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传统中本无“哲学”一词,“哲学”一词日本哲学家西周对philosophy一词的翻译而由我们加以引进,所以现代中国哲学家始终有对中国哲学身份的焦虑。近年来关于中国哲学合法性问题的讨论,正是这种焦虑新的又一次体现。
在一般人看来,中西哲学的区别显而易见,根本不需特意加以区分。其实不然。由于中国人是在西方哲学的影响下对古代中国哲学开始研究的,自然而然会比照西方哲学的样子来理解和重塑中国哲学。明明知道中西哲学有重大的不同,中国哲学不是西方哲学,可是在实际研究时却往往不自觉地以西方哲学的问题、形态、范畴和概念来论述和要求中国哲学,结果是邯郸学步,失其故步。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因为西方哲学以本体论(ontology,应译为“存在论”)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所以我们也要在中国哲学中找出本体论,却不知将ontology理解为“本体论”本身已经错了。Ontology是对“存在”的研究,而在中国古代哲学中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因此,中国古代根本就不可能有存在论。但由于首先将ontology误解为“本体论”,因而以为既然宋儒那里已经有了“本体”概念,中国哲学当然有本体论。殊不知传统中国哲学的“本体”概念与西方哲学的存在概念根本不是一回事。
再比如人们在谈论中国传统哲学时开口“主体”,闭口“主体性”,甚至认为中国哲学的基本特质就是主体性。例如,牟宗三在《中国哲学的特质》一书中就说,中国哲学的特质“用一句最具概括性的话来说,就是中国哲学特重‘主体性’与‘内在道德性。”[1]劳思光认为哲学或归于主体性,或归于客体性。“中国哲学传统中,诚然有宇宙论,形上学等等,但儒学及中国佛学的基本旨趣,都在‘主体性’上,而不在‘客体性’上。”[2]这种对中国哲学特质的认定是成问题的。
“主体性”(subjectivity)并不像那些先生所想象的那样,是一个哲学的普遍原则;而是一个非常西方的概念。并且,它在漫长的西方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变化。主体性这个概念是从主体(subject)这个概念派生的。现代西文中Subject(主体)这个概念来自拉丁文subjectum,,而它又是希腊词hypokeimenon的拉丁文翻译,意思是“支撑者”,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这个词指属性的承载者。这个意义上的主体的意思近于Substance(实体)。因此,在逻辑推理当中,它又是一切谓语的主语(支撑者)。到了近代,从这里引申出灵魂或精神是一切意识状态的承载者或支撑者的意思。根据这种用法,主体是指意识的统一性,与“我”或“自我”基本同义。主体性概念就是建立在这个起源于17世纪的主体语义上,换言之,它建立在主体的一种特殊的(近代西方哲学)语义上。康德是这种主体和主体性概念的最后完成者(上述港台哲学史家心目中的主体性基本是康德意义上,也就是近代西方主体性哲学意义上的主体性)。黑格尔和马克思尽管也使用主体和主体性的概念,但正是从他们开始,主体和主体性概念在西方哲学中开始了它们自己的去主体或结构过程。一个世纪以来,主体性的衰落早已是现代西方哲学的标志性景观,论述主体性衰落或“主体性的黄昏”的著作汗牛充栋,不绝如缕。一个多世纪的西方哲学家对主体性概念的批判,使得主体性哲学内在隐含的问题暴露无遗,也使得17、18世纪西方哲学的主体性概念注定只是一个历史的概念,而不是,也不可能是哲学的普遍原则。
近代西方哲学的这两个基本概念的产生不仅与西方哲学本身发展的理路有关,也与近代西方科学文化的发展有关,饱含这方面的内容。除此之外,还与西方语言严格区分主谓语有关。而汉语由于“没有分明的动词,所以谓语不分明,而因为谓语不分明,遂致主语不发明。主语不分明,乃致思想上‘主体’(subject)与‘本体’(substance)的概念不发达。”[3]所有这些决定了中国传统思想中不可能有“主体”和“主体性”这样的东西。我们不能用中国哲学中没有的东西来表明中国哲学的特质。
有趣的是,几乎没有一个中国哲学的写作者和研究者会不强调或不承认中西哲学的根本不同。然而,这种承认的基本模式一直没有摆脱近代那种比较简单机械的做法,就是先指出西方哲学的特点,然后中国哲学一定与之相反。如西方哲学重思辨,中国哲学重实践;西方哲学重知识,中国哲学重道德;西方哲学追求的是知识的真理,中国哲学追求的则是超知识的真理;西方哲学重分析,中国哲学重直觉;西方哲学求客观世界的真相,中国哲学求内圣外王;西方哲学的核心观念是自然,中国哲学的核心观念是生命;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总之,彷佛上帝有意安排,中西哲学总是反向而行。这种独断机械的对中西哲学特征的对举概括,几乎没有一个是正确的。
