速地报告给皇帝。考察中西流星观念交织下的清代流星观念和观测,对于了解清朝天文观念的传播和清钦天监活动的特点,讨论清代流星记录的产生过程和分布状况,判断清代天象记录的可靠程度都有重要意义,本文讨论以上问题。
一、清代的流星观念
1.两种流星观
中国传统天文学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发展起来的,传统文化中的阴阳、五行观念在天文观念上也有体现。就流星而言,从《汉书·天文志》起,历代正史的天文志都有流星的观测和占验的记载。唐朝的《乙已占》以“流星犯日月占”、“流星与五星相犯占”、“流星犯列宿占”和“流星入列宿占”为题汇集了唐以前的流星史料。宋代成书的《灵台秘苑》卷十五说:“星辰丽于天,犹民之附于王也”,而流星出没无常,被视为“五行之散精”,对应于“天皇之使”或将叛、百姓流离之状。明代著述颇多的陆深(1477-1544)在《玉堂漫笔》说:[3]
“文曜丽乎天,其动者有七,日月五星是也;其不动,二十八宿是也。日为阳精,月为阴精,五行之精为五星,布于四方二十八舍为宿,咸列布于天。运形躔次,用示吉凶焉。”
“五行之散精”即为流星,可以用来显示吉凶之兆。清初黄鼎的《管窥辑要》(1652年)搜集了当时能见到的多种天文和地理方面的古籍,其中卷60是关于流星占的内容。总之,在中国传统天文学中,流星一直是天文的内容。
西方古典流星观念则不是这样。它认为,流星是大气现象,而不属天文范畴,即“流星非星”。古希腊自然观认为,自然界有水、土、火、气四元素,每种元素有干和湿、冷和热两种属性。太阳照射到地球,促使地球产生蒸发作用。蒸发分为两种,一种是水蒸发后产生湿气,这就是雾、雪、苞、雨的成因。另一种是太阳照射到陆地后,焦干的陆地产生干的、象火一样的物质,它们升腾到九层天的第一层——月亮天的下端,就象一种易燃物分布在地球的外部空间。一旦这种物质聚集得足够多,仅需一点点运动,比如天球旋转,就被点燃,爆发成火焰,形成流星现象。如果有足够的物质补充,就形成彗星。这些物质燃烧不完全,又聚集在一起,就成了陨石。把变化无常的流星、彗星和陨石的出现归究于地(大气层),而不是天,可以很好地符合天球形式和运动的完美性要求,因而与地心说的“水晶球宇宙体系”一起,一直流行到第谷时代。[4]
2.西方古典流星观念在清代的传播
明末,随着耶稣会传教士的东来,欧洲古典天文学知识陆续被介绍到中国。利玛窦(1552-1610)的《乾坤体义》,上卷言天象,下卷言算术,均为西学传入中国之始。卷上讨论流星时说:“夜间数见空中火,似星陨,横直飞流。其诚非星,乃烟气从地冲腾,而至火处著点耳。”[5]为了论证“流星非星”,利玛窦又用到了反证法:如果夜夜果落几星,“何以计其数乎?何像之成乎天?星不几于尽亡乎?”他所要陈述的是西方古典天文学知识,即:
“气无逢阻者,则气域臻火疆,便点著。若微者,速走而消落似星;若厚者,久悬于是而为孛星焉。人在下而远望之,如在天而为真星,不亦谬乎?”
