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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大陆程朱理学研究综述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第二阶段为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这一阶段对程朱理学的研究有如下几个特点:一、进一步阐明了程朱理学的形成、发展、传播的轨迹,认为程朱理学与孔孟儒学是一脉相承的,但程朱理学并不是对先秦儒学的简单重复和继续,而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出的新发展。二、扩大了程朱理学的研究领域,不仅注意研究二程、朱子的思想,而且注意研究二程门人及朱子门人的思想,尤其是对朱子思想的研究,更是在哲学思想之外引申到了教育学、美学、文学、史学、科学等方面。另外,受90年代以来现代化建设中传统文化与现代化问题的影响,对宋明理学当然包括程朱理学的研究逐渐深入,并将其和儒学对现代文明的作用和价值等问题联系起来,重新确立程朱理学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三、深化了程朱理学研究的原有课题。在哲学方面,学者们不再停留在对程朱哲学作一般性的定性分析,而是细致考察了诸如朱熹的心性论、格物致知论、本体论、豁然贯通论、一体两说等哲学观点,并且对朱子思想在不同时期的特点也进行了研究。同时,对程朱理学的研究也和对陆王心学的研究联系起来;不仅研究二者之异,而且研究二者之同。此时与程朱理学的研究相联系的一个热点问题是宋明理学分派问题,即分理、气、心三派还是理、性、心、气四派,由此也有许多文章专著问世。在方法论上,不再单纯采用唯物和唯心的划分方法,而是各种研究方法并用。将这两个阶段综合起来看,80年代以来的繁盛期,程朱理学研究的成果可谓蔚为大观,琳琅满目,发表的有关程朱理学的论文有数百篇,专著包括思想史、哲学史、断代哲学史研究,对程朱、北宋五子、程朱门人等的个案研究(包括人物评传)亦很多。下面,根据20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程朱理学的研究文献,对程朱理学研究的主要方面做一评论。
首先,就理气观来说,多数研究者认为二程把自己的全部学说建立在“天理”这块理论基石之上,这对宋明理学具有开创性意义。针对程颢说的:“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的。”有人认为,“天理”二字古已有之,并非二程提出;亦有人认为,问题不在谁先说出“天理”二字,问题在于使理(或天理)变成最高的哲学范畴。这一点,庄子等人不是这样,二程倒是做到了。关于二程“天理”的含义,研究者一致认为其具有本体论的哲学意义,但对天理作为宇宙本体,是否成为万物的本原而产生万物,见解则有异。一种观点认为理是最高的精神实体,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根源。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天理作为最高的、唯一的本体,并不能派生万物,因此,本体不等同于“始基”。对于“气”,多数研究者认为,“气”在二程的本体论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构成天地万物的原始材料。万物的形成和演化,都经历了由气化至形化的发展过程。在理气关系上。二程认为理不离气,理为气本和理先气后。就朱熹的理气观来说,观点较一致,均认为理、太极、道作为同一层次的范畴是朱熹哲学逻辑结构的形而上本体,它不仅是宇宙万物存在的根据,而且是人类社会最高的伦理道德原则。气则是理的“挂搭处”、“安顿处”、“附着处”。“理”是通过“气”化生万物。就理气先后而言,理气浑沦不可分,不可说先后。
其次,人性论是程朱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人性论的来源,许多学者认为除了来源于《中庸》中“天命之谓性”的说法以外,还来源于告子以及张载关于“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观点。对于程颐“性即理”的命题,一些学者将其归结为“心性之学”,认为如果仅从“性理”之义上去理解“性即理”的命题的含义,就不能概括“本心即性”的意义,所以应该联系心性问题去理解“性理”之学。朱熹的人性论是二程人性论的继承和深入,张载、程颐“发明气质之性”可谓“极有功于圣门,有补于后学”。通过反复论证“人性即天理”,从这一理论出发,就得出“率性就是循天理”的结论。
再次,知行问题也是程朱理学的一个重要问题。从总体上说,二程强调重知,知先行后。有学者认为,程颐的全部知行学说,表现出极鲜明的重知的特点,知先行后便是重知的体现。另有学者则在肯定二程的知行观是以知为本,把知与行统一起来的基础上,又指出二程的知行统一观是重知说和乐行说的结合。并认为二程的知行统一观开启了后来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先河。朱熹和二程一样认为知先行后,只有先知晓事物的当然之则,才能做出合乎当然之则的行为,否则,人们的道德实践就是一种缺乏理论指导的盲目行为。但先知并非达到“知至才去力行”,而是主张在具体实践中“知行互发”。就知行孰轻孰重的问题上,学者普遍认为朱熹也重视“行”,也有学者明确指出朱熹以为行重于知,他强调对封建伦理道德的“履”的重要性。
最后,程朱理学的理欲观尤其是二程的理欲观对后世影响极大。有学者指出,中国历史上的理欲之辨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理存乎欲”;二是“以理节欲”;三是“存理灭欲”。认为二程的理欲观是对历史上理欲之辨的总结和继承,同时又深深地烙上了时代的烙印,他们坚决反对带有唯物主义倾向的“理存乎欲”的观点,极力主张“存理灭欲”,同时也多少吸取了“以理节欲”的部分见解,形成了他们自己的特有的理欲观。这一关于二程理欲观的看法,和许多学者对朱熹理欲观的看法相近,认为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把“天理”和“人欲”对立起来,把封建伦理看至善至美的东西,而不许人们对之有任何异议。但也有学者提出异议,认为程朱理学的理欲观肯定饮食男女的基本欲望,他们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坚决反对佛教的禁欲主义的。“存天理,灭人欲”在直接的意义上,“天理”指社会的普遍道德法则,而“人欲”并不是泛指一切感性欲望,而是指与道德法则相冲突的感性欲望,理学所要去除的“人欲”并非象现代文学过敏地理解的那样特指性欲,更不是指人的一切自然生理欲望,因此,把理学家叫做禁欲主义者是完全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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