明确中西哲学的区别,决不是将中西哲学作为对立面来观察,来看待。这种做法既歪曲了中国哲学,也歪曲了西方哲学。中西哲学之间的确存在着重大区别,但这种区别不一定是截然相反;它们之间除了区别外也有相近和相似的地方。明确中西哲学的区别,不是要将这二者机械对立起来,而是要真正把握中国哲学的特质,避免西化中国哲学。中国古代哲学由于其产生的根源、背景,面临的问题,整个文化传统,思维语言以及思维方式都与西方哲学有根本的不同,它注定在形态上、问题上、方式上和特质上与西方哲学有重大的不同,这种重大的不同决定了我们不能将西方哲学的形态、概念、方式、问题简单机械地加以挪用和平移。相反,我们应该努力提炼中国哲学独特的形态、问题、概念体系和方式方法,为真正的世界哲学作出我们独特的贡献。
平心而论,中国哲学没有西方哲学那么复杂。西方哲学在古希腊时已成呈百家争鸣的局面,后又融入基督教和阿拉伯文化的因素,到了近代,各民族国家的哲学又呈现出各自的特点与不同,因此,泛泛而谈西方哲学如何如何是很不科学的。中国哲学相对而言要简单些。先秦诸子百家的确精彩纷呈,但魏晋以后除了佛教哲学有些影响外,基本是儒家哲学一枝独秀,诸子学直到清末才方始复苏。当然,这期间儒家哲学还是有许多变化,但其与原始儒学的区别与西方哲学中希腊哲学与基督教哲学或近代哲学的距离,不可同日而语。
但这只是中西哲学比较表面的不同,它并不能决定中国哲学的特质。决定中国传统哲学特质的因素首先在于其起源上的特殊性。中国古代相对完备的政教制度使得学术文化最初在相当程度上竟属官守。班固《汉书·艺文志》依刘歆《七略》分列诸子与王官关系如下: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守;纵横家者流盖出于行人之官;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农家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等等。章学诚在《校雠通议》中也说:
“后世文字,必溯源於六艺。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易》掌太卜,《书》掌外史,《礼》在宗伯,《乐》在隶司乐,《诗》领於太师,《春秋》存乎国史。有官斯有法,故法具於官;有法斯有书,故官守其书;有书斯有学,故师传其学;有学斯有业,故弟子习其业。官守学业皆出於一,而天下以同文为治,故私门无著述文字。”[4]
这就是后来诸子出于王官说的张本。章太炎在《国故论衡》中亦言:“是故九流皆出于王官,及其发舒,王官所不能与。官人守要,而九流究宣其义。”[5]当然,也有不同意的。如胡适就写过《诸子不出于王官论》。胡适的主要论点是“诸子出于王官”说“皆属汉儒附会揣测之辞,其言全无凭据。”[6]胡适的意见并非全无道理,班固等人可能确有牵强附会的毛病,但诸子学说亦不可能凭空发生。如果古代的确有职掌文教之官(这一点胡适恐无法否认),是古代思想文化的主要生产者和传播者,那么诸子不可能与王官之学毫无关系。由于古代除王官之学外再无别的思想文化资源,它必然构成诸子之学的主要来源。其次,哲学思想的产生需要闲暇。就像在古希腊只有奴隶主才可能从事哲学活动一样,[7]在中国古代要从事学术活动也需要行有余力,并需要有机会接触流传下来的传统文化。先秦诸子若要有所发明,必须以王官之学作为他们学术思想的起点。而在春秋之际,官学变为私学,为更多的平民百姓提供了接触官学的机会。这也是先秦学术繁荣发达的一个外在原因。[8]先秦诸子的这个思想渊源,加上他们身处一个世变剧烈,危机重重的时代,奠定他们思想现实关怀的基本倾向。
中国最早的哲学家与古希腊哲学家另一个重要不同是他们有共同的经典作为思想的资源或出发点。《庄子·天下篇》说六艺为百家所共习:“……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 章太炎亦曾指出:“六经者,周之史籍。道墨亦诵习之,岂专儒家之业。”[9]班固甚至说诸子九流“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10]而古希腊哲学家除了《荷马史诗》外没有共同的经典。更重要的是,这些上古流传下来的经典,大都是政史之书。自先秦以来,就有将这些经典视为史书的传统。从庄子“旧法世传之史”到章学诚的“六经皆史”[11]和章太炎的“六经者,周之史籍”,人们一直将六经看作历史。古人并非不知道,“六经皆官书,特典册之大者耳”,[12]之所以仍认为六经皆史,是因为他们对“史”的理解与近代实证主义的理解是不一样的。近代实证主义对历史的理解是,历史是对过去发生之事的纪录。而按近代史学家金毓黼的说法,“史之初职,专掌官文书及起文书草,略如后世官署之掾吏。”[13]这就是说,史之所记,多为政事、政法、政令、政制、政典。由于这些东西都与国计民生和社会政治有关,所以人们很容易将与此有关的文书典籍都算为“史”:“《易》也者,卜筮之史也;《书》也者,记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记动之史也;《风》也者,史所采于民,而编之于竹帛,付之司乐者也。《雅》、《颂》也者,史所采于士大夫也。《礼》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职藏之故府,而时以昭王者也。”[14]不宁惟是。古人向来不把史看作与当下人生无关的断烂朝报,而是看作有关世道人心,经世济邦的经法。不仅《春秋》,在古人眼里,六经皆关人事政治。“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蔽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者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谿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辩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15]作为中国哲学产生的共同的思想资源和出发点,六经对中国传统哲学的独特倾向产生了根本的影响。
