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0月,在北京举行了一次规格颇高的讨论维也纳学派及当代科学哲学的国际学术会议。会议的第三天上午,5位来自3个不同国家的学者,同时出现在主席台上,作了关于一种新型科学哲学学说——建构实在论(Constructive Realism)——的讲演。在许多中国学者,这是第一次听说“建构实在论”这个名字。它到底是怎样一种学说?它的创立者们自命为“新维也纳学派”,与本世纪初的维也纳学派有何传承?它对中国当代的哲学与文化问题有何启迪?在本文中,我将根据我与建构实在论的主要创立人,维也纳大学科学理论与方法论研究所的弗里茨·瓦尔纳(Fritz Wallner)教授的接触,以及于1995年4至7月间, 在他的研究所做访问研究的经历,来尝试解答这些问题。
一、学科际与文化际的世界研究潮流
以瓦尔纳教授为主的一批奥地利哲学家和科学家创立的建构实在论,公允地讲,并不是一种成熟的科学哲学学说,而是一个尚在发育中的科学哲学范式。之所以它能引人瞩目,之所以它已多少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则要归功于它的学科际(interdis cipline,或译“跨学科”)与文化际(intercultural,或译“跨文化”)结构。 它们反映了当代西方思潮中逐渐突出的两种倾向特别是后者。这两种倾向在科学哲学领域中的应用,正方兴未艾。对应地,有两个命题需要被高度注意:1.科学主义已经失败了;2.西方科学不是普遍的,超文化的,而是欧洲文化和历史的特殊产物。理解这两个命题,将帮助我们理解建构实在论及其所在的当代西方思潮的大背景。
关于第一个命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科学主义。国内有些学者倾向于把一切强调科学之重要性的主张,例如,五四时期“科学与民主”的口号,都称为科学主义,这是学术上不严密的。应该说,科学主义首先是一种反权威的和基于经验事实的态度,“它坚持对已被接受的一切事物进行检验,并且在其不符合于‘经验的事实’时予以拒斥。它自身作为一种传统,要求在对实在界的准确感知中,排除任何外来的阻碍,无论此种阻碍是来自传统、制度的权威抑或内在的热情或冲动。 ”〔1〕自启蒙时代以来,一批进步知识分子就是以科学主义的立场,对一切束缚社会发展的旧传统、旧制度进行了批判和改造。但是,随着人类自我认识与完善程度的不断提高,科学主义立场也越来越暴露出其局限性。
科学主义的要害在于它以“经验的事实”为至高无上的检验标准。为此需要保证存在至少一种普遍适用的乃至永恒的方法,即科学方法,只须利用此种方法便可以从经验事实推演出理论结果而保持住其可靠性。可以说,存在共通的因此原则上可以被形式化的科学方法,是一切西方主流科学哲学的前提假定,也是科学主义立场的基石。
最近十数年来的学科际研究却强烈地动摇了这个基石。学科际研究提出的论点是:不同学科间存在不同的、无法统一的方法论,科学是“多”而不是“一”。
他们考察现实社会中不同学科关于同一社会问题的讨论而发现,物理学家、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们对同一事实的注释往往相去甚远,这体现了他们方法论上的差异。(关于这类研究的一个典型案例,可参见文献〔2〕)实践中这种有关应用的学科际合作, 很少能达到所谓理想科学的一致性,而是在极大的分歧中,以谈判的方式达成妥协式的结果。科学主义立场只是一种梦想,现实中的科学必然是“多”。
瓦尔纳教授把这一学科际问题提升到思想史的层次上去考察。他认为萌生于欧洲的现代科学受到欧洲神学的影响比一般所以为的要大得多,例如在“统一思想”的观念上,因此总倾向于设定一种“基本”科学,以统辖其它科学。这其实是沿袭了当初神学统辖其它一切门类知识的想法〔3〕。瓦尔纳教授创立建构实在论的一个动机, 就是从哲学上对现实社会中及思想史上的科学的“多”的一面进行论证,从而把学科际研究的有关成果上升为更具统一性的结论,即对“思维的统一性”的诘难(参见下文)。如果人类思维是无法统一的,学科际活动就应当以别样的方式进行。
由上述简短述评我们还可看出,关于科学的多元性的研究与另一个命题,即现代科学是欧洲文化特殊条件下的产物,是紧紧联系着的。这就促使我们从学科际问题转向文化际问题。
仅仅10年前,欧洲学术界还不存在所谓“文化际”的概念。当时流行的是“比较研究”,如比较哲学、比较文学等。它虽然已开诸文化平等观念之先,但基本上还是静态的。近10年来,由于后现代主义之类思潮对欧洲文化一些基本信念提出了强烈的质询,知识界越来越具有开放和变革倾向。苏联、东欧事变虽被不少人视作欧美式自由民主理想的胜利,但有识之士却感到,冷战时期建立起来的一套价值体系也同时丧失了意义,欧洲文化本身有丧失目标而陷入维持现状的保守主义之势。今后向何处去?这成了严肃的话题。文化际研究无疑也肩负着欧洲文化自我理解的任务。仅仅1995年上半年,在维也纳就诞生了两个新的文化际研究团体。一个是Franz Wimmer教授组织的文化际哲学研究小组,另一个是Georg Winckler教授主持的学科际与文化际研究中心(ZIIS)。
