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易》文本的结构
以《左》《国》筮案为对象,与传世本《周易》相对照,并参考马王堆帛《易》和其他资料①,可以发现春秋《易》文本具有以下结构特征:
1.春秋《易》文本的整体已是六十四卦
卦,是已知的各种《易》文本的结构单位。《左》《国》中各卦的卦象符合,一律是“—/--”符号的六联体。这种情况表明,各筮案所用之《易》文本,其卦象皆为一卦六爻的形式,由此而内在地规定了春秋《易》文本必已是六十四卦整体。因为,二元符号的六体排列,总有且只有六十四种排列形式,既不能多,也不能少。春秋《易》文本采取“—/--”六联体的卦象表达形式,只有在六十四种排列已经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正如干支计时只有在干支整体得到确认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一样。因而春秋《易》文本必然是由六十四个卦单位组成的整体。
筮案也广泛地运用了八卦取象的解卦方法。即以两个“—/--”三联体相重为一个卦象的“—/--”六联体,对《易》文本的卦象进行解释。这种方法的运用,也必以六十四卦的存在为前提。否则,八卦相重的复合解释,立即会则到障碍。它从另一角度内在地证明,筮案所据《易》文本已是六十四卦的整体。
近年来发现了数量可观的考古筮数,它们多以六个数符一组,为一卦六爻的数符形式。六个数符按奇、偶性质进行简并,②其结果必然是“—/--”六联体的形式,也必然是以六十四卦为结构整体。因此,考古筮数以实物证据显示,《易》文本的六十四卦结构可远溯至商殷、先周时期。而马王堆帛《易》直接就是六十四卦。这早于或晚于春秋之世的《易》文本皆六十四卦,春秋《易》文本岂能外乎?《周礼·春官》论《连山》、《归藏》、《周易》云:“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指明六十四卦的整体结构是诸《易》文本的一般模式,春秋《易》岂能异乎?
2.卦名、卦象和卦爻辞,已是春秋《易》文本的结构要素
《左》《国》各例筮案的陈述,都将卦名、卦象和卦爻辞作为内容。因此,它们所据之《易》文本,其结构必以卦名、卦象和卦爻辞为要素。其中卦名一概为实词,卦爻辞皆为语句,它们都有语义可寻,因而春秋《易》文本具有语义对象文本的性质。但卦象不是语言符号,没有独立的语义,是语义对象文本中的非语义成分。语言和非语言符号共属于同一文本,是《易》的独特的品质,在春秋之世已是如此。
《左传》筮案十九例二十四条的陈述,卦名、卦象和卦爻辞俱全。其卦名和卦象的搭配,全与传世本《周易》相同。其中十一例十六条明言出《周易。》,其名、其象、其辞皆对应于传世本《周易》,可知传世之《周易》在春秋之世已成,且名、象、辞的结构俱有。高亨先生有“疑筮辞在前卦名在后”[3]之虑,此虑至少应向春秋之前的时代而发。
《国语》筮案三例,只有卦名卦爻辞而不见卦象与之联出,应是行文时的省略,不能当作是春秋《易》文本没有卦象的证据。三则案例中,共出现《乾》、《否》、《泰》、《屯》、《豫》五卦,前四卦卦象亦见于《左传》,可证《易》文本本有卦象,仅引用时省去。
3.春秋《易》文本没有爻称
爻称是对卦中之爻的指称。它由一个表现爻性的字符(六或九)和一个表现爻位的字符(初、二、三、四、五、上)联缀而成,用于对爻的命名,这个命名是具有唯一性的,不会用混。传世本《周易》中,爻称是一种结构要素,标写在各条爻辞之前,但通观《左》《国》全部筮案,却全无爻称字样出现,亦无运用“爻性”和“爻位”解卦的痕迹,可知春秋《易》文本没有爻称。高亨先生曾经指出:“《周易》古经,初始殆无爻题。”④爻题就是爻称,这个“初时”,至
少应包括整个春秋时期。
