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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儒称“六经”为“六艺”考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学术界一直以为,自孔子创立儒学以来,儒家所谓“六艺”,就既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经典,又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但本文通过对有关史料的考证,提出了不同看法。本文认为:“六经”称谓至迟流行于战国中后期,而“六艺”称谓却只是在《吕氏春秋》中才偶尔使用,流行起来更是在汉初以后。随着“六艺”称谓的流行,汉初儒者开始以“六艺”称“六经”。汉儒将先秦“六经”改称为“六艺”,并非出于学科规范考虑,而是服务于其变“经”为“艺”、变“学”为“术”的学术转向。而这一转向之所以发生,又是因为汉初儒者有争取立儒学为国家惟一官方哲学的强烈愿望。

  【关 键 词】六经/六艺/儒者/儒术

  但凡对儒家学问有所了解者,不仅熟知儒家的学问为“六艺”之学,而且熟知儒家的“六艺”指谓有两,一是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经典,另是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前者是思想范畴的学问,后者是技能范畴的学问,其学问属性之不同是显然的。可是,两者为何同取一名?两者同取一名始于何时?两者异实而同称究竟有什么意义?尽管海内外学人对“六艺”耳熟能详,但迄今未见有人对这三个问题做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有鉴于此,本文在查阅史料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有关史料的综合分析以回答这三个问题。笔者深知本文之考证尚有待进一步充实和深入,之所以不顾固陋之嫌公开发表,意在征求方家的批评指正,以促进有关研究。

  一

  “六经”称谓的出现,当不迟于秦汉之际是可以肯定的。但究竟于何时出现,亦只能考证出一个大概的时期。章太炎先生曾断定“六经”之名为孔子所定,这不啻认为“六经”称谓的出现当不迟于春秋战国之际。他的理由是:“《诗》、《书》、《礼》、《乐》,乃周代通行之课本。至于《春秋》,国史秘密,非可公布,《易》为卜筮之书,事异恒常,非当无务之急,姑均不以教人。自孔子赞《周易》、修《春秋》,然后《易》与《春秋》同列六经。以是知六经之名,定于孔子也。”① 章氏此说,显然基于推论,缺乏史料根据,如果确如其说, 则在《孟子》中既无“六经”称谓,又无类似《诗》、《书》、《礼》、《乐》、《易》、《春秋》的排列,就很难做出合理的解释。

  尽管目前尚无法证明在春秋末期或战国初期已出现了“六经”称谓,但可以证明一点,即将《诗》、《书》、《礼》、《乐》、《易》、《春秋》统称为“六经”决不会迟于战国中后期。何以为证?其证有三:

  ①《庄子·天下》篇有云:“《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此中诸书虽未以“六经”指称,但证之以《庄子·天运》篇中的说法(见下引),多数学者认为它足以反映以“六经”统称《诗》、《书》、《礼》、《乐》、《易》、《春秋》在战国中后期已成不言而喻的常识。

  ②在《荀子·儒效》篇中,亦有类似的说法,只是不知何故独独未提及《易》:“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但在《荀子·大略》中却论及《易》体现了夫妇之道:“《易》之咸见夫妇,夫妇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荀子》中的这些说法表明,荀子也是如同庄子一般,是将《诗》、《书》、《礼》、《乐》、《易》、《春秋》看作思想教化性质的典籍,他只是没有像庄子那样,将《诗》、《书》、《礼》、《乐》、《易》、《春秋》六者并提。从表面看,荀子不将《易》与《诗》、《书》、《礼》、《乐》、《春秋》并提,似乎透露这样的信息:《易》在当时尚未作为“经”来看待,或者它只是被道家视为“经”,而儒家并不将它视为“经”。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否则,荀子与庄子后学用以揭示《诗》、《书》、《礼》、《乐》之作用的用语完全相同,就难以理解,因为这种用语上的完全相同足以表明《天下》篇中的那种说法并不是道家一家的说法,它很可能是在当时(战国中后期)各家各派中通行的说法。这尚有以下佐证:庄子后学言《春秋》“道名分”,而荀子却说《春秋》旨在“言其微”。比较这两种说法,可知后一种说法只是泛言《春秋》表达的是圣人的微言大义,而前一种说法则明确说出所表达的微言大义具体就是指名分,这就不难推断前一种说法是对后一种说法的完善。从庄子后学稍晚于荀子来讲,说前一种说法是对后一种说法的完善是再恰当不过的。可荀学和庄学毕竟分属儒道两派,因而不《春秋》“言其微”而称《春秋》“道名分”,就不可能是出自师门相传,而可很能是因为在当时学界已流行那样的说法,庄子后学只不过取当时学界流行的说法而已。

