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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情识论——佛教哲学论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题注:本文基于对意识与情感的关系的研究:基于元关系,意识是前思想,情感是前意识。宗教与哲学不同在于宗教处于情感、意识层次,而哲学处于意识与思想的层次。

一、佛教、佛法、佛学

  1.佛教是一种基于个人存在意识而追求人性终极性的宗教,佛、法、僧(三宝)为本体,“戒、定、慧”(三修)为行为,佛即慧,法为定,僧行戒;佛教的神职与基督教不同,信徒更有区别,对于基督教而言,不受洗入教则为异教徒,佛教则在僧尼之外具有广泛的信众,作为宗教的本质的超验性,佛教重在超验的过程性而不重在彼岸存在性,婆罗密虽然是指达到彼岸,但要义是超脱,基督修于信,因信得救,佛教修于觉,佛即觉者,因此出世成为了佛教最主要的宗教表现行为,在这些意义上,佛教是一种立基社会的个人宗教,佛教之所以有大、小乘之分,根源于此。

  2.佛法视色、我、法、空为相,从哲学上理解,相是情识的元境域,化相就是智慧(般若)。智慧与知识不同,知识是以系统和学术理论方式形成和表达的,以客观、逻辑和形式为自己的本质,智慧则在于对峙和策应中的把握,所以智慧不是外在的控制而是互动的变易,佛教以人为境,通过修持,易易为不易(定),“能持自相故名法”,佛法就是相、法自持的智慧,表达为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寂静涅槃。从意识论出发,万有即有情,苦、烦恼就是最初的情觉,情觉自持的最高境界是无持,即无执、无我。

  3.佛学与儒学相似,提供一种元学的论域,即不同于宗教本身,也不同于实证分析的理论工具,因此佛学也可以说是佛教的哲学,佛学与佛法、佛教当然是一致的,由于宗教意识本身就是视域与境域的重叠,因此佛学所具有的哲学性质上的困难与佛教、佛法相同。佛教文献非常丰富,四圣谛(苦、集、灭、道)是佛教理论的体系性框架,缘起论是佛学的机制理论。

二、佛教与中国文化

  佛教在中国的传播是融入中国文化的过程,佛教之所以能与中国本土宗教相容,最终能与儒家达到相互融洽、相互吸取,正是由于两者都基于人的内在性——心性,儒家重理智的心性,佛教重意识的心性,中国的本土宗教重身心合一,故有三教同心之说。

  在历史过程中佛学与儒学相互吸收。表面看,儒家重在入世,佛教重在出世,方向相反,但两者学理性却相同,佛学中的哲学思想与中国哲学共同具有东方文化的理性特质,儒学本身就具有对于历史的超越性本质,儒学吸收了佛教中深刻的情识理论,极大地丰富了中国哲学思想,而佛教中的大乘精神在中国文化中得到了充份地宏扬,现代中国佛学具有明显的儒学化倾向,佛学家努力引证佛儒要义的相似,大力提倡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大乘世俗性,使佛教日益成为一种真正的人间宗教,这种趋势与基督教完全不同,法国大革的惨烈使在地上建立天国的基督教理想已经从西方文化中完全破灭,基督教早已退出政治领域,现代基督教日渐隐入文化中,退守心灵的最后阵地,但佛教由于立基于意识性本质的超越性,能够以相为法,比如很多人把佛陀看成是得道的人圣而非神,反对迷信,倡说佛教无神论,同样圆满,这些趋势与世界现代化中的文化意识的觉醒大潮基本是一致的。

  从佛学的角度上理解,佛法的本质是大乘的,这可由佛法三法印(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寂静涅槃)看出,而佛教根基则是小乘的(个人性)宗教,这可以由修持戒、定、慧的个人行为看出,民间化的佛教由于适合草根大众对生死的忧惧,随缘设教,与俗风习惯结合,大小同乘而不失其本质,教派只是分别而不是分裂,中国化的佛教融入了中国文化的统一性,这与三分天下的天主教、新教、东正教的情况完全不同。宗教是个人存在意识的社会化,(与社会化的意识形态不同),佛教由于特别注重于自我的个人存在意识,特别是死亡意识,追求死亡超脱,所以佛教具有强烈的出世性,难以成为一种政治化的宗教意识形态,不会与政治发生冲突,即便是强调觉人渡众的大乘佛教,也不会成为一种社会性的政治运动,因此佛教历史上就没有过大规模的内部或外部的宗教战争,佛教大体能与意识形态相容甚至相互利用。有修持的僧人强调不断精进,努力在个人的出世修炼与世俗普世性之间取得融通,是佛教大乘的特征。

  佛学能提供一个外部性理论平台,虽然佛学不能替代个人修炼,但与般若无碍,现代社会的文明进步和知识教育的普遍提高给佛教的义理阐释和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使我们有机会能在中国文化和中国思想的理论高度理解佛教和佛法的精微大义,揭示佛教的文化价值和思想性,这是时代的幸运。