有了爻称就能直呼其爻,它的功用是定爻。但没有爻称不等于没有定爻方法。最初的易学是占筮形式,定爻方法随占筮而转移;随占筮而转移的东西,当然不需要固定为文本的结构。这是《易》文本原为占筮之书的重要的内证。
根据《系辞》记述,占筮法则有成卦之法和变卦之法两种,成卦之法用于确定所筮之卦,变卦之法用于确定所筮之爻。因此,在《易》文本尚无爻称之时,定爻就是变卦之法要解决的问题,变卦是在本卦形成之后,通过解并筮数求出之卦的占筮操作,其语言陈述可概括为变卦句型“《A》和《B》”的形式,其中:《A》为本卦,《B》为之卦。对比本卦和之卦,就能直观发现本卦中的各爻,在之卦中发生了何种变化。如果本卦中的变异之爻不只一个,占筮就会出现自相矛盾的局面,此时占筮就须中止而重新再筮;如果本卦变异之爻只有一个,该爻在《易》文本中的位置是唯一确定的,占筮的结果就不会出现矛盾。因此,变卦句型“《A》之《B》”具有定爻功能,唯其如此,占筮才能完成。[5]故而《左》《国》中的变卦句型几乎全是关于一爻变卦的,其定爻功能与爻称相同,以至可以获得以下等式:
《左·庄二十二年》:
《观》之《否》=《观·六四》;
《左·闵元年》:
《屯》之《比》=《屯·初九》;
《左·闵二年》:
《大有》之《乾》=《大有·六五》;
《左·僖十五年》:
《归妹》之《睽》=《归妹·上六》:
《左·僖二十五年》:
《大有》之《睽》=《大有·九三》;
《左·宣六年》:
《丰》之《离》=《丰·上六》;
《左·宣十二年》:
《师》之《临》
《左·襄二十五年》:
《困》之《大过》
《左·襄二十八年》:
《复》之《颐》
《左·昭五年》:
《明夷》之《谦》=《明夷·初九》;
《左·昭七年》:
《屯》之《比》=《屯·初九》;
《左·昭十二年》:
《坤》之《比》=《坤·六五》;
《左·昭二十九年》:
《乾》之《姤》=《乾·初九》;
《乾》之《同人》=《乾.九二》;
《乾》之《大有》=《乾·九五》;
《乾》之《夬》=《乾·上九》;
《坤》之《剥》=《坤·上六》;
《左·哀九年》:
《泰》之《需》=《泰·六五》。
以上列举确凿无疑地证明,在没有爻称的情况下,一爻变卦句型的陈述具有相当于爻称的功能。但这种功能的发挥要依赖于占筮操作,在实现占筮过程中发生,故而在占筮易的文化背景中,《易》文中没有爻称是当然的。
筮案中,还有两例变卦句型“《A》之《B》”,陈述的是非一爻卦的情形,它们是:
《乾》之《否》;(《国·周语下》)
《乾》之《坤》;(《左·昭二十九年》)
第一例是不可定爻的,其文“配而不终,君三出焉”不见于《周易》,当文出别《易》,对应于何种筮法尚无可知。第二例是《周易》筮法中的特例,具有定爻功能,《乾》、《坤》两卦互变都唯一地确定其本卦的“用爻”。在朱熹的《易学启蒙》中就已经明确了此特例的占法:“六爻变,则《乾》《坤》占‘二用’。”此特例再度表明,定爻依赖于占筮,占筮易时的《易》文本当无爻称。
以句型“《A》之《B尸的一爻变卦来定爻的格局,至战国时期已经结束,马王堆帛《易》文本已有爻称,今本《象》、《彖》、《系辞》等传中亦有爻称。爻称进入《易》文本,是易学自身的质变在文本结构上的反映。表面上看,它只是在文本中添加了一个爻的称谓,免去了变卦之累而直呼其爻,实际上,它标志着《易》文本对于占筮的解放成为独立的解释对象。爻称对于占筮易学是无所谓的,因为占筮定爻依赖于筮法,占断解释要参照祈筮。但爻称对于学术易学却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每爻都是一个研究对象,都是可具独立意义的思想主题,需要有一个名字称呼。于是,《易》文本转化为独立的思想理论的典籍,占筮的脐带脱落了,“孩子”长大了,爻称即是爻的冠礼。
4.春秋《易》文本没有上下卦的标称
