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易经》作者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思想还散见于《履》、《同人》、《随》、《恒》、《萃》、《升》、《既济》等卦中。如《既济》之九五爻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意谓商部落杀牛以重视祭天,还不如周部落以薄礼祭天更能博得上天的恩赐或惠施。原因何在呢?清人孙星衍著《周易集解》回答了这一问题,他说:“祭祀之盛,莫盛修德。”这说明,只有物质上的礼,上天未必能看得上,而更为重要的则是内心的“诚”和精神上的“德”。《履》之初九爻曰:“素履,往,无咎”,讲的就是这个意思,即只要你内心坦诚,无论走到哪里也不会有什么灾难,即便是偶有不测,亦可化险为夷,甚至于遇到像踩在老虎尾巴上这样惊险的事情,最终亦吉。《履》之九四爻曰:“履虎尾, 朔,终吉”,说的正是这个意思。本来《履》之九四爻“逼近至尊(九五爻),以阳承阳,处多惧之地,故曰履虎尾”(王弼:《周易注》),以此喻人处境险厉,但由于九四爻“以阳居阴,以谦为本,虽处畏惧,终获其志,故终吉也’’(同上)。可见,《易经》作者是把“履虎尾”而“终吉”的原因,归结为“以阳居阴,以谦为本”,归结为人的主体精神,亦即审慎修省的“朔朔”之德。《易经》作者认为,审慎修省是君子之德,《乾》卦之九三爻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亦是其证。故《履》卦中虽有履虎尾之险厉,然其人有君子乾乾(“朔朔”)审慎之德,就不但无事,反而终吉。《小象》则把履虎尾而终吉的原因归结为人之“志行”,其云:“朔朔终吉,志行也”,也是归结为人的主体精神。凡此等等,都表现出了《易经》作者对主体意识的极大关注和强烈的道德内求思想。限于篇幅,我们不再一一赘述。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交待清楚,这就是《易经》作者为什么对人的主体意识和道德内求表现出了极大的关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劳动不仅是人和人类社会形成的一个决定性条件,而且还是人的生命存在和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源泉,“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但是,生产劳动的实现,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才能完成,因为“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同上,第2卷),因此,如何形成和保持协调、稳定的社会关系,就成了生产劳动能否很好地实现和人类能否正常
地存在和发展的关键。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古代社会,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和突出,故《系辞上》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然而,在产生《易经》的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非常低下,各种政治、法律制度极不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协调、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保证,主要依靠的就不是来自外部规范的强制性约束,而是一种来自人的内心的自觉。这就对人的道德修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易经》作者在长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逐步认识到,主体意识和道德修养对于古老社会共同体内各种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对于人们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成功,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易经》作者对主
体意识和道德内求所给予的极大关注,其奥秘正在于此。
参考文献:
[1)尚秉和.周易尚氏学[M].北京:中华书局,1980.91—9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68.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