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上述现、当代新儒家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社会条件下提出的四种儒学现代转化理论,实际表明其在儒学由传统而现代转化问题上存在着三种不同的进路:
一是“儒化”西学的进路,这是通过“融会”西学来“充实”和“发展”“儒学”的进路。其实质是援“西”入“儒”;用贺麟先生的话说,就是“以西学发挥儒家之理学”。他认为援“西”入“儒”“不仅可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且可奠科学可能之理论基础”。平心而论,这只是贺氏一厢情愿的主观设想。实际上,按照他“儒化”西学的思路是不可能既“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又“奠科学可能之基础”的。因为他所说的“可作道德可能之基础”者,同现、当代其他新儒家一样,无非是指在返回儒家原典的基础上道德本体(亦称“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其目的在于说明人的道德实践之所以能实现内在精神超越的根据,指出这种内在精神超越的进路就在于通过自我人格的完善和内在精神情境的提升。显然,这只是一种内省的主观进路。科学的理论基础是唯物论和辩证法,它以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认为人能通过现实的物质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来达到对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和规律性的认识与把握,并据之而进一步展开现实的物质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以不断促进自由人的全面发展和推动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可持续的进步。这无疑是一种合乎事物运动规律的外向型的客观进路,同贺麟先生所说的通过“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以既“作道德可能之理论基础”、又“奠科学可能之理论基础”的内向型主观进路属于本质有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事实上,贺氏提出的“儒化”西学或援“西”入“儒”也绝非要使儒学民主化和科学化,而仅仅只是要使儒学更加思辨化。他曾自谓:“儒家思想”与西方基督教一样,自“有其指导人生,发扬道德价值的特殊效准,独立领城”,故而“无须求其科学化”。(9)所以,循着“儒化”西学的进路,儒学只能走向思辨化、宗教化,而绝不可能走向民主化和科学化。除了为传统儒学多少增添些“西学”的哲学性、宗教性、艺术性内容外,又如何能够超迈出传统圈子而实现现代化呢?因此,贺麟先生所提出的“儒化”西学的进路并未能够具体解决如何由“儒家精神”开出具有现代性社会和现代性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这样一个时代课题。这说明此种“儒化”西学的进路是不可能真实实现儒学由传统而向现代转化的。
二是“内圣成德”的进路,这是通过“道德的形上学”之重建实现儒学自我转化的进路。以牟宗三先生等为代表的现代新儒家是按照传统儒家“内圣外王”的思维模式来建构其“新儒学”思想体系的。正如牟氏高足蔡仁厚在《儒家思想的现代意义》中所说:“以内圣为本质,以外王表功能”,这正代表了他们的基本思想。他们认为,“内圣”是“外王”的根据,而“外王”则是“内圣”的体现。根据这思路,所谓“内圣成德”的进路实即“外王事功”必须由“由圣成德”入,由“内圣成德之教”开出具有现代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来。问题在于“内圣成德之教”究意能否开出具有现代文化内涵的科学与民主之“新外王”?这就需要对牟宗三先生所谓“内圣成德之教”的性质做番辨析了。按:传统儒家所说的“内圣”是指个人的道德修养,而“外王”则指通过个人道德实践将这种道德修养应用到社会政治局面上。这本为一种平实的“修己治人”的理论。牟宗三先生却把这套原本比较平实的理论思辨化了。他从“终极存在”的意义上把传统儒学的“内在道德性”向超越的局面提升,使原来有限的“内在精神”升华、膨胀为无限的“外在超越”,从而达到“即内在即超越”的精神境界。这也就是宋明理学家所执着追求的“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即人即天”的“天人合一”的终极境界。牟氏将这终极境界称之为“道德的宗教”,它表现了现、当代新儒家对于“终极存在”的执着追求和热切关怀,而其实质所流露出来的乃是一种宗教感情,具有信仰主义的思想特点。宗教信仰主义与现代的科学、民主本是两种夕寸立的思想体系和文化型态:前者以对先验存在的信仰代替对客观实践经验与知识的追求,以思想独断代替思想自由;后者则尊重实践检验、尊重知识、尊重个性,主张思想自由。现代科学与民主同宗教信仰毫无共同之处,这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从学理上看,“内圣成德”的进路是根本不可能开出现代科学与民主来的。