传世本《周易》具有上下卦的标称结构,每一卦的卦象皆被注明区分为上下两个部分,每个部分别以乾、坤、震、巽、离、艮、兑之名称之,形成“X下X上”的标称格式,如三乾下乾上、离下坎上等等。春秋《易》文本则没有如此标称。根本原因是筮法春秋易学的基础仍是占筮易,筮法是占筮的法则,无论是成卦之法还是变卦之法,都只与“一/一”六联体相关,没有与三联体打交道的位置,故而文本中无此结构。
有些筮案的解释中已经有了关于上下卦的议论:
《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僖十五年》)
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昭元年》)
雷乘乾曰《大壮》。(《昭三十二年》)
它们能够说明,取象释卦在春秋时期已经盛行,却不能说明上下卦标称已经纳为《易》文本结构,解释中出现的内容,不一定就是文本的结构。筮案中取象释卦的案例很多,但无一例直言“X下X上”的标准格式,表明上下卦标称在春秋之世尚未作为《易》文本内容。这种状况至少延续至战国时期,马王堆帛《易》亦无上下卦标称,如果春秋《易》文本上已经有了上下卦的标称,它们不可能在战国的文本上突然地消失。以上下卦对《易》卦象作系统化解
释起于《大象》,《大象》是春秋后期鲁国的作品,⑥不可能在此之前就将上下卦标定于《易》文本。将上下卦称固定在《周易》文本上,看来是汉儒的手笔。“《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在春秋只是个别案例的说法,也有与之完全矛盾的“贞《屯》悔《豫尸的说法,汉儒取其偏,搞成“内卦曰贞,外卦曰悔”的理论。这种理论与《洪范》、与变卦之法都是有矛盾的,但它具有明确的构造性,故而能揉《大象》和《说卦》的内容,结构成关于卦象上下卦标称的统
一格式,窜进《易》文本作为结构而固定下来。
5.春秋《易》文本已有“用爻”,《乾》《坤》两卦已居群卦之首
前面在变卦的特例中,已经看到了“用爻”存在于筮案中,其存在方式仍是“《A》之《B》”变卦陈述。《左·昭二十九年》的“蔡墨释《易》”有:在《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这正是传世本《周易》中《乾》卦用九的爻辞。有“《乾》之《坤》”就必有“《坤》之《乾》,因为用爻为这两卦的专有。可知在春秋《易》文本中已载入了这两个爻条,其爻的总数为三百八十六,与传世本《周易》同。马王堆帛《易》明标“用九”和“用六”的爻称,卦共三百八十六爻。
用爻仅为《乾》《坤》两卦所专,说明这两卦在春秋《易》文本中已居突出地位,马王堆帛《易》突出这两卦地位的方式是,《乾(键)》居卦序的第一,《坤(川)》居卦序的第三十三,分别领袖半部文本。李学勤先生认为,帛《易》卦序晚出,“传世本是渊源久远的经文原貌,帛书本则是学者出于对经文的爱好改编经文的结果。”⑦此说是有道理的,春秋《易》文本是将《乾》、《坤》置于群卦之首的。
《左·昭二十九年旷蔡墨释《易》”一节,具有筮法教科书的性质,蔡墨共讲六例,前五例几乎遍讲《乾》之各种通卦的变形形式,第六例再补充以《坤》的一爻变卦,说明这两卦位居文本的篇首位置。蔡墨论《易》和后世易学家论《易》的举例模式相类,以《乾》为例的频率最高,《坤》居其次,这只有当它们已居《易》文本篇首才可得到合理解释。居篇首者,接触阅读的机会多,被解释的机会也多。
小结:
春秋《易》文本为六十四卦构成的整体,每卦六爻,《乾》、《坤》两卦位居篇首且各有用爻,全卦共百三八十六爻;它已具卦名、卦象和卦爻辞三种基本结构要素,其卦名和卦象的搭配,与传世本《周易》同;但其卦象之后无上下卦的标称,各爻之前亦无爻称。春秋《易》文本结构的这些特征,体现了它依赖占筮而存在的古貌,同时又是传世本《周易》的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