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了我编著的《中国哲学史》一书,是我重构中国哲学史的新尝试。思考并实践中国哲学史的重新建构,是十分有意义而又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以为,重构中国哲学史,首要的问题是有关中国哲学史的研究方法论问题,而在方法论的问题上,有以下几个方面最为重要。
第一、理解的历史性与诠释的相应性
我所谓“相应的”诠释,是针对“不相应”的诠释而言的。所谓“不相应”的诠释,是指对于古代文献、古代哲学思想资料的抽象的、超历史的、粗暴的、非客观平情的、望文生义的解读。五四以来,特别是上一世纪50年代初以来,这种糟蹋圣贤的大批判几乎泛滥成灾,其流毒延续到今天,对我们的民族精神有极大的伤害。
例如前些年有关《论语•子路》篇“父子互隐”章、《孟子•尽心上》篇“桃应”章(今又称“窃负而逃”章)、《孟子•万章上》篇“象日以杀舜为事”章(今又称“封之有庳”章)的讨论,有人得出的是完全不相应的结论,竟认为舜、孔、孟、儒家是搞腐败的典型,或“违法的伦理学”,要对今天的腐败现象负责任。此论竟在北京大学某辑刊和国内若干极重要的刊物上发表,被很多人视为当然,并引伸到对整个儒家伦理的全盘否定。我实在是看不过去,不得已而对此论提出批评(详见郭齐勇编:《儒家伦理争鸣集----以“亲亲互隐”为中心》,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
我的看法是:父子或亲人间的情感的培护,容隐制度,是东西方之通理通则,目的在护持天赋的具有神性意义的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也是人类存在的根本。当几个价值发生冲突时,人类的智慧是维护最高价值。“桃应”章是很有深意的伦理两难的设计,其高超的智慧绝非直线式的批评者所能理解。实际上,孟子师徒假设的舜的应对方略,既维护了司法公正,又避免了公权力的滥用,而以自我放逐来保全忠孝、情法之两边。“封之有庳”的设想离不开周代分封制,分封象是一种政治智慧,即对象予以管束。古代的社会、政治、法律之思想或制度与核心家庭的伦理、社群的整合、家国天下秩序的建构,是基本协调的。当然不免有矛盾与紧张。分析、评论这些资料,只能放到彼时的社会结构、历史文化、价值系统的背景上,而且要善于发掘其中有深意的、超越时空的价值。例如我国法律文化的容隐制其实与现代人权的维护有内在的关联。有人又重提此事,重申腐败论,然并无任何新证,相反更加武断,露骨地宣扬大批判方法(标榜所谓“新批判”,其实与50年代至文革的大批判在方法论上是一样的“左派”幼稚病),令人深思。
五四以来,片面的、平面的西化思潮和教育、学术结构与体制,使得我们这一代甚至前后几代人逐渐丧失了解读前现代文明(或文献)的能力。可悲的是,有的极其自负以为绝对真理在握的人,读不懂起码的中西文化经典,竟然强不知以为知。这当然主要是由其文化立场或信仰所致,以为西方的从古到今都有理性,完美得很,中国的从古到今都无理性,糟糕得很。他们不是全面理解思想系统及其背景与特性,而是由这种信仰、立场或情感出发,反过来在中西方资料去找、去挑只言片语,拉来就捧或打,或褒或贬,凡不符合这一立场或信仰的,不符合西方观念(其实是他们自认为的西方与西方观念)的,都要曲为之说。如此,既未读懂孔子,又未读懂苏格拉底,既扭曲孔子,又扭曲苏格拉底,强为比较,两相伤害。
对于自己民族的文化及其经典,应有起码的尊重,起码的虚心的态度。为什么其他国家的知识份子不必提出“同情的理解”或“了解之同情”,或没有类似的问题,而唯独我们国家、民族的知识份子必须面对这一问题?那是因为人家没有妖魔化、丑化自己的文明及其经典,没有把今人的责任推到祖宗头上去,也没有单一的直线的进化论、进步观,而我们自鸦片战争以来,把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军事的问题,国势的问题简约化为文化的问题,一古脑儿都要文化来负责,要孔孟来负责,又把文化问题简约化为进步与落后的二分法,完全依傍西方中心论,把传统与现代打成两橛。实际上孔仁孟义、礼乐文明不仅不构成中国人走上现代的阻碍,相反是一种宝贵的资源与助力。今天一些自以为是的名流们,对自己的传统、经典非常隔膜,根本没有读,更谈不上读懂,就以居高临下的不屑的挑剔的态度,轻慢的语气,以先入之见或自己的所谓“逻辑”或文字游戏的方式,横加肢解、抽绎、批判,把浅薄当作深刻,没有一点他们标榜的“理性”态度,以此哗众取宠,争强好胜,争名夺利,取悦俗情。这种不健康的心态与学风,乃严肃的学术研究之大敌,且谬种流传,误人子弟,贻祸青年。
对于传统文化的价值理念、哲学智慧,我们体认得越深,发掘得越深,我们拥有的价值资源越丰厚,就越能吸纳外来文化的精华,越能学得西方文化之真,这才能真正使中西文化的精华在现时代的要求下相融合,构建新的文明。一味贬损、伤害中国文化之根,无益于西方精神价值的引进与融铸,无益于新的现代文明的建设,也就谈不上研究哲学与中国哲学。
