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然性真理。这类理论或真理反映了客观现象之间的因果必然性关系,所揭示的是客观现象产生、发展、变化的严格的规律性,揭示的是一个严格决定论意义上的世界。其表现形态是一种普遍本质性的规律,涵盖了各种决定论条件下存在、发展的客观现象。这类理论或真理可以通过造成某些相互作用的实际事态而得以检验或证实。在人类历史上,人们最初认识到的就是这类必然真理,用以指导自己的实践,准确地做出未来事件发生发展状况的预见。
必然真理把所反映的客观必然现象统摄于其内容中,涉及一类条件下的一类自然规律,它具有全称判断的形式。
2.概率真理或可几理论。概率真理或可几理论反映了客观世界的或然现象。对于这类现象,人们不可能以全称陈述的形式来概括它们,而只能用统计方法来归纳。这类现象的变化是由统计归纳得出的比率来决定的。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推断这类现象出现或不出现的理由,但是,我们仍只能得到部分的确定性。尤其是对一些随机现象来说,更是如此。甚至在大量随机现象涌现时,我们不可能做到完全的统计,只能以抽样统计方式测得某一比率。然而,抽样的过程也带有随机性质。所以,这类真理或理论的准确度是有限的。因此,对这类理论的检验是确证这个比率的准确度的高低,却不能枚举个例来证实。概率解释具体事件时,理论不一定要与具体事件相符合,尤其是不一定与个例相吻合。
3.语用真理。从语用学角度理解的理论或真理,是一种与认识主体的背景信念、价值观、时空情景相关的真理或理论。这类理论反映了人的认识与当时特定的个人、特定的场所等因素之间的联系。在西方,自实用主义哲学形成之后,越来越多的哲学家开始注意到了这种关系。指号学(或符号学)的创始人莫里斯曾把理论看作由语义学的、语形学的与语用学的三方面因素所构成的。语义学关心的是理论说些什么,语形学关心心理论的陈述、命题的句法,语用学关心的是使用陈述时的各种主观因素。这种划分是对卡尔纳普等人语义学观点的扩展。从语用学角度观察理论所涉及的是对理论的接受与运用,“‘接受’是语用学的一个基本名词”〔17〕。在当今,发展语用学观点的科学哲学家有库恩、阿钦斯坦(P·Achinstein)、范·弗拉森等人。 在最近, 则有胥拉格尔(R·Schlagel)突出了语境在哲学中的地位,创立了“语境的实在论”。
真理的语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真理作为一个命题、陈述形式,必须在某个理论的系统阐述中才能有确定的意义。这就是说,不同场合中的同一表达形式有时是不可通约的,A理论中的命题R与B 理论中的命题R是有差异的,命题R究竟具有何意义,必须依赖于A理论或B理论的系统阐述来确定。二、语境的确定性。一个理论如果没有确定的语境,那么我们就不知道该理论是指什么,无确定语境的理论类似于罗素的“摹状词”,在指称上具有多种选择,无法确定或定义对象。一般地说,特定的语境是通过选择术语的指称、谓词的外延、各个要素的作用而形成的。三、个人的认知结构。它包括个人的智、情、意等方面,个人所掌握的背景信息、个人的目的或价值取向、个人的情感等都对理解理论有决定性作用。语境似乎是一个自变量,我们对理论的理解则是因变量。
4.关于非充分决定论世界的可能真理。现代物理学的创立,尤其是量子力学的创立,把人们带进了一个非经典的全新视野,它所揭示的非充分决定论的量子世界呈现了决定论与非充分决定论并存的新图景,从而改变了人们对待世界的一元论态度。经典力学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表明,客观世界的全部现象都是决定论的。而量子力学则开拓了一个全新的领域,以玻尔为首的哥本哈根学派在与爱因斯坦的争论中,反复地论证了“测不准定理”的准确性,驳倒了爱因斯坦量子论的决定论观点,对经典物理学提出大胆的挑战。量子领域是一个非常识的世界,它所要求的是非连续性、非充分的决定论。对量子领域的认识依赖于测量,但量子的测量是一种相互作用,是认识者与被认识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对量子状态的表象或描绘。
量子现象是一种奇特现象,有学者认为,量子力学的问题“同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的问题不相干”〔18〕。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因为,当代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的一个最重要方面就是对量子现象的理解问题。可以说,如果没有量子力学问题,也就不至于造成当前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争论。如前所述,真理问题是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争论的核心问题,如果我们能够证明量子理论的真理性,那么,我们对科学实在论的辩护也就基本上大功告成了。然而,量子领域是一个不能用因果关系来解释的领域,而我们的认识一旦形成则难免会是决定论的。因此,量子领域的非决定性与认识结果的决定论之间形成了一种矛盾。但是,迄今为止,我们对量子领域的几十年认识难道是科学游戏吗?决不是的!只要我们承认某些条件,那么,这些认识同样是可能真的。在这些条件中,最重要的就是“量子力学所给予我们的是在假定进行的某种测量条件下的测量结果的概率”〔19〕。实际上,量子力学是人们与量子现象相互作用的产物。
以上四种真理或理论,可以按照排列的顺序,表示真理的相对性由弱到强的变化,越排在后面的就越具有条件性,就越具有低概率性质。它表明,在人类所认识到的真理中,确定的真理只是一部分,另一些认识成果即使可称为真理,但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概率的或高度可能的准确性而已。