利玛窦的说法源于亚里士多德《气象学》(Meteorologica)卷一第4章。稍后于利玛窦的另一位耶稣会传教士高一志(1568-1640),在其《空际格致》更详细地论述了流星现象。此书二卷,[6]卷下“火属物象”条说“……为流象,为陨星,……为彗孛,此皆从干气而遇火燃,结成其象”,也是亚里士多德说法的翻版。卷上“气之厚域形动”说:
“太阳摄土、水、清气,无所阻而径冲,直至火轮而止,乃以甚干、甚清、易燃而变火。其微者,一燃即散,是为流星;厚者,燃不易灭,久悬空中,是彗孛,必系气之最高域矣。”
我们知道,第谷(1546-1601)在1588年论述1577年大彗星的拉丁文著作中有一个对托勒玫地心说和哥白尼日心说折中的宇宙体系,即认为地球位于宇宙中心,诸行星绕太阳运行,而太阳则率领诸行星绕地球运转。这已经是对亚里士多德关于天球完美和不变的观念的一个冲击,并且把彗星不再归于大气现象。不过,即使是开普勒(1630)和牛顿(1642-1727)还是认为流星纯粹是大气现象。[7]从这段话看,高一志虽然把太阳从九重天球中解放出来,却似乎没有认同第谷对彗星的研究。
第谷宇宙体系,经过传教士介绍到了中国,具体反映在《崇祯历书》。《崇祯历书》没有讨论新星爆发、流星、彗星现象,江晓原认为这是因为“水晶球体系必须将新星爆发、彗星、流星等现象解释成大气现象,也与中国的传统天文学观念判然不容,因此很少有人接受。”[8]虽然清代的天文学家都接受了第谷宇宙体系,从《格致草》、《天经或问》和《物理小识》却可以看出,许多关心西学的中国人仍受了流星的大气现象观。
3.清初士人对西方流星观念的接受
熊明遇(1579-1649)《格致草》,清初顺治五年(1648年)刊行。该书与熊明遇之子熊人霖《地纬》合刻,以《格致草》言天,《地纬》言地,合名曰《函宇通》。[9]事实上,熊明遇明万历年间在京作官时,就与徐光启友善,又与传教士庞迪我、阳玛略、毕方济时有来往,并在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11月为熊三拔《表度说》作序。他本人则著成了《格致草》的前身《则草》。王重民先生对此有公允评价。(注:王重民说,“自万历间西士以天算之说入中国,国人真能融会贯通者,徐、李、王征数辈,尤数先驱;熊氏父子,以教外人而邀其教中,以科学头脑而习其科学,所得之深,有非余子所能及者。”见《中国善本书提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78页。)
熊明遇是官至南明弘光政权兵部尚书的晚明义士,《格致草》因此流传不广。反倒是主要抄录《格致草》的游艺《天经或问》影响很大。前集被收进《四库全书》,后集传入到日本,[10]同时代的学者(如方以智、梅文鼎、揭喧)也颇加赞誉。[11]
游艺,字子六,福建建宁府人,生平不详。《福建通志》“文苑传”说:[12]
“(顺治)初,江西熊尚书明遇隐闽中,作《格致草》、《原象原理》。艺受业焉,遂精天官之学,取中西之义指言数,不遗理器不遗道。”
《天经或问》的现存最早本是1675年刊刻的。不过,至迟在1660年,该书当已定形并有所传播,因为方中通1660年在北京向汤若望学习西洋天算知识时,汤若望给他看过《天经或问》,并介绍方中通和游艺通信相识,互相辩证有关问题。(注:依据方中通《陪诗》卷二,“远游草”,“与汤道末先生论历法”,见《清代人物传记》“方中通”条(任道斌撰),上编,中华书局,1994年。)
《天经或问》(前集)卷四对流星的设问与作答,完全承袭了《格致草》的“彗孛流星陨星日月晕”条的内容,游艺说:[13]
“问流星划一火光,瞬息之间见而无定形;陨星或落而无定形,或落有如石者;彗则有尾如帚,孛则有芒如刺,能同天转,此种何物也?