西方文化长期被许多人奉为圭臬的理由,在于它的两项巨大成就:民主和科学。文化际研究既然倡导文化平等,就当然不遗余力地要破除对它们的盲目崇拜。例如Wimmer教授便力图论证东西方“人权”观的平等地位〔4〕。在科学方面,则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 现代科学作为一种萌生于西方文化中的文化现象,并不完全适用于非西方文化国家。“科学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幻觉。”“换句话说,仅仅依靠科学和技术的普遍方法就去照搬一种建立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完全陌生的传统、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的发展模式是不够的。”〔5〕科学很难说是价值、 文化与制度上完全中立的。
目前非西方文化的发展中国家似乎陷入了一种非此即彼的困境:要么现代化同时西方化,要么拒绝西化但同时在现代化方面也遭到重重困难。由于现代化的趋势是难以抗拒的,事实上除少数文化(如吉卜赛文化、印第安文化)仍在顽强抵抗之外,整个地球都在向现代化迈进。那么,我们真地要走向文化上的天下一统吗?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包括建构实在论在内的诸种文化际科学观,肯定发展中国家需要新的发展模式,特别是需要一种别样的科学。用瓦尔纳教授的话说:“诸种在文化上修正过的科学。”([3],p.27)新科学的诞生,很难想象其会是对西方式科学的简单否定,或简单地用发展中国家原有价值观去“裁剪”西方科学,而应该在不同文化之间的平等对话(用Wimmer教授的概念说,“多话(Ploy logue”)”)中孕育出来。
在这个层次上,文化际研究的最终目标就不仅是为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出谋划策,而是为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一切人类文化的并存共进探索可行之路。在女性主义者等批评者眼中,当前的西方式科学本质上就是追求对自然资源的最大限度的利用。〔6 〕以这种科学为基础的西方式发展道路可能正在把人类带向危险的境地。解决全球问题,需要有方法论、哲学基础上的某种革新。瓦尔纳教授创立建构实在论的另一动机,便是试图通过文化际的科学哲学探讨,来促进此种方法论和哲学基础的革新。因此,目前他与我们这一批中国学者正在试图开辟“建构实在论与中国的现代化”的研究课题。
二、建构实在论的传承与创新
在这一学科际和文化际的潮流中,瓦尔纳教授从过往哲学传统中汲取了哪些成分,又作出了哪些创新呢?
就我的理解来看,建构实在论从过往的科学哲学中主要吸收了两点,一是维也纳学派强烈的反形而上学传统;一是康德和维特根斯坦的建构主义。而他对过往科学哲学的批判,则是从对其核心概念——“合法性”(legitimacy)——的批判开始的。
建构实在论的全部理论与实践,都首先根植于这样一个认识,即传统的,以“合法性”问题为核心的科学哲学,已不能适应学科际和文化际活动的需要。摆脱合法性的出路在于以建构主义取代摹写主义。
“合法性”(legitimacy)或“合法化”(legiti mazation )是自培根、笛卡尔时代以来认识论的首要问题,它力图回答:人类凭什么能获得正确的认识?换言之,人类认识如何竟能够合乎“自然的法则”(natural law,通常译作“自然规律”)?在神学时代, 这个问题不成其为问题,因为上帝是自然的立法者,而人的知识来自上帝的启迪,当然是合法的。一旦“上帝死了”,欧洲学者们就不得不为知识寻找其他的合法性依据。由于相信自然法则不是由人制定的,所以合法性依据必须是多少外在于人的东西,但这样外在于人的东西如何又竟能与人类认识相为一体?这一直是欧洲思想史上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近现代科学哲学,直到当今的英美派科学哲学,都没有摆脱这一梦魇。
瓦尔纳教授认为,根本的出路是放弃合法性问题,从而放弃那种认为科学知识(乃至一般的真性知识)摹写自然界的想法。在他看来,合法性及相应的摹写真理(descriptive truth)的概念, 都是空洞的形而上学。本世纪初的维也纳学派对形而上学的抨击是正确的,问题是还不够彻底,还假定了摹写真理的存在,特别是假定了经验的可靠性(合法性)。但是,经验的可靠性不能靠经验本身来证明,可见其只是一个形而上学的幻想。如果彻底贯彻维也纳学派的立场,就必须走向建构主义, 即承认一切人类知识, 都只是主体依据各种素材在头脑中建构(construct)出来的。 实在(或现实)只是建构的实在(constructivereality),这便是建构实在论名称的由来。〔7〕
但是,如果人类知识只是建构,就会在避开合法性难题后面临有效性难题:为什么人类凭藉头脑中的建构能够有效地支配外部世界?由此我们看到瓦尔纳教授哲学的第二个特点是:通过区分“环境界”与“现实界”,避免了建构主义的旧有困难,并为“运行”和“阐释”之间的区分赋予了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