但牟宗三先生硬是认为“内圣成德之教”能够开出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其理由是“内圣成德”所固有的“内庄道德性”具有发展科学与民主的“内在要求”。为了使这种“内在要求”得以实现,他指出关健在于“良知自我坎陷”,以为这样一来就能够把“内在道德性”所蕴含的发展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内在要求”突显出来,由“可能性”变成“现实性”。这实际是把由传统的“内圣成德之教”开出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问题简约化地归结为“道德主体”在结构上的自我调整,或者说,把现代性的科学与民主这一“新外王”之开出归结为“道德主体”的重建。那么,“道德主体”能够通过“自我坎陷”或能够进行结构上的自我调整与重建而使现代性科学与民主的“新外王”突显出来吗?牟氏对此并未作进一步说明。事实上,他根本就无法作出任何进一步的说明,因为这只是他个人的一种主观构想。这与贺麟先生“儒化”西学的进路一样,属于内省的主观进路,缺乏客观的根据。
三是“文化认同”的进路,这是通过对儒学内部不同价值系统的分疏和定位来实现儒学自我更新的进路。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对“儒家传统”及其基本精神和价值取向(亦即儒学“人文精神”)的认同来实现儒学的转化。因此,所谓“文化认同”的进路,说到底不过就是由“儒家传统”作为入路,由“儒家传统”开出“人文精神”来的进路。众所周知,人文主义本是西方走出中世纪的时代精神象征,属于近代的文化内涵。由“儒家传统”开出“人文精神”,就是承认在儒学内部蕴含着向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毫无疑问,以儒学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确蕴涵着尚待我们去开掘的有价值的思想遗产,通过对他们的批判改造是可以作为建设现代文化的精神资源的。但问题并不在于儒学内部有无可作为向现代转化的精神资源,而在于对于这些精神资源究竟应该如何去开掘、定位和作出比较科学、也比较符合历史事实的价值判断。
为了开掘这种精神资源,杜维明先生特地从儒学内部分疏出“儒家传统”来。据其诠释,这个“儒家传统”是由非政治化的具有“自觉反思”意识儒家群体组成的。他以“创造人文价值”作为自己的思想传统,从根本上区别于“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为主导的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意识形态”,此亦被其称之为“儒教中国”,为了说明这一点,他列举了这个儒家群体的代表人物,如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王阳明等等自先秦以迄清季,代有传人。问题是:中国儒学发展史上,是否有过一个如杜维明先生所说不“以政治化的儒家伦理为主导”的超“封建意识形态”的“儒家传统”?杜氏的说法究竟是否符合历史事实?
先看看儒学的本质特征。儒学是由孔子创立的儒家学派的总称,它经历了产生、发展、演变和衰颓的漫长历史过程。尽管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儒学有不同的思想、理论表现形式,但其作为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核心并一直居于封建社会统冶思想的地位则是人所共知的历史事实。儒学以重人事、尚伦理而著称于世。从其创立之日起,就与中阎古代的宗法政治结下了不解之缘,并且随着由宗法而家族一一宗族的社会政治变迁,儒家的思想、理论也与之相应地发展变化,不断改变自己的内容和形式以适应历代统冶者和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需要。所以,伦理与政治的一体化乃是儒学的本质特征。孔子本人就是伦理与政治一体化的首倡者。他据《鲁史》而作《春秋》,所重在“正名分”,严君臣、父子、夫妇、尊卑、贵贱、男女、长幼之序,旨在“拨乱反正”,恢复周礼、匡扶周室,故其以“继周室”自命,自称:“吾志在《春秋》。”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10)所谓“乱臣贼子”就是捐那些僭越名份的人。这说明《春秋》是孔子贯彻其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意图的一部儒家经典。在“仁”与“礼”的关系上,孔子贵“仁”,但更重“礼”,其言有曰:“道德仁义,非礼不成”(11);“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12)凡此皆充分显示了孔子伦理思想的强烈政治意识。