曰:流陨彗孛,皆火也。火气从下挟土上升,不遇阴云,不成雷电凌空直突。至于火际,火自归火,挟上之土,轻微热燥,亦如炱煤,乘势直冲,遇火便燃,状如药引,今夏月奔星是也。其土势大盛者,有声有迹,下及于地,或成落星之石。初落之际,热不可摩,如埏气初出。若更精厚结聚不散,附于晶宇即成彗孛。”
这里所依据的是亚里士多德的大气论。而最后一句话中的“晶宇”一词,显然是指水晶球宇宙模型,表明秉承熊氏之学的游艺仍然只接受了水晶球体系。
方以智(1611-1671年)在学术上与熊明遇和游艺都有联系,他对流星的讨论,也来自《格致草》或《天经或问》。方以智《物理小识》卷二,“彗”条说:[14]
“满空皆火,近天极热,如窑中无光,投物则发光耳。此皆地气迸上,带物入此热际而火光迸射。其久者,气结厚大。随轮天转,去地尚近,非列宿之天也。”
同卷“雷说”条,也有意义一致的说法:“质测家曰:火挟土气而上,火焚而上附天,土成泽而下,星陨为石,亦非星也”。
张永堂[15]和冯锦荣[16]分别对《格致草》和《天经或问》进行了研究,认为两书是以间接的方式传播了耶稣会传教士的天地观。就流星而言,也大致如此:以传教士的说法为基础,融入清初士人的理解和改造,文字更为浅显通俗,影响范围更大。另一个事实是,方中通(1635-1698)在《数度衍》提到:“同学象数而辩难讨论者,则揭子子宣,梅子定九,薛子仪甫,汤子圣弘,(注:汤子圣弘,名汤澍,字圣弘,号昭夔,江苏六合人,著有《言树堂诸集》,《读易考略》、《测天历补》。见雍正《六合县志》卷十“文艺志”,第116页,南京图书馆藏。)游子子六,丘子帮士六君子居多,今皆各有著述,为方内所珍重,通谨书其姓氏以志不忘。”由此可以推知,西方流星观也是藉“为方内所珍重”的著述而得以传播。后来在民间的普通读书人中也有所体现,如徐朝俊、毛祥麟和王仁俊等。
4.西方流星观念在民间的传播
华亭(今属上海)徐朝俊《高厚蒙求》五卷,收有他所著的五种著作,[17]据其“天学入门”自序所说“余先世爱研数理,手造泰西仪器,五代于兹矣”,推知他是徐光启的五世孙,但生卒年不详。在“日晷测时图法”自序又说:
“昔先君子在时尚抚徽人所制之晷,爱其藻缋之极工,辙惜其师承之无本,爰口授余作种种晷法。”
可见,其父也是有心仪器之人。《清稗类钞》“物品类”记载他曾试制的龙尾车,“进水退水,无立踏坐踏之劳。”[18]此外,他完成的“自鸣钟表图法”,主要讲述钟表原理及其维修,是中国第一部钟表专门著作。[19]
关于流星的记录,见于《天学入门》“天地杂说”条:
“在天为星,在地为石。精之流于天者为陨星,质之陨于地者为陨石。是一是二,原的攸分。大凡陨石陨星,皆在月轮天下。陨星者,日月五星之精气,积而成形,为天帝之使命,非却有其星。星形巨则所应之事巨,星形微则所应之事微。”
徐朝俊所认为的流星,既是“皆在月轮天下”(水晶球体系),又是“日月五星之精气”(传统说法),能“积而成形”,还有流星占的“天帝之使命”的含义,这实际上是对西学和传统流星观的一种折中处理,但逻辑上不太清楚。因此,他同时代的人对他评价不高。著《续畴人传》的罗士琳(1789~1853年)曾说:[20]“诸说亦悉本利氏《乾坤体义》,荒远无凭,不足取也。”从上述关于流星的讨论看,这个评论是恰当的。不过,徐朝俊对《乾坤体义》的接受,表明这个时候西方古典流星观念在民间有传播。
喜于著作、不乐仕进的毛祥麟,对流星也有所论述。他祖藉江苏苏州,长在上海,生卒年不详。他的高祖、祖父和父亲均为学者,各有著述。祥麟少承家训,成年后著述涉及诗文、绘画、医药、音律等。《墨余录》十六卷,是“缀旧闻,征近事”一类的笔记,其卷四“流星俗忌”条曰:[21]
“人见流星入天狱,宜即披发坐哭,俟其出,而灾始弥。说见《酉阳杂俎》。汪三农辩之曰:‘如见星流天狱而得狱,则见星入台垣而无得相矣。’每讶世之祝文昌以祈科第,礼长庚以介眉寿,拜北斗以邀福,祷女牛而乞巧者,均未必果如所愿。从知吉既不可迪,凶亦无可禳也。今小儿夜数棺星,而以骂为叶击;新妇露行,恐触大狗损嗣而禁之,俗忌相传,恐多附会。”
这条材料没有讨论流星的本质问题,但揭示了对包括流星占在内的传统星占术的否定和怀疑。该书于同治庚午(1870年)出版,之后各省翻刻者颇多。可见,传统的流星观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虽然不再相信流星占,对于流星雨一类的壮观现象仍然惊诧不已。该书卷十一,“星坠地震”条又说:
“道光丙午,新秋后数日,夜将半,忽有大风骤起,势如山崩地裂,时伯兄也山卧病,大侄女侍疾未寝,风起时,适以开窗倾水,见红光一团,其大如盆,赤气四射,疾若飞星,自北向南。后有流星万点,随之以落,其声如雷。地即大震,室中诸器尽皆倾覆。时闻人喊马嘶,家家扶老携幼,开门奔避,盖虑屋宇之坍塌也。喧呶竟夜,天明始息,未知何详?”
