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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哲学中的女性观念——弘扬道家、道教尊崇女性的思想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四):道教注重爱惜人的生命,其戒律保护妇女不受侵犯。

道教的主旨是爱惜人的生命,尊重人类自身的生命价值。其戒律告诫人们:人是自我的主宰,遵守道教戒律,积善修行,才能得道长生保命。在尊重人的生命方面,道教首先反对人轻生自杀,应爱惜生命。《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三十九戒说:不得自杀。第四十戒:不得劝人杀。道教反对堕胎,认为胎儿也属人的生命,享有灵性,《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十三戒:不得以药落去子。《老君说百病》:教人堕胎是一病。爱惜人的生命包括反对杀害他人。《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四十二戒说:不得因恨杀人。《妙林经二十七戒》亦有:不得因恨杀人。还有:不得毒畜药人。

道教认为爱惜、尊重人的生命理当包括保护妇女,如《说十戒》中第四戒为:不得淫乱骨肉姑姨姊妹及他妇女。《思微定志经十戒》第二戒:不淫,犯人妇女。《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二戒:不得淫他妇人。第八十戒:不得淫泆他妇,别离夫妻。第一百一十七戒:不得与寡妇亲爱。

道教戒律中有两个十分重要的戒:一是戒酒;二是戒色。其实这两戒实质上对妇女是起到尊重和保护作用的。因为道教认为纵酒往往容易导致贪色,丧失性情,使得弱女子受到侵害。《妙林经二十七戒》有:不得贪淫好色;不得耽酒迷狂。《受持八戒斋文》有:不得淫欲以为悦。《无上秘要》卷四十九说:勿醉酒淫乱,令三宫(谓三丹田:泥丸、神府、沧海)崩溃。《老君说一百八十戒》第二十四戒:不得饮酒食肉。《化胡经十二戒》:戒之不饮酒,常当莫念醉。五声味相和,混沌乱正气。戒之不食肉,心当莫念煞,含血有形类,元气所养活。戒之勿淫泆。阴形相感动,子命为夭折。《修斋求道当奉十戒》第四戒者:不色不欲,心无放荡,真洁守慎,行无玷污。第六戒者:断酒节行,调和气性,神不损伤,无犯众恶。《说十戒》第九戒:不得耽酒任性,两舌恶口。《受持八戒斋文》第五条:不得醉酒以恣意。《初真五戒》说:不得邪淫。《老君戒经》解释说:戒淫者,非夫妇。如果出家人不妻不娶,那么男女之间就不能相互侵犯。夫妻之间虽然不是犯戒,但无节制也是淫犯,可见道教所说的戒酒戒色,其中心旨意是为了让人们珍惜生命,保持身心健康,其实际后果是使妇女不被冒犯乃至侵犯,以至危及生命。

三: 结 语

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的根柢全在道教。”“以此读史,有许多问题可以迎刃而解。”XXII在《而已集·小杂感》一文中,鲁迅再次诠释此义:“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的大半。”这一论断,可以说“一语中的”。显然,他把道教当作是解开全部中国历史之谜的钥匙。这把钥匙的沟槽结构是相当混杂精密的,而这些沟槽的组成怎么也离不开女性。可以说,懂得了中国女人,就懂得中国道教了,换句话说,要想懂得全部中国历史,首先得了解道教与中国女人的关系。日本学者橘朴提出:“要理解中国人,无论如何要首先理解道教。”XXIII东瀛友人确也旁观涤清呢。