第二、“中国哲学”学科的主体性与中西哲学的对话性
哲学是人们关于宇宙、社会、人生的本源、存在、发展之过程、律则及其意义、价值等根本问题的体验与探求。在远古时期,各个大的种族、族群的生存样态与生存体验既相类似又不尽相同,人们思考或追问上述问题的方式亦同中有异,这就决定了世界上有共通的,又有特殊的观念、问题、方法、进路,有不同的哲学类型。人类进入文明时代的几个大的典范文明,各有不同的方式,其哲学有不同的形态。古代中国、印度、希腊的哲学是其中的典型。不仅今天所谓中国、印度、西方、中东、非洲的哲学类型各不相同,而且在上述地域之不同时空中又有不同的、千姿百态的哲学形态与哲学传统,并没有一个普遍的西方的或世界的哲学,所有哲学家的形态、体系、思想都是特殊的、各别自我的。
当年金岳霖先生预设的“普遍哲学”仍然只是以欧洲哲学为蓝本的,是西方一部分哲学的抽象。他仍然是把西方哲学史上某一时段的基本问题抽象为一般、普遍的哲学问题,然后再去对照、处理、发现或建构中国的哲学史料,以他所谓的“普遍哲学”作为唯一尺度衡量、评估非西方的丰富多彩的哲学。
然而,但凡思考宇宙、人生诸大问题,追求大智慧的,都属于哲学的范畴。关于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人的尊严与价值、人的安身立命之道等等,都是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康德区分两种哲学的概念,一种是宇宙性的,一种是学院式的。所谓宇宙性的哲学概念,把哲学视为人类为理性立法的学问,或视为人类探求终极价值的学问。这恰好符合儒学的“至善”及“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
哲学史是发展的、具体的。文化与哲学传统本来就是流动、变化的。当然变中有不变,不变中有变。从印度佛学在东汉传入中国并经过中国学者消化的八百多年的历史经验来看,首先是“格义”。“格义”的前提,即是佛教与我国原始哲学的观念有某种一致性,以及意义间的可通约性。印度佛学中的哲学体悟与哲学义理在中国经过了佛学家们“格义”、创造性误读到消化吸收、融会贯通、自创新说的过程。中国哲人与佛学家不仅创造了佛学的新义理、宗派、方法,促进了佛学的中国化,而且进一步创造了以儒家思想为主干,吸纳佛道二教的宋明理学。中国化的佛学各宗派与宋明理学,特别是朱子学与阳明学,又陆续传到东亚,深刻影响了东亚与全世界,成为东亚走上现代的内在精神资源。
明季以来,西学东渐与东学西传的双向互动,已有了四百年。西方哲学在中国经历了一定的传播过程,西方哲学的汉语化、中国化过程仍在进行之中。今日在中国,中西哲学已经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与过去印度佛教的各宗派一样,古今西方哲学的各流派、各大家的思想慧识都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域与方法,并正在与中国哲学的诸流派相互摩荡。今天,但凡用汉语撰写的西方哲学介绍及西方哲学原典的汉译,也已经不完全是原来意义上的西方哲学了。西方哲学的翻译与研究,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用语的比较,西方思维方式的吸收与批判,西方哲学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与中国的哲学创新等,都是广义的“中国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西方哲学的汉语化或中国化,中国哲学的建构及其在西方的传播,表明比较哲学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运用西方哲学范畴、术语,在借取中有发展。我们不能不借取,又不能不增加、渗入本土义与新义。牟宗三先生借用佛语说“依义不依语”,“依法不依人”,即自主地创造性地运用西方范畴、术语,有很大的诠释空间。以牟先生的智慧,当然懂得康德及其哲学范畴、命题、体系的原意,他的工作并不停留于此,他主要是利用康德哲学作为工具讲出中国的东西,自己的东西,意在创造性地融合中西哲学。因此,我们强调中国哲学学科成立的正当性,强调中国哲学学科自身的特色,并不把中国哲学作静态的处理,其本身即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含着内外不同地域、民族的和同一民族不同的哲学传统的渗透与融合。而且,我认为,中国哲学的“自己写”与“写自己”,绝不是排它的,不需借鉴的,不考虑实事上已存在与发展着的创造性融会的。果如此,那就成了“自说自话”,不可能与其它类型的哲学对话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