后世儒者尽皆如此。譬如,汉代儒宗董仲舒是“独尊儒术”的始作俑者,深为汉武帝所倚重,成为中国儒学史上最早的“帝王师”。他的《春秋繁露》专以发挥孔子《春秋》“正名份”之义,把孔子的“三正”(父子亲、夫妇别、君臣严)发展成“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进而又用阴阳五行说对此“三纲”说进行理论上的诠释和论证,从而使封建伦理纲常系统化、政治化,为大一统的君主专制政治和封建等级制度提供理论根据。又如,宋明理学家重纲常、辨义理、别王霸、明天理人欲之分的根本标准,认为“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13)其社会政治含义在于论证封建纲常的绝对性和永恒不变性。在这方面,朱熹集其大成。他不但从天理论的高度论证封建纲常的绝对性和永恒不变性,而且还专门撰写《资治通鉴纲目》发挥孔子《春秋》“正名份”之义,宣扬封建“正统”思想,用以辨证闰、明顺逆、诛篡弑、定尊卑。他说:“《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14)由此当不难发现朱熹编篆《资治通鉴纲目》的意图同孔子作《春秋》的“大旨”是完全一样的。其间存在如此密切的内在有机联系,难怪朱熹要被尊奉为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圣人了。
总之,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是儒家的思想传统,孔子开其端、董仲舒继其后,宋明理学诸儒张其军而朱熹集其大成。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是儒学的本质特征,也是儒学之所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意识形态的理论根据。从这个意义上说,杜维明先生对“儒教中国”的诠释的确切合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既然如此,他为什么还要在“儒教中国”的系统之外再另立一个“儒家传统”呢?究其本意,是为了挺立非政治化、非意识形态化的儒家群体的“人文精神”。这固为美善之意,但由于他把这种“儒家传统”的“人文精神”看成是“中华民族‘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泉源活水”,是超越时空、贯穿今古而又生生不息的儒家生命之流,充分体现了“儒家传统”精神的超越性,故其这方面所作的探究实质是要重建儒家的新道统。然而,历史地看,在伦理一一政治一体化的格局下,儒家“道统”素来与“政统”、“治统”相关联,又哪有什么超越性可言?杜氏意欲建构所谓儒家的新道统是否能够成为现实,能不能如其所愿地打破“儒教中国”伦理一一政冶一体化的格局而具有起超越性?这些都是难解之题。
再从“儒家传统”之“人文精神”的具体内涵及其价值判断来看。学界曾有一种很流行的观点,就是把儒学视为“人学”,把孔子的“仁者爱人”看作是“人文主义精神”的充分体现。这就极自然地把“人文精神”作为儒家的基本思想传统。杜维明先生在其一系列论著中对坚持把“孔孟之道所体现的人文精神”作为“儒家传统”的基本精神和基本价值取向,这就将那流行观点理论化和系统化了。但问题的焦点在于究竟什么是儒家的“人文精神”?如何判断其价值取向?对于这样的问题与其像杜氏那样通过纯思辨性论析来作出其主观意向性甚强的种种结论,还不如拿历史事实来说活。孔子以来的儒家学者确实重人事、讲“人学”,晚明儒学殿军刘宗周还专门著述过一部《人谱》。然而,儒家所讲论的人绝非有独立人格、平等观念、自主意识和自由精神的“自我”,而是把人看作伦理的化身,当作现实社会伦理一一政治网络结构中的组成要素,任何人不仅在这结构中都只是处于其特定位置,而且还必须绝对服从这结构,切实履行这结构要求着的与其所处身份性地位相适应的道德义理。孔子重“正名”;孟子讲人、禽之辨;荀子尚“礼”;董仲舒发为“三纲”之论;宋明诸儒提出“天理”论,认为君臣父子,人无所逃乎天地之间;……这就是“儒家传统”的“人文精神”,这就是儒家所谓“人学”。总之,在儒家看来,人的价值并不在于实现“自我”而仅仅在于服从伦理一一政治体化的既存社会结构,并竭尽全力地去实现这结构所赋予给他的道德义务。就此而言,儒家不是在提倡“人文”,而是在强调“伦文”;不是在提倡个性解放,而只是在鼓扬个性伦理化:亦即按照血缘关系及以之为核心形成发展起来的社会群体性网络关系来确立每个社会成员在社会群体、尤其是宗法一一宗族等级制度中的应有地位。群体意识过度强烈,个人观念徘徊歧路,这确乎是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特质之一。(15)这是有史为证的。如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16),就是把“仁”、“人”与“亲亲”一体化,而“亲亲”则无疑是就现实社会中的血缘关系而言的。“仁者人也”,这里的“人”决不是具有独立个性、自我人格意志的人,而是伦理性的人,自然要以血缘关系的“亲亲为大”了。宗法等级制度就是建立在这种血缘关系基础之上的。所以墨子批评孔子的“仁”是“亲亲有差,尊贤有等”,是专讲“亲疏尊卑之异”。(17) 这说明孔子以至整个儒家所说的“人”是伦理性的人,具有十分鲜明的宗法等级的品格。唯其如此,孔子所说的“仁者爱人”决非一视同仁地去爱一切人,而是“爱有差等”,因人的等级而异。这样,认为孔子的“仁者爱人”体现了“人文精神”的观点,只能是把这种所谓的“人文精神”理解成为一种等级性的“人文精神”。这不仅与西方近代的人文主义把人看作是人格一律平等的“自然人”有本质区别,而且依靠如此“文化认同”的进路是绝对开不出现代民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