中国社会自汉朝以来,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董仲舒将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孟子的“夫子有情,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概括为“三纲五常”,即“君为臣钢,父为子钢,夫为妻钢”和仁义礼智信。历代统治者都大力推行这套“纲常”来规范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在这种尊卑有等、唯上是从的社会环境中,男性成为家庭、社会的主宰,妇女所受的排挤、压抑、束缚的痛苦是可想而知的。在这种以男人为主宰(家长)的社会(家庭)结构里,男人所享的特权是“天经地义”的:他可以读书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可以继承爵位、家产生活无忧;可以妻妾成群、嫖娼狎妓;可以休妻卖妾、卖儿卖女;可以要求妻妾生前守空房,死后守寡保贞节;可以……,多少女人是在冷月孤灯的陪伴下渡过凄楚哀怜的一生的。粱漱溟先生曾在其《中国文化要义》中激烈抨击封建道德对人的压抑时说:“到处弥漫着义务观念之中国,其个人几乎没有地位,此时个人失没于伦理之中,殆将永不被发现。……中国文化最大之偏失,就在个人永不被发现这一点上。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上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粱老先生是在为中国人整体受压抑、束缚而悲鸣,其实这受压抑、束缚的人中最深重的受苦受难者则是妇女。一个女人的一生的全部价值和意义被三个男人所支配左右:父亲、丈夫、儿子。所谓“未嫁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XXIV她们对人生幸福的向往异化、蜕变为夫贵妻荣,子达母尊,女人的全部人生价值以取悦、服侍男人而讨得些许荣耀。在男尊女卑的等级秩序社会里,女性不光受压抑、束缚,而且饱受欺凌、侮辱,那些贞节牌坊后面淹埋了多少女人自然正常的情感需要、生理需要,男人们的“天经地义”的享乐下面剥夺、吞噬了多少女人鲜活的生命!所谓的“生持节操心,死作坚贞鬼。至今坟上春,草木无花卉。”XXV正是被压迫、蹂躏生灵的无声哀泣!而男人却除把女人当做生理上玩乐、享受的工具外,女人还可以充当男人猎取功名利禄的工具、桥梁,一俟垂败,女人便成为他们咒骂、杀戮的首选对象,大肆发泄他们同性恋、性无能、性变态、心理变态之情欲、兽欲的高潮时机便是以女人的受难作为代价。试看所谓的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里的那些所谓的英雄好汉,那一个是惜香怜玉,尊重和保护妇女的?那一个不是以杀戮女人来成就他们的英雄美名的?!他们的英雄事迹背后是被践踏、被侮辱、被冤枉女人的血泪尸骨和冤魂!不管是达贵夫人还是丫鬟婢女,不管是操持家务、任劳任怨的主妇还是打家劫舍的绿林女子,女人一个个都被礼教纲常伦理毒害的江湖男人们所丑化,都被钉上了耻辱的十字架,就连被粱山好汉认可的孙二娘也是一个用蒙汗药麻翻男人、卖人肉包子的母夜叉。连贤良淑德、屈死的林娘子也被视作红颜祸水,因为按照他们这帮男人的思维逻辑和道德伦理识度,他们以为,若不是林娘子外出被高太尉之子相中,林冲哪能惹祸上身,乃至落草为寇?!要不然林冲八百万枪棒总教头当得好好的,说不定还能高升。所以女人是祸水。这种思想(包括感情)谈不上是健康的,可谓是一种变态的心理,以这种下流、猥琐、亵渎的心态对待妇女的男人,不管他们表面上多么轰轰烈烈,不管他们成就多大的事业,但他们的心底都是自卑的、渺小的。用他们的这种有严重缺陷的人生观建构的社会必定矛盾尖锐激化,最终导致两性分离、对立。

儒家礼教对妇女抱以轻视、漠视、藐视之态度,不给妇女任何实现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等追求更高层面的机会。与此不同,道家、道教对妇女的尊崇从理论到实践,都是彻底落实的。至少修炼成仙的理论和实践告诉广大妇女:她们可以超越男权社会的勾心斗角、耍权弄术、血腥残杀……,她们在精神价值层面上的追求有与男性同等的机会。女子通过得道修炼照样可以成仙启示广大妇女她们有实现自身价值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女子加入女道士行列并成为领导者则向男权社会作出宣告:妇女有更大的能力贡献于社会。

第一部道教史的作者傅勤家写道:“儒畏天命,修身以俟;佛亦谓此身根尘幻化,业不可逃,寿终有尽;道教独欲长生不死,变化飞升,其不信天命,不信业果,力抗自然,勇猛何如耶!”XXVI道教的成仙境界其实是崇尚超越精神,不但超越精神上的束缚,还要超越生理上的束缚,以达到自主和自由,鼓励人们追求更美好的生活环境和更高的生活质量,为人们争取更大的精神空间。中国妇女似乎早已领悟到这一要旨,《女仙张丽英石鼓歌一首》可谓是代表:

石鼓石鼓,悲哉下土。自我来观,民生实苦。哀哉世事!悠悠我意。我意不可辱!王威不可夺余志。有鸾有凤,自歌自舞,凌云历汉,运绝尘罗。世人之子,其如我何?暂来期会,运往即乖。父兮母兮!无伤我怀。

据《云笈七鉴》记载,说作这首诗的女子是位十五岁的少女,名叫张丽英。该女有异于常人之处,面有奇光,不用普通的铜镜,用白绢作的扇子即如同照镜。长沙王吴芮听闻其有异质,领兵来聘娶。张丽英坚决不从,随即上了金精山,在石鼓处取义,并在石鼓上留下此诗。在她看来,作一个有悠悠我意的人,比作世俗王的妻妾要幸福的多。

既然谈到的是中国哲学,自然需要提及佛教。中国化的佛教并没有将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吸纳进自家行囊,天台、禅宗、净土、华严等大乘佛教宗派,继承的都是大乘教派重视利他,即利益大众、解脱大众的思想行为,特别强调发菩萨之大慈悲心,认为“慈悲是佛道之根本”,“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XXVII,任何人皆与一切众生都有着同体关系,犹如海水之于大海,故鼓励服务众生,鼓励“六度”和“四摄”的行为;号召尽一切所学,“慈悲救世”、“同登觉岸”,以利众生。因而妇女自然成为关心、救助的对象。

后 记

笔者当时改变发言提要,对重视女性问题研究发出呼吁,在座的唯有西方一位学者起来响应支持我。后来,在午餐会上,一位男性学者对我提出抗议,他说中国女人现在已经不得了了,已经上了头了,再重视她们,还提倡男女平等,岂不是要翻天?!

笔者答曰:“浸淫在男性特权社会里的业已麻木猥琐的中国男人现今有良心的还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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