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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的君权合法性论证浅析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三 对君权的制衡措施   

先秦儒家君权合法性论证最精妙的地方在于它的制衡思想。我们认识到,先秦儒家置身于人类社会的早期,面对着宗法制气氛十分浓厚的时代,能够提出这一思想,不论这种思想在具体的行政操作中是否行之有效,都是难能可贵的。事实上,虽然没有民权思想作基础,也没有现代民主精神作支撑,在现在看来,其中一些思想的路径也许已经近乎荒唐,但是,在社会生产力并不发达的时代,先秦儒家对君权制衡思想的思考已经达到了相当的深度。如果我们站在历史的角度仔细鉴别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里所引起的巨大反响,正视它给社会各个阶层所带来的积极效应,并且对此进行同情性的理解和解剖,那么,我们的发现将具有启示性意义。

首先,先秦儒家的君权制衡思想表现在对自古以来的阴阳五行思维方式的吸收和利用上。先秦时期的政治家、历史学家都非常注重用阴阳五行思想来分析、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像史伯的“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国语·郑语》),晏婴的“和与同异”、可以“相济”“相成”(《左传·昭公二十年》),史墨的“物生有两”、皆有“倍贰”(《左传·昭公三十二年》),等等,都是这方面的显著例子。在先秦儒家的著作中,首先全面运用这种思维方式的是《尚书·洪范》。它说: 

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润下作咸,炎上作苦,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根据《汲冢竹书》、《孔子家语》等要籍可以确知,《尚书》是经过孔子精心删改和修订了的。为了制造儒家道统,高扬儒家思想,推进西周礼治,孔子广招门徒,形成了三千弟子、七十二贤人的庞大队伍,在教材建设上下了一番令人不可思议的巨大功夫,这是可以想见的。从上面的这段引文可以清晰地看到,孔子的哲学方法论已经透彻地吸收了五行思想。

同时,孔子又是研究《周易》的大家。《史记·孔子世家》载: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与《易》则彬彬矣。” 

长沙马王堆帛书《易传》的《要篇》还记载孔子的话说:“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这些证据至少表明,《周易》思想与孔子具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换句话说,《周易》中最突出的对立而又彼此吸纳、互相转化的矛盾观念对孔子的思想体系产生过深刻的影响。

在君权的制衡思想中,孔子由此而展开的论述是非常多的,我们不妨撷取郭店楚简《缁衣》中的某些论述来作一扼要的探讨。 

为上可望而知也,为下可类而等也,则君不疑其臣、臣不惑于君。(第3、    4简)

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好则体安之,君好则民裕之。故,心以体废,

君以民亡。(第8、9简)

长民者,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劝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欺心。故,慈以爱之,则民有亲;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莅之,则民有逊心。(第23、24、25简) 

《缁衣》全篇充满了这种辩证思维的论述,可见,君与臣、君与民的关系是互动的,是彼此牵制、彼此制约的。亦即:君必须以民为“体”,民才能够以君为“心”;君主对人民有慈爱之心,人民对君主才会有亲和之意;君主对人民讲信用、与人民交朋友,人民才不会背叛君主;君主对人民待之以礼、恭敬有加,人民也才会有谦逊之心。在关系的运动中来展示制衡君权的思想,其理论的现实作用之大,我们不难想象。

其次,先秦儒家制衡君主的思想也体现在上天对君权的制约上。先哲的逻辑是,既然君主的崇高地位是上天赐予的,君主是天子,那么,对天就应该绝对孝顺。孔子的“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实际上就是这个意思。与此同时,作为天子之父的上天就具有了监督君主所作所为的无边法力。如果君主“大天而思之”,“从天而颂之”(《荀子·天论》),体认天道,加强自我修养,开创善政,就会风调雨顺,山川和谐,鸟兽翔集,五谷丰登,人民安居乐业,万物欣欣向荣;如果君主耽于酒色,醉生梦死,草菅人命,为非作歹,使民不聊生,就会妖孽丛生,乱象迭出,要么赤地千里,要么洪水滔天,要么彗星、地震、瘟疫、蝗虫等天灾人祸不断,引起巨大恐慌。“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头上三尺有神灵,丝毫不爽。在人类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还没有达到有效解释大自然的各种现象的时代,一般来说,如果不是极端的十恶不赦的恶棍,君主都顶不住来自“上天”的“惩戒”和由此而煽起的社会舆论,所以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恪尽职守。

第三,先秦儒家极力弘扬儒家道统,把仁、义、礼、智、信构成的儒家道统视为高于君权的真理,以此制衡君权。荀子说:“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荀子·子道》)以此为依托,他提倡“诤谏”的制衡方式。孔子说:“为人君而无谏臣则失正,士而无教友则失听。御狂马不释策,操弓不反檠,木受绳则正,人受谏则圣。”(《孔子家语·子路初见第十九》)因此,荀子曰:“诤谏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明君所尊厚也。”(《荀子·臣道》)由此可见,诤谏之臣在儒家君权制衡思想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在“诤谏”的道路上走得最远的是思孟学派的子思子与孟子。子思子说:“恒称其君之恶者为忠臣。”(郭店楚简《鲁穆公问子思》)至孟子,他甚至要对“四境之内不治”的君主采取“易位”的手段,罢免他的君权。对桀、纣这样的民贼,孟子主张“诛”之,从而把先秦儒家制衡君权的思想推向了极端。孟子的论述在思想上有闪光之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上落不到实处,没有具体为限制君权的法律条款,更没有设计出完备的制度作为限制君权的保障,这是值得我们深思和总结的问题。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有关君权合法性的思想,先秦儒家的先哲是从多个角度进行阐述的。上天的笼罩,自身的修养以及大臣的谏诤,似乎从各个方面保证了君权的合法性。这种理路在当时基本上是有效的,并且在中国古代社会也产生过较为积极的作用。在中国文化进行现代转型的今天,我们应该认真总结其经验,推陈出新,为构建合理、有效的中国现代政治体制摄取充分的养分。 

注释: 

① 浦兴祖、洪涛主编《西方政治学说史》第3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① 萧父、李锦全主编《中国哲学史》(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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