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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弼易与伊川易之比较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三、卦变 

    卦变说在易学史上一直是聚讼纷纭的话题,不但象数派讲卦变,义理派也讲卦变,即使是尽量避免用互体、卦变等说来解释《周易》的王弼,在少数几个特殊的卦上也运用了此说,而后世程颐、苏轼、朱熹等更是明确地运用卦变说来释卦爻义。其根本原因在于《易传》中就有用卦变方式来解释卦义之处,比如《彖》辞中的“柔来而文刚”(《贲》)、“刚来而下柔”(《随》)、“柔得中而上行”(《噬嗑》)、“刚来而得中”(《讼》)等等,卦变说也符合《周易》的变易之道。历代易学家在讨论这个问题时,通常把《贲》卦作为典型的例子来加以分析论证。《贲》上艮下离,其《彖》文曰:“柔来而文刚,故亨。分刚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王弼对此解释说: 

        刚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来居二位,柔来文刚之义也。柔来文刚,居位得中,是以亨。乾之九二,分居上位,分刚上而文柔之义也。刚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来文刚,故小利有攸往。 

《贲》卦是讲刚柔相错,文饰之道。王氏认为《贲》卦是由《泰》卦变化而来,《泰》之上六和九二互换,即成为《贲》。坤柔来到乾刚之中,所以叫柔来文刚;乾刚上到坤柔之中,叫刚上文柔。王弼虽没明说,但孔疏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此说本于王弼注。朱伯崑先生认为王弼此说吸收了荀爽的乾升坤降说。笔者认为,与其说是本于荀爽,不如说是直接承袭《易传》的思想。(第255页) [4]例如《彖》在解释《泰》与《否》时认为乾在下,坤在上就是“天地交,泰”,反之,乾在上,坤在下就是“天地不交,否”,也就是说,乾是天,其本性在上;坤是地,其本性在下,所以乾在下,坤在上时就成了天地阴阳相交,故通泰,反之则否。王弼在注《泰》九三爻辞“无平不陂,无往不复” 时说:“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与升也。而三处天地之际,将复其所处。复其所处则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无往而不复也,无平而不陂也。”可见王氏吸取了《彖》的刚柔升降往来的思想来解释爻义,同样的例子还有《小畜》初九爻辞注、《大畜》九三爻辞注等。王氏虽然运用了阴阳升降说,但只是就少数几个爻有明显升降的卦而言,并不像荀爽那样把它当作万能的工具来解释大部分的卦爻义。《易》道变化多端,刚柔往来升降只是其变化的一种方式,非要把这种方式强加到所有的卦上,势必会陷入附会难通的境况。王弼运用卦变说,并不仅限于往来升降,比如他在释《损》九二爻辞“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时说:“初九已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己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损》上艮下兑,初九居于下极,处损之时,上与六四相应,损刚以奉柔。九二亦与六五相应,若再损己以益柔,那么初九、九二均变成阴爻就形成了《剥》卦,所以九二不宜损,益以中道处之。此处,王弼则直接运用了爻变的方法来进行解释。可见,只要有助于对义理的理解,王弼对象数学的方法并不是一概拒绝。 

     对于卦变说,程颐不像王弼那样明黜暗用,而是明确提出自己的卦变说,朱伯崑先生称之为乾坤卦变说。(第192页)[3]程颐对汉以来诸儒所持之卦变说提出了批评,认为上下往来,刚柔相易并不是说卦中诸爻有升降往来。他仍以《贲》卦为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解释此卦《彖》文“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说,

        刚上柔下,损上益下,谓刚居上,柔在下,损于上,益于下,据成卦而言,非谓就卦中升降也。如《讼》、《无妄》云刚来,岂自上体而来也?凡以柔居五者,皆云柔进而上行。柔居下者也,乃居尊位,是进而上也,非谓自下体而上也。卦之变皆自乾坤。先儒不达,故谓《贲》本是《泰》卦,岂有乾坤重而为《泰》,又由《泰》而变之理?下离本乾中爻,变而成离;上艮本坤上爻,变而成艮。离在内,故云柔来;艮在上,故云刚上,非自下体而上也。乾坤变而为六子,八卦重而为六十四,皆由乾坤之变也。 

程颐认为六十四卦都是由乾坤两卦变化而来,所谓的卦变都是就单卦而言的。乾坤先变为六子,亦即乾坤为父母卦,震、巽、坎、离、艮、兑这六子分别为长男、长女、中男、中女、少男、少女,皆是由乾坤派生而来。所谓“柔来”是指乾卦中任意一阳爻变成阴爻而形成三女之卦:巽、离、兑;所谓“刚来”是指坤卦中任意一阴爻变为阳爻而形成三男之卦:震、坎、艮。显然,程颐此说本于《说卦》。 

