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颖达在《周易正义·论易之三名》中引郑玄《易赞》和《易论》曰:“《易》一名而含三义:易简一也,变易二也,不易三也。”《易》有三说,简为其一,可见易简是《周易》全书一条重要的原则。《系辞》说:
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知则有亲,易从则有功;有亲则可久,有功则可大。……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
夫乾,确然示人易矣;夫坤,阧然示人简矣。爻也者,效此者也;象也者,像此者也。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
《易传》认为,乾坤两卦是一切卦爻组合变化的基础。乾坤,即天地之道、阴阳之气。天道无为而善始,地道不劳而善成,天地万物的生比繁衍皆发于自然,故曰易、曰简。一句话,乾坤之道是宇宙间最简单易知而又最根本的道理。人之所为,亦当效法天地之道,如乾之易,如坤之简。如此则“易知易从”、“有亲有功”、“可久可大”,圣人之德业于是乎成。本《周易》易简学说,古代乐论也提出了“大乐必易,大礼必简”的理论:
非易不可以治大,非简不可以合众。大乐必易,大礼为简,易故能天,简故能地。大乐无怨,大礼不责,;四海之内,莫不系统,故能帝也。(《淮南子·诠言训》)
是故大礼之极,简而无文;大乐之极,易而希声。简易者,先王建礼乐之本意也。(《临川先生文集》卷六十六)
《周易》易简原则,植根于天地自然之性,着眼于王道教化功能。这是它与乐简理论相关联的内在依据。《观·彖》曰:“观天之神遭,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神道设教”的思想把形而上之道体与形而下之器用统一起来,使易简从“天之神道”的运行规律,落实为民之教化的基本准则。《周易》推天道以明人事,通观各卦卦象,无不以自然之道说明社会规律。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乾·象》);“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坤·象》),都是以天地乾坤的易,简法则指示人事活动要顺应、自然规律,教化天下人如何立身处世。《周易》推崇易简的目的在于给圣人完成其德业指明掐津,古代乐论推崇易简是为了强调音乐的伦理教化意义和移风易俗功能,两者在方法与目的上都是一致的。太史公论乐道:“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快意恣欲,将欲为治也。正教者皆始于音,音正而行正。”(《史记·乐书》)既然制乐的目的不在于“快意恣欲”而在于为政治世,那么制乐的原则当然也就务求易简了。所谓“音正”,也就是易简。因为“烦乎淫声”则会汩湮心耳,使人忘掉音乐的平和之声,以致心欲膨胀,唯有“平正易简”方能心澄气清,使人领悟
音乐的和谐之美,从而正心立身。下面,我们以《乐记》为例,具体分析一下易简与乐教的关系。
“宽裕简易者,乐之化也。”就是说音乐的教化作用是与它的易简特点联系在一起的。《乐记·乐论篇》云:“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这里说的“中出外作”、“必易必简”皆据自然之理而言,因礼乐能与天地同理,故有“无怨”、“不争”之效。先王制作礼乐,并不是为了极口腹耳目之欲,而是为了教化百姓,平其好恶之心,使他们返回“人道之正”。那么,什么是“人道之正”呢?《乐本篇》说;“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人性能静即人道之正,因为静则合于天之道,人欲纷动即人道之背,因为动则生好恶之心。好恶之心不节制,就是灭天理而穷人欲。天理灭则生悖逆诈伪之心,淫佚作乱之事。欲合于天理,就必须逆而用之,使纷乱之欲心复归为清静之本心。这就叫“反躬”,也就是先王制礼作乐的目的所在。本此目的,礼乐之作必然要循天法地,求易求简,以达到凋节人心,移风易俗的功效。所以,《乐论篇》又说;“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乐由天作故易,声淫律乱则:不易礼以地制故简;烦琐拘急则不简。不易则不静;不简则不文。惟其顺天之道,循地之理,从容不迫,自然而然,则易简、静文皆有致,内和、外顺皆有宜。此即易简之理。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故有亲有功,可久可大。所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儿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乐论篇》)正是承易简而言礼乐之功效,“同和”,即与天地同易;“同节”,即与天地同简。“百物不失”,易之效也;“祀天祭地”,简之功也。无论是社会上的礼乐,还是幽冥中的鬼神,皆同易简之理,如此,则能“合敬”——“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同爱”——“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夭子不怒”。
“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乾·彖》)。道之无为易简,不害不悖;物之施为有序,并育并行。礼乐本乾坤之易简,法天地之和序,故能以道制欲,友情和志,使上下不悖,民乱不作,从而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乐记》认为,人的俏欲植根于血气之中,是一种天生的生理要求,它随外物的感应而生喜怒哀乐之情。气有顺逆之分,情有正邪之别。“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因此,必须通过“正乐”对人的感:情加以疏导,使“奸声乱色,不留聪明,淫乐慝礼,不接心术”;“正乐吁实际上就是合于声律度数,符合易简要求的音乐,也就是所谓“大乐”、“古乐”。这种音乐,节奏和谐平缓,能使人产生和顺之心;“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乐化篇》)。这样,人心趋和而社会达治,音乐的移风易俗;与政相通的社会作用也就随之实现了。有人将这种音乐美学的现实功利观看作是“俗儒乐论”,则未免肤浅,实际上,它是以《周易》乾坤易简的哲学思想为依据,从形而上之道体落实下来的体用一如的音乐观,这种音乐观在后来阮籍的《乐沦》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