三、诸行无常

  佛教中的诸行主要是指人境世界,与哲学世界观不同,佛教不是对世界的感知的认识,而是对人境世界的感受(有情、苦),无常就是人境的世界观,无常是人世的混沌而不是认识的混沌,无常表达出来就是佛教的特殊概念——因果,这不同于学术表达中的因果“关系”,而是人世相替续的因果之网,这种区别是佛法成立的根基,就是说无常是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因果之链交织成混沌人世,佛学的基本理论缘起论就是无常-因果原理的学理性论述。

  世界是变易不居的是一个事实,对于物质世界而言,运动是循环的,即有规律可循守,科学即以发现和控制对象为使命,当科学发现存在不可确定性对象时,就是科学自身的危机的了,这以数理逻辑中的大法理论——歌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出现为表征;对于人事来讲,人们都承认没有规律可循,但有因果关系可以探究,所以社会科学放弃了确定性的方法而代之以大数(几率);但对于人的自身世界来说,世界是人的境域,这种境域在哲学上就是存在论的哲学,在佛教就是无常。无常完全不同于确定性循环,也不是人事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关系关联,而是人世断灭延绵相续,无常是非断非常(“无”与“非”在学理上有重要区别,“空”是佛教专用法,此处不论),在同一个时代中,人人相似,个个不同,而在谱系中,虽人事皆非,但因果相报,因此佛教中的因果不是指实体之间的因果“关系”,而是指自身的因果转化,佛经中说无常是刹那生灭,强调一刹那中具足生、住、异、灭,这是否定转换关系,而是指自身无穷的转化,这些是从哲学角度以上理解佛法的要点。但佛法否定自体而代之以业力,无自体的因果自身转化的学理表达就是缘起论。

  佛教之所以能有这样一种世界观,就是因为佛教是从纯粹个人意识的角度直觉地感受世界,而不是从社会或社会学的角度考察、研究世界,最大的个人意识就是生死,对生死的考察、研究是科学,对生死的意识就是宗教,因此可以说,佛教是从个人生死意识看世界的世界观,诸行无常就是对人世断续延绵的觉识起点,这也就是佛教立教的基础。

四、诸法无我

  我是谁?可以说自有人类的自我意识起,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扰着所有追求智慧的人而无能自解,人可以自信地对待外在的世界,相信存在的实在性,人也对自己充满期望和信心,这是因为现在是真实的,过去和未来也一定真实,这种存在的真实无可怀疑,因为我存在着、感知着这个世界,“我思则我在”(笛卡儿),宗教的根据在于意识而不是思想,由此,主客观对峙的存在在佛法中成为了自觉的意识状态,佛教有一个专用语——空,概要地说,空就是俗我在佛教中的视域,佛法中的境域,佛法表达就是诸法无我。

  佛教自称空门,说四大皆空,性空无我,但实质这是一个情觉的修持过程,佛教基于人性,情感是基本人性,宗教基于情感,有与情是同语反复,有情即世界,菩萨(菩提萨埵)就是觉有情,觉于人情和世情,所以觉始于情,但杀情非人性,所以空不是排斥和否定,而是修持过程的净化、升华,佛教称之渡,因此,空并不是对峙有,空不是结果,而只是有的解决,空是“当体即空”的“妙有”。

五、寂静涅槃

  寂静涅槃是佛教无上正觉的最高境界,被认为是不可思议的,故称圆寂。

  在哲学中,在思想和表达层次上理解黑格尔式的重复否定并不难,即使是现象学中,直觉的空明也只是认识论的缠绕,佛学困难的佛法的奥义在于这是一种意识上的实境,寂静涅槃的境界与存在论中的存在具有一种层次上无穷递进的相似性,宗教超验性与哲学超越性不同,宗教基于意识境界,所以涅槃最终不脱实相,这也是佛法自身的大乘本质所在。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原是小乘的三法印,大乘以进一步以实相为法印,“诸法实相”称四法印,这也正是佛法的最奥义所据:“不应住色生心,不应住声、香、味、触、法生心,应无所住而生其心。”(金刚经)“应生无所住心,若心有所住,即为非住。”这里的心不是指具体情感或思想,而是指情识,也就是法相,“我相即是非相”,当然意识自身实境是无法否定的,对应于笛卡儿的绝唱“我思则我在”,就是“我意识则我在”,所以佛法才有更高的“无住涅槃”——回向自然本性:缘生缘起,众生共境,不住生死,随处涅槃,“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论语)“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灭度者”(金刚经),这种解决,不得不服。

  涅槃不是死寂的永恒,而是无始无终的绝对自由,情识的级乐,自性实相的清静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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