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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亲观念的现代意义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III.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曾经影响中国人上千年的孝亲观念的衰退呢?
其一,对传统孝道的猛烈批判,忽视了传统孝亲观念中的合理成分。中国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以后的十年文革期间,孝道连同一切封建道德受到了猛烈的批判,人们从不同角度、各个方面揭露了封建孝道的弊端与危害。不可否认,传统孝亲观念是在重视阅历和经验的农耕社会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受到宗法等级制度的深刻影响,“孝”的内容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宗法等级色彩,有许多愚忠愚孝的内容和阻碍现代社会发展的因素。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等等。但是,应当明确的是,这些消极的因素并不能代表儒家孝道思想的主流。同时,对儒家经典中的这些论述,也不能作断章取义的曲解。由于一些人对传统孝道良莠不分的批判,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在当代社会产生了不良社会后果。

其二,西方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影响,淡化了子女养亲敬亲的义务感。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尤其是西方腐朽价值观的侵蚀,一些人的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意识急剧膨胀,自我表现中心,自私自利。例如有些人受到功利主义的影响,认为,老人只有消费,没有生产,是一种累赘、一种负担,敬老观念日渐淡薄,甚至骨肉至亲,也不喜欢家中有随时需要照顾的老人同住。只有极少数需要老妈妈帮忙看家、煮饭、洗衣服、带孩子的,才愿意与老人同住。再就是父母本身有钱,不构成子女的负担,儿女才乐意与他们同住,亲自奉养。这些人心中只有自我,或放大了的自我,即妻子与儿女,没有父母,不尽人子之责,不赡养扶助父母,甚至歧视、虐待父母。这不但破坏了家庭的友爱和睦,给父母在经济上造成极大困难,在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而且败坏了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和敬老传统。就这样,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把儒家的“必养且敬”的孝子标准简化为“必养”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社会上出现了大量打爹骂娘、不顾父母之养等“大逆不道”的现象时,那些尚能赡养父母的人就成为“孝子”。这也就不难理解那些能够受到子女赡养照顾的老人们那种“知足常乐”的心情了。

当然,以上这些现象的产生,也是与我们社会生活的变动和教育的脱节是分不开的。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大力弘扬传统孝德尤为重要。弘扬传统孝德,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这是因为,现在中国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时期,一些持激进观点的人对曾经扮演过封建道德的孝亲观念能否在现代家庭伦理关系的协调上起到积极作用持有怀疑甚至否定态度。 

IV.

那么,在当代中国弘扬传统孝亲美德的根据和价值在哪里呢?

从道德的发展来看,社会主义道德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对过去人类一切优秀道德的继承与发展。社会主义道德必须根植于民族的传统道德。社会主义道德并不是简单的肯定或否定,而是弃糟取精。尽管传统道德中含有其时代的阶级的局限性的内容,但又有其不可忽视的超越时代的可继承的内容。例如,传统孝道中的养亲、尊亲美德,一方面有利于维系人类的种族繁衍,符合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有其客观物质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有利于和睦亲情,维系人类家庭,是血缘亲情的自然表现,具有主观心理的根据。又如传统孝道中的敬亲、尊老美德,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把孝悌作为仁之本,“爱人”首先从爱父母做起,然后爱其族人、爱其长上、爱其民族、爱其国家。这种推己及人的自然亲情,符合人的认识与情感发展的规律,易于为人们所接受。试想一个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敬爱的人,怎么可能让他真心实意地去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呢?可见,弘扬敬亲、尊老美德,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因此,孔子有“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乱者鲜矣”(《论语·学而》)的说法,《孝经》上也有“长幼顺故上下治”的说法。可见,孝亲观念的教育是维持良好的社会伦理秩序的根本。而当代西方国家在物质文明高度发达、法治相对健全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犯罪率激增、少年犯年龄下降等现象,无疑与夫妻关系失调、家庭崩溃、父子失教的状况有关。

可见,传统孝亲美德在当代社会仍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在“孝”的观念和行为中有值得我们去挖掘的诸多合理成分。我们不能因为它存在某种缺点就对它完全否定。对于这一点,孙中山先生在1924年谈到:“一般醉心于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谈到孝字,我们中国尤为特长,尤其比各国进步的多”,“所以孝字更是不能不要的”(《民族主义》第六讲)。新加坡、韩国、日本等受儒家文化深刻熏陶的东方国家,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儒家孝道的积极方面,才在发展物质文明的同时,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面对当前中国社会大量出现的不养老、不敬老现象以及新加坡、韩国、日本等东方国家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就,孙中山先生的话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总之,基于他国的经验和中国的现状,对儒家传统孝亲观念进行全面的剖析和鉴别,吸取其中有价值的合理思想,在家庭中强调“孝”的美德,在全社会提倡养亲、尊亲、敬老的社会风气,对于改善老年人的生活处境、稳定社会秩序和人伦关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素质等都将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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