由于我们对真理作了以上分类,所以,我们就能够解决检验真理过程中的总体理论和个别实际案例的不相一致问题。只要我们在反复验证中区分出理论的类型,我们就可确定理论的真理性程度了,也可以确定在条件改变了的情况下理论的真理度之变化了。
真理类型论为真理标准开拓了一条切实可行的道路。通过真理分类,我们已明确了一个结论,即理论与科学实践相一致。普里戈津曾说:“如果科学步骤可以被实践,那是因为它表现出在我们的理论假说和实践答案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一致。”〔20〕实践的条件、语境、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的相互作用结果等等,都是理论的标准,而且这个标准的检验也是分为类型的,这些类型决定了检验过程的强弱程度。
现代科学已经不像经典科学那样自然,它描绘的是一个被分割的宇宙,存在着各种可能性。现代科学是受控制的实验与人们基于原先认识之上的推理相结合的产物。正是这样,真理从确定向不太确定的转变,是科学认识的进步。但是,这种转变并没有说明怀疑论的胜利,而只是给科学实验提出了更为艰巨的任务,证明了科学认识的开放性质。
四、真理类型论与概率怀疑论
科学的开放性和真理的不同类型的划分,无疑会给怀疑主义以可乘之机。怀疑论者站在一个静止点上宣称动态的科学认识对外部世界的不可及性,甚至我们不能获得概率真的理论。
在科学认识的进程中,概率怀疑论与可知论是并存的,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弛张的统一构成了科学发展的动力基础。概率怀疑论与可知论在论证自己观点时,两者一样充分。因为,两者论证的命题具有类似性,我们说认识外部世界是高度可能的,这也就承认了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其正确性是值得怀疑的。概率的怀疑论与可知论一样,具有其存在的根据:
第一,因为理论或真理具有不同类型,在所有这些类型中,我们承认后三种具有概率性质,因而也就承认其中的内容可允许怀疑。特别是作为一种理论其表现形式具有一般性质,人们的语言表述偶有错误或常被误解,以致一般的形式与具体的内容不相一致。怀疑则可以促使理论进一步得到检验或确证,从而更精确化。
第二,人的认识可以分为许多层次,层次越高,主观的成分就越大。从科学知识的构成来说,科学知识包含着:(1)基础层次, 以个人未知为基础的特定场合特定对象的知觉描述,以感觉、知觉、表象为特征。(2)对可观察的事物或事件的单称陈述, 例如这个三角形三个角都小于90度。(3)对可观察物或事件的归类、概括, 形成定律性的认识。(4)实验中总结出的定律。 尽管我们不能观察到自然界的某些事物或事件,但我们可以设计出实验,通过实验设备造成某些事物的相互作用,从而在重复实验基础上总结出精确的实验定律。(5 )根据理论模型和实验得到的信息推出科学理论或假说,以及在“思想实验”基础上形成的科学假说。从这五个层次来看,前三个较为确定,而第(4 )(5 )两个层次尤其第(5)层次是不确定的。 这就为当今的概率怀疑论留有余地。
第三,由于科学在其发展中,理论、假说往往为新的理论、假说所代替,一些原来的理论不断地为后来的实验证明为不完善。同时,由于某些实验资料与证据掺杂着个人的意见,在后来也被证明为假。所以,就造成了当今怀疑论对某些证据分析的怀疑。
概括地说,当今的怀疑论有两个基本结论:其一,否认真理;其二,否认存在一个较好的理论比其它理论具有更多的优点。这种怀疑论从逻辑上说有一定的合理性,从性质上说它不同于皮浪的怀疑论和休谟的怀疑论,而是类似于范·弗拉森那样的主张不可观察物是不可知的观点。
对当今怀疑论的反驳是件不易的事。但是,有一点是可以坚信的,那就是真理的存在。
第一,真理的存在是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相对真理。即使必然地真的,也是有条件的真。真理是人的智能与客观对象相互作用的成果,因此,任何涉及真理的问题都必须诉诸这一相互作用来解决。我们并不能使真理成为与客观事实完全一致的东西,我们说真理反映了外部世界的本质,只是说它反映了进入我们与事物相互作用过程意义上的事物本质。
第二,真理或理论的标准是实践与实验的综合方面。而非任何单一的诸如证据、成功之类的要素。既然真理是人通过实践或实验与客观对象相互作用的产物,那么这个相互作用的任何一个方面、任何一个要素都是评判理论是否真理的标准的一个方面。如果理论能够经受这个相互作用各个方面的重复检验,并获得从事实践的科学家们的高度评价,那么,这个理论就是有条件地真的,就可以作为我们实践的指南了。
第三,一个依据高度验证了的理论所作出的科学假说,只要逻辑推理正确,也可以说具有概率真。某些“思想实验”只要考虑的条件适当,也同样可以验证科学假说,起着确证假说是否具有概率真的标准之作用。
诚然如此,我们的科学是开放的,理论、方法、标准甚至科学的目标都会发生变化。但是,在任何一个科学时期,人们对于科学假说的接受除了诉诸科学实验、实践的综合考察的标准外,别无它法。人与自然、自然现象与现象之间是相关的,只要我们理解了这种相关性关系,那么,我们也就可以理解有条件的真理的可能性,就可以理解验证真理的标准的相关性。任何成功、完全的证据、理论与自然现象的一致性、理论的解释力、对整个系统的有用性、我们对理论的无可怀疑性、科学家们在实践中对理论的评价等等,都是验证理论是真假的有效依据。