    程氏认为,《彖》所说的“上下往来”指的以下两点:一是就阴爻和阳爻的性质而言,阳本居上,阴本居下,当阳处下,阴处上时就有了上下问题。例如,柔本处下,当柔居尊位的时候,称之为柔进而上行,并不是说从卦中的下体而上。二是就复卦中的内外卦而言。比如《贲》上艮下离,离是内卦,艮是外卦,当乾之中爻变为阴,就成为离,由于离在内,所以叫柔来;坤之上爻变为阳,则为艮,艮为外卦,所以叫刚上,并不是说《贲》之上九自《泰》之下体九二来,六二自《泰》之上六来,而是直接由乾坤变来,然后重卦成《贲》。如果所谓的升降往来是就卦中诸爻而言,那么此说对于《讼》卦《彖》辞的“刚来而得中”以及《无妄》卦《彖》辞的“刚自外来而主于内”就无法皆解释。《讼》卦上乾下坎,“刚来得中”是指处于内坎之九二,如果说此刚爻是移而至内,那么外卦应该有阴爻,但此卦上为乾,三爻皆阳。《无妄》卦上乾下震,“刚自外来而主于内”是指处于下震之初九,同样,若说此刚爻自外卦而来,那么外卦也当有阴爻,但乾体纯阳。这是主张由卦内诸爻升降而形成新卦的卦变说者所不能解释的。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六十四卦皆是由乾坤直接变化而来,没有乾坤先变为《泰》,再由《泰》变为《贲》的道理。 

    易学史上论及乾坤卦变说,均以程颐和苏轼为代表。从时间上看,苏说在前,程说在后,程颐此说可能有吸取苏轼之处。(第146-163页)[5]这种卦变说对后世的影响很大,它是否符合《易传》的说法也引起了不少争议。而且这种卦变说与其批判的卦变说在形式上有一致的地方,有时容易混为一谈,程颐在其《易传》中甚至还运用了他所反对的卦变说来解释卦义,这一点为历代研究程氏卦变说的学者所忽略。例如他在解释《随》卦时说:“又以卦变言之,乾之上来居坤之下,坤之初往居乾之上,阳来下于阴也;以阳下阴,阴必说随,为随之义。”《随》卦上兑下震,如果说“乾之上来居坤之下”还可以解释成乾本在上,现在刚爻来居坤初,形成震卦,而震在内,所以是阳来下阴;那么“坤之初往居乾之上”这句话就很难用其乾坤卦变说解释了,如果说成是“坤之下往居乾之上”还勉强可通,但这里说“坤之初”很明显是指《否》卦初六。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就是程颐不自觉地运用了爻的升降来解释此卦,亦即《随》卦是由《否》卦的上九和初六互换而形成的。可见这两种卦变说亦有相同之处,不易区分。 

四、卦才 

    值得注意的是,程颐在其《易传》中频繁使用“卦才”这个概念来阐释卦义,特别是用以解释卦辞或《彖》辞所言的“亨”、“吉”等判定一卦吉凶之词的具体所由,这是程颐解《易》的特出之处,为王弼所无。据笔者的统计,程颐在其《易传》中对三十五卦卦辞含义的阐释明确运用了“卦才”这个概念,可见“卦才”一说在程颐易学中的地位。 

    笔者认为程氏的卦才说源于《彖传》。《彖》在解释每一卦卦辞的时候,都根据成卦之由、卦体、六爻特定的组合所形成的功用等来阐释卦辞之义以及卦辞所言“亨”或“吉”的原因,而程颐所说的“卦才”正是从内外卦及六爻组合的功用角度来谈的。例如,《彖》解释《巽》卦卦辞“小亨”曰:“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是以小亨。”程颐注此段《彖》文说:“以卦才言也。阳刚居巽,而得中正,巽顺于中正之道也。阳性上,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又上下之柔皆巽顺于刚,其才如是,虽内柔,可以小亨也。”程颐认为《彖》所说的“刚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顺乎刚”就是就卦才而言的,并进一步阐发其意,可见其说本于《彖传》,只是《彖》没有“卦才”这一说法,而且解释非常简略。

    程氏依《彖》用卦才说对卦辞进行了细致的解释,他批评王弼对某些卦仅凭卦名来释其卦义,不明卦才之功用。在他看来,有些卦本身就“亨”或“吉”,所以仅从卦名就知道其卦德,有些卦必须在具备某些条件后才能得卦辞所言之“吉”或“亨”,所以卦辞以训戒之辞明之,有些卦尽管本身就吉,但由卦名不足以尽之,必须由卦才才能明白,《大有》卦就是如此。《大有》上离下乾,程颐在释此卦《彖》辞“其德刚健而文明,应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时进一步说: 

        卦之德,内刚健而外文明。六五之君,应于乾之九二。五之性柔顺而明,能顺应乎二。二,乾之主也,是应乎乾也。顺应乾行,顺乎天时也,故曰应乎天而时行。其德如此,是以元亨也。王弼云:“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则必元亨矣。”此不识卦义离乾成大有之义。非大有之义便有元亨,由其才故得元亨。大有而不善者与不能亨者,有矣。 

