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弗拉森认为,按照传统的观点,理论与现象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即描述现象与说明现象。描述与说明是不同的,说明往往高于描述。例如,波义耳定律描述了压力、温度和所容纳的气体体积间的关系,但却没有说明它,运动理论则说明了它。描述是一种包容,把事实包容在理论中。说明是一种回答,是要对“为什么P这种情形呢?”的回答。所以,说明必须要求科学去获得有关现象的信息。范·弗拉森认为,“说理论说明了某个事实,也就是断言这个理论与某事实之间有一种关系,它是独立于作为整体的实在世界是否适合于那个理论这一问题的”。[⑥]范·弗拉森对实在论的说明观作了批评,认为理论解释事实是相信理论为真的根据之实在论观点,是十分不可能的。说明是相当实用的东西,它是与应用理论的人对它关心相联系的,而不是关于理论与事实相符合的新发现。
语用学的科学说明观主张:说明的非对称性问题,是形成说明的语用学之最基本的因素。在许多情形下,说明往往都与世界产生的原因毫无关系,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出乎意料之外,完全取决于语境。例如,有一个人装饰房间,他父亲看到走廊上的灯亮着,于是就问:“走廊上的灯为什么亮着?”,结果他儿子却说:“我在等待一位朋友的来访”。这里的答案不是“因为走廊上开关开了,所以电流通过开关进入灯泡”,如果他儿子的回答果是如此,那么他父亲反而会哭笑不得、莫名其妙了。
语用学的说明观认为,第一,说明是一个语用的概念。基本的说明关系是“对于人P来说,X说明Y”的形式。当然,对人P而言,究竟什么可以说明Y,将依赖于P对Y知道或不知道什么、想知道些什么等等。可见,理解与说明是同一的。因此,理解也是一个语用的概念。
第二,说明不是论证,因此,说明的理论与科学理论是有别的,首先,科学理论只是一个关于实在世界的大体模型,当我们解释科学时,我们可以把它作为真或假。但是,我们应用理论对实在现象加以说明时,则不存在类似问题了。正因为理论是一个模型,所以,说明不是命题、不是论证。其次,理论作为模型,包含着对可能世界的认识,而说明则针对具体现实的现象。再次,如果理论是使用规范语言或逻辑,把实在世界作为其摹本,那么说明则是使用自然语言的,是与使用这种语言的场所、语境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理论由命题构成,这一命题依赖于逻辑的力量为真或假,而说明中的命题则随语境和使用场所的转变而转变。
第三,说明然是对“为什么—问题”的回答,但是“为什么—问题”的产生是依赖于语境的。问题在语境中产生,因此对问题答案的评价也显然离不开问题的语境。所以,尽管说明针对某一实际现象,但由于语境的不同,答案也不同。于是,答案就是一组依赖于语境的“可能世界”,所有语境都选择这组可能世界的一个命题与它相适应。
语用学的说明观揭示了科学说明的相对性,把说明看作一项理论、事实与语境之间的关系中的活动。这比起概率统计的说明观,有了较大的改进,它对理论的应用者的目的和应用对象的具体条件引起了充分重视,体现了它的全面性。但是,由于相对地重视语境的作用,以致使科学说明出现以下情形:即语境是一个变化的量,是一个自变量,而说明过程却成了一个因变量,所以,这种强调实用主义方法的说明观是过于主观主义的。
【参考文献】
[①]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陈维杭译,上海科技出版社1986年,第53页。
[②][③]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15、16页。
[④]W.Salmon:Statistical Explanation and Statistical Relevance,Pittsburg(1971)P42.
[⑤]范·弗拉森:“说明的语用学”,载《哲学译丛》1988年第5期。
[⑥]Van Fraassen:The Scientific Image,Oxford 1989,P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