中国哲学起源上的这两个根本特点,决定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倾向和基本特质是实践哲学,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自从1958年海外新儒家的4个代表人物发表题为《中国文化与世界——我们对中国学术研究及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前途之认识》的宣言,将所谓心性之学定为“中国文化之神髓之所在”以来,随着新儒家对中国哲学影响的扩大,很多人以为中国哲学的特质就是心性之学。我们认为,将心性论阐释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和正宗,恰恰会使中国传统思想中真正有普遍永恒价值的东西埋没不彰。我们看到,在心性论的解释下,中国传统的实践哲学几乎被人遗忘,而诸子学研究也一直处于边缘状态。中国传统的政治哲学、历史哲学的研究,也不大有人问津。只有心性之学的研究一枝独秀,但也已室强弩之末了。中国传统哲学的研究现状足以证明,以心性之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解释原则,遮蔽了中国传统哲学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缩小了中国哲学的问题域,限制了对哲学本身的开放性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曲解了中国传统思想,埋没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真正独特和永恒的东西。
当然,像“哲学”这个概念本身一样,“实践哲学”也是一个来自西方的概念,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将它用来阐明中国哲学的特点,因为它同样关乎人类思想行为的一些基本方面。在西方哲学中,“实践哲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实践哲学只是指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广义的实践哲学是指人类正确生活的方式和目的,人的公共世界和政治生活,人的自由活动和人际交往活动的哲学思考。如上所述,中国哲学起源上的两个特殊性使得它从一开始首先就是在狭义和广义两个意义上实践哲学。在外在形式上,先秦诸子就“论实际问题之语,诚较空谈玄理者为多。”[16]而思想去向上,更是无一不是要对世道人心有所思考匡正。孔慕大同,老称郅治,墨尚兼爱固不论,就是杨朱、名家、管子、法家等等,其思想趋向也无一不是实践哲学的。
但这决不是说中国古代哲学就只是实践哲学,更不是像有些人狭隘理解的,中国哲学只是道德伦理之学。相反,我们祖先形上之思的能力并不弱。他们同样会问“四方之内,六合之里,万物所生恶起?……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议,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17]“未有天地可知邪?……死生有待邪?有先天地生者物邪?”[18]“夫有形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19]“古初有物乎?……物无先后乎?……上下八方有极尽乎?……物有巨细乎?有脩短乎?有同异乎?”[20]这样类似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们问的深奥问题。然而,中国古代哲学家并非一开始就是形而上学家。相反,他们的思想是从实践问题上升到思辨问题。
遂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闇,谁能极之?冯翼惟像,
何以识之?明明闇闇,惟时何为?阴阳三合,何本何化?圜则九重,孰营度之?
惟兹何功,孰初作之?斡维焉系?天极焉加?八柱何当?东南何亏?九天之际,
安放何属?隅隈多有,谁知其数?天何所沓?十二焉分?日月安属?列星安陈?
出自汤谷,次于蒙氾。自明及晦,所行几里?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
而顾菟在腹?何闇而晦?何开而明?角宿未旦,曜灵安藏?……九州何错?山
谷何洿?东流不溢,孰知其故?东西南北,其脩孰多?南北顺墮,其衍几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