《大有》卦的卦德是“内刚健而外文明”,卦才就是卦德在功用上的体现,亦即六五之君,文明柔顺,下应乾之九二,居尊用柔,顺天时行。程颐认为正是有如此卦才,才得元亨之吉,而王弼仅凭卦名来释《大有》元亨之义是忽视了卦德、卦才。 

    程颐在释卦辞和《彖》辞时频繁地使用“卦德”、“卦义”、“卦才”这三个概念,显然这三者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但程颐对“卦才”一词的确切含义语焉不详,在释卦时又经常三者并用,使得三者关系纠缠不清,特别是卦才与卦德,程氏常常笼统言之。例如他释《益》卦《彖》辞“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说:“以卦义与卦才言也。卦之为《益》,以其损上益下也。损于上而益下,则民说之无疆,谓无穷极也。自上而降己以下下,其道大光显也。阳下居初,阴上居四,为上下下之义。”又其释《彖》辞“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说:“又以二体言卦才。下动而上巽,动而巽也。为益之道,其动巽顺于理,则其益日进,广大无有疆限也。”《益》卦上巽下震,其卦义是损上益下,卦德是上下二体组合所形成的基本性质,亦即“动而巽”,但程颐在这里亦称之为卦才,因为“动而巽”就是动则皆顺于理的意思,表现出了《益》的功用。又他释《大畜》卦《彖》辞“大畜刚健、笃实、辉光,日新其德”曰:“以卦之才德而言也。乾体刚健,艮体笃实。人之才刚健笃实,则所畜能大。充实而有辉光;畜之不已,则其德日新也。”在这里,“刚健笃实”是卦之德,而程氏也把它称之为卦之才。这也是因为“刚健笃实”不仅是卦德,也体现出了卦刚健上行、充实辉光之用。程颐在释此卦《彖》辞“利涉大川,应乎天也”时进一步解释道:“《彖》更发明卦才云:所以能利涉大川者,以应乎天也。六五君也,下应乾之中爻,乃大畜之君,应乾而行也。所行能应乎天,无艰险之不可济,况其他乎?”认为卦辞之所以说“利涉大川”是由于六五具有居尊,下应乾之九二,应天而行的卦才之故。这与上面所说的并不矛盾。“刚健笃实”是以二体言卦才,与其释《益》“动而巽”相同。这里是就爻的功能而言,而爻之功用与二体密切相关,如此卦六五居尊应乾与上艮下乾的卦体就有直接的联系。 

    总之,卦才就是卦所具有的功能,包括二体和爻所体现的功能(实则两者密不可分)。余敦康先生就《伊川易传》中卦德、卦义、卦才的关系做了个总结,他说:“一卦六爻在特定时限内所形成的组合关系谓之卦体,其总体特征与基本性质谓之卦义,也可叫做卦德,六爻在此组合关系中所具有的功能谓之卦用,也叫做卦才。”(第409页)[6]余先生对卦才的定义可谓确切,符合程氏原意,但卦义和卦德似乎不能等同。卦义是卦体所体现出的义理,卦德是卦体的基本性质。如上述《益》卦,卦义是损上益下,卦德是刚健笃实,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另外王弼提出了卦主说,并试图建立卦主通例,而程颐在其《易传》中没有专门讨论卦主问题,更没有建立卦主通例,但他在阐释各卦爻义过程中,对许多卦都明确指出了主爻,有些与王相同,有些不同。 

    由于时代先后的原因,与王氏相比,程氏易学中还有不少独特之处。例如程颐在释卦爻义时,经常以史证之;在解释卦辞之前引用《序卦》之辞阐明卦象、卦义;提出卦才说。另外,程氏还喜欢在解释某卦卦爻义时,对《周易》其他卦出现的类似的内容加以归纳比较阐明,例如他在释《蹇》九五爻辞时归纳比较了阴居二、阳居五与阴居五、阳居二时功用大小之异;在释《升》卦九二爻辞时阐明了《象》所说“有庆”的通义;在释《归妹》卦时总结了《咸》、《恒》、《渐》和《归妹》四卦男女相感之义的异同;在释《丰》卦《象》之时归纳了《噬嗑》、《旅》、《丰》三卦折狱之义的异同,等等。上述这些特点都是王弼注《易》所没有的,但由于它们要么与王弼关系不大,要么在程颐易学中的地位也不是非常重要,所以此处仅略为言之,不再展开论述。

  

参考文献: 

1]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宋)程颐.周易程氏传[M].二程集[Z].北京:中华书局,1981.

3]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中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4] 朱伯崑.易学哲学史:上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5] 金生杨.《苏氏易传》研究[M].成都:巴蜀书社,2002.

6] 余敦康.内圣外王的贯通——北宋易学的现代阐释[M]. 北京:学林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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