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兼顾非重点。在发展的工作中,既有主要的矛盾,即中心工作,也有矛盾的主要方 面,即重点工作。因而,在处理好发展的矛盾,做好各项发展工作中,还要抓住重点工作、 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这是发展的矛盾特性决定和需要的。但强调重点,不是给 予与其直接相关的单位、部门及其人员以特权,也不是为了造成重点单位、重点部门与其他 单位、部门的悬殊差距,产生既定利益阶层或群体,更不是政策性地设置重点从而人为地制 造矛盾和社会差距,而是为了解决发展的矛盾,促进发展。因此,在抓住重点工作、重点单 位、重点部门的同时,还要兼顾非重点的工作、单位和部门,以平衡各方面的发展,保证发 展的整体性和公平性。
关心优势兼顾弱势。各个群体、各个个体由于把握和运用发展的机遇、投入和付出的努力、 遇到的风险以及劳动年限等不同,产生了先进与落后、富裕与贫穷、先富与后富的区别,在 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优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优势群体的愿望、要求我们要给予关心和适当满足 ,不能对他们的需要、呼声置之不理。同时我们也要警惕,“如果一个社会中某些人已达 到富足,那么他们就会力图通过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行动去保持对其他人的相对优势,这将会 妨碍其他人的发展与升迁。优势者将变为一个利益集团,即一个社会阶级或者阶层。”⑦ 并且,没有弱势群体的发展和富裕,社会的稳定就难以维持,更谈不上社会的共同 发展、持续发展和普遍进步。因而从政策上关注弱势群体是非常必要的,应该使各个群体、 个体享有发展的平等机会。
六、协调论
“协调论”指的是在发展中使人和事、社会的诸领域、单位的诸部门和人与自然相互配合、 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和方法。这主要包括人与事协调、诸领域的协调、人 与环境的协调。
人与事协调。我们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最终落脚于每个单位及其各个部门的发展,而各个 部门的发展依赖于职工群众的高效工作。为此,就要做到人与事的协调。一是因岗设人、人 岗相应。每一个岗位都是经过科学论证确立的,有对本岗位人员的工作经验、学历知识背景 、能力技能结构等诸条件的明确要求,一个人能在某个岗位工作是因为他符合这个岗位的各 种要求,而不是别的什么原因。二是责、权、利相统一。不管是企事业单位还是党政机关都 应建立严格的责任制,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自己的责任,有与责任相应的权力,同时还要把对 他的赏罚、升降、物质激励、精神鼓励同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联系在一起,从而努力 “在各条战线上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奋发向上的风气。”⑧
诸领域的协调。这里的“诸领域”既指社会的诸领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 也指单位工作的诸领域,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中心工作等。没有文化领域 带来的思想观念变化和提供的智力支持,没有政治领域的改革和建设所激发的广大人民群众 的积极性,没有社会建设领域所促成的稳定与和谐局面,经济领域就不可能取得巨大的发展 。同样,没有巨大的物质财富,文化建设、政治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都将成为一句空话。要 保证协调 ,关键是要有一个诸领域相结合、相配合、相协调、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另外, 各个单位在推进发展事业时也要注意各个工作领域、建设领域的协调,以保证事业的健康、 和谐与长远发展。
人与环境的协调。人与环境的协调事关发展的可持续性,也关系全国各族人民及后代的生活 质量。我们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先浪费资源再节约资源、先损害环境后改善环境的老路, 必须努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把环境能耗作为衡量发展的一个基本指 标。仅用GDP来衡量发展还不够,还要建立绿色GDP评价体系,把能耗、环境质量作为衡量发 展的硬指标。要把环境和生态设计作为城乡规划设计的基本内容。在进行城乡规划、项目规 划、建筑设计时把其与生态环境的协调考虑在内,使这种规划和设计符合生态要求,有利 于生态环境。同时要倡导把节约资源和对环境友好作为新时期人们职业道德和生活美德的基 本内容。
七、规律论
“规律论”,即在发展中自觉地尊重规律、研究和运用规律,使发展适应时代,符合国情, 体现民意,立足实际,从而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始终沿着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向 运行。
尊重规律。在发展中尊重规律,就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要着眼全球化、市场化、信 息化的时代要求,结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立足本地方、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充分反映民意和集中民智,形成发展的思路,制定发展的办法。要尊重科学。科技是 人类关于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等的正确认识,是第一生产力。我们应该信任科学 ,依靠科学,特别要不拘一格培养和使用掌握、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知识的人才。要敢于创新 ,与时俱进,“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 克思主义错误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 ,⑨使我们的思想认识和各项发展的举措符合变化的实际,从而使各项事业不断向前推进 。
研究和运用规律。在发展中研究运用规律,要关注问题,使之清晰化。发展的规律是我们对 发展的矛盾和问题的正确认识,要研究运用规律不能就事论事,也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 脚”,而要关注和研究那些事件、危机、现象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使这些矛盾和问题 产生的体制原因、人为因素等显现出来,从而为人们正确地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提供方法、 步骤和思路。要总结经验,使之系统化。不断积累和及时总结发展的经验教训,使之系统化 和普遍化为关于发展的规律性认识,用以指导我们的发展工作。要学习知识,使之可操作化 。科学技术知识是人们对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我们要研究运用发展的规律,既要学习有益于 发展的各方面科学与技术知识,还要研究科技知识的可操作性问题,以适应具体地方、具体 单位的实际需要。依靠制度,使之长期化。制度问题更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 性,要保证各地、各单位在谋划和推进自身的发展时自觉地、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运用规律, 必须依靠制度。如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集体决策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等。
注释:
①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68. ②〔法〕弗朗索瓦•佩鲁.新发展观〔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4.
③〔美〕彼得•德鲁克.后资本主义社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45.
④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4-05.
⑤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 话〔N〕.人民日报,2006-07-01.
⑥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20.
⑦〔英〕安德鲁•韦伯斯特.发展社会学〔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5.
⑧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1-152.
⑨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84.责任编辑 王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