这条记录描述了公元1846年秋后的一场流星雨,伴有极光和地震等现象。如果记录可靠的话,本身是一条有价值的流星雨记录。[22]流星雨发生后,百姓表示诧异,却没有将之联系到“庶人流徙之象”的流星雨占验,也表明流星观念在当时的改变。
清末王仁俊(1868~1913),江苏吴县(苏州)人,光绪十六年进士,著作很多,其《格致古微》用当时的西学知识来注读传统文献,即“思发古书之遗蕴,穷西学之根株”,有“西学中源”的倾向。[23]卷一“天学部”讨论流星时说:
“僖十六年,陨石于宋五,陨星也。案;此西人流星,陨石,所论出自《天文图说·三》。曰:昔人谓流星、陨石附近地球,由空气凝结而成。今知不然,细考,其质散布于行星轨道中甚多,被地摄引,即下坠于地。”
流星物质散布在轨道上,“被地摄引,即下坠于地”,是十九世纪中叶的早期流星学的研究成果,[24]清末的翻译著作,如1880年江南制造局刊刻的《格致启蒙·天文学》,1886年总税务司署刊刻、艾约瑟(1823~1905)翻译的16种格致启蒙之一——《天文启蒙》和1887年益智学会傅兰雅(1839~1928)作的27种格致须知之一《天文须知》等。《格致启蒙·天文学》的第三章“论太阳所属天穹诸星”的“六论彗星流星”讨论了流星学知识,其底本是麦克米伦公司出的Astronomy in Science Primer Series,[25]而《天文启蒙》的卷三“绕日之诸星”有“第六课:论彗星陨石流星”。后者的底本,仅有“叙”中提及“泰西新出学塾适用诸书”,由流星条目的内容可以发现两者极为相同,可能为同一底本。傅兰雅的27种科学入门书,是基督新教在华传教机构推荐给教会学校使用的教科书。
流星天文学知识能够被用来讨论《左传》的内容,而《格致古微》一书又广为流传,反映出流星学的知识在大众中又有了新的传播。不过,作为历史的延续,清代的流星观测及记录方式一直是以传统的形式来进行的,光绪年间的流星题本和地方志上的流星记载就是证明。也幸亏了这种延续,才有可能保留下这些宝贵的流星记录。
二、清朝钦天监的流星观测
前面已述及清代的流星观念有中西观念交织的特点,这种特点反映在流星观测活动中则表现为基于流星占的传统观测继续进行,其神圣性则逐渐减弱。
清承明制,《清史稿》说:“世祖入关,因明遗制,内自阁部,以迄庶司,损益有物”,[26]钦天监也是这样。因此,在讨论清代的流星观测制度前,先考察明代的有关情况。
1.明朝钦天监的天象观测
(1)钦天监的人选
钦天监的人选,明初一开始就规定“世业代补”、“子孙承习”。《明会典》卷一百七十六“钦天监”说:[27]
“凡本监人员,洪武六年令永远不许迁动,子孙只习学天文历算,不许习他业。其不习学者,发海南充军。”
天文生是钦天监的主要成员,“俱以父祖世业代补”。“有缺,旧例天下访取,仍会礼部考验收用。后或有投充及收用义男、女婿者,礼部议准不许,止选世业子弟。”(注:明初著《七政推步》的贝琳,即“投太仆少卿廖义仲、钦天监五官灵台郎臧珩、司历何洪求天象之学,得充天文生”,见(江苏)同治《上江两县志》第二十八,转引自陈久金:《回回天文学史研究》,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第122页。)为了保证世业子弟的成才,又“立教师。教习有成,遇天文生缺,于内选用,其教师亦量升授。”
钦天监又规定,“凡本监习业者,分为四科”。(注:监候、司晨、漏刻、回回。)自五官正以下,与天文生、阴阳人,各专一科。回回官生附隶本监,子弟仍世其业,以本国土板历相兼推算。”
此外,钦天监的人也享有一些特殊的待遇,诸如“有父母丧,例免丁忧”,“天文生除本身外,再免一丁充当民差;阴阳人止免本身”。监官本是天文生提拔上来的,如果犯了罪,应削职为民者,还可降为天文生以免其罪,“应役应发充军者,奏请处治。”