科学的发展不是为了单纯地追求真理,而是为了探索自然界的奥秘,探索和建立自然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夏佩尔曾经指出:“科学的发展就在于逐渐发现、明了和建立相关性关系”〔21〕。这种观点是完全令人满意的。科学是在人类改造世界的需要中产生的,因而改造世界是科学最原始、最终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科学家们就必须一代接一代地去发现、探索、开发自然界的相互作用关系。任何其它关于事物的结构、性质等等的认识,都无非是为了开发(发现与建立)事物的相互作用关系。因此,实验、实践对理论的检验就是要证实理论所描述的那些相互作用能否有效地进行,相互作用的条件是否存在,能否指导人们进行较大规模的实践。
综上所述,以往真理问题的争论之所以未能走出困境,之所以难以解决理论与实践之间的矛盾,是由于对反映不同类型的客观现象的不同类型的理论未能作出具体分析,始终徘徊在对理论总体性质的评价上。然而,无论我们作何分析,我们都不能背离科学的目的。科学是全人类最崇高的事业,因此,任何单一的分析方法与片面的真理标准说都将违背科学的总目标,缺乏实际可行性。科学是一个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演出者是科学家,而哲学则是观众,每个哲学家都是观众的一员。如果哲学家们从个人出发,那么,就会意见纷纷、众口难调。只有从人类科学的角度来分析,才能求得某些方面的共同标准。
注:
〔1〕〔2〕〔3〕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 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0、56、79页。
〔4〕约翰·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邱仁宗等译, 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2年版,第227页。
〔5〕R·Boyd,“The Current Status of Scientific Realism”,in Leplin(ed.):The Scientific Realism,Berkeley,1984,p.59.
〔6〕H·Putnam,Mind,Language and Reality,Cambridge,1975, p.73.
〔7〕E·Mackinnon,"Scientific Realism: The New Debates",Philosophy of Science 46(1979),p.502.
〔8〕van Fraassen,"Interpretation in Science and in theArts"(with Jill Sigman),forthcoming in G·Levine(ed.):Realism and Representation,University of Wisconsin Press.
〔9〕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伯尼译, 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30页。
〔10〕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1980,P.12.
〔11〕van Fraassen, "Theory Confirmation : Tension and Conflict",in Weigartner(ed.):Epistemolog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Proceedings of the Seventh International Wittgenstein Symposium,P.327.
〔12〕van Fraassen,"Probabilities in Physics and Effective Strategies",in Proceedings of 13th.International Wittgenstein Symposium,P.343.
〔13〕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1980,p.81.
〔14〕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1980,p.81.
〔15〕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1980,p.72.
〔16〕劳丹:《进步及其问题》,方在庆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版,第243-244页。
〔17〕莫里斯:《意谓与意义》,载《当代美国哲学资料》第三集,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42页。
〔18〕参见《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2期邱仁宗先生的文章。
〔19〕van Fraassen,"The Modal Interpretation of QuantumMechanics",in P.Lahti and P.Mittelestaedt (eds.):Symposium onthe Foundations of Modern Physics 1990,Singapore:World Publishing Company (1991),p.447.
〔20〕普里戈津:《科学的形变:新的联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1-32页。
〔21〕D·夏佩尔:《理由与求知》, 褚平译,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导言”部分第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