  ③《庄子·天运》篇更明白地载有“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孰(通熟)其故矣”。《天运》篇被定为庄子后学的作品,则“六经”称谓在战国后期已十分流行就是难以置疑的事。一种称谓从提出到流行,总要经过一段时间,所以“六经”称谓的提出,应早于《天运》的著作年代,似不晚于战国中期。

  在“六艺”即“六经”这一观念的影响下,学者们总习惯于将“六经”称谓之流行看作即“六艺”称谓之流行,例如,有学者认为,古人以“六艺”称谓《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经典,始见于《礼记·经解》和《庄子·天下》②。但实际上《礼记·经解》只有这样的语句:“孔子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絜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严,《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并没有将《诗》、《书》、《礼》、《乐》、《易》、《春秋》概称为“六艺”;而《庄子·天下》篇也只是载有“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缙绅先生多能明之。《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同样没有出现“六艺”这一称谓。就《经解》乃荀子后学的作品、《天下》乃庄子后学的作品而论,固然有理由断言至迟在战国末期已流行“六教”(以《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经典教化人),并就这个意义上将这六部书统称为“六经”,但现今毕竟无史料可以直接证明当时已将“六经”别称为“六艺”。

  那么,“六艺”称谓出现于何时?传统的说法是以为“六艺”称谓定于周公。此说是以“六艺”见于《周礼·地官》的《大司徒》和《保氏》作为根据。此根据当然又是建立在《周礼》为周公所著的基础之上。问题是,现今仍流行的《周礼》,对其著作年代,起码有三种不同的见解,一为西周周公作,一为战国礼学家(或谓六国阴谋之徒)搜集西周和战国史料而编成,一为两汉之际的刘歆伪造(或曰由王莽草创,后经刘歆整理而成)。依据后二种见解,今本《周礼》既然成书于战国、秦汉之际、甚至两汉之际,则它即便保留了许多周代职官制度资料,也无法据之以证明书中的“六艺”概念不是后人所增。何以见得它为后人所增?这可以通过分析《大司徒》和《保氏》关于“六艺”的记载来把握。《大司徒》这么记载: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而《保氏》却这样记载:“保氏掌谏王恶,而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两种记载有所不同是明显的,可为什么关于“六艺”会出现这两种不同的说法——或仅仅讲它是六种技艺,或限定每一艺又都具体分为数项?这很可能是因为汉儒以当时流行的概念称谓周代官职而不明其究竟所致。否则何以说明:用以教国子的“六艺”为什么与用以教庶民的“六艺”完全相同,难道周王朝认为庶民子弟与贵族子弟应平等受教育,掌握一样的技艺?为什么教万民的“六艺”没有具体的数量规定而教国子的“六艺”却每一艺都有数量限定?庶民子弟根本不可能与贵族子弟享受一样的教育,学一样的技艺,那么只能推断以“六艺”教万民、教国子是出于后人对于周代教育制度的美化,并不一定根据事实。况且,从教国子的“六艺”有具体的数量限定这一点也不难发现编造的痕迹,编造者似乎觉得如不加上限定的数量,国子所应掌握的技艺与庶民子弟所应掌握的技艺就没有任何区分,那么就不足以区分贵族与庶民。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即便将来的出土文献可以证明《周礼》确为周公所著,也并不足以说明在春秋时代已出现“六艺”即“六经”的提法,因为《周礼》(《周官》)所谓“六艺”并不是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种经典,而是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