这样的规定,保证了钦天监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队伍的稳定,也杜绝了钦天监人士对政治的参与。
(2)观象台的制度
《明史·职官志》记载:“灵台郎辩日月星辰之躔次、分野,以占候天文之变。观象台四面,面四天文生,轮司测候。”[28]这表明,天文生轮班观测天象,灵台郎则分辨天区,对观测结果进行占验。《明会典》也说:
“凡天文,如日月、星辰、风云、蔼雾,本监各委官生昼夜占候。或有变异,旧历自具白本占奏。正统后始会堂上官佥书同奏。其观象台分定四面,每面天文生四人专视。凡本监观星,有盘,系洪武十七年造,又浑天、玑玉衡、简仪,俱正统四年造,十一年奏准简仪修刻黄道等度。”
借助浑天、简仪等天文仪器,可以将流星出没的位置确定下来。就流星观测而言,在观象台的四面分别安排观测者也是十分必要的。由于流星的出现时间和出没点没有一定的规律,观测者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否则流星稍纵即逝。而观测者的视角又有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流星的目视观测受人的生理因素的影响较大。据研究,[29]在半径张角53°范围内的监视天区内,观测者有可能发现该天区出现的全部流星的98%。因此,安排多人分天区观测,可以观测到较多的流星。
天文观测对计时仪器和授时制度有一定的要求,尤其是流星的出现时刻很是重要。在明朝,“定时刻,有漏换时,有牌报更,有鼓警晨昏,有钟鼓其器,皆设于谯楼”。[30]开始的时候,这套机构属于顺天府,正统六年改属钦天监。这样统筹起来,保证了观测工作的需要。
日常用品的供应,也有安排。“凡观象台、谯楼合用灯油、木炭及祭祀、斋宫调品、壶漏,亦有油炭,俱行礼部坐派,顺天府送用。”[27]
这些规定,保证了观象台的观测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使得观测结果有较高可靠性。
(3)对妄报天象的防范
明中叶的时候,有一起妄报天象的事件。天顺四年(1461),礼部右侍郎汤序兼掌钦天监监正,因钦天监失于推算,有一次月食没有预报,发生月食时朝廷来不及救护,引起明英宗极大不满。经调查,又发现汤序“凡有灾异,多隐蔽不言,见天文有变,必曲为解说,或将不详字语改削而进,若遇吉兆却详书进呈,其怀奸不忠如此”。[31]于是,汤序、钦天监监正谷滨、监副倪忠、春官正郭贵等下狱都察院。处理意见是,将汤序由三品的礼部侍郎降为四品的太堂寺少卿,不过任掌钦天监监事,五品的钦天监监正谷滨和六品的监副倪忠罚俸三月。三位均接受坐杖之刑。
降职罚俸的惩治当然不是办法,为了防止工作中的疏误,明朝除设观象台观测外,还内设灵台,以察异同勤惰。《明实灵》说:[32]
“(成化二十三年,)钦天监冠带儒士朱祚陈本监利病,一谓天文生昼夜观候,冬月露坐艰苦,宜二年一给毛袄,并依期给与岁例木炭;一谓国朝外设观象台,令天文生占候,内设灵台,令内臣占候,用较察异同勤惰,而近时外台生每预报,内台官雷同附和,又本监历书政事,内台往往干预,皆宜禁止。”
“天文生昼夜观候”得到了保存到现在的观测记录。始于此而延于清末的“内设灵台”,制止了钦天监官员和内宫宦官不诚实的行为。
这些措施的效果应该还不错,明代钦天监犯科作奸的明确记载后来就少见了。
2.清代的天象观测制度
与明代相比,清代的设官任职,六部堂官以上设满汉各一半,地方督抚则满汉兼用。钦天监的配置,最早并无满汉之分。康熙三年(1664),“增置天文科满洲官员五人,满员入监自此始。”[33]第二年,“定满、汉监正各一人,左、右监副各二人”。这样,形成了相当于两套领导班子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