  还有一种说法以为“六艺”称谓定于孔子。依据是《史记·滑稽传》有云:“孔子曰:‘六艺于治一也。《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神化,《春秋》以道义。”既然司马迁称“六艺”冠以“孔子曰”,那么自孔子始别称“六经”为“六艺”在他看来是不可置疑的事实。问题是,那段孔子语是否真出自孔子口,因无史料可以考证,故不敢轻信。所以不敢轻信,是基于这一考虑,如“六艺”称谓果定于孔子,则在《论语》《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家的著述中,都不使用“六艺”称谓,就无法解释,因为对儒家来说称“六经”为“六艺”毕竟不是无关弘旨的小问题。但也有学者否定孔子未使用“六艺”说,他们根据《论语·述而》所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认为此句中的“艺”实指“六艺”。可仔细研读各家的注,就会发现自郑玄,经王弼、邢昺、刘宝楠,到杨伯峻,他们将“艺”注解为“六艺”(礼、乐、射、御、书、数)都是依据《周礼》。正如前面所言,《周礼》未必为周公所作,即便假定它为周公所作,也不能推出孔子所谓“艺”即是周公所谓“六艺”的省称。“艺”在先秦人的著述中,主要是种植的意思,后来凡谋生的活计都统称为艺,例如,孔子就说过:“吾不试,故艺”(《论语·子罕》),这是说他所以学手艺(技艺),就因为他不为朝廷所用,没能当官。因此,所谓“游于艺”,未必是指学习“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无拘束状态,很可能是指在做技艺活时力求保持精神上的自由状态,心态不为活计所累。

  《史记·封禅书》尚有“孔子论述六艺”的说法。但这也不足以说明孔子已使用了“六艺”称谓,因为这句话显然只能做这样的理解:由于孔子对《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多有论述,所以司马迁就按照当时流行的称谓,将孔子论述“六经”说成是论述“六艺”。至于孔子是否真的使用“六艺”称谓,他并未深究。

  二

  那么,将“六经”别称为“六艺”,始于何时?这不是逻辑推论所能解决的问题,必须根据史料来判断。而有关“六艺”的史料,在汉儒的著作里很容易发现。如果对那些史料采取倒叙的办法来梳理的话,不难看出以“六艺”代称“六经”的大致过程:在班固的《汉书》里,可以看出“六经”别称“六艺”,对当时儒者来说,已为常识。《汉书》有《艺文志》。《艺文志》首列“六艺略”,它“序六艺为九种”。所谓“序六艺为九种”,是将当时“六艺”类的书籍区分为小类九种,即在“六经”书籍之外,又将其它三类书(《论语》、《孝经》、“小学”归于“六艺”类,而并非另立“六艺”图书分类标准。那么,用以类别图书的“六艺”何所指?《艺文志》的作者这么回答:“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德,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这个回答明确告诉后人,其所谓“六艺”就是对“六经”的别称。所以,颜师古注“六艺谓《易》、《礼》、《乐》、《诗》、《书》、《春秋》”(《汉书·儒林传》颜师古注),是完全正确的。《汉书·儒林传》开宗明义便云“古之儒者,博学虖六艺之文。六学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这里又明确称“六艺”为“六学”。但“六学”既是“王教之典籍”,则足以说明“六学”同“六艺”一样,也是对“六经”的别称,而非强调“六艺”别有所指。众所周知,《艺文志》是基于刘歆的《七略》,而刘歆的《七略》又是根据其父刘向的《别录》,于是可以推测至迟在刘向著《别录》时就已经以“六艺”代称“六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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